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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6章

[综漫]自从我遇到了茨木这大佬 金推完结+番外-第15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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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他思量片刻,干脆拿出笔记本登上了某个绿得发亮的网站,提交资料、注册笔名,开启文档打下了他的追妻心得——《我与女神不得不说的那些年》。
  半年后,书翁火得一塌糊涂,从此拥着妻女登上了妖生巅峰。
  但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的娇妻不愿意窝在家里吃白食,竟然去找了份工作。更让他震悚的是,妖刀姬的工作不是别的,而是……酒店刺身料理大厨!
  她有着一手炉火纯青,让天地失色的刀工。但凡经过她手的刺身,入口后都是极致的享受!
  比起辛苦打拼的自己,媳妇儿没过一周就成了大酒店有名的大厨之一,而她的月入是三万刀起步……
  长得美、刀工好,且吃得起刺身的顾客多半不吝啬给小费,妖刀姬将小日子过得红红火火,只余下书翁恍恍惚惚。
  没多久,书翁卖了第一本书给影视业,用拿到的大笔钱财买了房。随后,他开启了第二本的新征途——《我的媳妇儿是大厨》。
  自从媳妇儿当了大厨之后,她总拿着刀在我身上比划,仿佛我是那条倒霉的金枪鱼……
  又过了半年,书翁在文坛站稳了脚跟==


第166章 番外【酒吞X红叶】
  红叶一直无法理解酒吞的脑回路; 一如酒吞无法理解茨木的脑回路一样; 每当她看见他的第一眼,太阳穴总会不自觉地“突突突”……
  明明是大江山的鬼王,坐拥着十万山脉无数小弟打手; 他的日子过得为何这么闲?
  在她还是人类的时候; 拼了老命地往她身边凑; 使劲儿刷存在感。无数次午夜梦回; 红叶老是被一双含情脉脉的紫色眼睛吓醒,神经衰弱地让身体状态都差得可怜。
  港真的,你说你一鬼王,扮成车夫也就算了,装成庭院洒水的仆人我也忍了,可你穿着臃肿的婆子衣服; 人高马大地挤进我的浴场伺候我沐浴是为哪般?
  你说你挤进来就算了,反正浴场蒸汽大你看不清楚; 我头发长披下来也不怕走光; 可你啥动作也没有光顾着在旁边流鼻血是为哪般?
  你特么流鼻血就算了,为什么要把血流进池子里,而且你这鼻血“唰”地流了好大一滩我要无视都难啊; 你真的不擦一擦吗?真的不怕流血过多而死吗?
  我就问问你这么急着在我面前自杀是为哪般?
  算了,这都不是事儿; 更糟心的还在后头——
  在她堕落成妖怪后; 他更是变本加厉; 完全不知含蓄内敛是何物!
  好吧; 她并不该指望一只野生的大妖能理解“含蓄”是什么意思,但即使真的不理解,他为何不看看晴明的样子学呢?
  他但凡学了一丝丝儒雅贵气,她都不至于对他冷眼相待。
  更要命的是他还有个更加不可理喻的兄弟,叫“茨木童子”,一个身材魁梧声如洪钟一拳碎大山的肌肉汉子。可她十次碰到他,其中有九次他都穿着华丽的女装,作出一副娇滴滴的模样。
  他对她充满了敌意,活像是被抢了丈夫的怨妇,而在这个话本里,怨妇是茨木,丈夫是酒吞,至于她红叶,是那个杀千刀的恶毒女人!
  红叶:……
  她真心怀疑大江山的妖怪都有猫饼!她毫不犹豫地选择远离他们!
  但很可惜的是,他们的脸皮简直是晴明的罩子还坚硬,哪怕她下了逐客令、拼死拼活封印红枫林,下一秒那俩傻逼就能把地给掏穿了,从满是泥浆和臭水的地下通道爬出来……
  酒吞这货来了她能理解,她被他追得快要麻木了。但茨木这货是怎么回事?
  他就算来了,为何非得换上一身艳丽至极的女装?!
