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壳电子书 > 都市言情电子书 > 百荷花 >

第22章

百荷花-第22章

小说: 百荷花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不甘心,不甘心,好不甘心!
    可,不甘心又能怎样?
    他不想用魔法得到她,他最不喜欢的就是强迫别人,他要的是心甘情愿。他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恶魔,他是高高在上的神,死神。
    然而,就算是神,似乎也没有办法完完全全的了解一个凡人那复杂而又多变的心。正因如此,他才对凡夫俗子们的爱情充满了好奇,实在是有点儿讽刺。
    “唉!难得我要认真的做一回人,竟一点儿机会都没有呢。真是失败,大失败,说出来我自己都不敢相信。哈哈!”保罗大笑,仿佛是在自我安慰又仿佛是在自我嘲笑。
    张无霜不明白保罗的话,更奇怪他那近乎荒诞的大笑,不知该说什么,只得呆呆地望着他。
    受了挫的保罗几乎要对她说,他是来自地狱的死神了,却终究没能说出口。那样就太丢脸了。他不得不被迫的承认,他很无力,她是他致命的**。
    “张无霜,你不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女人,也不是那么有魅力的女人,可是,你却是我见过的最顽固的女人!对我本人来说,也是最特别的一个女人,更是第一个让我产生挫败感的活生生的人。和许多女人相比你并不那么完美,也不那么聪明,甚至还有些痴傻,笨拙。但是,你就像一个谜题,不管是你的身体还是你的灵魂,我无法全部解开。你让我感觉迷惑。要是你稍微,稍微——”
  “请不要说了。你走吧。”没等他说完他想说的话,张无霜就打断了他。他那既坦诚又怪异的话,使她感到害怕,难受。
    他的身子有点儿僵,尽管他很不想走,但他似乎没有选择。
    “好,我走。”他说。举步维艰,忽又调转回来,交出一直攥在手中的向日葵花画,说:“哦,这个……。向日葵花代表着沉默的爱!要是你真的不喜欢这幅画,也请不要扔掉。哦,送给我好不好?就当作纪念?”
  “不,”张无霜脱口而出。
    “啊!我可以付钱。我不会缠着你了,只不过想留个纪念,必竟你对我来说是值得纪念的。为什么那么介意呢?”
  “对不起。”张无霜低着头,脸微红。她是不愿意的。
    “你不用说对不起。我不得不承认你和别的女人不一样,是我一开始就没有表现好,给你的印象实在太糟,才让你这么讨厌我。如果可以的话,我真希望可以和你重新相遇一次,说不定你就不会这么讨厌我了。”他无奈地放下向日葵花画,默默地拿着带来的百合花离开雨丝。
    他走后,张无霜已没有心情继续画画。
    不过,总算结束了。虽然她没能拿回她的肖像画。
    “千秋,你知道吗?我又可以安安静静的画画了。”她双手合十的仰望着窗外的天空,终于松了一口气。
    向日葵花代表着沉默的爱,她还是第一次听说,很新鲜的是居然还是一个男人告诉她的。她忽然觉得这些向日葵花或许不那么坏了,便将它放到柜子的角落。许‘它’静静地在那里沉默着。然后,她提着包,离开了雨丝。
    繁华的都市,熙熙攘攘的人群,好久没有逛过街了,她打算为自己买些漂亮衣服。
