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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巴金自传 作者:巴金-第20章

小说: 巴金自传 作者:巴金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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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感染。

  为什么会这样呢?我刚才还说过我是相信未来的光明的。

  但是从当时到那未来的光明究竟要走多长的路?而且怎样才能够走到?我自己却茫然了。所以在我的作品中,黑暗给暴露了以后,未来的光明却被写成了渺茫的希望,当然不会有昂扬的调子了。在《雪》的“结尾”中只有“种子已经落在地下”这句话。在《砂斗的“结尾”里我也只写了“……到将来一切都翻转过来的时候。那个时候是会到来的……”这样的希望。在《新生》第二稿之前完成的中篇小说《砂斗的调子更低沉。砂丁们的静悄悄的惨死和少女的徒然的等待……。小说带给读者的,不是哀愁大于希望么?我说过,我也想过,我要用笔做武器,控告不合理的旧社会,可是在我不少的小说中我都充当了束手无策、摇头叹息的旁观者的脚色。

  《砂斗》是根据一位朋友的谈话,加上我自己大胆的想象写成的。当时我没有到过云南的个旧,也不曾看见一个砂叮我那位朋友在矿上住过一个短时期,他亲眼看见砂丁们受到的非人的待遇,他不能够在那个“人间地狱”里待下去,后来就跑到上海来了。他对我谈了不少,他谈的只是砂丁们的生活。故事是我编造的。我的同情,我的愤怒……逼着我拿起笔,替那般“现代的奴隶”喊冤。我没有实际的生活,甚至连背景也不熟习,因此我只好凭空造出一个“死城”来。小说出版后二十八年,我才到了我从前写的那个城市和矿山。去年三月在个旧迎接我的却是金湖上一片灿烂的阳光和一个欣欣向荣的现代城市。“砂侗已经成了历史上的名词,我只能在文化馆的“矿工今昔展览室”里看到我所描写的那种生活了。

  我在《雪》里写的是浙江长兴煤矿工人的生活。背景是真实的,人物和故事却是编造的。我一九三一年初冬同一位朋友坐小火车到过那个矿山,在那里住了一个星期。朋友在矿局当科长,我作为他的客人在矿山得到不少的方便。我一天到处看看,还跟着一个机工下窑去待了两个多钟点。在这个窑里,一个多月前发生过一次爆炸事件,死了十五个人,要不是靠那位朋友帮忙,我一定下不去了。我并非去找小说材料,我只是想尝尝生活的各种味道,体验体验生活。过了两年我答应别人写一部连载小说,才想到了这个题材。我可以说是充分地利用了两年前的“生活体验”,我把知道的全写进小说里了。不知道的能避开就避开,没法避开的只好靠自己编造。我那个朋友早已离开长兴,我无法再到矿山去体验生活,连参观的机会也得不到,我怎么能够写得更真实呢?我平日同工人接触的机会极少,那一个星期中间虽然常同矿工们交谈,但是谈得不深,我又没有把谈话记录下来,两年后我要塑造工人的形象,当然连“貌似”也办不到了。小说最后矿工们的起义,不用说也是出自我的想象。不过当初我在矿山作客的时候,也曾听见朋友讲起两个月前(?)“土匪”打进矿局的故事。他说是“土匪”,又说里面有开除了的矿工。

  他们大清早冲进了局长(或者叫“经理”)的寝室,当着妻子的面打死了丈夫。我的朋友当时听到消息,打开房门,正要出去,看见有人奔向他的房间,马上退回关上房门,又拉过方桌将门抵祝外面的人推不开房门,也就走了。所谓的“土匪”在矿山只待了很短的时间,军队开到他们就散了,又说是远走了。我在矿山的时候,人们还暗暗担心“土匪”会再来。新的局长(或经理)刚刚就职,同事们正为他举行贺宴,朋友要我参加,我推辞了。小说的那个胜利的“结尾”便是根据上面的真实的故事想出来的。矿局职员口中的“土匪”很可能是起义的工人。