  换上女装就算了,反正在妖界活了这么多年,她什么变|态没见过?身边现成的不就有两个吗?!
  但能不能别在换上女装后爬地洞钻过来啊!
  看看那鸡窝的发型、满脸的泥泞、脏臭的腥味,这发间还趴着条扭动的蚯蚓!
  茨木和酒吞,当真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红叶觉得自己真能来个暴风式的哭泣,她快被这对蠢兄弟折磨疯了,只有晴明大人才是她的阳光,才是她的救赎!
  可晴明大人或许是太忙了,没有听见她的诉求。她执意留在红枫林里,只是为了对方能停驻脚步,但她没想到,她这不换地盘的习惯倒是方便了酒吞爬墙==
  这货总能从各个角落冒出来,送上他觉得珍贵无比,她觉得辣眼伤肝的礼物——以鲜绿色为底、大红色花朵为主的和服!
  她面无表情地让小妖怪拿去当抹布擦地板。
  酒吞的出发点是好的,可他的审美观十分清奇。
  他又给她送来了沉甸甸的黄金发饰,缀满宝石的披肩,老树皮似的兽衣,酸得要命的“美容圣品”,或是刚从鲟鱼肚子里剖出来、腥臭无比的“鱼子酱”……
  他甚至从深山老林里挖来一株快要木化的灵芝,手持着柄端,将偌大的半圆顶在头上,还笑着对她说:“红叶,这是我送你的伞!你看,是不是很别致?”
  别致你mmp啊!滚吧!
  但红叶还是挤出笑容“收”下了,无法,不收下这把别致的“伞”,他还能再去犄角旮旯里挖出各种像“伞”的东西来送给她==
  她能怎么办?她真的很绝望啊!
  “酒吞,你到底喜欢我什么?”我特么改还不行吗?
  “红叶,我就喜欢你嫌弃我的样子!”
  红叶的脸僵了,她发现自己没法不嫌弃他。可也算是托了他的福,她从人类变成妖怪后,越来越没时间自我厌弃、伤春悲秋了。
  ……
  酒吞的执着简直惊天地泣鬼神,当他顶着一脸黑灰和爆炸式的发型,小心翼翼地捧着一只热烫的蛊,准备为她奉上努力了一个时辰的爱心早餐时,红叶的内心当真是复杂至极。
  她亲眼瞧着堂堂鬼王如何低三下四地来讨她的欢心,虽然手段幼稚得厉害,可她并非不触动。
  她很少见过男人为女人下厨,酒吞这蛊汤,就像是一把钥匙,开启了那扇封闭的心门。
  她第一次深切地注视了他良久,亲自搬出矮几将他迎入和室,也是第一次露出最温和的笑意接受了他的心意。
  红叶伸出素白纤细的手轻轻揭开了蛊盖,然后——没有退掉鸡毛的鸡以悲惨绝伦的姿势倒在蛊的热汤……哦不,洗澡水里,旁边散落着未经处理的调料和一把带着根须的……葱?
  汤带着新鲜的泥巴味,揉成了一种诡异的灰黑色,浓郁的鸡骚味随着蒸气袅袅升起,熏晕了红叶的思绪。
  她十分感动地盖上了蛊子,然后将酒吞一脚踹出了和室!
  万万没想到,这厮求而不得竟然想毒死她!
