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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3章

现在我想做个好人-第27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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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燕京队的其他拳手倒是会在市里逛一逛,因为采访不到梁坤,有些记者选择去采访他的队友。话题基本围绕着梁坤,想知道他天天待在酒店干什么。
  助教高明给出了答案。“他比赛结束后打算拍电视剧,还想在今年出版《鬼吹灯》小说新的两集,他用笔记本电脑在房间里写小说呢。”
  “写小说一直不出门,他不会觉得闷吗?”记者问。
  “那我就不知道了,也许比起出去玩,他更喜欢写东西和上网吧。”高明笑道。
  记者也采访了其他人,大家口风相似,都说梁坤是个不爱玩的人。
  新闻发出以后,书迷们都比较开心,他们觉得梁坤写书速度还是太慢,小说卡在了关键情节上很久了。
  梁坤也在赛场边接受过一次采访,表示事情确实很多,干脆就待在酒店“用功”了。
  他不只写小说,还要抽空给刘德华、谭咏麟两人各写一首华语歌曲。他们已经说好很长时间了。
  刘德华的歌好办一些,梁坤打算把《练习》写出来给他唱。
  因为梁坤造成的蝴蝶效应,加际娱乐唱片公司没有推出这首歌,连个概念都没有。这是为刘德华量身打造的歌,灵感来自公司的经理伍曼锳。
  谭咏麟就比较麻烦了,他的好歌几乎都是粤语,国语歌他有哪首代表作,梁坤没印象。在平行世界,梁坤只记得他与刀郎合作演唱了口水歌《披着羊皮的狼》。
  梁坤已经写了很多经典歌曲,如果给谭咏麟一首口水歌,显得太掉价了。既要有水准,又要符合谭咏麟的风格,他暂时没想好写什么。
  另外,梁坤还有旅游的想法。
  他准备等锦标赛结束后,化妆易容摆脱记者的追踪,在巴蜀玩几天。现在不行,他有任何风吹草动都会上新闻,不想被人乱写八卦。
  梁坤来绵阳的第五天,91公斤级的半决赛开打。
  这次的对手比上场还容易对付,在比赛前看起来都没什么精神。昨天他和人大战一场打了四个回合,鼻青脸肿的伤还没好。
  他是来自江苏的王战斗,打到四强靠的是毅力,连续两轮都是打到最后靠比分险胜,19比17,20比18。
  赛程非常紧密,一天一赛,只有梁坤这种轻松晋级的人不会受影响。
  梁坤一直没有受伤,比赛的运动量还不如平时训练的运动量大。经历了激烈比赛的人状态差很多,哪怕只打四个回合,身体也会酸疼,影响发挥。
  拳击比赛并不是只有打脸伤人,重拳打在身上也不好受。比如打中肋骨、打到肾的情况时有发生,哪怕裁判吹罚了违例,被打的人晋级了也不好受。
  比赛开始前,梁坤发现王战斗发布了黄色任务,内容是希望梁坤下手能轻一点,让他输的有点面子。
  这位老兄不是国家队的选手,没奢望过击败梁坤进决赛。他打到四强已经超额完成任务,缺乏斗志,也没有实力。
  梁坤没接这个黄色任务,第一回 合抓住机会,一套组合拳搞定了王战斗。这次他并没有击倒,只是把人逼到角落打了两拳,裁判就站出来“TKO”终止了比赛。
  裁判看得出王战斗缺乏斗志,这个级别参加亚锦赛的人已经定了,非种子选手在四强战根本没有拼搏的意义。
  梁坤黄色任务完成的太容易,已经看不上奖励了。他每次给人签名都能完成一些,没必要为了一个黄色奖励,帮陌生人撑过第一回 合。
  决赛的前两名都有资格参加亚洲锦标赛,争的是冠军头衔和一枚奖牌。按说应该是两人都想赢的比赛,因为梁坤加入,气氛却变的有些奇怪。
  他决赛的对手名叫马经纬,不出所料,这是一场没有悬念的比赛,双方实力过于悬殊。
