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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窃贼的历史-第4章

小说: 窃贼的历史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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靼桌凑呤且换锏猎簦皇强嘤谒直桓浚岩孕卸U饧父龅猎舴涞构瘢偃10两重的赤金条5根、美钞550元、金镯3只、钻戒2只、赤金戒5只等物。盗贼抢劫完毕,即携赃物仍由后门逃逸无踪。
  从被害人提供的线索中,警方得知这伙强盗在周家行劫时所操语音系属浙江嵊县口音,而查被害人周德峻之籍贯,亦属嵊县。经分析,似有被害人周德峻之乡亲中熟悉被害人之家庭内情及财富者,遂勾引盗匪往周家抢劫的可能。
  经遍查周德峻之同乡情况,查得有一位周德峻的远房堂叔,姓周名兰生。此人以裁缝为业,此前有一段时间曾在被害人周德峻家中做裁缝,对被害人周德峻家中内情及琐事都知之甚详。而周兰生生活常入不敷出,一度为借款对被害人周德峻不满。
  据以上情况,警方判断周兰生是此次盗窃案的重要嫌疑人。但警方却找不到其住址。于是,警员化装后,前往各处暗查。最后查悉西藏南路58弄18号居民金汤生家中常有嵊县籍人员行踪,于是化装守候密查。有一天,警员发现有一貌似周兰生的人潜入该金汤生家中,从其言谈中涉及托人以金条兑款事宜,判断其就是周兰生,于是将该人带局侦讯。同时还对18号金汤生家继续派便衣人员驻守。经查讯,该貌似周兰生者,果然是周兰生,以裁缝为业,又经被害人周德峻当面确认无误。
  经对周兰生反复盘诘,其渐吐实情。据供,此人曾有前科,为盗窃案曾受过徒刑处分;并供出九龙路159弄20号被害人周德峻家持械盗案实由其供给内情,勾引嵊县籍盗匪李良臣、孙子龙、尹锡棠、沈纪发、俞之江等5名结伙抢劫。
 

一 窃贼的聚合性(2)

  虹口分局从被害人周德峻口中得知嫌疑犯住址的线索,立即按址捕获了孙子龙。又据孙子龙供述,进一步捕获与本案有关之寄藏搬运、压保、变卖等赃物嫌疑人孙朱氏、陈孙氏、胡金满、赵富根、张尊本等7名,并查获部分赃物。
  此案陆续捕获案犯19人,大都为浙江嵊县人,确认这是一伙嵊县盗帮。这一盗窃团伙,在短短的一年多时间内,就制造了多起持械盗窃案件,例如:
  1946年5月中旬下午3时,持械盗窃安远路槟榔屯16号;1946年5月20日下午1时零5分,持械盗窃岳州路288弄44号及42号;1947年1月5日上午9时30分,由孙子龙、沈纪发、马金根等持械盗窃黄陵南路710弄51号;1947年4月7日上午9时40分,持械盗窃林森路533弄2号;1947年10月10日下午1时,持械盗窃麦根路269弄12号;1947年11月9日上午9时,持械盗窃西摩路835弄42号……
  总之,这伙强盗多在光天化日之下频频作案,多年来横行于上海各区,警方无能为力,给当地居民造成了重大损失。最终因被害人周德峻家中被盗劫后,及时报案提供重要线索供警方侦察,终于以案犯周兰生为突破口,这一盗劫团伙才被捉拿归案(以上史料来源于上海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卷宗131号)。
 

