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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捕鱼猫"餐馆的凶手-第1章

小说: "捕鱼猫"餐馆的凶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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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艾洛娜·圣·维森·米雷
  THE MURDER IN THE FISHING CAT
  Edna St。Vincent Mill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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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自《世界推理小說傑作精選》
  編者:艾勒里.昆恩 
  書名:Dozen & One Literary Mysteries 
  出版:1977 
  中文版:1980/林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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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录入:四条眉毛 
    ★棒槌学堂 荣誉出品★ 
   【bcxt。uuea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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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捕鱼猫”餐馆的凶手》】
  就像爱伦坡无与伦比的实证所显示,诗人对于邪恶,暴力、残酷、悲剧、谋杀等,总是特别长成。
  艾洛娜·圣·维森·米雷是美国具有代表性的名诗人之一,她唯一以谋杀为主题连篇短篇小说,说明诗人在处理这种普遍性的问题时,具有特别深远而纤细的触觉。
  ——艾勒里·昆恩

  【作者简介】
  艾洛娜·圣·维森·米雷(一八九二—一九五〇年,Edna St。Vincent Millay)是美国具有代表性的女诗人之一。她在毕业于纽约维莎女子大学那年,就出版了她的处女诗集。其后半生虽由抒情诗人转变为社会主义诗人,而受到某些人的批评,但她的诗集一直是畅销书。一九二三年,她获得普立兹文学奖(诗歌)。艾洛娜还加入了昔洛威斯唐剧团,并写了诗歌剧似及丹史泰勒的歌剧“国王的随从”的歌词。这篇推理小说,据说是艾洛娜到巴黎旅馆时,看见餐馆前所装置玻璃水槽,触发灵感而写成。


  《“捕鱼猫”餐馆的凶手》

  “捕鱼猫”餐馆己很少有客人上门,但却很难正确地说明出原因。
  这家餐馆的食物精美,地下室有许多陈年老酒,而且店面的橱窗里有十来个水槽,里面养了许多悠游的鳗鱼和小虾,但即使如此,这家餐馆的生意仍然不佳。店主约翰皮耶鲁深明这事,并不把生意的失败归咎于自己,因为任何再聪明而厉害的生意人都可能发生这样的事。
  十四年来,约翰所烹调的菜肴,绝不输给巴黎任何一家餐馆。他能将小小的豌豆煮得又大又硬,又能将普通的白酒弄成好像掺了一点儿水的苹果酒,而这两者加上洒了砂糖的草莓,价钱不过七法郎而已。这样,你还能奢求什么呢?其他方面也一样,你可以悠哉游哉的坐在红白相间的遮阳篷下,挑选自己所喜欢的鳗鱼,他就会灵巧地将那条鳗捞出,立刻送到厨房,五分钟后,一盘煎得又香又脆的鳗就会被端到你的桌上来。这种事,你能在别的餐馆享受到吗?
  或许,餐馆的生意不好是由于他太太玛葛的缘故。玛葛总是故意让客人听到她大声地斥责丈夫,而且不断地数落丈夫的缺点,而客人中或许也有些像约翰一样,是玛葛口中所谓“令人厌恶的男人”的典型吧。
  现在,玛葛已经不在了。这十四年来,一直在他身旁搅拌奶油,切着长长的面包,晚上九点以后边坐在洋葱锅前叹气的女人已经走了。她和一个留着红胡子的计程车司机私奔了,而她这一走,店里变得非常的安静。
  约翰拿着一块湿抹布,站在店门,望着来来往往的行人,可是每个人都过门而不入。他曾相信,大家都是要走进他店里来的,但此刻,他已不再那么想;那些过往行人,全都走进隔壁“司机之家”餐厅去了。
  约翰告诉自己——我就是那么不走运。他走到人行道上,急急忙忙地将还没干的桌子,又用湿抹布擦了一遍。路上行人不断,一对男女走过,接着又有两个男人经过。一个女人一路叫卖报纸,一路喊:“强硬派!强硬派,自由新闻——第三版!强硬派!强硬派!”一对男女互搂着腰走过去,又有两个艺术家般的男人经过。接着,那身材矮小的女孩来了,她挽着一个篮子,里面装满绽着小花瓣的瞿麦和褪了色的蔷薇。她的脸色好像刚挨过骂似的。这少女拿出一束花朵,缠着过往行人兜售。
  神父迈开大步经过。他穿着黑色的放服,好像要赶巴士似的,急急往前走。小女孩带着挨骂的神情,一面望向神父,一面掏出花束,伸向穿着蓝色军装的军人。然后,她走进隔壁餐厅,在桌间绕来绕去。
  “这花很香哩!夫人!”
