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出人头地-第40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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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他很清楚,就算自己将来在警队平步青云,顶多也只是混到如今刘福那个位置。
而现在的刘福看到宋天耀,也要毕恭毕敬称呼一声,宋先生。
就在福特轿车从圣玛丽医院门口绝尘而去的同时,一身竹布长衫打扮,脚踩手纳布鞋的宋春忠,带着徒弟顾天成从角落里转出。
顾天成盯着远去的福特轿车,嘴里说道:“忠叔,你这位子侄好似并不像你说的那么有钱呀!”
宋春忠呲着牙,神色郁闷:“我怎么知道他在香港混的比我还惨,本来还想跟他合伙布个局,从鬼佬手里赚一笔英镑,顺便教教你以后怎么跟鬼佬打交道,现在……”宋春忠遗憾的摇摇头。
顾天成打量一番宋春忠的打扮:“那现在怎么办?
不如回澳门继续扮烟土大王?”
“上次泰国佬玩的那么大,不会再有人信的。”
宋春忠摆摆手,突然转过脸来问顾天成:“你手里还有多少钱,全部拿出来给我。”
顾天成一把捂住口袋,警惕的望向宋春忠:“你想做乜?
上次杀泰国佬的庄,前后赚了两百万,我只分到十万块,你不会连我这十万块都坑吧?”
“我的钱都捐出去做教育基金了,你又不是不知?”
宋春忠瞪了顾天成一眼:“爽手点拿钱出来,这单生意做完,我分你两成。”
“那你也要告诉我你准备做什么啊!忠叔!”
顾天成追问道。
宋春忠嘿嘿一笑,从口袋里摸出一张宣传单,上面赫然印制着一家英资假发制作工厂的广告:“这家工厂本来是我们宋家的,现在被鬼佬霸占住,于情于理我都要替阿耀拿回来嘛!”
“哇!在香港坑英国佬的钱?
忠叔,你得不得啊?”
“我不得?
你老母!我不得你跟我?
当年在印尼,我连字都不认识就敢办报纸,后生仔不好看不起老人家……”“这件事你讲过两百次啦,讲点新鲜的好不好?”
“马来亚那次,扑街橡胶场场主不给工人们出粮,又是我出面……”“这个也听过啦!换!”
师徒二人拌着嘴,并肩离开,与宋天耀背道而驰。
香港的街头上,黄包车与轿车共同穿梭,着西装和着长衫的人群互相交织,终汇成一副时代的画卷。
第556章 五五九 意难平
1983年,香港马丽诺中学校园门口。
或许是老一辈的港人纷纷认祖归宗,回到大陆家乡准备去过春节,而这一代年轻的港人又对这个节日并没有太大的兴趣,所以即便已经是年尾,香港街头上依旧感觉不到半点节日来临前的喜庆氛围。
一辆黑色的宾利轿车缓缓停靠在校园门前,车里,两个看上去已经上了年纪的中年男人并坐在前排,对视一眼,会心一笑。
“我记得大佬你年轻的时候,最喜欢那种前呼后拥的风光排场,怎么现在变了性子?”
五十一岁的宋天耀鬓角沾染几绺银丝,脸上也有了历经风霜后的岁月痕迹,只是他的声音听起来依旧中气十足,此时正笑着调侃身边的另一个男人。
曾经在香港名震一时的褚家,自从褚耀宗死后,褚孝忠有远走英国发展事业,所有的烂摊子都甩在了当初被香港富商们当作饭后谈资的花花公子褚孝信身上,而褚孝信似乎也是从那个时候,真正开始变得成熟,一步步走到今日,已经成为了成了香港商会的现任会长。
“自己一个人打拼,才知道当年老豆跟大哥的不容易,虚度了前二十几年,好彩及时醒悟过来。”
褚孝信自嘲的笑笑,或许是因为操劳过度的原因,曾经让丽池舞厅名伶们为之癫狂的花花公子,现在看上去比宋天耀还要苍老,声音也不复昔日的张狂桀骜,而是变得有几分沙哑。
“所以提前半小时过来,就是不想给别人擦你鞋的机会?”
