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群星,我的归宿-第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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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安塔瑞斯①,一颗巨大的红色一等星,和阿尔德巴兰一样有一颗伴星,距离地球二百五十光年,被二百五十颗与水星同等大小、气候状况如同伊甸园的小行星环绕……
【⑤ 心宿二,天蝎座α星,是颗红色的超巨星。关于心宿二距离地球的距离说法不一,较新的说法是520万光年,作者此处有误。也可能是原书的校对错误,因为出现250光年的说法的可能性很小。】
而最后……现在
他又回到了诺玛德号上。
格列佛·佛雷是我名,
塔拉是我的母星,
深深的宇宙是我的居所,
群星是我的归宿。
那姑娘,莫瑞亚(M♀ira),在诺玛德号上的工具舱里找到了他,他紧紧蜷缩成一个球,像个胎儿,他的面孔空洞,他的双眼因为非凡的天启而燃烧着。虽然这颗小行星很久以前就修补好了,密不透风,佛雷依然经历了多年前经历过的危险的诞生过程。
但是现在他睡着了,深思着,正在消化并且不停回味着他发现的宏大华丽和庄严。他从幻想中醒来,但依然发呆出神,从舱里飘浮出去,经过了莫瑞亚的身边也视而不见,从那个充满敬畏、立刻双膝跪倒的女孩身边飞掠而过。他漫游着穿过空荡荡的通道,然后又回到舱内的容器里。他再次蜷起身子,然后迷失了。
她碰了他一次,他一动不动。她叫出了刺在他面孔上的那个名字。他没有回答。她转身飞奔到小行星内部,乔瑟夫统治的神圣殿堂里。
“我丈夫回到我们这里来了。”莫瑞亚说。
“你丈夫?”
“那个差点把我们都毁灭的神人。”
乔瑟夫的面孔因为愤怒而阴沉了:
“他在哪儿?让我看看!”
“你不会伤害他吗?”
“有债还债。带我去。”
乔瑟夫跟着她进入诺玛德号上的舱房,专注地凝望着佛雷。他脸上的愤怒被好奇取代了。他碰了碰佛雷然后对他说话。没有反应。
“你不能惩罚他,”莫瑞亚说,“他就要死了。”
“不,”乔瑟夫平静地回答,“他在梦想。我,作为一个牧师,知道这些梦想。不久他就会醒来,把梦说给我们听。对他的人民,昭示他的思想。”
“然后你就要惩罚他了。”
他在舱外站定。那姑娘,莫瑞亚,沿着弯曲的走廊跑上去,过了一会儿,她带回装着温水的银脸盆和盛着食物的银托盘。她温柔地给佛雷擦洗身体,然后把那个托盘放在他身前。然后,她在乔瑟夫身边、在这世界的身边躺下……准备好,等待觉醒的降临。
《群星,我的归宿》作者:'美' 阿尔弗雷德·贝斯特
译后记
翻译《群星,我的归宿》是一段难以忘怀的经历。2002年对于我来说本就是多事之年,研究生毕业,到北京,找工作,租房子,离职,搬家,一应种种,这本书都和我在一起。以往所有的翻译小说,都是我在自己的外文阅读过程中偶有所爱,翻出来与大家分享。也有比较难翻的,但是没有一篇像这一本这样包罗万象。
贝斯特是个语言大师,如果说我的翻译有什么问题的话,主要就是,作为中文翻译者的我,还未能在中文语言上达到贝斯特在英文语言上的造诣。小说中充斥着大量非正规的语言活用,多为作者本人的创造性使用,我自以为写中文也不算太中规中矩,但是依然跟不上他已趋化境的自由。英文可以用各种从句把不同层次的分句组合成一个整句,贝斯特尤好此道,字母串起的句子在他手中,如同一条可以任意伸缩的长鞭,挥舞得出神入化。而每当面对这种动辄三四甚至四五行的句子,我只得一声长叹,先苦苦琢磨他的原意,再把一条原本外观华美的长蛇,依中文惯例斩成一段一段,即使使出浑身解数,也只能保证端上桌后能让客人吃到同样的味道,要得回原来的皮相,定不可能。
