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之死神降临-第3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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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月天道:“那就奇怪了,你们和他没有关系,为什么还来帮我?其实我也并不太相信你们和他关系好到什么程度,若真到了生死相交的地步,直接去布宜诺斯艾利斯帮他即可,何必在这边出手,很显然你们是不愿意跟万载寒冰剑大人硬钢的。至于……”
他突地愣住,抬起头啦一脸古怪的看着独眼龙:“难道……”
独眼龙大笑道:“看出来了吗?”
阴月天凝声道:“完美不死身大人……她为什么要帮助约翰?或者说像她这样的大人物,能够从约翰身上得到什么呢?”
独眼龙道:“你觉得呢?”
阴月天道:“约翰不但是个活土匪,还是个穷光蛋,他身上最值钱的东西,无非就是那堪比秘宝的血液。可是完美不死身大人完全可以直接抓住约翰来用他的血制药,根本没必要卖人情给他……”
见他一边说还在一边思索,独眼龙倒是也不急,淡然道:“继续说。”
阴月天沉吟道:“若是抛开血液不谈的话,那位大人无非就是在意约翰过往的功绩,希望保下他一命。可是这样做就会和万载寒冰剑发生冲突,殊为不智。须知,包括我之前遇到的铁皮你们还有卡宾他们,哪个不是人族呵呵成名的英雄人物,谁不是在大灾变中殊死拼杀的鼎鼎好汉?他们为人族拼尽一生,最后甚至还想与敌同归于尽(陨落天:……你是在讽刺我么?),这样的人纵然不如约翰,也差不了太多,没道理能够让那位大人特殊对待。”
独眼龙赞成道:“这倒是大实话,现在你我所知所见,哪个不是从大灾变时期奋力拼杀过来的?大家都是功臣,凭什么那只野兽就特殊了?”
阴月天道:“这就要你来给我解惑了。”
独眼龙伸了个大大的懒腰:“我又不是人民教师,解个屁的惑啊!”
他对陨落天道:“喂,小子,快点把你那堆恶心的苍蝇弄走,让这个小家伙过去,否则我出手的话你的虫子就全没了啊。”
陨落天咬咬牙,终究还是挥手将所有苍蝇……战斗寄生虫驱散,放给阴月天一条路。
阴月天问也问不出什么,只能挥挥手:“多谢二位。”
从智利的圣安东尼奥,到阿根廷的布宜诺斯艾利斯,对于阴月天来说路程并不是太远,可是这样的一段路,走走停停之下却是从正午走到了黄昏,再加上到达布宜诺斯艾利斯的时候天空雷电交加,阴月天几乎以为自己走了一天。
这段路程并不难走,但是架不住步步遇敌。
走完这段路阴月天最大的收获,就是明白了自己一直都是那只坐井观天的青蛙。
天下之大英雄何处不在?阴月天最大的问题就是从出道以来实在太过顺利导致开始习惯性自傲,过分的将世间强者都小觑了。
这一路上包括最开始的卡宾在内,阴月天遭遇了十几波阻拦,拦截者无非都是孤身一人,可就是这些‘孤身一人’,每一个在正常情况下遇到,想要杀死阴月天或许不易,但阴月天想要击败甚至击杀对手就更加困难!老实说若非一路和拦截者同时存在的还有不断突兀出现帮助自己的人,阴月天恐怕再走一年也到不了布宜诺斯艾利斯。
