剩女甜园-第1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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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听他们说了,才知道大姐的事情的。
我也是怨恨大姐的。若不是她的疏忽,我怎么会一生下来就这么不得宠?所以知道了这件事后,我更是使尽了浑身解数巴结爹娘和弟弟。
爹娘不放心别人照顾弟弟,可见我实心,也慢慢得让我接触弟弟了。我自然不敢有什么邪念,只是把弟弟照顾得无微不至。就盼着爹娘能记住我的好。
功夫不负有心人,爹娘对我也愈发好了,我也觉得自己的将来是有奔头了。
在我以为我会嫁个不错的人时,一纸皇榜下来了。
选秀。
这是离我们多遥远的一个字眼儿啊!
即便我们就住在京郊。听说过许多大官家的女儿做了皇妃的事情,可对于我们这样的老农来说,皇宫依旧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过去村里也有去参加选秀的。不过什么选秀,说着好听,其实就是去做宫女的。可是村里的姑娘。做宫女人家都嫌磕碜,首轮的时候就都被刷掉了。
可我不同。
这几年,任谁看见我,都会说我长得好看,只是我家的条件和名声都不好,没什么富贵人家肯娶我做正妻。
当然,妾侍我是不会做的,那样的话,一辈子都是下人,我可不想以后都过着伺候人的日子。
我们这里选秀不过是走个过场。除了定下来的几个乡绅家,其他的人家都只是陪衬而已。据说,负责的官员,恐怕连你的样子都不会记清。
但是我知道,这是我的一次机会。
宫女和别的不同。若是一朝得了主子青眼,起码也会指一个侍卫给自己。若是自己再精心些,想要成为贵人也不是不可能!
我虽然每日在家里,但到底因为爹娘另眼相看,也存下了一点点铜钱。
为了选秀,我特意去买了胭脂。涂完之后,我自己都被惊呆了。
在一群灰土土的农家女中,我是独特的,于是 。我就这样被选入了宫。
入宫之后,我是浣衣局最低等的宫女,我那自以为傲的容貌,竟然在浣衣局里都属中下层!
我又开始了小心讨好的日子,可是我是新人,总是不可避免的被人欺负。这时候我好想家。可是家里人拿完我入宫补贴的银子之后,竟然一次都没来看我!终究,我还是像大姐一样,就这么被他们舍弃了。
如复一日,浣衣局里来了一个大龄宫女,是从冷宫出来的,叫林雨。
我一直对人和气,这个大龄宫女别人不愿意沾染,我就对她多多照顾。她是要放出宫的,连公公们都懒得为难她,我对她好,多多少少也算让公公们青眼一番,得得闲。
算是意外之喜吧,她出宫之前,竟然给了我一支鎏金的簪子。虽不说多名贵吧,但她到底是伺候过娘娘的,这东西样式也算不错。
我用她送我的簪子和自己攒下的银钱,终于疏通了内务府的一个小太监,他帮我使了把力,终于让我出了浣衣局。
虽然只是个洒扫,但我还是觉得自由了许多,也轻松了许多。
我性格好,人缘也好,没多久就被一点点提拔起来。
只是,在我以为终于可以进殿内伺候的时候,主子倒了,我们也都被抓了起来。
我第一次那么恐惧,看着主子身边的大丫鬟受了各种各样的酷刑,我觉得自己的胆都快吓破了!
也是这一次,我很庆幸,我没进入内殿伺候!
主子身边,亲近者一律杖杀。我们这样的,无关紧要的小角色,最后反倒捡了一条性命,只是,永世不得入京。
我做过宫女,户籍是独立的,但说到底也是戴罪之身,爹娘不能卖我,也不想养我,便再不让我回家。爹娘都如此,亲戚便更没有收留的了。
我浑浑噩噩地走着,茫然不知何去何从。
这时候,一个老妪打我身边走过,她说,她是我的大姐。她瞎了一只眼,牙也掉落了许多,是她男人打的。所以三十多岁的她,看起来竟和五六十岁一样。她是出来讨饭的,她讨饭到了娘家,竟然每一个人认出她来。
她看到我,说我比她幸运多了。她笑得几乎疯狂,吓得我赶快逃离了那个我还以为是家的地方。
可是我一个女人,没了家,我又什么都不会,离开京城,我该去哪里呢?
