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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章

穿越种田文那些年[快穿]-第1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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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葛石燕早上没敢让俩孩子吃太饱,她早想好了,要带俩孩子去吃县城最好吃的云吞面。
  人家的面香,也不知道加了什么,汤底鲜极了,除了细白面揉成的劲道面条,里面还有肉馅的云吞,要是愿意多加两文钱,里面还能多三个鲜虾仁。
  也就前年过年准备年货的时候,葛石燕带着俩孩子进城吃过一次,孩子们吃的香极了,宝宝那个时候才三岁,愣是把肚子吃圆乎了还眼巴巴地盯着肉馅云吞。
  那样一碗云吞面要六文钱,普通的阳春面也就三文而已,要是加鲜虾仁,一碗面就得花九文钱了,这对于乡下人来说,并不便宜。
  葛石燕精打细算,俩孩子要两碗云吞面,加起来就是十八文钱,足够买一斤猪肉了,这一斤猪肉剁成小块或是肉馅,全家人都能吃的很香。
  而且那个时候葛石燕也怕自己带着孩子吃独食被人看见,到时候恐怕又要被人编排了,因此她只带着孩子吃过一次,再也没舍得吃第二次。
  现在她想开了,公中的钱她省着不花最后也是便宜了别人,还不如花地痛快些呢,她就要趁着老头子还愧疚的时候光明正大的花掉一笔银子,然后满满将公中的钱都挪到自己的小金库里去,即便到时候分家了儿子还小,撑不起门面,他们一家也不愁吃喝。
  “娘,我不饿,等会儿要吃云吞呢。”
  傅时年的记忆力不错,五岁那年吃的云吞面的味道,至今还记忆犹新。
  “宝宝,你也别吃了,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哦,现在空着肚子,等会儿你就能多吃一个虾仁呢。”
  傅时年凑到宝宝的耳边,双手握成喇叭的形状,悄悄地说道。
  哇哦,这可真是一个“大秘密”呢!
  上一次吃云吞面已经是原身三岁那年的事了,到底是什么味道,原身都记不清了,宝宝自认是见过大世面的人,对于云吞面的味道并没有太大期待。
  “等会儿我吃不下,都给你吃。”
  不过小哥哥太乖了,让人很有逗他的欲望。
  于是宝宝对着傅时年勾勾手指,学着他的样子,双手握成喇叭形状放在嘴巴前,凑到他耳边小声说道。
  “宝宝,你真好。”
  傅时年开心坏了,眼睛亮闪闪地看着宝宝,也不想想自己现在也就七岁,哪能吃完自己那一份后再吃宝宝剩下的那一小份呢。
  他低下头,用力地吸了口气,将肚皮撑的大大的。
  用手拍了拍,还能听到咚咚咚清脆的声响,是一个空心的肚皮没错了。
  嗯,现在的他已经不是五岁那年的他了,现在他的肚子那么大~~~那么空~~~
  妹妹真好!
