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兵高袁 爱似碘酊 作者:纤陌 完结-第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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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X年11月23日,一年前那个寒风刺骨的草原之夜,那是他和袁朗相识的日子!这张白色的小布条是当时粘在袁朗胸前的姓名条,后来被他撕下来了,没想到袁朗竟然还留着它。
高城不知道该如何形容自己的心情,他只是紧紧地把那张布条抵在唇边,“好你个袁医生,明明留着这个东西还让我追得这么辛苦……”喉头哽得发痛,高城飞快地收好笔记本和其他的一些东西,冲出屋外。
68
高城赶到机场,直接来到售票处询问有没有到某某市的航班。
工作人员查询之后告知他,因为航空公司方面的原因,原定于11点20分出发的航班暂时取消,下一班飞机会在下午4点起飞。工作人员问他要不要定下4点的机票?
高城摇了摇头,“有什么办法能让我尽快到达那里?”
“您可以到某地转机,但是最快也得在下午2点才能到达。或者您可以到某市乘机前往。”
工作人员所说的某市距离这里一百多公里,走高速大约得一个半小时左右。高城思前想后也无法决定该怎么做,他烦躁地抬头去看那满墙的航班时刻表,11点20的航班显示取消。
该死!
高城暗暗咒骂着航空公司,回过头来准备买4点的机票,他掏出皮夹找信用卡付款,眼角的余光瞥见柜台上不锈钢指示牌里晃过一个高城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身影,高城难以置信地抬头往指示牌显示的方向望去,二楼国内到达区人来人往,那里还有袁朗的影子?但高城相信自己绝对没有看错!
高城身后的乘客还要购票,工作人员见高城愣在那里一动不动,就问他:“先生,您是否马上办理购票业务?”
高城连忙让开位置,“不好意思,过会儿再说吧。”
高城撒腿跑向滚梯上到二楼,他焦灼地在人群里穿梭来往搜寻着袁朗的踪影,却怎么也找不到。他灵机一动掏出手机拨打袁朗的手机,谁料袁朗竟然没开机!这下高城可真的有点无计可施了,他挠着头在原地转了两圈,但当他注意到往机场出口涌去的人流时又马上茅塞顿开,为什么不去门口等?!
踏上一部下行的滚梯,高城在下行的空档还不忘四下张望,没道理一大活人转眼间就不见了的!握在手里的手机振了起来,高城大喜,以为是袁朗给他回电话了,一看却是家里的号码。
“喂,哦,妈……”
“高城你在哪里?”
“我在机场。”
“你知道了?人呢?接到没?”听得出来高夫人很是喜出望外。
“知道什么?什么人?”妈妈的话让高城很茫然。
“袁朗回来了呀。”
“真的?那他他现在在哪儿?”
袁朗从洗手间出来,边走边掏出手机开机。
高城穿过机场大厅,高夫人在电话里跟他讲,“袁朗妈妈打电话过来说他提前回来了,算算时间这会儿应该到了才对。”
袁朗看到了高城的呼叫信息,他马上给高城打电话,忙音。他又拨了家里电话报平安。
高城一边跟高夫人通话,一边留意从机场里面出来的人。机场出入口众多,他不得不来来回回地走来走去,当他第三次路过四号门的时候兔子撞上了树桩。袁朗穿着浅咖啡色的毛衣和黑色风衣,脖子上搭着一条灰色系格子围巾从扶梯上下来,略低头在打电话。
高城大喜过望,连忙跑过去,路人见到他都有点避恐不及。
“……我知道……妈您就别太为我操心了……好,嗯。”
袁朗正跟妈妈说着话,冷不防一抬头看见高城,他立时定在原地。高城什么话都不说一个劲儿地冲他乐,看上去有点呆,袁朗也情不自禁地跟着他笑了起来。一步一步地走向对方,相对而立,不约而同用眼睛描绘抚触着思念许久的面容。
高城不满足于只看到袁朗,伸手将他圈抱在怀。耀眼的微笑在袁朗唇边浅浅绽放,他抬手抚着高城的背,说:“喂,抱得太久了吧?”
