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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我必须恋爱的理由-第3章

小说: 我必须恋爱的理由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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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玛瑙跑完十公里,回到寝室兴奋地跟我讲,她要参加马拉松大赛。那要是这样才能瘦的话我瘦不了的了。
    大玛瑙瘦掉以后,很快就交了男朋友。我看到了,所幸是不好看的。
    朋友有了男朋友,固然是件讨厌的事,但倘若这个男朋友是难看的,那也就没有什么了。
    两人是在人人网上认识的,见了面以后,就很自然地发展了。
    网友,那我也是有的,见了面以后,他看了我半天,憋出一句:“你比你照片看起来……时尚。”那天我穿了一件挂在淘宝首页的斗篷,那当然是时尚的。
    大玛瑙的男朋友跟我们一级,很关心政治的样子,在社交网络上大谈马哲毛概。上毛概课的时候我复习着QQ空间,欣慰地看到中学时代的暗恋对象卖起了保险,老师喊我回答问题,我一愣,所幸刷到了大玛瑙男朋友发的五百字论社会主义价值观,就照着念完了。老师说这位同学很有想法。我也就这样被救了一命,回去以后大玛瑙也是有点得意的。
    男朋友,那我当然也是有的,只是不很屑于向外说。
    我跟学校北门的烤冷面小哥谈着恋爱,虽然大家彼此都没有捅破,但是小哥每次给我的烤冷面里加的烤肠,是要比别人大的!我有观察数据。我们的暧昧期比别人的稍微长一点而已。
    小哥也熟我的口味,要洋葱香菜要辣,这些他都是晓得的。恋爱对象能长得像吴彦祖固然好,要是实在长不成吴彦祖那样,能知个咸淡,也是好的。
    我跟小哥谈恋爱这事,谁也没告诉,大玛瑙也没有。她就知道我每天晚上七点必往北门跑,她还以为我只是饿,其实我是约会去的。
    托烤冷面的福,我的肚子一天天大起来了,圆滚滚,白花花,光溜溜,像一个很好吃的大馒头。我有点快乐,爱情的结晶!
    大玛瑙不太懂我每天对着肚子的傻笑,她单纯地以为我疯掉了。
    我越来越胖了,而大玛瑙越来越瘦了。
    她好像翻到了男朋友前女友的照片,非常非常瘦,走在路上,就像一双活的一次性筷子,没掰开的那种。男朋友说话太直,有一回跟大玛瑙说:“我前女友,有回差点就被风吹跑啦!还是你好,结实。”大玛瑙得失心了,也憋着劲地要瘦,现在一口饭都不吃,每天从北京跑到河北再跑回来,一张脸铁青,不像个活人。
    这样下去当然也是熬不住,我去北门会我的冷面情人,她也鬼使神差地跟过来,我要一份烤冷面,她也要一份;我要加一根烤肠,她也要加一根。天杀的烤冷面小哥,给她放的烤肠,竟然比给我的还要大!饶是我成熟女性有涵养,没有当场发作,拎着烤冷面就回去了。
    那一份烤冷面大玛瑙吃了一口,就扔掉不吃了,吃掉的那一口,还去厕所抠着嗓子眼,“哇啦哇啦”地吐掉了。
    我和烤冷面小哥的关系变得很紧张。最近他的摊子前有很多人,都是很瘦很好看的女生。小哥很尽心尽力地给她们做着烤冷面,我想她们中很多人是吃不完一份烤冷面的。
    等得久了,我就有点不耐烦起来,看隔壁的麻辣烫小哥那里清闲得很,我就去买麻辣烫吃了。
    麻辣烫真好吃啊,这样想着,我就跟烤冷面小哥分手了。去北门买消夜的时候,要先在他摊前伫立片刻,等他抬头看我,我就从鼻底哼出一声来,再扭扭头去买麻辣烫吃。