  小女孩毫无感情地说着,并木然地将瞿麦伸向嘴唇涂得鲜红的女人的鼻尖,那年轻女人一面和对面的男人说话,一面厌倦地摇动拿着刀叉的手。
  “不要!不要!”
  年轻女人说着,看也不看那小女孩。
  一个美国青年一面看书,一面独自进餐。他抬头看见那女孩在桌间绕来绕去,等女孩走到他桌边,他立刻问道:“小妹妹,这花怎么卖。”
  小女孩将小小的肚子顶在桌边,望着青年的额覇,嗫嗫地回答说:“十钱一束。”
  青年从花篮里取出一束花,插在空酒杯里,注入一些白开水,然后递给小女孩一法郎,告诉她不必找了。
  小女孩讶异地望着青年,好一会儿才返身走到街上,一面往北走,一面再将花束伸向过往行人。
  约翰发呆半天,好不容易才觉醒过来。如果是一家生意兴隆餐厅的老板,他绝不会在这忙碌的中午,还呆站头,望着走进隣店的客人。约翰急急忙忙地用湿抹布擦拭铁制的桌脚,又将摆在店门两边月桂树的枯叶摘掉,然后才走回店里。
  “菲律普,怎么办?”
  约翰望着唯一留在水槽中的大鳗鱼说话。他为什么会叫这鳗鱼菲律普呢?恐怕他自己也说不出个所以然。但这样叫它,却令约翰觉得非常快乐,因为从给予那生物名字的一瞬间开始,它的身份立刻变得很明显,成了可以交谈的对象。
  约翰走进厨房,将昨晚剩下的沙拉里的龙虾碎片挑出,丢进水槽里喂鳗鱼。一对男女走进隔壁的“司机之家”餐厅,又折回头,走到“捕鱼猫”餐馆来。他们听到约翰在唱歌——啊!夫人!这里有上等的乳酪!
  啊!夫人!这里有上等的乳酪!
  这里有掺着牛乳的上等乳酪!
  那男的用手杖敲打桌子,约翰赶紧停止唱歌,拿起“本日菜单”,摸着下巴的胡须递过去。“兔肉料理很可口。”约翰殷勤地推荐,接着又问:“要喝什么酒呢?”半年来,这儿的工作人员只有三个——约翰、玛葛、和一名叫柏里斯的侍者。柏里斯刚到这店里来时,只有十六岁,十九岁一到,那无所不知的陆军部就将他征招入伍了。最后这两个月,店里只剩约翰夫妇两个,但已觉人手很够。现在,玛葛也走了,只剩约翰孤零零一个人,而店里的生意越来越差,他虽一手包办招待、烹煮和收拾的工作,但却很难得须要费神去安排料理。
  十四年来,约翰在巴黎几乎没交到一个朋友。他和一些常客、邻居及商人的往来,只是一种不得已的应酬而已,他只消拥有玛葛,就觉得满足了。玛葛是生长于西班牙的美人,西班牙血统强过法国血统。约翰是在店附近的洛杉堡公园里认识她的。约翰站在店门口,就可看见她坐的地方,她头上戴着一顶粉红色的草帽,帽缘缀着许多小蔷薇,身上穿了件紧身衣,坐在那儿刺绣。约翰数度从她面前走过,她每次都抬头看了一下,又低下头去。当她站起来要离去时,约翰赶紧凑近她身旁,配合着她的步伐,问道:“小姐,要不要我陪你?”
  “不必。”
  她很快的回答,一眼也不看就走开。但是约翰赶紧跟上去,将身体倾向她,更温柔地说:“像你这么美丽的小姐,为什么要说出这么残酷的话呢?”