清醒的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和缺点,让谨慎多谢,让骄傲减少,正视自己,正视世界,阴月天再一次成长了。
将心头所有疑惑和杂念抛开,阴月天决定还是先解决当前事宜。
那么首先要做的,是换一身衣服,换一个身份……
ps:下章接序章。
第六章 本章接序
布宜诺斯艾利斯,破败小镇艾尔文。
联合国守备兵团第二团已经牢牢地将这个城镇围住,连一只苍蝇都飞不进去。
可惜阴月天却进来了。
他不但成功进入这个小镇,还和约翰·卡夫曼打了一场。
那些人说的不错,狼的确已经身受重伤。
非但左右手六根利爪断了四根,连本身的实力也受到极强削弱,与阴月天的一战,他连杀狼威或狼威·大威震天都没有用出来。
当然,阴月天也并非全力出手,所谓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狼所知道的阴月天的最强攻击,还是昔日在十三神龙岛时的‘真念一直线·绞索万杀’,而如今,有了龙筋和记忆金属的阴月天早已能够使用更强力的招数。
不过事实就是,除了五分力的阴月天和勉强用出三分力的狼之间的战斗,在不考虑彼此**恢复力的情况下,以阴月天的败北告终。
天空,有闪电照亮黑暗,却没有办法驱散人心的阴霾。
少尉杰雷尔(还记得这人么)目瞪口呆的瘫坐在地上,看着鼎鼎大名的微笑死神和金刚狼席地而坐,每人拿着一个酒瓶对饮。
一只烤全羊,一只烤乳猪,还有整整一百瓶特供茅台,还有几件衣服,就是李二狗给阴月天的所有东西了。
而如今,烤全羊剩下一半,烤乳猪整只阵亡,地上散落着二十多个酒瓶,余沥未息。
约翰·卡夫曼也是目瞪口呆,十几分钟前就已经不复刚刚一口酒一口肉的姿态。
他知道阴月天的来历,也知道阴月天的一部分事情,但他却从未想过眼前这个对于他来说年轻到爆的男孩居然经历了这么多的事。
阴月天自是没有说废话的习惯,不过他同样没有说大话的习惯,说了会将这个‘不太长也不太短’的故事完整的说给狼听,阴月天就真的这么做了。
当然对于这两个男人来说,很多事,尤其是关于杀戮的事都是一句话带过,重点在于真正达到了他们两个的层次的事,比如粉色的杀人狂梅朵珞,比如亚特兰蒂斯的海神市,比如这次营救行动的阻碍和获助,该到详细的地方,阴月天一字不漏的全部复述给约翰·卡夫曼。
当然,有一件事是绝不可能从他嘴里说出来的。
整整畅谈了一个多小时,阴月天喝了口酒道:“那,如你所知,这就是我的全部遭遇。”
狼摸着乱糟糟如荆棘般的胡茬,沉吟道:“老子倒是没想过这世上居然还有别人的**恢复力能达到这种程度,你小王八蛋说起来还真是天赋异禀啊!”
阴月天道:“这话从你嘴里说出来,为什么我一点都不觉得高兴呢?”
狼笑道:“你小王八蛋绝对想多了,虽然老子不知道你想到了哪个方向……”
他叹息道:“早知道你的血管用,老子又何必造下这天大的杀孽?背叛人族……好像的确如此啊。”
这人此刻便如一个遭受过无数不幸的老人,一向容光焕发桀骜嚣张的脸,一向绝对不会再变老的面容,此刻竟是多了几条皱纹。
阴月天道:“我不明白,若是我的血管用,为什么你的血不行?”