    大玛瑙后来变得很瘦很瘦,要飞起来那种瘦。她男朋友好像还不知道似的,整天给她人工呼吸,一口口气渡进去,大玛瑙看起来就有点水肿,因为是充了气的。
    但是后来男朋友也没有了。进了一个新的学期,男朋友说要考研,不能谈恋爱了,因为说得非常诚恳,大玛瑙没有办法,也只好答应了分手,回来在寝室里哭。
    我劝她说,别哭啦,反正他那么难看的。大玛瑙哭着说就是,又抽抽搭搭地掏手机去给他发微信:“研,我们一起考,行吗?”立刻收到了回信:“对方开启了好友验证,您还不是他/她的好友。”大玛瑙哭得更不像样了。隔天看见男朋友,挽着一个胖大的姑娘,姑娘虽然胖,但又很艳光四射的,是比大玛瑙好看。大玛瑙回来又哭了一通。
    按理大玛瑙这回总该胖回来了,我很期待,张开怀抱等在那里。但是没有,她还是瘦,越来越瘦,饭也吃了,步也不跑了,但还是瘦。
    后来就不行了,她走路的时候都要抓紧我的手了,口袋里“叮叮当当”的全是一块钱的硬币,但走起路来还是一晃一晃的。有一回她没有抓紧我,北京风大呀,她就被刮上天去了,因为穿的白衣服,大家叫都没有叫一声的,以为是个大塑料袋。还好她抓到了教学楼八层的一扇窗户,因为雾霾很严重,我把她收下来的时候,她整张脸都是黑的,衣服也变成灰色的了。
    我们没有办法了,只好准备去买块大石头来拴在她身上。我本来说直接在学校里施工的地方偷块水泥板就可以的,但她现在瘦了,要讲时尚了!去花鸟市场挑了块花纹好看的石头来,系在身上,确实很有样子的。
    晚上我们一起去买宵夜,我买麻辣烫她买烤冷面,我搓手搓脚等麻辣烫的时候,忽然听人喊:“孔明灯!”我一抬头,哎呀,她身上系的绳子不知道什么时候断掉了,她又飞上天了呀!
    这回她没有抓到窗户,天那么黑,飞了一下就看不见了。我只好走到烤冷面小哥的摊子前,从鼻底哼出一声,把大玛瑙的烤冷面给继承过来了。
    后来当然我也就没见过大玛瑙了,也不知道她现在在干什么。我想,我的下一个朋友,可万万不能再这样子瘦掉了。
    
    第三章 我们大人的新年
    
    2015年了!我不一样了。零点的钟声一敲响,旧的我倒在地上死掉了,新的我扒开旧皮爬了出来,完全变态!我成了一个崭新的人,准确地说,我,变成了一个大人!
    我非常意气风发,走进店里吃酸辣粉,吃到一只苍蝇,并没有像以前一样忍气吞声地咽下去,我直接叫来了服务员(兼收银员),并且惊动了大堂经理(兼外卖员),最后上达店长(兼服务员),免了单并且又吃了一碗!
    在路上看见同学,我再也不像以前一样低着头或目光放空,假装近视一万度了!我隔十米就挥手,呐喊,到近了,再拍拍对方的肩,打听他们从哪儿来又往哪儿去,吃了吗哪吃的吃了什么,不交际个十分钟绝不放人走。
    我是一个大人了!相信没有人可以否认这一点了。我打定主意,今年过年,我也绝不会像从前一样,在年关将近的时候就捎上几个鸡蛋,关上房门躲进被窝,到元宵过后再赶着一群小鸡出来了。我既然已经成了大人,就要用更加大人的方式面对问题,我应该夸一夸亲戚家的孩子,参与参与大伯二叔们的政治论坛,认真聆听二表哥三堂姐考上公务员的伟大事迹,并且向全世界交代一遍自己的恋爱问题……再简单不过啦!我信心十足,迫不及待,拎着大包小包,赶紧奔赴家乡。
    大年初一,我们的任务是夸奖三表哥六个月大的小公子。我准备得非常充分,小学,初中,高中,我奋战了十二年,报了八十个补习班、一百个兴趣班,整个高三两点睡五点起,终于高分考进一所堂皇的重点大学,一堂课没逃地读了三年半的汉语言文学,作业按时交考试拼尽全力考,回家以后还补了半个月的好词好句好段,这一切的努力为的是什么?可不就是为了在这个大年初一,对我的这表侄儿进行一番最华丽的赞美!