  ……
  她与酒吞的拉锯战打了好久,久到她都开始淡忘晴明的存在,甚至好长一段时间都不曾再想起那位温和儒雅的阴阳师大人了……
  反倒是酒吞傻不愣登的模样镂刻在脑海里,随着时间的洗涤,越来越深……
  她最终还是妥协了,也不知是向他的无赖妥协,还是向自己的内心妥协。她最终还是如了酒吞的意,与他共度了一个混乱的良宵。
  原想着,当他得到了她后,应该会消停了。毕竟男人不都这样嘛——对容易到手的女人绝不珍惜,对求而不得的女人分外看重。
  在她看来,酒吞也就那样吧……
  可惜很快地,她又被“啪啪啪”打脸了==
  痴汉的世界她真的不懂,不过一夕之欢,他能跑遍全妖界宣布红枫林里住着他的女人,还能火速下聘折腾白无垢,就连多年不管事的姑获鸟都被他请出了山。
  等她真切地反应过来后,才发现自己的脚已经踏上了一条贼船……
  她最终还是搬去了大江山,过上了每天吃饭睡觉打酒吞的美好生活。除了茨木的智障越来越严重了之外,酒吞的脑子似乎被治好了,他渐渐变得靠谱起来。
  日子一帆风顺地过着,直到茨木失踪的那天——
  他失踪了一段时间,回来后居然带回了一个女人!一个人类女人!
  可把她给乐坏了,这狗比也有今天!
  但这厮的运气未免太好了些,这等细皮嫩肉、聪慧非常的女孩究竟是从哪儿寻来的?她忍不住心头的好奇,越是接近,越是好奇……
  紧接着她发现,茨木原本就不怎么够用的脑子,在追女人时更不够用了==
  难为那可怜女孩没一脚踹了他……
  但她终究看不了大戏,因为她腹中有了孩子。大江山进入了前所未有的警戒期,而也是在这时候,她才发现平日里不着调的妖怪兄弟,还是挺靠谱的。
  她挺过了初期,来到了现世,熬过了漫长的孕期,最终有惊无险地生下了丹业!
  她的孩子,她与他的孩子……蓦地,红叶的心柔软了下来。
  可当儿子慢慢长大后,红叶一脸的骄傲渐渐成了一脸面瘫。她实在不知道哪个环节出了错,丹业好死不死地染上了大江山特有的遗传病——智障和搞事==
  且儿子这本事青出于蓝更胜于蓝,她和乔心舒曾奋力“抢救”了他一下,哪知“抢救”过后,他似乎更“傻”了!
  她还记得丹业穿着开裆裤,手中拿着尿不湿当作武器,甩了酒吞一脸屎的糗事==
  她还记得丹业穿上蓝色紧身衣、外套红内裤,披着红披风去深渊跳崖的傻事==
  她还记得丹业往脑袋上套了乔心舒晒在后院的胸罩,偷了她新买的京红,在房间里变装米老鼠的破事==
  讲道理,人干事!
  丹业很聪慧,却总是被长辈的坏习惯吸引。
  他一身变装的本事师从茨木,奇特的审美承继酒吞,搞事的本领延续大江山的传统……多年以后,他终于成为了猫嫌狗厌的存在==
  要不是自家儿子还有一张脸……算了,那张脸经常在实验室里被炸到开裂……
  她决定不管儿子了,该咋浪就咋浪吧!
  反正连他爹和茨木都能娶上媳妇儿,他应该没问题……吧?!
  ※※※※※※※※※※※※※※※※※※※※
  ps:酒小吞:当然没问题了,茨小木明显是爱我的!
  茨小木:谁给你的勇气说出这句话?梁静茹吗?
  阎小魔:可怜酒小吞年纪轻轻就瞎了!
  小天狗:和气生财和气生财和气生财!
  妖小刀:和气生财?一团和气可以生出旺财吗?旺财是不是狗狗?它跟杀生丸是什么关系?
  众人:……没有关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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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7章 番外【神乐X大天狗】
  狗子委屈; 狗子心里苦,狗子有冤无处诉!
  天可怜见的,谁知道茨木和星熊的开车技术会如此可怕; 连带着他都被坑了好大一把!
  大实话,一片混乱中摸上神乐的胸纯属意外; 他真的不是sè láng!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 是火车先动的手!可为什么所有妖怪在事后都用“没想到你是这样的大天狗”的眼神看着他?
  作为“大义”的接班人,从来爱惜羽毛的大天狗愁得毛都快掉光了……
  他不知该从何解释; 只知道越描越黑。
  假设他当着众人的面解释一句“我真的不是故意摸到她胸的”……那就更倒霉了,这完全是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感觉。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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