  《新生》发表以后,我几次想写它的续篇《黎明》,一直没有动笔。一九四七年《寒夜》出版了,我又想到预告了多年的《黎明》,我打算在那一年内完成它。可是我考虑了好久,仍然不敢写一个字。我自己的脑子里还没有一个比较明确、比较具体的未来社会的轮廓,我怎么能写那个时候人们的生活呢?我找了几本西方人讲乌托邦的书,翻看了一下,觉得不对头,我不想在二十世纪的四十年代写乌托邦的小说。因此我终于把《黎明》搁了下来。这是十四年前的事。我现在谈《新生》,又想到了那个未了的旧债,我的思想活动了,信心也有一些了。我觉得在新社会里试一试过去干不了的那个工作,也不见得毫无成功的可能,至少方向明确了,道路清楚了。今天拿起笔写未来社会、理想社会,绝不会像在写童话;正相反,我会觉得自己在写真实的生活,在写明天便要发生的事情,多么亲切,多么新鲜,多么令人兴奋。我真想试一试,而且我相信一定会得到我写从《灭亡》到《寒夜》十四卷文集的当时所未曾有过的“写作的快乐”。

关于《激流》

  《春梦》你要写,我很赞成;并且以我家人物为主人翁,尤其赞成。实在的,我家的历史很可以代表一切家族的历史。我自从得到《新青年》等书报读过以后,我就想写一部书。但是我实在写不出来。现在你想写,我简直喜欢得了不得。我现在向(你)鞠躬致敬,希望你有余暇把他(它)写成罢,怕甚么。《块肉余生述》若(害)怕,就写不出来了。

  整整五十年过去了。这中间我受过多少血和火的磨练,差一点落进了万丈深渊,又仿佛喝过了“迷魂汤”,记忆力大大地衰退,但是在我的脑子里大哥的消瘦的面貌至今还没有褪色。我常常记起在成都正通顺街那个已经拆去的小房间里他含着眼泪跟我谈话的情景,我也不曾忘记一九二九年在上海霞飞路(淮海路)一家公寓里我对他谈起写《春梦》的情景。

  倘使我能够挖开我的记忆的坟墓,那里埋着多少大哥的诉苦埃为我大哥,为我自己,为我那些横遭摧残的兄弟姐妹,我要写一本小说,我要为自己,为同时代的年轻人控诉,伸冤。

  一九二八年十一月回国途中,在法国邮船(可能是阿多士号,记不清楚了)四等舱里,我就有了写《春梦》的打算,我想可以把我们家的一些事情写进小说。一九二九年七、八月我大哥来上海,在闲谈中我提到写《春梦》的想法。我谈得不多,但是他极力支持我。后来他回到成都,我又在信里讲起《春梦》,第二年他寄来了上面引用的那封信。《块肉余生述》是狄更斯的长篇小说《大卫·考伯菲尔》的第一个中译本,是林琴南用文言翻译的,他爱读它,我在成都时也喜欢这部小说。他在信里提到《块肉余生述》,意思很明显,希望我没有顾忌地把自己的事情写出来。我读了信,受到鼓舞。我有了勇气和信心。我有十九年的生活,我有那么多的爱和恨,我不愁没有话说,我要写我的感情,我要把我过去咽在肚里的话全写出来,我要拨开我大哥的眼睛让他看见他生活在什么样的环境里面(那些时候我经常背诵鲁迅先生翻译的小说《工人绥惠略夫》中的一句话:“可怕的是使死骸站起来看见自己的腐烂……”我忍不住多次地想:不要等到太迟了的时候)。