忽然,我想到了林雨,她说她住在北方边关。听人说,边关虽苦寒,但少有战事,农民自给自足,倒是过得很自在。我心向往,厉云便成了支撑我的希望。
☆、第二百五十五章 番外(吕薇2)
到厉云的路可真远呀!我是被撵出宫的宫女,并不得任何赏银,连在宫里时候的东西也没一样能带得出来。所以,我是身无分文的。
我到底是太天真了,可无奈的是,当时的厉云便是我全部的希望。
生活很艰难,路途又不短,我有时候去打一点小短工,有时候则会去讨饭。到了最后,我衣衫褴褛得便只能讨饭了。
我有时睡在坟头,有时与野狗争食。我一文钱都舍不得用,只盼着早日攒够到厉云的路费。
终于在走了三个月后,我有钱搭上了来厉云的车队。
苦尽甘来的滋味,我也终于体会到了。
车队的管事姓李,闲聊中,得知当初林雨回家,也是搭了他的车队。而且他说,林雨已经不在农村的家里了,反倒做起了倒买倒卖的生意。连车队都和她有生意往来。谈话间,李平对她颇为佩服。
是啊!她一个大龄宫女,出了宫无依无帮,反而自己能够做起生意来,也很难让人不佩服。不过李平也说了,她虽是自己做起的生意,可亲戚也没少帮衬。这我也能理解了,一个女人,若真是自己做生意,那几乎是不可能的,到底还是要有个男人在必要的时候出头露面、充当劳力的。做什么都不是简单的,不过说到底,在李平的转述中,我还是佩服她的。
终于到了厉云,李平带着我去林雨住的地方,可她已经不住那里了。打听之下,才知道她开了食肆。
我不说惊呆了,可也差不多了。开一个食肆在厉云要多少钱我不知道。可是,那不是几两银子的事儿,我相信,就算是我一辈子挣得的钱,也不够开个食肆的。李平也觉得,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开食肆,就算她生意再好。也是不可能的。
后来才听说。确实这不是她自己做生意积累的财富。她因为做过宫女,会许多京城里的美食,所以被大户人家聘去做了甜品师傅。也是。在大户人家做事,工钱尚在其次,赏钱往往是工钱的几十倍、上百倍。
她真是命好。不愧是伺候过贵人的,总算有个手艺。只可惜。我在宫里这几年,什么都没学会。
我和林雨说了自己的际遇。当然,里面真真假假,我也只能挑于我有利的说,毕竟有求于人。我不想给人留下不好的印象。
林雨还是那样善良,她让我在她的食肆里做“服务员”,专给女客做小二。来她这里的女客。也都是厉云城里有点身份地位的,多多少少好着面子。我能说又勤快,往往也能给我一些赏钱。这赏钱林雨不要,也都给了我。
我挺满足的,这样的生活虽然忙碌,可我终于活的像是自己了,我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有崭新的人生了。
只是,如果没有戚千里的话,我想我会更好吧。
戚千里和林雨走得很近,两家都有些默认他们的关系,据说戚千里曾是教书先生,来食肆做账房,就是想近水楼台。
他这人不错,虽比我大得十来岁,又是成过家的,可人很体贴,每每看向我的眼神里,总是有着一股疼惜。我第一次在一个男人的眼里看到这样的东西,或许就连女人也没有过,就像林雨她们,眼中虽有同情,可更多的是让我自力更生的鼓励。但是戚千里不然,他的目光,让我觉得自己成了一个可以什么都不用管,就这样被宠一辈子小女人的感觉。每当他看向我,我的心也就不可抑制地剧烈跳动起来。
他温文尔雅,也很有担当。他尽心尽力地帮着林雨培养她的侄子,也尽职尽责地做好每一笔账。他往往走得最晚,还要送林雨回家。我很羡慕,甚至有时会幻想,若和他在一起的人是我就好了。
可是渐渐的,我发现林雨对他,实在是冷淡的很。她是微笑,可她对谁都是那个样子。可在见到青田雅居的人时,反倒是有喜有怒,鲜活了许多。我不明白,她一个大龄剩女,有个这样好的人对待她,她还有什么不知足的呢?戚千里为她做了那么多,怎么就激不起她心中的半点涟漪呢?
于是,我有些同情起戚千里来,我开始不自觉地想要去关心他,想和他走得近些、再近些,我觉得,我可以对他更好的。
犹记得那次,她和她大哥出了门,前面柜台忙不过来,我过去帮忙。
那是我第一次离他那样近。
我们的柜台挨着,我甚至能闻见他身上的淡淡墨香。
在捡一块掉在地上的铜板时,我俩撞到了头,又碰到了手。那一瞬间,仿佛天雷勾了地火,我们在对方的眼中,都感受到了不一样的东西。
私下里,我们开始走得近了。
林雨太忙,她似乎不愿意停下来,也是手里有了资本,她做了很多的生意,把那些亲戚礼道的,也全都安排了。说不上好坏吧,她那个人,我算是看出来了,有些烂好人,总想着“滴水之恩、涌泉相报”,总想着把身边的所有事都安排的妥妥贴贴。其实要我说,人都差不多,有的时候总会挟恩以报,或者根本不领你这人情,就像是她的那个族妹林珊一样,对她好,她也不知道感恩,就为着当初她离家的时候,林母那句让她在他们家住一宿的话,她就忍让了林珊那么久,我是不理解的。她这样照顾这个、顾及那个,可她连喜欢她的戚千里都能这样忽略。
与戚千里相处下来,我愈发觉得林雨是不该珍惜的胡乱珍惜了。既然她不珍惜戚千里,那么,我会珍惜。
他对我有情,我也知道。可他总觉得,他对林雨还有着一些可笑的责任。算了吧,既然没有感情,何必捆绑着彼此?
可是终于,他们还是定下了婚事!我真的很不甘心,明明每天来回奔波送饭的人是我,明明更了解他、喜欢他的人是我!若是他对我无情也便算了,就因为那可笑的责任,就要违心的娶了一个自己不喜欢的女人吗?
☆、第二百五十六章 番外(吕薇3)
我无意与她争,可是,若是两个人在一起,会让三个人痛苦,我便不会眼睁睁地看着这一切发生!
我这一生,活的到底是太透明,事到如今,虽然良心上过不去,可我到底想为自己争取一回!
我知道他的心里也是不好受的,既然他开不了口,那么,我来安排!
我知道林雨要忙活袁小姐的及笄礼,那是青田雅居的少爷给她拉来的活儿,她不好拒绝。
说不上多高明,我只是觉得时间差不多了,按理来说,她是应当来戚家看看的,我便故意引着戚千里说出了这些话。我在门缝中看到了她的裙角,我知道我绸缪了多日的事,今日终于迎来了时机,实现了。
我本该松口气的,可她竟然病倒了。我知道她是为着我们的事儿,我也有些内疚,可是,终究我是不会相让的。
只是我没想到,林雨居然说出了那样的话,她竟然让我和戚千里为他做一辈子的长工!
而且,为了眼不见心不烦,她还停了我的工!我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