这个长篇原名《虎,虎》,最早于1956年在伦敦出版,作者也是在伦敦创作此书。也许这就是这篇小说为何带有如此浓厚的文化色彩,比较适合欧洲的传统的原因。如果没有注解,一个美国读者面对这本书也一样会头脑发昏。我的朋友佛雷德——一位年近七十的美国科幻迷听说我在翻译此书,便去寻来这本他未曾读过的经典。恐怕他得到的和我所有的是同一版本,两周后他告诉我他读完了这本书,而他不得不承认这本书“很难读”,各种俚语、外语、深植于各种文化背景的典故都造成了阅读困难,更不知道该怎么翻。也许因为这个缘故,他以为我嗜好此类书籍,特地从他的个人收藏中选出一本以难读著称的《神经浪游者》送给我。
谢天谢地我们有了网络!书中遇到的各种名词如在我拥有的一切工具书上都无法查到,我就把它扔到“GOOGLE”上去,依赖这个世界著名的搜索引擎,我找到了一些19世纪服装设计师的名字,了解了美国30年代的银行大盗和18世纪欧洲画派的名画,……有时候很容易就能找到答案,有时却很困难,“GOOGLE”把所有出现过查询字的相关链接都抛了出来,有时单凭上下文并不能知道具体的意义,但哪一链接能导向一个具体的解释?就要在几十个甚至几百个搜索结果中一个个查找。即使如此,也还是遇到了无法解决的困难,不得已只能删除。但是这样的情况(包括个别无法翻译的名词),全文中不超过五处。
为什么如此不厌其烦?我想是因为,这本书值得我付出这样的劳动。值得用对经典的待遇小心翼翼地呵护。它是我的爱物。
如果说小说的《序篇》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场面宏大,也不乏趣味的开始,那么从第一章开始,贝斯特就把我们带入了一个特殊的心理炼狱:诺玛德号上的大棺材。带着钢铁气味的冰冷死亡意味并未提高我阅读和翻译的兴趣,直到伏尔加号出现:它给了佛雷希望,让他看到天堂的曙光,然后重重地,把他抛回到地狱的黑暗里。复仇故事由此开始。在之后的章节里,我们跟随佛雷,在人性的黑暗地狱里穿行:梦魔剧院,高弗瑞·马特尔,月球细菌公司的工棚,斯考布思的坟墓,圣帕克教堂坍塌的地下里那个铜汁流溢的迷宫……我们天性中的善良面对各种肆无忌惮的残忍经受着考验。当佛雷用最大的冷酷执行的最狂热的复仇燃烧到顶点,当人性中恶的一面发挥到尽头,而复仇的大门忽然对他迎头关上,他心中最硬的复仇的钢块被生生撞裂。
在斯考布思的坟墓,抱着他偷来的会传心术的老孩子,用他残酷的意念穿过那孩子的身体,进入被切除了所有感知的仇人的思想,折磨她,拷问她,这复仇的顶峰忽然被一个名字如雷般劈个正着。一切的复仇似乎早已注定是一次徒劳。
作者用非常隐晦的方式表现出佛雷的崩溃。
彩色的灯光和不和谐的怪声围绕着佛雷旋转。他喘着粗气,身体摇晃。“蓝色思动。”他喃喃……
“蓝色思动”代表幻灭。他仿佛又回到了高弗瑞·马特尔黑暗的地底世界,听到了“幻灭”的声音。
作为读者的我,如果说一直被小说紧凑的情节牵引,但是直到此处,我才真正感受到心灵的震撼。和佛雷一起走完了他心灵的艰辛路程,有多少次对于残酷我读之不忍,难受的坠落感直到此处,忽然抛空。在看到后面的句子之前,我仿佛已经知道会发生什么。因为一个深入这个故事,与它共同呼吸的读者,此刻的感觉一定与佛雷同步。
他感到有一只手在摸索他的手。
看到此处,我轻轻地和他一起吐出了那个名字,在我读到它之前。
“杰丝?”