  “你让我安静点好不好?”
  她说着,头一挺就走开了。但是,第二天下午,她又会到那地方去。
  “菲律普,你还记得我老婆吗?”约翰向水槽里的鳗鱼说道:“就是那有着一对淘气眼睛和漂亮小腿的玛葛。”
  菲律普什么也没回答。
  “你应该记得的。”约翰提高嗓门说,“她总是搅动槽里的水,惹你生气。”过了一会儿,约翰又问道:“菲律普,你还记得玛葛吗?”
  非律普还是没有回答。
  “唉!”约翰叹口气,自言自语说道:“总之,她是令人怀念的。”
  菲律普单独在水槽里已经三个月了。偶尔上门的客人,没有一个想吃鳗鱼,他们都只是点些兔肉、羊肉、牛排加马铃薯。约翰已经不要乡下的池塘再送鳗鱼来,他向他们解释,由于餐厅改变经营方式,因此不再需要鳗鱼和小虾了。
  每天早上,约翰打开门后,就将桌椅排在人行道上,菲律普则悠哉游哉的躺在泛绿的槽底,阳光投射在它背上,映出各种色彩。这水槽是用长方形玻璃做成的,边缘镶铜,中间有一根小管子,新鲜的水就由这儿注入,旧水则由槽边的一根管子流出去。管子上罩有一个气泡形的网子;约翰有一天望着水槽,突然觉得奇怪,为什么网子是这种形状,继而想到,如果用铁丝网罩在水管口,那废污物和食物残渣不就都粘在网上,而将管口堵住了吗?!约翰获得这结论,觉得非常得意。菲律普在某一时期,曾是灰绿色,体型细长,非常活泼,现在却变成了暗绿色,沿着那有些发紫的背上,长有垂帘似的东西,头部后方则有两片淡绿色的小鳍。它现在好像长大了些,但身体仍像以往一样地柔软。
  约翰曾听说有关鳗鱼的奇妙故事,他不知道这些故事是不是真的。据说,母鳗要产子时,就会到海边来,但它不像其他鱼类先产卵再孵化,而是直接产下小鳗鱼;当它生下这些被称为鳗苗的孩子后,就抛弃它们,不顾而去,而这些鳗苗就得自行找寻栖息的池塘,如果附近没有池塘,它们还得到很远的地方去找,据说它们可游达二十海哩之远,甚至穿越陆地,数千条鳗鱼苗在一起,看起来就像一只小型的鳗鱼军团,人们很容易可发现它们那弯弯曲曲向前移动的痕迹,如果偶然在草丛里发现有鳗苗的尸体,就可知鳗苗羣已通过这条道路。
  “这么说来——”约翰自言自语说道:“菲律普,你并不是个简单的东西哦!”
  时间过得很快,但什么事也没发生。餐馆里每天仍是寥寥数人上门来,偶尔同时来个十多位客人,约翰就想,若这情形持续的话,他就得雇用一个侍者了,但这情形总如昙花一现。约翰很想念妻子。有一天,他穿过梅廸奇街,到洛杉堡公园去,他徘徊在第一次见到玛葛的地方,看见一个年轻女子在树下刺绣,但并不是玛葛。那女人带着两个小女孩,穿着一模一样的水蓝绉摺洋装,她们追逐在小径上,彼此呼叫,其中一个头上的淡蓝色发带掉下来了,她赶忙奔向母亲身边,一手拿着蝴蝶结,一手握住头上那束金发,还一面跺脚,一面呼叫另一个小女孩。
  约翰和玛葛本有个独生女,但患白喉死掉,约翰一直觉得很惋惜,那孩子长得像玛葛,比眼前这两个小女孩可爱多了,如果她现在还活着,应该是个很好的谈话对象。如果那孩子现在在这里,他会带她到植物园去看各种颜色的鸟,再带她到冷饮店去,他自己喝金黄色的啤酒,让女儿喝石榴汁,然后再为她买真皮做成的兔子玩具,以及路边老人篮子里所兜售一按活门就会乱蹦乱跳的小玩具。
  日月如梭,五月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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