二 盗贼行为的反社会性

  毫无疑问,真正意义上的窃贼是反社会的,是社会经济生活状况恶化的一种天然反应。站在法律和秩序的一边,治世时,必视盗贼为民害;乱世时,必视盗贼为国害。比如,在汉代,民有七亡七死的说法,其中“盗贼劫略,取民财物”即为第七亡;“盗贼横发”即为第四死。
  窃贼的产生虽是社会经济生活恶化的反映,但窃贼的行为并不能改变社会经济生活恶化
的状况。相反,窃贼的频频作案,只能对本来就不稳定的社会造成更大的混乱,使平民百姓的日常生活和生命财产受到严重侵害。所以,窃贼的活动又是反人民的,是违反普通人民群众的根本愿望的。他们的盗窃行为只会引起人们的痛恨,故而他们落入官府之手也不会得到人们的同情。
  窃贼以盗窃他人的财物来供自己享用,就这一点而言,他们是一种十足的寄生虫。这种伤天害理的行为,给平民百姓带来了无尽的烦恼和痛苦。尤其是一些贫苦人家,有不少是因为被窃贼偷走仅有的一些财物而走投无路,甚至自杀。所以窃贼的社会危害性是显而易见的。
  这是发生在常州至无锡客轮上的一件事:
  在众多的乘客中,有两个男子,一为中年,另一个更年轻些。从穿着看,这两个人不像下层社会的人。这两人在旅途中高谈阔论,又说又笑,看上去互相非常熟悉。
  当客轮行至距无锡数里时,年轻人忽然问中年人:“你对无锡的情况很熟,可知道南门内的宏大钱庄如何?”中年人摇摇头,说:“靠不住,靠不住,不日就将倒闭了。”年轻人听此话,惊奇而焦急地说:“那我要吃赔账了。我有200元期票两张,该怎么办呢?”说着,从衣袋中掏出宏大钱庄期票两张给中年人看。中年人笑笑,说:“此不值一钱之物,留有何用,不如丢掉算了。”年轻人听他这样说,便一边顿足,一边作出懊丧的样子。
  他们两人的谈话被坐地一边的一个妇人听到了。这个妇人年约50余岁,衣着朴素,样子像是个佣人,手里提着一个青布包袱。老妇人抬头看了看两个谈话的人,便伸手从衣襟里取出一张纸票,对着那年轻人说:“请先生给我看看,这张票还有没有用?”年轻人接过票看了一眼,又还给那妇人,然后说:“这是宏大钱庄的期票,你也将要吃倒账了。”
  那妇人听他这样一说,便失声痛哭起来,边哭边说:“这200元期票,是盛家太太给的,我五六年的工钱都在这里了。如今这票一钱不值了,我可该怎么办?”年轻人做出好心的样子,劝她说:“你到无锡,可以托人去取,幸亏为数不大,或者可以领到现款呢。不必如此伤心了。”
  这时船已抵埠,乘客纷纷登岸,那两个男人也扬长而去。那妇人登岸后,逢人便问宏大钱庄的情况。知情的人告诉她宏大钱庄资本雄厚,决无倒闭之理。她托人去宏大钱庄领取钱款,没想到期票却是一张伪票,而真票已被那船上的年轻人掉了包。那妇人知道自己受了骗,五六年的辛苦就这样付诸东流了,她后悔万分,真是哭天天不应,哭地地不灵。
  像这种骗窃一个孤苦妇人的窃贼,实在是没有任何人性可言。窃贼这种骗盗行为所造成的危害,不仅涉及一个妇人,也可能祸及她的全家。可见,窃贼的行为所带来的社会危害是相当严重的。
  盗贼的变种—海盗,在旧中国的沿海一带活动也十分猖獗。他们不仅拦截船口,抢劫财物,甚至动刀动枪,惨杀无辜。其行为真可谓构成了对社会的极大犯罪。如在旧上海,由于官府对海面的控制不力,无法保障水上治安,所以海盗不仅敢在上海附近的海面上抢劫轮船,而且敢在长江口、吴淞口作案。1930年发生的怡和洋行德和轮遭遇海盗事件即是一例:
  1930年1月13日,德和轮满载货物和旅客,从汉口驶向上海。14日晚间,当轮船行至长江口时,船舱内不时传来旅客们的说笑声,大家都知道再有一两小时即可到达上海了,所以心情很是愉快。不料此时突然从东面开来两艘海盗船,飞速驶近德和轮边。海盗站在甲板上喝令德和轮停驶,伪称要检查违禁品,并准备登上德和轮抢劫。德和轮上的船长、船员们马上看出来者不善,船长随即命令德和轮开足马力前进。海盗看到德和轮不听从命令,便开枪射击。此时德和轮上一乘客正坐在船边栏杆上,海盗看到这一人影后,即作为射击目标,子弹射中该乘客的要害,当即毙命并落入江中。海盗不知落入江中的是一尸体,以为是活人,企图抓一人质。待将其打捞上来后,才发现是具尸体。海盗们在恼羞成怒的情况下,用刀破其腹以泄愤,顿时尸体上鲜血淋漓,惨不忍睹。湖北汉阳人,31岁的更夫李汉,从窗口观望海盗的剖尸暴行,被海盗发现,举枪向他射击,枪弹射中胸部,因抢救无效而死亡。待吴淞水警听到枪声率巡逻舰数艘浩浩荡荡来到出事地点时,盗轮早已逃得无影无踪(资料来源:《德和轮海中遇盗》,1930年1月17日《申报》)。
  盗贼以其反社会性的行为,造成了对社会的严重危害,因而也成为全社会所谴责和要求惩罚的对象。
 

