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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爱情可以如此朴素+ 作者:夜羽-第3章

小说: 爱情可以如此朴素+ 作者:夜羽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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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经理说要生个我这样的。我看有点难啊,虽然我没见过我亲爸长什么样的,但总觉要比程经理强点。〃云舒边说边遗憾的摇头。他没有丝毫贬低别人的意思,只不过是比较诚实。 
云舒的这种直白,被刘墨称为孩子般的残忍。 
下午的时候,身心疲惫的程经理请假回家了。天星以高雅著称的茶室里,菊花依旧残满的伤。。。。。。 
后来有熟识的朋友问华焱晟,你的茶室那天是不是租给什么人开追悼会了?华老板表面上笑得高深莫测,心里也在嘀咕,自己是不是不小心又得罪那个小气鬼了? 
那天下班后,刘墨又忙着去赶场了。云舒问他,〃你不是不舒服么?〃 
〃为了生活,没办法啊,别说是长毛了,就是长角了也得去啊!〃刘墨幽怨的回头看了一眼自己背上其实并不存在的毛。其实他在天星的收入不算低了,可某人就是见不得存折上的数字增长缓慢。 
〃 那你小心点啊!早点回来。〃云舒无奈的看了这个财迷一眼。刘墨本来是有点积蓄的,可是在住院治疗厌食症的时候基本都被医院盘剥光了,所以才在第二次住院的时候不情不愿的接受了华老板的资助。为了帮存折增肥,小墨三个月前跑到熟人的酒吧去赚外快,三天两头往外面跑,弄得不明就里的云舒以为这小子谈恋爱了呢!后来在一番逼问下才知道,原来又和钱谈上了。 

4 
古人说过,夜路走多了总会遇到鬼的。 
刘墨在酒吧街做了三个月的夜行神龙,正在为自己趋吉避凶的本事沾沾自喜,牛鬼蛇神就上身了。 
被打劫的时候,刘墨还是很合作的,本着舍财免灾的古训,他老实的上交了身上所有的财物。一张十元的IC卡,已经用掉了六块多,手机这种贵重物品他是不会随便带在身上的;现金十元,本来是有十一块的,来得时候坐公交花了一块,剩下的十块是晚上打的回家用的。 
然后,那几个人揍了他一顿,离开的时候剥走了他那件夏天的时候打二折买的羽绒服和一双半旧的耐克鞋。 
快逃,等他们发现那双乔丹一代其实是五十块在花鸟市场买的仿制品的话,自己就死定了!等那群人走远,刘墨连忙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逃离现场。 
身上又冷又痛,虽然离家只有四站的路程,可是失去鞋子保护的双脚已经被冰冷粗糙的路面虐待得举步维艰了。本来想打一辆车的,可司机一看他披头散发、衣裳不整的狼狈模样,立马一脚把油门加到底,丢下他呼啸而去,徒留他孤单在路面结霜。。。。。。 

冷啊~刘墨缩在一家店铺的墙角处,用冰冷手温暖着更加冰冷的脚。屋漏偏逢连夜雨,本来寒冷的夜晚还下起了毛毛雨,虽然不大但也足够打湿地面,北风吹过,湿滑的路面竟然凝了薄薄的冰。 
再不回去云舒会担心的!可就这么走回去很难说脚会坏掉的。刘墨一动不动的缩着,唯有灵活的大眼睛滴溜溜的转着,想找个被丢弃的塑料袋包装纸什么的先把脚包住,然后慢慢走回去,可惜,他现在所处的位置是本市的精神文明示范街,那叫一个干净啊! 
正在一筹莫展的时候,有人走到了他的面前,不算高大的身影稍微帮他挡掉了一点刺骨的寒风。刘墨抬起头来看了一眼,背着光,只看出个大概的轮廓,似乎是个年轻人。对方也在打量着他。 
兄弟,你来晚了,这做贼呢也和做人一样,早起的鸟儿有虫吃!连害怕的表情都懒得做出来,刘墨又无精打采的缩了回去,看出自己已经没有剩余价值后那人应该就会离开了。 
可是那人并没有像小墨想象的那样离开,反而用脚轻轻碰了碰他蜷成一团的身体,〃哎,你把脸抬起来!〃 
什么?刘墨心里一跳。难道这人劫财不成就想劫色?连男人都不放过,太没有贼品了!小墨越想越气愤,猛地抬起头,把糊在脸上的乱发撩开,露出一张青白的脸,左颊一条从眉梢延伸到腮边的伤痕,嘴角还有一点刚才被殴的青紫痕迹,一脸老年痴呆症后期的面瘫表情。 
〃嗯,不错,就是了!〃看清刘墨的脸后,那人非但没有大惊失色,还笑了起来,露出一口森森的狼牙。 
一语一笑,瞬间治好了刘墨的‘老年痴呆症',刚刚还歪斜的五官马上恢复原位,尽职尽责地组合起一个绝望的表情 ,想象着待会儿对方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画面,狠狠的打了个冷颤。 
〃你叫刘墨吧?我是张云舒的朋友,你那么晚没有回去,他很担心,刚好我住在附近,他叫我帮忙找找你,还好找到了。〃对方蹲下来和他平视。 
什么?什么!刘墨琥珀色的大眼睛里面瞬间迸射出喜悦的光芒。云舒,你是电,你是光,你是唯一的神话,我只爱你,噢,YOU ARE MY ANGEL! 