  他高兴地冲着妹妹笑,就和一个刚讨到食儿的小奶狗一样,真是招人稀罕。
  葛石燕看着感情融洽的儿子和小儿媳妇,一颗心被塞的满满的,再也填不下其他人了。
  ******
  等经过一路颠簸到达县城后,葛石燕立马带着俩孩子去了靠近县城关口的面店,要了三碗云吞面。
  上一次来面店的时候,她只要了两碗云吞面,自己则是吃了孩子吃剩下的那些面条,现在既然不准备给公中攒钱了,那就敞开肚子吃,她这大半辈子也没享过福,也该犒劳一下自己了。
  反正花的是大房的银子,她不仅不心疼,还觉得有些爽呢。
  云吞面比宝宝想象中还要好吃一些,主要是用料实在,揉面的麦子很香,面条十分劲道弹牙,云吞的皮很薄,里面的肉馅并不多,可云吞吃的就是这一口鲜,再加上海鲜和大骨头熬出来的面汤底,真是鲜到掉牙。
  尤其在三个人都饥肠辘辘的时候,面条的美味更是放大了十倍。
  傅时年很想帮宝宝吃完她没有吃完的那小半碗面条,只可惜他也就是个七岁孩子,这云吞面虽然贵,用料却很实在,一碗面条足够一个不做体力活的青壮年吃饱,傅时年吃了一大半就再也吃不下去了。
  最后剩下的那些面条都被葛石燕一个人解决了,她常年下地,食量比县城绝大多数男人都要大,吃完自己那一整碗面条,外加俩孩子分别剩下的那些面条,差不多就有八分饱了。
  吃完云吞面的娘仨一个个腆着肚子走在县城的石砖路上,心里美极了。
  ******
  吃完早餐的葛石燕干起了正事,今天他们进城主要目的是为了给儿子傅十年买一身读书人穿的儒袍,以及之后上学要用的文房四宝。
  这次她一点也不客气,傅大岩说给儿子买一身新衣服,葛石燕给买了两身成衣,还有一件大了点,再长点个头也能穿。
  不过她还是很有分寸的,买的衣裳都是细棉布料,绸缎绫罗她连摸都没敢摸一下,既然给儿子买了,闺女也不能落下,葛石燕扯了一块花色很好的细棉布,准备买回去自己慢慢做,剩下的布料,还能做几件小衣小裤呢。
  光是这两身衣服和一块布料,就花了足足一两三钱。
  其实买布料远比买成衣划算,可惜葛石燕从来没有做过儒袍,乡下男女大多都要下地,上身穿紧袖的褂子,下身是宽裤衩,男女的区别就是男人的裤腿小一些,女人的裤腿大一些,看上去就像裙子一样。
  儒袍比这些上衣下裤复杂多了,葛石燕也怕做坏了,让儿子被同窗笑话。
  比衣服更烧钱的还是文房四宝,葛石燕总算明白了,为什么乡下一大家子,也供不起一个读书人。
  光是一块最差的墨砚、一沓启蒙孩童习字用的草纸和几支不同型号的羊毛笔,七两银子就没了。
  那个卖纸的掌柜挺好心,看他们的打扮知道他们的手头不宽裕,教傅时年刚开始学写字的时候可以用清水,不要用墨砚,这样等纸干透,还能接着在用,一张纸起码能重复用上八九次呢。
  葛石燕咋着舌头离开那家铺子,转念想到这七两“刚好”就是木盒子里找到的银子,顿时又开心起来了。
  反正花的是“老祖宗”留给子孙的银子,这笔银子是过过明路的,花了也不心疼。
  除了这些东西,难得来一趟县城,葛石燕还得储备一些生活用品。
  家里的盐快没了,得买一点,还有朱砂,过段时间收了糯米就要做饭团了,到时候还得给饭团点红呢……
  宝宝跟着养娘来到一间药馆,却被药馆外的一个地摊贩吸引了。
  此时那个地摊贩前围了不少人,因为对方卖的东西太神奇了,他卖的居然是石头,传闻中能开出玉石来的石头。
  这不就是赌石吗!宝宝见识大着呢,一眼就看出来了。
  不过吸引她的并不是赌石,而是她在这个摊子上闻到的味道。
  嗯,一块圆圆的石头闻起来是隔夜的青菜炒香菇;一个头尖尖,屁股圆圆的石头闻上去是不怎么新鲜的小黄鱼的味道;还有一个身上有一道裂缝,隐隐透着绿色的石头闻起来是有点烤过头的鸡翅膀……
  除此之外绝大多数,都是淡而无味的白开水。
  宝宝盯着一个放在角落位置,个头并不大,看上去和河滩边上的鹅卵石也没什么区别的小石块。
  “红烧肉……”
  走了大半天,早上吃下肚的云吞面早就消耗光了,闻着这些形形色色的“食物”香味,宝宝的哈喇子都快流下来了。
  当然,最吸引她的还是那块红烧肉石。
  她敢肯定,这块红烧肉一定是用农家散养的土黑猪身上最肥美的五花肉部位烹饪而成的,里面加了八角、桂皮、香叶、古法熬制的黄冰糖……砂锅慢火炖煮一个多小时,炖到肉酥皮烂……
  这么极品的味道,一定蕴藏着极品的玉石。
  “宝想吃红烧肉了,咱买!”