    在一个转角处她停下了脚步,她看到一间很大的婚纱店,橱窗里摆着洁白的婚纱。有一件婚纱的样式特别漂亮,深深吸引了她。那件婚纱穿在模特身上高雅大方。轻薄的雪白的纱衣,长长的拖尾,精美的**肩带,V领,胸前还点缀了许多璀璨的水晶,还有裙边那些好看的手工刺绣。。。。。。。她好喜欢,就那么站在那儿痴痴地看着,甚至想象如果自己能够穿上那件婚纱的话会有多么美,多么幸福。
    “小姐,您好!您要进来试试吗?”一个店员在玻璃后看张无霜站在那儿看了好久,忍不住从店里出来,向她挥了挥手。
    “嗯?不!谢谢。”张无霜十分不舍的离开了。
    她在街边的椅子里坐了下来,她仍然看得见那个婚纱店,依旧看得见她喜欢的那件婚纱。她的面容看起来是那么的悲伤又凄凉。如果千秋不死的话,她一定会穿上漂亮的婚纱和千秋结婚的。
    “千秋,你知道吗?我好想穿婚纱啊!那件婚纱真的好漂亮,不知道我穿上它会不会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新娘。千秋,你知道吗?你实在是太坏了,竟然不给我这个机会。。。。。。。”
  她又开始了不由自主的自言自语。好长一段时间过去了,一位老太太路过想要坐一坐她身边的椅子,这才停止。
    收拾心情,她走进一家服装店。张无霜是一位非常有礼貌而又不会跟人讨价还价的好顾客,店员们都认得她,对她非常殷勤。她挑了两条漂亮的连衣裙,一条白色,一条蓝色。而她也确实是个大美人,裙装总是把她显得特别优雅,特别有气质。裙子穿在她的身上就跟专门为她订做的那么合体,简直是一件漂亮的艺术品,使在场的女人们黯然失色。
    老板娘非常愉悦地给她打了八折。跟她说,想请她当她们店里的平面模特。她当然是微笑着拒绝了。她说,她不懂怎么做模特,她做不好,怕坏了店里的名气。老板娘觉得可惜,认为张无霜白白浪费了自己的美貌,还说张无霜天生就应该是穿漂亮优雅的裙子的。张无霜一笑了之。
    买好了衣服,她又走近了鞋店,挑了一双好看的鞋子。然后又去剪头发。在经过花店的时候看到可爱的花草,她又买了一盆小花。接着去了她喜欢的书店买了两本书。在接着,她又到附近的咖啡馆喝了一杯卡布奇诺吃了一份冰激凌。差不多18点的时候,她两手满满,欢喜而归。
    就在张无霜快到家门口的时候,她发现有个人坐在她家门口的台阶上,垂头丧气的模样。她立刻便认出了那人,是她的好姐妹娜娜。
    “张无霜,你可回来了。让我好等。你知不知道,我刚下飞机就去找你,你倒好,竟然一个人跑去逛街。逛街就逛街吧,怎么去了那么久,手机也打不通真是气死我了。”娜娜气鼓鼓地道。等了两个小时,娜娜性子急,让她等这么长的时间对她来说真是极限了。
    面对娜娜的炮轰张无霜只是傻傻地笑着,不想辩驳。
    “你傻啦?怎么不说话?”娜娜摘掉黑超,将它挂在领口。今日娜娜踩着黑皮靴,一身简洁帅气的黑色劲装,酷酷的。
    “好累。”
  “你这家伙,好久不见,又变懒了,是不是?”
  确实,没有娜娜在旁监督,张无霜基本不运动,笑眯眯的准备再次挨批。
    “张无霜啊张无霜,我该说你什么好呢?”娜娜的手举到了半空,张无霜以为娜娜会真的打她呢。谁知娜娜只是长长的叹了口气,热情地向她伸出双臂,亲昵的道:“嗯,来,抱一抱。”
  张无霜当然愿意跟娜娜抱抱。只是,本来是娜娜对张无霜说要张无霜过来抱一抱她的,不想,张无霜还未伸出手,娜娜就先一步栽在了张无霜怀中。
    “这些日子你还好吗?”娜娜在张无霜的肩头多情地,关切地问道。
    “嗯,好。你呢?”
  “不好。”娜娜赌气似的说道。
    “怎么啦?”张无霜紧张的问。
    “没什么!”
  “李跃呢?怎么没跟你一起回来?”