高城无赖地笑着说:“读着秒呢,没超时。”
袁朗忍俊不禁,高城放开了他。
“怎么知道我回来了?”
“我有情报。”
袁朗失笑,“等很久了?”
高城暖暖地看了他,“十二年。”
袁朗说不出话来,高城这人偶尔深情起来都能超水平发挥,每每总让袁朗的心柔软得一塌糊涂。
袁爸和袁妈从袁朗忘记挂断的电话里听见两人的对话,袁爸爸轻哼了一声,“净是废话!”
袁妈妈饶有兴味地看他一眼,“三十年前你还不是一样……”
“那小子怎么能跟我比?”
袁妈妈微笑着,“是,他跟你比是差远了,还没修练到家嘛。”
袁爸爸一听就笑了,往事浮上心头,深遂的眼眸看着妻子,就那样笑着看她素衣洁面的居家模样,一如初见时的动人美丽。这一刻,悠然恬静,不作他求。
高城和袁朗并肩走出机场,袁朗抬头看一眼灰蓝色的天空,说:“天气真好。”
“昨天还下雪了,可你一回来天气就好起来了。”
“别拿肉麻当有趣啊。”
“我说的是事实。”
高城又有电话,他接起来,“喂,妈——”
电话那头传来冰冰脆生生的声音,“二叔。”
高城翻翻白眼,“是冰冰啊。”
“噗——”
袁朗在他身边笑不可抑,闹了乌龙的高城看见他这样很是郁闷。
冰冰说:“爷爷奶奶说要二叔和袁叔叔一起回家吃饭。”
高城嗯嗯啊啊了两句,笑得贱嗖嗖地挂掉了机。
袁朗问他:“怎么了?”
高城说:“冰冰说爷爷奶奶让二叔带……”
袁朗眼见高城想发出S这个音,眉一挑,森森然道:“带谁?”
高城识时务地把舌头转正,“带袁叔叔回家吃饭。”他笑呵呵地揽过袁朗的肩,“走,咱们回家。”
袁朗不爽地给他一个肘击,高城假装吃痛地呲呲牙,继续揽了袁朗朝前走。
两人步伐轻捷地走过机场外的广场,阳光从上方斜照在他们身上,把地上一对影子照得亲亲热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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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家了,高城停好了车,挠挠头皮有点吞吞吐吐地跟袁朗说:“袁朗……”
“什么事?”估计不会是什么好消息~~
“我好像忘了告诉你,姑姑他们也在是吧?”
“……”
“哎,怎么不说话?放心,咱们俩的事家里人都知道了,告诉你只是想让你有个心理准备。”
“高城,你家还有没有别的什么亲戚?”
听出了袁朗话里的一点点小怨念,高城笑道,“呵……,我们家人口比较多,不过这回算是齐了。这次没去成你家还真是挺遗憾的,一会儿记得叫姑啊。”
不等袁朗有什么反应,高城把人拉下车。
“爸,妈,我们回来了。”
《爱似碘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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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个~经过漫长的五个月,这文终于是完结了说~~
感谢各位的观赏,结局个人觉得是不太完美~~汗,其实整篇文都米一个完美的地方说~~
有砖的话欢迎留下~
'高袁'碘酊番外之一 阿SIR传
早上七点多,还算太热的阳光从东边的窗子里照进来,差一点照到我脸上。知道它最远只能照到我鼻子前面一尺的地方,所以,我并不着急挪地方。美美地睡个回笼觉,咔嚓的开门声会提醒我现在是北京时间8点。如果我睁开眼睛就能看见一个穿着运动装的年轻男人从房间里出来,但是大多时候我都假装没睡醒,因为这样一来他经过我身边时会怕吵到我而放轻脚步,小心翼翼地。哼,别看他平时总说我吃多睡多,光长肉不长脑子,可他到底还是在乎我的!