  葛石燕从药馆买了点朱砂出来,听到宝宝嘀咕了一句红烧肉,当下拍板等会儿就去肉铺买一斤猪肉,回家给她做红烧肉吃。
  她的宝之前落水差点去了半条命呢,这会儿吃点好的补补怎么了。
  别看老头子之前维护了大房那对龙凤胎,葛石燕摸透了他的心思,恐怕他这会儿对他们娘仨还心虚着呢,只是买一块猪肉给宝解解馋,老头子不会有意见的。
  “娘,我想要那个!”
  宝宝指了指那块红烧肉味道的石头,迫切的想要买下它。
  “你想要那块石头?”
  葛石燕有些犹豫,不就是一块石头吗,村里满地都是,尤其是河滩边上,多得是比这块石头还要好看的石头。
  可闺女难得表现地这么想要一个东西,葛石燕也不舍得拒绝她。
  “好,买!”
  她咬咬牙同意了,反正昨天刚发了一笔横财。
  她在心里默默催眠自己,那是大房的钱,花起来不心疼。
  那块石头的表象不好,兜售玉石的商人并不看好它,葛石燕是今天第一个打听这块石头的人,还一副贫穷农妇的打扮,商人急于脱手这批石料,因此开的价格并不高。
  一两!
  听到这个价格,葛石燕倒吸一口凉气,正想说不要呢,就看到宝宝一脸期待地看着她。
  葛石燕咬咬牙,最后用自己多年的砍价经验硬生生将价格磨到六百文,总算买到了那块不起眼的小石头。
  “宝要是喜欢,改天娘去河边洗衣服的时候帮你再捡几个回来。”
  葛石燕把那块石头递到闺女手中,都不忍心再看第二眼,她怕自己看着那块石头就想到自己花六百文买了一块石头,会给自己来上几个大嘴巴子。
  现场可以免费解石,但是宝宝拒绝了,她表现的就像是一个单纯喜欢那个石头样子的小姑娘一样,捧着石头,跟着家人心满意足地离开了那个摊子。
  她想好了,回去慢慢磨掉石头的表皮,到时候给娘一个惊喜。
  葛石燕也想着要尽快把那个镀金簪子外层的金皮给磨下来去融一个金戒子,她得让闺女多看看好东西,要不然以后光喜欢不值钱的石头了那该怎么办呢。
  俩人心里都想着对方,倒显得牵着娘,又牵着妹妹的傅时年成了多余的那个了。
  ******
  等三人从县城回来,又花了一点时间从临村走回家时,已经快要接近酉时了。
  这个时候,村里家家户户都升起了炊烟,傅家的烟道没有冒白烟,走到院子里时,也没闻到柴火和食物的香味。
  葛石燕把脸一板,她只当马梅芳要给她下马威,连晚饭都不烧了。
  她表情有些刻薄的走进堂屋,准备正式开始当一个称职的恶毒后娘,没成想这会儿家里其他人都在屋子里,还有几个眼生的外村人。
  老头子身边站着一个和傅时年差不多大小的姑娘,瘦巴巴的,像一个站立的骷髅架子,眼睛大的出奇,在看到他们娘仨时,露出错愕的表情。
  葛石燕从来没有见过这个女孩,但这个女孩却认得她。
  舅娘和小表哥怎么会出现在傅家?
  林余的心中掀起一片惊涛骇浪。
  她记得,上一世当她来到舅舅家里时,舅娘已经和舅舅和离,还把小表哥带走了,最初的时候,她不知道舅娘和舅舅和离的原因,全家人都对此讳莫如深。
  尤其是舅舅,在舅娘和小表哥离开后,顿时苍老了数十岁,精神头垮了一半。
  后来等她大一些,终于知道了当年导致舅舅和舅娘闹翻的那件事时,舅舅也已经在弥留之际了。
  那是舅舅后半生最大的遗憾。
  现在舅娘和小表哥就站在她面前,他们身边还站着一个矮墩墩的小姑娘,那样亲昵的氛围,恐怕那个小女孩就是上辈子导致舅娘和舅舅和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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