  “嗯,先别说这个,我什么都不想说。我们先进屋好不好?我饿了,我要吃你做的菜。”娜娜急躁的叫道。
    李跃是娜娜相恋多年的男友,也是娜娜的老板。对娜娜很迁就,一心一意的好,是个情种。只是,娜娜比一般女子来得任性,常常弄得李跃一个头两个大。
    瞧娜娜的样子,一定又和李跃闹矛盾了。不过,娜娜没说,张无霜自然不会勉强。
    一进屋,娜娜整个儿倒在了沙发上,竟然两分钟不到便睡着了。
    一个家,一个人吃饭真的很冷清。
    今儿,娜娜来了,难得娜娜说想吃她做的菜,这对张无霜来说是莫大的鼓励,她干劲儿十足,开始做饭,拣菜。。。。。。。
  事实上,张无霜的厨艺很糟,做出来的食物只能捡练着勉强吃吃。老早以前是佣人做,后来有了千秋就是千秋做,千秋死后,她不愿吃别人帮她做的菜,便辞掉了帮佣,自己做。
    除了绘画,张无霜知道的甚少,生活中不懂的太多,常常缺乏常识。她付出了很大的努力才学会做饭烧菜。
    这些年来,她不过是学会了自己一个人伤心,一个人难过,一个人孤寂。
    刚开始学做菜的时候真是一团糟。虽然买了一堆教人做菜的书,可是,菜谱对张无霜来说简直就是在故意捉弄她,每道菜都需要放很多种调料去搭配,不同的菜放的调料还不同,她实在搞不明白那些五花八门的调料什么是什么。尝试了多次,也失败了多次,受了许多伤,张无霜总算总结出一条对她十分有用的经验:做菜为什么弄那么复杂呢?自寻烦恼嘛!放些油和盐煮煮就行啦,菜就应当有菜的样子,原汁原味儿最好!
    于是,张无霜学会做菜了。
    现在,张无霜就按照她的做菜方法,已经做好很多个菜了,虽然厨房依然被她弄得一团乱,虽然全部都是素菜。
    倒不是她不吃肉,她吃,只是吃得极少。记得一次去菜市场,路过一间家禽店,一个满脸胡渣,光着膀子,围着黑色皮围裙的老板要杀一只大公鸡。见他折弯鸡翅,踩着鸡腿,拧着鸡头,一刀下去,那鸡就被切断了喉管,鲜血淋淋,鸡不停的挣扎,一会儿后就不动了。老板随手将鸡扔在地上,谁知,刚触地那只大公鸡又扑腾的站了起来。而张无霜刚好经过,那鸡在她的脚边垂死挣扎,几滴鸡血沾到了张无霜白色的棉裙上,吓得她大叫。老板见状,一把抓住鸡头,鸡被拧了起来,在狠狠地甩出,还在动,遂又抡起菜刀‘咔’的一声,将整个鸡脖子全部斩断,血流入注。那情景实在血腥,残忍。此后,张无霜基本食素,特别想吃肉的时候偶尔会到餐厅去吃一点。
    今晚的餐桌上有清炒凤尾,西兰花和蒸南瓜,及西红柿炒鸡蛋,还有小白菜豆腐汤。因为简单易做,她常吃,所以这几个菜可以说是张无霜的得意之作。
    嗯,还忘了一个菜,娜娜最喜欢吃的土豆丝,不得不说,‘土豆丝’对张无霜来说是很危险的一道菜。每次切‘土豆丝’她都心惊胆战,浑身冒汗,甚至把精神高度集中,却还是不可避免的受了点小伤。
    说是‘土豆丝’其实于张无霜就是土豆条。不是她不愿意把它们切成细丝,是她做不到。为了防止吃了‘土豆丝’中毒被送进医院,她已经先烧了一锅水,在沸水里先煮一煮,等煮熟了再从锅里捞起,用特别买来的小风扇吹一吹,吹干后再倒入锅加油加盐翻炒,最后起锅,就算做成了。
    为什么要用小风扇?
    这纯粹是张无霜的特别发明。
    因为她以前把刚煮好的‘土豆丝’放到锅里去炒,整个锅噼里啪啦的炸开,油水四溅,被烫伤了好多回,怕了,就想到用小风扇把水吹干的好办法。当然,这样做菜花的时间是长了点儿,却不危险。
    “好累……。”做这顿饭,可以说是累得她大汗淋漓了,她需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