也许正如佛雷所说,他并不真正爱杰丝,因为他是个猎人,他太简单外向了。但是这个名字,代表着黑暗世界里一个温暖的声音,人性地狱里,他惟一的光明。这里叫出这个名字,是因为他心灵中的一切罪恶已经碎落成尘,作为人,心里最深处被埋没的良知被这个名字牵引着缓缓向上,像血液一样流过他的全身。
读到这里,我完全了解了这本书获得的巨大成功。贝斯特从来没有能和阿西莫夫、克拉克获得同等的知名度,这并不难理解。因为他的书包容了太多的文化元素,其旁征博引完全是主流文学擅长的方式,但他小说中的大量科技名词和科学成分使它无法被主流轻易理解和接受;而他在文学手法上的主流意识又多少会影响到它在科幻领域的大量传播。即使如此,《群星,我的归宿》在世界科幻历史上依然取得了巨大的成功,而贝斯特也许是惟一一位能获得“黄金时代”、“新浪潮”和“赛伯朋克”时代的科幻作家们一致景仰的作家―一这,也许就归功于他小说的包罗万象和丰富的主题。
喜欢“硬科幻”的读者可以在这里找到一个“思动”时代的新世界;小说技术上并非没有漏洞,但是对于一种新技术改造的世界,方方面面都铺设得很真实;而篇尾的宇宙思动场面恢弘,适合喜欢大场面的读者。喜欢在故事中享受文学性的读者,在这里可以找到一个不亚于《基督山伯爵》的精彩故事,或许是我作为翻译者的偏爱,我觉得本文在各方面早就超越了大仲马笔下的复仇史;现代主义在小说中强调个人和人的内心,心理学出身的贝斯特在这一方面更是把自己专业学习所得发挥得淋漓尽致,尤其善于描绘各种黑暗和绝望的心理境况。基于这一点,我认为喜欢心理小说的读者会爱读这本书,但是儿童不宜。关心社会学的读者还可以在这里找到民主革命的内容,喜欢爱情故事的读者可以在这里看到一些小浪漫——不过,坦率地说,本书的爱情描写并不很成功,尤其罗宾和杨佑威,杰丝和达根汉姆的关系纯属多余。
原版书中内利·伽门(NEIL GAIMAN)的序言把《群星,我的归宿》定性为一本赛伯朋克小说,我对此颇表怀疑。于是2002年秋天兰迪斯夫妇到访北京的时候,在去往长城的路上,我和他们提起了自己即将完成这本小说的翻译。“啊——”容易激动的玛丽立刻大声说她有多么喜欢这部小说。而一向冷静的杰弗瑞·兰迪斯用和缓的语气给出一个更惊人的评价。“That’s the greatest of the greatest。(伟大中最伟大的。)”
“至于赛伯朋克,不,那完全是个误会。确实,这本书在时间上讲是在科幻的主题趋向从‘新浪潮’到‘赛伯朋克’过渡的阶段完成的。但它只是它自己。”
是的,伟大的作品都只是它自己。无须定性,无须归类,那只是评论家的事情。
在结束这篇翻译后记之前,我也许还应该对一些可能引起误解的技术性问题作一些解释。
一、文化的差异
小丑佛麦雷在书中是个成功的逗角。他的所有插科打诨的背景内容我固然尽量传达,但是我个人感觉,并不符合我们东方的欣赏习惯。而本书中有浓厚的宗教文化色彩,也并不一定符合我国读者的理解习惯。
二、关于各种数据的准确性
作者不是神,作者也会出错。尤其本书完成于50年代,当时的一些数据现在可能已经更新。且不说所谓“第六代电脑”在500年后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