刘墨用力地点头,努力做出乖巧的样子让对方验明正身,赶快把他搭救回去。云舒竟然会有他不认识的朋友?这个念头只出现了0。1秒,就被绝处逢生的喜悦给冲进太平洋去了。 
〃云舒说你有点。。。。。。,果然!〃对面的人又笑了一下。 
有点。。。。。。有点什么?刘墨刚想问问清楚,就被对方接下来的动作惊住了。 
只见那人取下脖子上灰色的围巾,两手握住中间的部分,一用力,刺啦一声厚实的围巾就被从中撕成了两截,然后那人抬起刘墨僵硬的脚,把还带着自己温暖体温的围巾裹在了刘墨赤裸冰冷的脚上。 
〃围。。。。。。围巾。〃刘墨瞠目结舌的看着被撕开的围巾。 
〃没什么,不值钱的,后街上15块两条。〃对方以为他是心疼围巾呢。 
那么厚的围巾竟然像纸片一样被他撕开了,好大的力量,还好他不是劫色的,不然自己。。。。。。刘墨偷偷抹了把冷汗。 
〃好了,你能站起来么?〃裹好了刘墨的两只脚,男孩把手伸给他。刘墨努力的攀着他站起来,却在下一刻刺溜一声又滑到了地上。 
〃你脚僵了,我背你吧。〃男孩背过身让刘墨趴到他背上。刘墨也不客气了,他现在就是一块冻硬了的肉,在化冻前估计是展不开的。 
〃回家还是先去我那里休息一下?〃男孩问。 
〃回家吧,我怕云舒担心。〃刘墨小声地说。 

雨已经停了,北风却比刚才更烈。男孩背着刘墨慢慢的走着,不是他们不想搭车,而是两人都没有钱,男孩接了电话就出来找人,身上一份钱都没带。 
〃被打劫了吧?〃不想让气氛太沉闷,男孩主动跟刘墨说话。 
一听有人问起,刘墨马上添油加醋的把自己如何委曲求全,最后还是惨遭毒手的 事实述说了一遍。 
〃你做得对,遇上这种时候别硬碰,吃亏的是自己。〃男孩告诫了刘墨一句,不是他们不勇敢,而是歹徒太凶狠,数量太庞大,路人太冷漠。 
〃可还是被打了。〃刘墨叹息了一声,动动被打破的嘴角。 
〃呵呵,人家也不容易嘛,喝了大半夜西北风。〃听刘墨列举了被抢的物件,男孩并不奇怪那些人为什么抢劫成功后还行凶。 
仔细一想男孩 的话,刘墨得意地笑起来,这么说来他还不是太吃亏啊!由于笑得太嚣张呛了口冷风,最后伏在男孩背上咳得撕心裂肺。 
〃你休息一下吧,马上到家了。〃听刘墨咳的快断气,男孩也不逗他说话了。 

刘墨安静的趴在男孩背上。对方的身上有一股很香的发胶和摩丝的味道,但随风轻拂在自己脸上的发丝却是清爽顺滑的,小墨抽了抽鼻子,并不是很讨厌这股味道。 
北风越烈。刘墨不禁抱紧了男孩的肩,紧紧地贴在对方背上,温暖的体温透过厚厚的羽绒服传过来,烘得刘墨的胸腹间暖暖的,越发衬得背上冷的快结冰了。 
围巾都给我了,干嘛不再给件衣服呢?没看见我的毛衣都湿了么~~ 刘墨吸了吸鼻子。 
〃放我下来吧。〃到家门口的时候,刘墨开口叫男孩放他下来,他可不想让云舒看见他是给别人背回来的。 
男孩扶着小墨帮他把钥匙从兜里拿出来开了门,门才打开就看见云舒扑了上来。 
〃墨墨!〃云舒上前一把抱住刘墨,被小墨冷的像冰棍的身体冻得一激灵。刘墨历经劫难重回温暖家园,被云舒抱在怀里,鼻子一酸,一肚子的委曲就涌了上来。 
〃小孟,谢谢你啊!〃云舒向送刘墨回家的男孩道谢。 
话音刚落,刘墨呃的一声瘫在了云舒身上。 