    婴儿车外面,密密匝匝围了几层的中年人,挨个评点着:“你们看这眼睛,跟炎辉长得简直一模一样!”
    “眉毛像悦悦。”
    “对,眉毛像妈,清秀。”
    “哎哟,你看我们宝宝这手哦,这手指,多长啊!长大了肯定得是个钢琴家!”
    看见我来了,人群立刻静默了,并且分出了一条道来,将我接纳到了小公子所在的圣域。所有人都热切地望着我,等着我这个有才学的、有出息的、见过世面的、光宗耀祖的读书人,发表一番足以作为总结陈词的夸奖。
    我背负着整个家族对我的无限期盼,非常自信地眄了小公子一眼,感觉有点不对,又瞧了一眼,还是有点没反应过来,终于把视线扳直,对准了前面这个小东西——天哪,怎么会这么难看啊。太难看了,真的,太难看了。一张脸皱皱巴巴的,眼睛鼻子全挤在一块儿,头上几根稀稀拉拉的毛,前面被反复夸奖的眉毛,我找了半天,愣是没找见一条……
    我张张口,想背一点好词好句好段,却一声也发不出。我敲敲脑袋,想叫醒几个还有声气的,结果发现所有漂亮的形容词都宣告离家出走了,委婉点的也甩手不干了,诚实的形容词倒是跃跃欲试,所幸我及时把它们摁下去了。名词那块也是溃不成军,只有“山顶洞人”“E。T。”“小狒狒”几个表示愿意上阵,最后的最后,我艰难地吐出这么几个字:“长得……跟表哥挺像的。”
    观众们显然对这个朴素的评语有点失望,但也勉强接受了,又从眼睛开始,把小狒狒的五官、四肢挨个夸了,有几个道法高深的,左腿和右腿还要分开夸,我听得叹为观止——大人们,实在是太了不起了!
    不不不,我也是个大人了,一时的发挥失常说明不了什么。我坐在那里给自己打气,大表姐瞧见我了,连忙领着她儿子过来:“来!看看这是谁!叫阿姨!阿——姨!”孩子才五岁,手里捧着一包泡椒凤爪慢慢嘬着,连眼皮也没有抬一下。
    大表姐仿佛也不指望儿子有什么回应,自顾自地说下去:“这个阿姨可厉害了!在北京上大学!乐乐你以后要跟阿姨学习。来我们看看阿姨在干吗!哦哟,阿姨在玩手机。我们跟阿姨一起玩好不好?”
    我赶紧把手机塞进最深的口袋里:“乐乐今天怎么这么乖的啦?”大表姐一听见我对她的小宝贝产生了兴趣,立刻扯了一条凳子过来,开始给我讲他们家乐乐差点拿铅笔把同桌的眼睛给戳瞎了的活泼,和拿到了(人手一份的)“好孩子”奖状的优秀。我保持微笑,按一定的频率点头,隔几分钟拿手摸一次小魔王的头:“乐乐真棒!”
    半小时以后,大表姐被招呼去凑一桌麻将,非常放心地把孩子留在我这里。我看着小东西,他总算抬起了头,看着我。我赶紧表示自己的友善:“乐乐今年几岁啦?”
    妈个逼的小兔崽子扔了我一脸的鸡骨头,跑了。
    我半天没反应过来,等反应过来了,小王八蛋已经挤在他妈的怀里指点江山了。我觉得怪委屈,但是作为一个大人,我显然是不能跟一个五岁的小孩子计较的。我只好去洗了一把脸,走到阳台上去透气。
    阳台上,表弟倚着墙,一条腿搭出一个他所能想象的最英俊的角度,穿贴身的牛仔裤,粉红色衬衫,一件羽绒服外套,拉链不拉,向着凛冽的寒风大敞着自己的内心。边上的他妈,我二姨,正做着比制造永动机更艰难一点的事情:劝说一个青春期的少年多穿一件衣服。表弟当然是充耳不闻的,背过身去,哆嗦着手指给朋友们发微信。
    我看着表弟,一股怀恋之情涌上心头。啊,青春!我也曾有过那样美好的岁月,那样深信着不拉羽绒服的拉链就会让自己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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