  过了不到一年,上海《时报》的编者委托一位学世界语的姓火的朋友来找我,约我给《时报》写一部连载小说,每天发表一千字左右。我想,我的《春梦》要成为现实了。我没有写连载小说的经验,也不去管它,我就一口答应下来。我先写了一篇《总序》,又写了小说的头两章(《两兄弟》和《琴》)交给姓火的朋友转送报纸编者研究。编者同意发表,我接着写下去。我写完《总序》,决定把《春梦》改为《激流》。

  故事虽然没有想好,但是主题已经有了。我不是在写消逝了的渺茫的春梦,我写的是奔腾的生活的激流。《激流》的《总序》在上海《时报》四月十八日第一版上发表,报告大哥服毒自杀的电报十九日下午就到了。还是太迟了。不说他一个字不曾读到,他连我开始写《激流》的事情也不晓得。按照我大哥的性格和他所走的生活道路,他的自杀是可以料到的。

  但是没有挽救他,我感到终生遗憾。

  我当时住在闸北宝山路宝光里,电报是下午到的,我刚把第六章写完,还不曾给报馆送去。报馆在山东路望平街,我写好三四章就送到报馆收发室,每次送去的原稿可以用十天到两个星期。稿子是我自己送去的,编者姓吴,我只见过他一面,交谈的时间很短,大概在这年年底前他因病回到了浙江的家乡,以后的情况我就不知道了。《激流》从一九三一年四月十八日起在《时报》上连载了五个多月。九·一八沈阳事变后,报纸上发表小说的地位让给东北抗战的消息了。《激流》停刊了一个时期,报馆不曾通知我。后来在报纸上出现了别人的小说,我记得有林疑今的,还有沈从文的作品(例如《记胡也频》),不过都不长。我的小说一直没有消息,但我也不曾去报馆探问。我有空时仍然继续写下去。我当时记忆力强,虽然有一部分原稿给压在报馆里,我还不曾搞乱故事情节,还可以连贯地往下写。这一年我一直住在宝光里,那是一幢石库门的二层楼房。在这里除了写《激流》以外,我还写了中篇小说《雾》和《新生》以及十多个短篇。起初我和朋友索非夫妇住在一起,我在楼下客堂间工作,《激流》的前半部是在客堂间里写的。九·一八事变后不久索非一家搬到提篮桥去了,因为索非服务的开明书店编译所早已迁到了那个地区。宝光里十四号里就只剩下我一个人,还有那个给我做饭的老娘姨。这时我就搬到了二楼,楼上空阔,除了床,还有一张方桌,一个凳子,加上一张破旧的小沙发,是一个朋友离开上海时送给我的,这还是我头一次使用沙发。我的书和小书架都放在亭子间里面。《激流》的后半部就是在二楼方桌上写完的。这中间我去过一趟长兴煤矿,是一个姓李的朋友约我同去的,来回一个星期左右。没有人向我催稿,报纸的情况我也不清楚。但是形势紧张,谣言时起,经常有居民搬进租界,或者迁回家乡。附近的日本海军陆战队随时都可能对闸北区来一个“奇袭”。我一方面有充分时间从事写作,另一方面又得作只身“逃难”的准备。此外我发现慢慢地写下去,小说越写越长,担心报馆会有意见,还不如趁早结束。

  果然在我决定匆匆收场,已经写到瑞珏死亡的时候,报馆送来了信函,埋怨我把小说写得太长,说是超过了原先讲定的字数。信里不曾说明要“腰斩”我的作品,但是用意十分明显。我并不在乎他们肯不肯把我的小说刊载完毕,当初也并不曾规定作品应当在若干字以内结束。不过我觉得既然编者换了人,我同报馆争吵下去,也不会有什么结果。我就送去一封回信,说明我的小说已经结束,手边还有几万字的原稿,现在送给他们看看,不发表它们,我也不反对。不过为了让《时报》的读者读完我的小说,我仍希望报馆继续刊登余稿。

  我声明不取稿酬。我这个建议促使报馆改变了“腰斩”的做法,《激流》刊载完毕,我总算没有辜负读者。少拿一笔稿费对我有什么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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