宋天耀笑笑,打开车窗,点燃一支雪茄,语气唏嘘道:“做人是这样的,越站在高处,就越不想跟人多费口舌,因为再也没有年轻时候的精力。”
“扑街!”
褚孝信伸手拍了下宋天耀的脑袋:“你也知道冇精力呀?
在大陆捐了那么多学校就算了,还跑来香港捐图书馆,你做慈善让你大佬陪跑?”
宋天耀揉了揉脑袋,露出一如当年被褚孝信糗过后的无奈笑容:“你是香港商会的会长,这种重要场合当然要你来出席啦!”
“挑!”
褚孝信吐出一个已经很多年没有说出口的脏字,随后脸上的佯怒再也维持不住,笑着伸手揽住宋天耀的肩头:“老实讲,这次除了来香港做慈善,还有没有其他打算?
我在太平山买了一栋别墅,就在我隔壁,你什么时候搬回来住?”
宋天耀笑眯眯开口说道:“大佬,太平山房价好高的,你买的别墅够不够住呀?
你也知道我现在不是孤家寡人,一堆女人和仔要养活,好辛苦嘅!”
褚孝信哈地一笑,宋天耀有一瞬间仿佛又看到当年那个桀骜的年轻人,用炫耀般的口吻大声道:“不够住?
你大佬现在是乜身份?
一个电话就让李超人再白送几套别墅出来!他敢不停明天生意就冇得做!扑街,以为在马来亚见过点世面就能睇小你大佬呀?
挑!”
宋天耀略一恍惚,随后忍不住发出一阵畅快的笑声,褚孝信也扬起嘴角,然后弧度越来越大,到最后不由得跟宋天耀一同笑了起来。
良久,笑声停歇。
“搬来香港的事以后再讲,时间差不多了。”
宋天耀看了眼手上的腕表:“大佬,落车吧。”
褚孝信解开腰间的安全带,正欲跟宋天耀一同下车,车外一阵激烈的争吵声却突然吸引了两人的注意力。
“……我叼你老母!问问这条废柴!为什么干哥哥我这么疼他!”
距离宾利轿车不远处,几名穿着马丽诺学校校服的年轻人大声呛火。
一个看上去斯斯文文的年轻人,此时正夹着香烟,用手点指对面几个年轻人中身材最高大的那一个,眼神中带着说不出的狠戾之色。
“挑那星!”
冯志荣被霍东峻突然发飙吓了一跳,不过马上就挥拳朝着霍东峻的脑袋打去!霍东峻侧身闪过这一拳!左腿猛的弹踢!狠狠蹬在冯志荣的小腹上!将冯志荣踢的朝后退了三四步!不等所有人反应过来!霍东峻已经冲上去采住冯志荣的头发!将他脑袋用力压下!然后一记膝撞打在冯志荣的脸上!“大e哥!大e哥!我e你阿母!带着几块碎料真以为自己就是大佬!”
一击得手的霍东峻松开手,任由冯志荣捂着鲜血长流的鼻子躲在一旁!又扑上了旁边冯志荣的几个小弟!一记冲拳封了其中一个人的眼睛,又转身一腿将绕到自己身后准备抱住自己后腰的家伙踹飞,神态桀骜的指着对面剩下的三个人:“来啊!我喜欢一个打五个!”
“我挑!这群废料还真是凶猛!居然赶来堵峻哥!真是不知道死字怎么写!整个观塘月华街的小仔都知峻哥最能打!”
战圈外的一个声音响起,这个声音一响起,本来还想纠缠霍东峻的三个学生都愣了,扭头看看,其中一个头脑醒目的,扶起了满脸鲜血的冯志荣:“大佬,是林智慧他们。”
冯志荣此时脑袋还昏昏沉沉,听到手下的话,摆摆手:“我们先走,找机会再收拾他们。”
霍东峻也没阻拦,任由几个人灰溜溜的跑了,只是拦下了那个在厕所里被打的冯志荣小弟,笑眯眯的说道:“下次再从我兄弟们这里拿色情照片打飞机,还不按时付钱的话,你们就不要想着上学了,准备在医院开间病房长住!还有啊!下次记得打完飞机把我那些照片擦干净!我很多客户每次都抱怨照片一股虾酱味!”
