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壳电子书 > 武侠仙侠电子书 > 回到老公自宫前 >

第43章

回到老公自宫前-第43章

小说: 回到老公自宫前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要蹭饭了。
  魏采薇当然要象征性的留客,“吃了再走嘛,鸡都炖好了,饼子也熟了。”
  陈经纪说道:“我祖母做了饭等我们回去吃,我们不回家,她老人家是不会动筷的,容他日再来取扰。”
  魏采薇送客,将丁巫带来的高丽参各包了两支,分别送给两位客人当回礼。
  陈经纪和李九宝虽没见过什么世面,但也晓得高丽参贵重,连忙推辞。
  魏采薇非要他们拿着,“陈经纪家有祖母,夏天宜进补,冬天少生病。李姑娘家里父兄干的是力气活,吃点人参补补气。铁岭就在高丽国旁边,这东西在铁岭并不像在京城这么昂贵,拿去吃吧。”
  盛情难却,两人值得收下了,连连说道:“多谢盛情,衔结难应。”
  陈经纪赶着骡车,载着李九宝一起回到马厂胡同。
  陈经纪问,“后天端午,你父兄回家过节吗?回来的话,我一早赶车去三里屯把他们接回来。”
  李九宝摇头,“本来是要回家一趟的,但是他们刚托人捎了些工钱来家里,还给我捎了口信,说客人家催着赶工期,一天都不得歇,端午那日给双倍的工钱,他们就不回来了。”
  “双倍啊。”陈经纪咋舌,“什么客人出手如此阔绰,这么着急要。”
  李九宝说道:“听说建的是阴宅,客人是个命硬克妻的,一连娶了四个夫人,个个都要迁葬,除了主人和原配的墓穴,还要辟三个墓穴给继室夫人们。阴宅周围还要建祠堂、守墓人的房子等等,工期太紧。”
  李九宝父兄自打去了三里屯赶工,就没有回家。
  陈经纪说道:“这么着急,怕是客人得了重病,把白事提前准备好,冲一冲,万一冲好了呢。”
  李九宝看着手里的高丽参,说道:“连日赶工,不得休息,父兄定是很累了,不能回家过节。明日我提着粽子和米酒去看他们,提前过个节,把高丽参给他们,得空开个小灶熬个参汤喝。”
  陈经纪说道:“好,我明日赶车送你去三里屯。”
  甜水巷。
  丁巫麻利的把客人送的酱猪脸切成片,和黄瓜一起拌了,浇上蒜汁香醋花生碎熟芝麻等调料,足足拌了一盆子,端上桌,就是一道硬菜。
  炉子上也是连锅一起端上桌,打开锅盖,小鸡炖蘑菇贴饼子香气溢出,满院子的肉香。
  魏采薇舀了三碗米酒摆在桌子上,备了三幅碗筷。
  努力乖巧的汪大夏看见碗筷的数量,晓得魏采薇消了气,不赶他了,有自己一份,高兴起来,冲了过去,正要落座,想了起什么,把撅起的屁股收起来,比了个邀请的姿势,对丁巫顿首,“有朋自远方来,丁大哥先坐。”
  魏采薇:这还差不多。
  丁巫没有推辞,大方坐下,魏采薇落坐,汪大夏奉陪末座。
  丁巫是落魄高官子弟,汪大夏和魏采薇都出身中层勋贵,都讲究食不言,吃饭时都不多话。
  魏采薇给丁巫剥粽子,还用公筷夹了个鸡腿,放在丁巫碗里。
  又夹起第二根鸡腿,汪大夏习惯性的把碗递过接鸡腿,魏采薇却放在了自己碗里。
  汪大夏有些尴尬,但伸出去的碗又不好意思收回来,他正要伸手拿起汤勺舀点鸡汤来掩饰,却被丁巫抢了先。