〃小孟,姜汤里放几根辣椒啊?〃云舒在厨房里问。 
〃你看着办吧,主要是要让他发汗。〃小孟回答,手里也忙个不停。 
刘墨脱得只剩条裤衩,被那个叫小孟的男孩抓着摁在石英炉面前翻来覆去的加热,冻僵的手和脚也被用红花油揉了好几遍。刘墨半合着眼任他摆弄,竟然被情敌救了,(注:友情上的敌人。。。。。。= =!!)一世英名啊!到了这个份上,自己还拿什么抵制人家呢。。。。。。刘墨是有点混,但还是个恩怨分明的人,不然当年也不会为了华焱晟的情义把自己卖了去救他的事业。 

〃好了,应该不会生冻疮了。〃 
等刘墨全身都暖和了起来,小孟才停下手里的动作,拿过薄被把他包了起来放到床上。抹了一把额上的汗,孟天晓脱下了身上的羽绒服,露出里面黑色的紧身背心。 
原来是真空上阵的啊,难怪他没有把外衣脱给我。刘墨有点嫉妒的上下打量着小孟不算高大却很结实的身体,这时候才算仔仔细细的看清了自己救命恩人的模样。 
不错,浓眉大眼的,尤其是一对瞳孔又大又亮,黑的发青,可惜帅的太原始了!现在流行的是现代美--刘墨用力眨了眨自己琥珀色的大眼睛。古铜色的皮肤,一身结实的腱子肉,一看就是个干粗活的,怎么会是个理发师,难怪有力气一把撕裂那么厚的围巾!啧啧~可惜没自己高,身材比例再好也没用啊!牙齿挺白的,一笑起来跟狼似的!等等!那笑容。。。。。。难怪那么扎眼呢!这小子笑起来跟房敬宇那小子像神了,都透着那么一股子奸猾!难怪云舒被他迷的神魂颠倒的! 
小墨一番评头论足下来,给对方打了个69分,比自己定的及格线差一分。 

〃小孟,烤好了么?〃云舒端着煮好的姜汤过来。 
〃嗯,盛饭吧,可以上桌了。〃没等小孟回答,刘墨率先展示了一下被搓得红红的脚。 
〃还贫!〃云舒不客气的扇了他脑袋一下。 
〃应该没什么了,喝了姜汤驱驱寒,防着感冒就好了。〃小孟说着又露出让小墨觉得很扎眼的笑容。 
〃我用人格担保我不会感冒,但如果喝完了我一定会死!〃轻轻嘬了一口那碗冒着热气的辛辣液体,刘墨以光速消失在墙角的抱枕堆中。 
〃良药苦口!你快给我出来乖乖喝了!〃云舒左手抬着碗,右手去抓小墨,无奈那家伙滑溜的像泥鳅一样,自己的手又没有力,只好叫小孟帮忙,〃小孟,你帮我捉住他!〃 
刘墨双拳难敌四手,何况加了个力大无穷的小孟,嗷~~的哀鸣了一声,被拖出来摁在了床上。。。。。。 

〃天晓,这姜汤真的没毒么?〃云舒看着伸着舌头在床上四处打滚作痛苦状的小墨,不太确定的问了一句。姜汤是他第一次煮,小孟说驱寒的效果很好味道也不难喝,所以看刘墨刚刚抵死不从的样子,还以为他又作什么怪呢,可现在看好像是真的不太妙啊! 
孟天晓苦笑了一下,打第一眼他就看出刘墨是个古灵精怪的主,可没想到那么闹腾,也是20来岁的人了,竟还像个顽童一样。不过,看他现在涕泪横流的凄惨样子,倒不像是作伪,就拿过刘墨刚才喝剩的姜汤轻舔了一下。 
川菜的特点是麻辣,黔菜的特点是香辣,而手上这碗姜汤的特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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