那学生低着头答应,霍东峻摆摆手:“滚。”
宾利轿车内,褚孝信和宋天耀将这一幕尽收眼底。
宋天耀看着正在和手下们交代事情的霍东峻,回过头来看一眼褚孝信,笑眯眯开口说道:“大佬,你觉得像不像看到了自己年轻时候的样子?”
“痴线!”
褚孝信挥挥手,嫌弃的看着车窗外的霍东峻等人:“也不知道现在香港怎么了,满街都是飞仔飞女,就应该让吕乐他们从加拿大飞过来,好好收拾一下这群不学无术的后生仔。”
宋天耀看着远处低头和同伴说着什么的霍东峻,轻轻扬起嘴角,含笑不语。
褚孝信自顾自说道:“你现在在香港做慈善冇用嘅!这一代年轻人扑街啦!要做慈善不如等九七之后再来,扑你阿母英国佬根本不懂治理这个城市,只会添乱!”
“不是啊。”
宋天耀看着霍东峻一行人,语气感慨道:“可能是年龄大了,我觉得年轻人有朝气未必是件坏事。
大佬,老实讲,你记不记得自己年轻时候比他们玩的还大?”
“收声啦!一回来就糗你大佬,我约了雷疍仔他们几个,今晚一定灌死你!”
耳边还传来褚孝信愤愤不平的叫骂声,宋天耀却盯着车外,霍东峻一行人勾肩搭背,嬉戏打闹着逐渐走远。
果然是老了,居然开始羡慕年轻人。
宋天耀收回目光,看着后视镜里自己那张留下岁月痕迹的脸庞,咧嘴一笑,轻轻摇了摇头。
三十年回望,重返香江,终究意难平。
第557章 下个江湖再见
当我敲下这本书最后一个字符时,心中涌出的不是失落,或者解脱的欣喜,而是一个画面,维多利亚港,波涛滚滚,我书中那个始终看不清面目的主角,立在维港边,远眺天海,某个瞬间,他回头朝我一笑,画面泛黄,定格。
我有个怪癖,就是写一本书时需要找一首歌当BGM,然后无论这本书写多少字,只要写这本书时,就只听这一首歌。
这本出人头地,我选的BMG是钟镇涛的《让一切随风》,写到一半又换成了高少华的版本,至此,就是这首歌陪着我,从第一个字符,走到了最后一个字符,我写整个故事时,脑中的画面都是泛黄的,一如老照片。
这本书断断续续写了这么久,实际上字数却少的可怜,实在抱歉,一直无颜面对我那些可爱的读者大人们,这本书无论获得什么样的成绩,都不是作者如何出色,而是我有这样一群对我而言亦师亦友的朋友。
至于书为什么会结束,而没有继续写下去,其实无外乎香港太小,而开新地图的话,按照我的写作风格,很难不会触及一些敏感限制,所以干脆就完本了吧,不然真的写下去,马来亚可能那时候就不止是独立出一个新加坡,多半还要多出个沙巴或者沙捞越之类的国家,加上自己文笔所限,真的写了,恐怕也不会太好看。
这本书如果对我自己而言,是我认清了自己的写作方向,我写不来大亨富豪,因为自己没那么高的眼界,更没见识过那些人眼中的世界,我是个从底层混迹出来的小人物,捡过垃圾,睡过公园,试过三天没吃饭靠自来水充饥,想象不出纸醉金迷,左拥右抱,用鱼翅来漱口的画面,所以可能我写一些小人物努力奋斗在底层时,可能还有些看头,所以以后还是少写一些大亨富豪的奋斗史,一是没见过,二是太累。
写这本一百多万字的书,我差不多翻了百多本关于香港那个年代的资料,甚至还特意收集到一张五十年代初期的香港地图,然后看了那么多书,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