  马经纬的实力不错,是2001年全国九运会91公斤级冠军,这次的夺冠大热,91公斤级国家队成员。可他和梁坤一起训练,一次都没有赢过,早就被打服气了。
  锦标赛上他一次也没有KO过对手,是个技术流。梁坤则打了四场,全是第一回 合KO。
  决赛中,梁坤给马经纬留了面子。
  他发布了一个橙色任务,希望能够和梁坤多打两个回合,不要被收拾的太惨,这样他也可以增加点人气。
  梁坤满足了他的需求,因为认识的时间比较长,两人经常对练。第三个回合打到1分15秒,梁坤才给了马经纬一记右摆拳结束了比赛。
  他这一拳的力度很大,直接把马经纬给打蒙了。
  两人的比赛气氛非常和谐,裁判终止了比赛后,梁坤伸手把马经纬从地上拉了起来。
  直播解说员看得出梁坤手下留情了,他的攻势不如前几场猛烈,展现了出色的步法和闪躲技巧,对手的攻击他几乎全防了下来,偶尔还上一拳。
  马经纬的亮点是他打了梁坤的脸两下,虽然很轻,梁坤没受影响,但也算有所作为了。之前梁坤的对手都是毫无脾气的被KO。
  梁坤还造成了一些蝴蝶效应,经常和他讨论拳击,在拳击队关系最好的两人都成了冠军。
  雷钰平在81公斤级比赛中击败了张永,获得了冠军。他以前在81公斤级多次输给过张永,这次却差点KO对手,和梁坤练习后变强了。
  邹世明在48公斤级比赛中也获得了冠军,主要靠的是战术。梁坤在步法上给他提了点建议,并说看好他未来拿奥运冠军,提升了他的自信心。
  全国锦标赛圆满结束,梁坤不但轻松夺冠,还完成了一个橙色任务。奖励又是和个人属性有关的,敏捷+1。
  他训练和比赛这段时间,容易得到属性方面的奖励,黄色任务还提升了两次“徒手格斗”技能。
  接下来梁坤不会再跟国家队集训,等亚锦赛的时候训练一段时间就行。因为属性提升,他实际上是这次集训进步最大的人,对亚洲锦标赛他充满了信心。
  梁坤让助理李兴退了房间,两人乘坐长途汽车离开了绵阳,打算在巴蜀玩几天。
  难得来一次,他想去有“天府之国”美誉的成都看看……


第三百四十二章 【天府之国的东华帝君】
  梁坤又开始玩“大隐于市”的把戏,他喜欢这种感觉。
  他先是高调的在酒店门口亮相,随着燕京拳击队的大巴车一起去了机场,然后在机场完成了“易容”悄悄离开。
  他戴上长假发,黑框眼镜,八字胡。造型是普通的体恤衫、休闲裤,运动鞋,全是地摊货。看头的话,他像寒寒多过像梁坤。唯一有可能暴露他身份的只有身材,不过身高接近190CM的人,巴蜀省也有不少。
  记者跟踪梁坤到机场,以为他坐飞机回燕京了,实际上他却坐上了去成都的长途车。两地相隔不远,两个小时就到了市区里。
  李兴选了一家准五星级的酒店,订的是两人标准间。梁坤不可能像普通游客一样住普通酒店,他是来游玩的,不是找罪受的。
  选好酒店后,两人又在酒店门口见了导游。
  这也是李兴打电话约好的。梁坤在绵阳参加拳击锦标赛时,李兴没什么事就在酒店待着查询有关旅游的信息,搞定后勤工作。
  有助理,梁坤做许多事情都比较方便。
  李兴特意选了一个男导游,坚决不要女的。这样梁坤被人认了出来,也不会搞出大新闻,只是单纯的旅游而已。如果是女导游,无论长相如何,都会有媒体往绯闻的方向扯。原因很简单,明星旅游没有绯闻吸引人。
  导游身高180CM出头,平头发型很精神,皮肤有点黑,相貌普普通通,挺实在的样子。他确定了是雇主后,给两人做了自我介绍。
  “你们好,我叫王圣明,今年21岁。”他打量着梁坤,笑道:“有人说过你很像梁坤吗?平头发型更适合你。”
  “我就是梁坤,在绵阳打完拳击比赛后过来旅游的。这头发是假的,眼镜是我去美国大都会旅游时买的超人同款黑框眼镜,戴上后除了女友外谁也认不出来。”梁坤用东北味的普通话回道。
  他只要一扮普通人,就会学孙睿口音,屡试不爽。
  王圣明被逗乐了。“骗人,你肯定没去过大都会那嘎达。咱可能是老乡,我是黑龙江密山来的,一个小地方,大哥你是哪里人?”