他要到楼下去跑步,我一听跑步这俩字就犯怵。而且像我这丰满的球形身材在花园里一亮相,估计那些想通过跑步达到减肥目的的人都得打退堂鼓,忙不迭地去抽脂了。怕时间长了肉堆得像我呗。这样一来,早上就没人陪他跑步了呀,那他岂不是很可怜?我心肠很好的,这种事我做不出来。
他说生命在于运动,还恐吓我说我要再这么肥下去,他就把我撵出家门。切,吓唬谁啊?哪天我心情好了到隔壁莎莎家住两天,我急死你,哼。
哦,顺便说一下,莎莎是只波斯猫。
哎呀,说了这么老半天我好像还没作自我介绍。咳咳,我叫阿SIR,物种划分为猫科,品种为加菲猫。你没看错就是在银幕上满世界搂钱的那只叫“加菲”的猫的那种加菲猫。听说我祖上跟它祖上还有那么一点点亲戚关系,具体是真是假我也不太清楚,我们家移民中国N久了谁还记得有没有这种洋亲戚。
我的长相嘛,怎么说呢,你找张加菲的照片把它的毛想象成淡黄间白的柔软毛发,身材嘛跟它差不多,笑容比它亲切一点,帅气一点,就差不多是我的样子了。怎么样?帅吧?
刚才我一直在说的那个男人是我名份上的主人,事实上我们之间是平等的,我的猫权在这里是得到了充分的保护的。他叫袁朗,是个军人,也是医生,所以人们习惯称他的职业叫军医。
我的故事从我出生只两个月的时候就跟他紧紧地联系在一起了。那还是4年前的事。
那天我正跟我的几个兄弟姐妹在家里,也就是宠物店里玩儿,这时候从外面走进来一个学生模样的人。我不说你们也都知道那人就是袁朗了吧?我不太懂怎么去描述人类的样子,大概他长得也很帅吧,虽然跟我是没法比的,但是从店里老板姐姐的表情里看得出他是她喜欢的那种类型。她会两眼放光地对着电视上的一些男孩子大喊大叫,激动得跟什么似的,就差像对面那些哈巴狗、牧羊犬一样流口水了。
老板姐姐热情地问袁朗想找只什么样的宠物,他在店里转了一圈就把目光锁定在我们身上了。
他问老板姐姐:“这是什么猫?”
“啊,这是加菲猫。”
“电影里的那个?”
“对啊。”
他笑起来,牙挺白的。他弯腰看看我们又转过头去问老板姐姐:“它们是不是也只吃猪肉卷?”
老板姐姐笑得花枝乱颤,“怎么可能呢,别的猫吃什么它们就吃什么,基本上加菲猫还是比较好养的。”
好养也得吃肉啊,你一个穷学生就算买得起也得养得起啊。
我不知道我那些兄弟姐妹们是怎么想的,反正我对他是没什么信心的,所以我就趴在最里面,希望他没看见我。
可是我没想到他竟然很痛快地说:“就买它吧。”连价也不跟老板姐姐还就从挎包里掏出个钱包拿了张小卡片递给她,“再给我拿几包猫粮。”
老板姐姐乐得见牙不见眼。
哇,富家少爷!我立马来了精神,挤开挡在我身前的同胞们,跑到最前面,跟他说:“买我吧。”
他很惊奇地打量着我,说:“咦,你这么主动啊?行,就是你了。”
所以说,有钱人家的孩子最好骗了~~~
什么?你们说我嫌贫爱富势利眼?哎哎哎,你们不了解情况就不要乱讲好不好?你们谁家里养有猫都可以去跟它们打听打听,要是让它自己选,它是愿意天天吃青菜还是愿意天天吃活蹦乱跳的沙丁鱼?明摆着的事嘛。这叫天性,懂不懂?跟思想的高低和价值的取向没关系,知道吗?!
就这么着,我跟他回了家。呆的时间长了我才基本上弄清了他的身世背景,家里有钱是没错啦,但他是一个人在这里工作,住七十几平米的房子。每天朝九晚五地出去上班,绿不啦叽的军装穿在他身上倒也还看得过去,没有十分却已经是比其他人好很多了。
嗯,在外形这一点上他还真没给我丢脸。
我原来一直以为袁朗他是一个人住,直到有一天有个跟他差不多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