狼道:“问题就出在我的**恢复力已经超过30,而小泰蕾莎的病……只能用25到30之间的血来救。她的病是……强吞噬血液燥发症。”
阴月天道:“这病闻所未闻。”
狼道:“李二狗和你说的都是真的,我的事……”
“因为回归者的不确定性,李二狗请我去调查天使联盟的事。之所以会让我出手,是因为那个和你交战过的家伙……你能从他手里逃出来实在是万幸,因为他的实力和我相差无几——剑齿虎,格罗索·多邦加,我的亲哥哥。”
“我们拥有相同的血脉,这血脉是世界上最强大的,真正的不死血脉,但同样也是罪恶的。多邦加一族的同一代族人之间,只要是相同性别的男性,必然会产生对立,即便幼年关系再亲密也一样,这种必然你死我活的战斗被称之为‘族首之争’,也叫狼王之争,双方拼杀的你死我活之后,活下来的那个就是多邦加一族的族长。”
“当然还有另一种情况,假如你小王八蛋是老子儿子,那么一旦你和格罗索产生战斗,你们之间的战斗也会是狼王之争……而狼王之争,是排他性的,也就是说一旦两人开战,别人在想插手就会遭遇两人的一致攻击。正因如此,所以我去天使联盟才是最安全的,没有人敢插手我和格罗索之间的战斗。”
“这就是事情的起因……然而谁能想到,在飞机飞到海上的时候,突然有人向我们攻击,他好像猫戏老鼠一般玩弄我们,飞机虽然被击坏,但还是安全的降落在了秘鲁,然后那个怪物出现。”
“那东西自称弗利萨大王,实力之强无可比拟,最关键的是他能够抵御一切能量攻击,连我的杀狼威都不起作用,只能与之肉搏。我和一位老朋友一路打一路逃,最后那位朋友被杀,我也是被打入一条大河失去意识。”
他说着,颇为痛苦的以手扶额,满是艰难的道:“也正是那时候,我才终于明白自己为什么会不停的失去某个时间段的意识,因为那个时期是我人生最艰难的时刻,我的母亲,好友,战友,死者不计其数,他们的身死带给我巨大的痛苦,所以我的记忆才会自主将之忘却……这也是多邦加家族血脉的一大特点,无论物理层面还是精神层面,一旦遭受重大创伤都会自主进行修复。”
“不说这个了……当我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身处一片火海,那火焰是金色的,从**到灵魂全部都会灼伤的强大火焰,本就遭遇失去好友的痛苦的我又遭受了无妄之灾,不由勃然大怒,在燃烧的森林间开始寻找那个放火的混蛋,谁承想,我竟然意外的走到了咱们之前去过的亚马逊营地,见那营地被大火吞噬,我惊怒交加之下想到了自己在这世界上唯一的血脉还在那里(阴月天苦笑),便闯了进去,终于找到了我的小泰蕾莎,可是那时候她已经被打伤,是利剑穿心并且全身被火焰吞噬。”
“出手的杂种大概是以为泰蕾莎死了,所以没有补刀,却不想她继承了我的恢复力,终究还是活了下来。”
“可是因为那火焰的吞噬性太强,泰蕾莎体内的血液开始暴走,就如我刚才所说,多邦加一族的身体即便是在无意识时期也会自主修复……血液的暴走固然将那金色的火焰都驱逐了出去,但却留下了一部分暗伤。”
他恨恨的道:“那个杂碎手段太过毒辣,泰蕾莎的血液恢复力最多只有25点左右,根本无法修复那种暗伤,只能不断与之抗争,在这个过程中,血液的暴走开始加速,内里的修复因子会疯狂吸收生命能,同时那火焰留下的暗伤也会不断灼烧经脉,两种力量在泰蕾莎的身体中开始如战争般的对抗。”
“我看到这个情景第一意识就是给泰蕾莎饮下我的血液,却不料,我的血恢复力实在太强,竟然在消融那暗伤之火的同时开始反侵蚀泰蕾莎的细胞——因为她体内疯狂增殖的细胞已经属于一种病毒了。”
“对于我在这世上唯一的血脉(阴月天继续苦笑),我自是绝不会爱惜自己那点血,能治愈泰蕾莎的话,就算我命都给她又能如何?关键是若然继续下去,很有可能我的血液会在吞噬完她暴走血液的增值细胞后加速反噬她的体细胞,所以迫不得已,我只能每隔一段时间给她唯一点血压制伤势,然后带着她寻找治疗的办法。”
“我以极快的速度找到了一个老家伙,那人虽实力不行,但对各种独特的伤势却是总能找到绝佳的治愈办法。可是这一次他失败了……因为泰蕾莎的伤势连他都治不好。不过他虽治不了,但却提出两个有效意见。”
“一是找到一个**恢复力在25到30之间的人,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