  “泉城人,这不明摆着的吗?你不信没关系,叫我坤哥就行。这是我的助理李兴,你可以叫兴哥。”梁坤比崔勇元还实话实说。
  李兴在一旁也笑的不行,梁坤只是简单的伪装,说实话竟然没人信。
  这是人们的惯性思维作祟,王圣明想不到大明星出游就带一个助理,还会找普通的导游。大部分人心目中的明星,干什么都要有排场的。
  中午三人先去吃饭,王圣明介绍了一家口碑好的小店。找私人导游其实比较划算,不会把人往乱七八糟的购物店里领,狂坑客人的几率比较低。
  没导游不行,也容易被坑。旅游团基本都有套路,游客买饰品不懂花上千元,出了店发现外面也就卖个两百多,但没人提醒。更恐怖的是,换个城市可能东西只值10块钱,全是假货。
  梁坤相当大方,邀请王圣明一起吃饭。如果他们吃饭让导游看着,梁坤会觉得挺不好意思。他不管什么行业规则,就当交了个朋友。这样给对方一些好处,对方也会更认真的做导游。
  午饭时,王圣明接了一个电话,然后有些尴尬的问:“坤哥,这次行程能不能加一个人?我有个朋友刚从老家过来,想在这边发展,他还没有逛过成都,说想一起逛逛。他自己出钱,还能当免费保镖。他真能做保镖,个头比你还高。”
  “那就让他来吧,没关系。”梁坤微笑道:“如果他没吃饭的话,快点来还能吃点东西。”
  “这不好吧?”王圣明苦笑道,观察着梁坤的表情。
  “真的没关系,反正菜已经点多了。”
  他们来的这家小店比较实惠,上菜都是大盆。水煮鱼、毛血旺等等吃不完肯定要剩下的,多个人吃饭没什么问题,可以避免浪费。梁坤点的时候没想到分量会这么大,一下子选了四个招牌菜。
  梁坤已经在王圣明的头上看到黄色问号了。他的朋友正在找工作,跟着逛上几次熟悉了导游工作,也想做导游。遇到好说话的游客,王圣明才敢提这种要求,他怕被人投诉。
  梁坤帮助人是举手之劳,知道对方想法后也不生气。两个从东北小地方出来混的年轻人,在外地相当的艰难。王圣明还有想要混出点名堂的红色任务,但他只能慢慢来,没有什么方向。
  不一会儿,王圣明的朋友到了,确实个头很高。他大概有190CM,白白净净,长的挺帅,不像东北人像混血儿。他的五官棱角分明,怎么看都不像纯汉人,穿着普通却依然给人感觉气质不错。
  梁坤和他一见面,都觉得对方很眼熟。梁坤发现这人长的和东华帝君似得,就是偏分发型有点土,年轻一些。
  “你们好,我叫高炜光。”高炜光笑着自我介绍。
  真的是你啊!怎么在成都还能遇到未来的明星?梁坤心里狂吐槽。
  梁坤只知道未来高炜光会成名,却不清楚他的经历。
  他在老家高考失败,去药厂工作刷了一段时间的瓶子,后来听说朋友在成都混的还行,就心血来潮跑到了成都发展。
  成都被称为“天府之国”,是个新一线城市。黑龙江的密山完全没法比,所以他就出来混了,虽然有些迷茫,但想先在这边站稳脚跟再想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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