三 窃贼行为的选择性

  窃贼行为的选择性主要表现在其行动前、行动中、行动后所采取的种种选择,包括对行窃时间的选择和对行窃方式的选择等。
  窃贼在行窃之前,一般都要进行周密的计划。首先是根据行为的对象,即行盗的对象,选择是独立作案还是集团作案。在确定了这一点之后,还要选择适当的时间、地点,甚至季节等。他们对选时很讲究,一般情况下,雨天、雾天和冬季是窃贼作案的黄金季节;夜间则
是窃贼作案的最佳时机。如李政在《该闻录》中所记:张咏在四川从政时,曾亲闻一个偷儿介绍:“三月至八月,夜短,多蚊蚋,人必少睡,故不敢为盗。九月至二月,夜长天寒,多畏寒懒起,乃可为盗。”张咏听后,颇为感慨地说:“盗亦有道,诚然哉!”
  专门在夜间翻墙越屋进行偷盗的窃贼,在作案时都遵循一条要则,即“偷风不偷月,偷雨不偷雪”。其原因是,在雪天或月天作案,皓月当空,白雪铺地,容易暴露行迹。而刮风下雨的黑夜,易于隐藏,风雨响声也可以掩盖行动时发出的响声。所谓“偷风不偷月,偷雨不偷雪”,即是利用时间和天气情况的有利条件来进行偷窃。
  当然也有在大白天作案的,这则是利用人们不加防范的心理。比如有一天,一帮窃贼开来一辆卡车,走到事先已侦察好家中无人的一家,打开大门,大大方方地把这家所有值得拿的东西都搬上车。邻居还在旁边看热闹,以为是在搬家。待到主人回家后,才知道是光天化日之下家被偷窃。
  上面这个例子说明,选择最合适的时机,是保证行窃能顺利进行的关键一环。
  时机选择好之后,接下来就是决定采取最适宜的方式进行偷盗。窃贼为了达到偷盗的目的,一般都身怀诸种偷技,他们可以根据行为对象的不同选择其中之一种,或者数种偷技配合使用。所有这些,都是事先选择好的。当然也有临机应变的时候,但一般情况下,盗贼也总是做好了应变的心理准备,在脑子里考虑到应变的手法之后,才会行动。
  作案失手时如何逃走,以便做到“偷鸡不成不蚀米”,这是窃贼行为选择的最后一步。技艺再高超的窃贼,都可能有失手的时候,这一点,所有的窃贼都是熟知的。为了防备失手后被抓,他们往往要选择好应付的种种办法。
  下面这一起发生在上海的抢劫案,窃贼就是在做出了时机和作案方式的充分选择之后才行窃的;而且当作案失手时,也适时地选择了逃逸的办法:
  1927年12月4日下午2时,上海康定路永和屯4号遭到四五个强盗持枪抢劫。该户户主为豫来纺织公司总工程师雷某。约案发前10天的一个下午,雷总工程师与友人正在家中二楼谈话时,曾有5名男子走到二楼扶梯口,声称找一姓刘的人。雷某告知此户不刘姓,5人遂离去。
  12月4日下午,这5人中的4人趁雷总工程师不在家之际,来到雷家。此时雷家中有雷母、雷妻及一位16岁的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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