  丁巫拿起锅里的铁勺,给汪大夏舀了满满一勺鸡汤,说道:“那晚半夏被周小旗挟持,多亏汪二少听懂她的求援,和她联手斗歹徒,多谢。”
  汪大夏屡屡出言挤兑,丁巫不计前嫌,还给他盛汤。
  这幅谦谦君子的模样,还真是……可恶。
  丁巫越好,汪大夏的醋就越酸,顿时自觉遇到了平生的劲敌,但当着魏采薇的面,他不好再赤/裸裸的讽刺丁巫了,说道:“我和魏大夫是生死之交,心有灵一点通,她稍微暗示,我一听就知道她有危险。再说邻居么,本就互相照应,都是应该的。”
  这意思,就是你以前是她最好的朋友没错,但现在不一样了,我才是为她最好的朋友。
  汪大夏理所应当的喝了丁巫盛的鸡汤。正想伸出筷子夹起鸡翅膀,丁巫又拿起铁勺,给他舀汤,接连两勺,第二勺里带着一块大大的鸡胸肉,丁巫抖了抖铁勺,无师自通饭堂师傅的抖菜**,居然把鸡胸肉给抖下去了。
  丁巫脸上挂着亲切的笑容,一副邻家大哥哥和善的模样,将清凉的鸡汤放进汪大夏碗中,“来,鸡汤好喝,精华都在里面了。”
  汪大夏:我不要精华,我要吃肉。
  汪大夏连喝两碗鸡汤,一下子喝了个半个水饱。
  第三碗,必须要吃到鸡肉。
  为了防止丁巫再次“热情”的给他省汤,汪大夏喝两汤,长一智,特意把饭碗往里放,放在丁巫够不着的地方。
  汪大夏举起公筷,对铁锅里的鸡胸肉发起进攻。
  “这是丁大哥亲自去象牙山采的蘑菇。”魏采薇抡起铁勺,舀了满满一勺子蘑菇,“千里送蘑菇,礼轻情意重,要不要尝尝?”
  汪大夏不能拒绝,乖乖的把藏起来的空碗递过去,“要的,当然要的。”
  作者有话要说:  大夏:我弱小可怜吃的还少,半夏你就原谅我嘛


第44章 咱们是什么关系
  汪大夏吃了满满一碗蘑菇; 他决定这个月都不碰蘑菇了。
  终于可以吃鸡肉了。
  汪大夏拿起公筷,像个小媳妇似的怯生生的往铁锅里伸过去。
  还好,没有丁巫轮铁勺喂鸡汤、也没有魏采薇强喂蘑菇。
  筷子顺利的到达目的地; 但是; 汪大夏发现了一个问题:本来就是一锅小鸡炖蘑菇; 两只鸡腿被丁巫和魏采薇给分了; 小鸡么; 本来就小; 全身上下就两根鸡腿有些肉。
  刚才他喝鸡汤、吃蘑菇的时候,丁巫和魏采薇把剩下的鸡肉基本上吃光了; 就剩下几块空荡荡的鸡胸骨; 那肉还不够塞牙缝的。
  汪大夏夹了个块鸡脖子吃了; 幸好; 陈经纪送来的酱猪脸味道还不错; 汪大夏也能吃饱,几乎一个人就吃掉了二师兄的脸。
  吃完饭,魏采薇杯盘收起篮子; 去水井边洗碗。这是在铁岭的习惯了,丁巫做饭,她洗碗。
  丁巫捅了捅炉火; 烧水泡茶。还笑着对汪大夏说道:“汪二少,喝杯茶再走吧。”
  话虽如此,重音却落在“走”子上。表面邀请; 其实是下逐客令。
  这个笑面虎、伪君子!
  若平时,丁巫这样的人说一句,汪大夏至少有十句等着他,真说不过; 他还能动手呢,但是魏采薇会和他绝交的。
  既然说不过,那就躲呗,汪大夏一刻都不想和丁巫一起待了,帮魏采薇提篮子,“我帮你打水。”
  丁巫笑了笑,不说话,往炉子里添了一把柴火。
  两人到了巷尾的甜水井,汪大夏把桶扔进水井里,提起一桶桶水,冲洗碗筷。
  魏采薇见他知错能改,也就没说什么。
  汪大夏和她搭话,“你这个朋友,厨艺不错。”
  魏采薇不禁觉得好笑,揶揄的问:“鸡汤好喝吗?”
  汪大夏假装听不懂她的讽刺,说道:“蘑菇也很好吃,不晓得我有没有机会得到一支高丽参——连陈经纪和李九宝都有,唯独我没有。我们两个可是过命的交情啊。”
  魏采薇不是小气人,说道:“好,回去送你一支,你拿去孝敬汪千户,拿人手短,吃人嘴软,他收到了你的礼物,就不好意思教训你了。”
  汪大夏听了,心头涌起一股温暖,原来魏采薇把他模仿回家后父亲回如何找茬教训他的话听到心里了,用高丽参来解决父亲的唠叨。
  她对我真好……只是还不如丁巫。丁巫今晚会和她住在同一屋檐下。
  汪大夏试探着说道:“不如干脆我今晚就住——”
  “你不要得寸进尺。”魏采薇一下子戳破了他的意图,“不行。”
  汪大夏说道:“我打个地铺就行了,再说我现在已经不怕鬼了,香案上的灵牌是假的嘛。我又不是没住过。”
  “不能把你那晚住在我家里的事情说出去。”魏采薇警告道:“好了,碗筷已经冲洗干净,你可以回家了。”
  汪大夏只得离开,走了几步,又折返回来,伸出右手,“高丽参,你说了会给我的。”
  丁巫也就罢了,凭什么陈经纪都有,我却没有?
  魏采薇看着偶尔还露出一丝孩子气般执拗的死鬼老公,顿时觉得头疼,若是寻常男子这样做,她早就挥着门栓赶人了,但是他是她爱了三十多年的爱人啊。
  她舍不得。上辈子死鬼老公对她有多好,这辈子死鬼老公就有多能折腾。
  算了,就当前世欠他的,今生来还。
  魏采薇提起竹篮,“跟我回去拿。”
  “我帮你提。”汪大夏接过竹篮,还强词夺理,“我不是为了一根高丽参,我只是……反正,他们有的,我得有。他们没有的,我也想有,咱们是什么关系……对吧?”
  魏采薇哼了一声,“咱们是什么关系?”
  汪大夏说道:“生死之交啊。这关系还不够一根高丽参?”
  魏采薇听了,心想:这小子到底还没开窍,也罢,才十四岁,我也不好意思下嘴。
  两人回去,丁巫已经烧开了水,泡好了茶,但人不在,留下一张字条,“洗澡去了。”
  汪大夏见丁巫不在,心情大好,要留下来喝茶,魏采薇取了一根高丽参,用布包了,塞给他,“给你,快回去吧。”
  汪大夏还要赖,被魏采薇强行推出去,“快回家吧,生死之交。”
  魏采薇关了门,虽然觉得他年纪还小,但到底有些意难平:我把你当老公宠着、惯着、忍着、让着。你把我当生死之交,呵呵。
  魏采薇独自在家,就在院子里洗了个澡,等她收拾完毕,丁巫也回来了,怕夜里走了困,两人喝着清淡的竹叶茶,丁巫指着邻居的高墙,“那汪衙内回家了?”
  一听这句“汪衙内”的绰号,魏采薇就晓得丁巫去澡堂不只是洗澡那么简单,笑道:“又去澡堂子跟人聊天了?”
  丁巫顿首道:“论打听消息,澡堂比茶馆还快,大家都脱了衣服,彼此坦诚相待,这汪衙内本就是北城的名人,北城四害嘛,我一提起他,个个都有话说,你一句我一句,就听到了好多事,什么五岁往厕所里放炮仗,炸了人家的粪坑,什么十岁就气跑了十个教书先生,无论汪千户出多少束脩都无人敢去。”
  “还有就是卖了亲娘在三里屯的嫁妆田,给红袖招的花魁娘子赎身,据说他为了这个花魁,和陈大郎打过架,好一个降妇女的领袖,打纨绔的班头……”
  丁巫去澡堂洗了个澡,就差点把汪大夏小时候尿了几次床都摸清楚了。
  魏采薇不禁为死鬼老公辩驳,“他没有传闻中的那么不堪,不是赎身,是借钱,人家金莺姑娘打了欠条的,他还是太天真,去救风尘,并不是好色之徒。”
  丁巫正色道:“我觉得这个汪衙内对你别有用心,所以在你面前表现出好的一面,讨你欢心,从今晚这顿饭就能看出来,他是个巧言令色、又极会看人眼色的人。天真?我看未必。你小心一点,不要被他迷惑。如今你和他地位悬殊,倘若走的太近,会影响你的声誉。”
  并不是丁巫对汪大夏心存偏见,实在汪大夏“名声在外”,丁巫和魏采薇的关系,如兄长、如朋友,他两天之后就要回铁岭了,到时候谁来保护她呢?
  魏采薇点头,“好,我知道了,我会留心和他保持距离的。”反正丁巫两天后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