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壳电子书 > 耽美辣文电子书 > 伪女王真马鹿 >

第17章

伪女王真马鹿-第17章

小说: 伪女王真马鹿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情。
然而,峯麒长成后,每次升山都选不出王。这样一次又一次,直到过了二十年,终于在上一次的升山中选出了芳国的峯王,解了芳国人的心结。
所以碧霞玄君才会在她回蓬山的时候说又是一件喜事么?原来是因为这里啊。
麻小芦最近几天都挺乖的,不过这也都是为了打掩护。她偶尔会不经意的询问起天敕的事情来。虽然她看过动画看过小说,但是除了基本的世界观以外,其他的细节却不甚了解。比如天敕是在什么地方进行这样的事情。
经过这样的打听,她终于确定了具体的日期和地点以及时间,提前了一天,早上一醒麻小芦就兴奋的从床上爬了起来,让女怪弗弗带着她往门附近的丹桂宫去探探情报。
她昨晚一晚上都没睡好,因为一直想着可以见到从来没见过的峯麒和峯王。这可是连小说以及动画里都没有描写到的存在啊!
很快弗弗就飞到了丹桂宫的不远处,该说不愧是整个蓬莱最大的宫殿么?麻小芦透过弗弗的肩膀往下面看去,被那宏大的建筑群给震撼了。
她们并没有落在宫殿的中心区域,因为那是即将接受天敕的地方。而是悄悄的,选择了偏殿的一个小角落。
这边的女仙并不是很多,大部分都在丹桂宫主殿的地方忙碌着。也有不少正在另外一边的偏殿赶制着衣物,大概就是天敕时峯麒和峯王要穿的吧?
麻小芦让弗弗暂时回她的影子里去,然后自己一个人躲在院子里的一棵大树旁好一会,看见周围确实没人后才小心翼翼的跑了出来,在这个偏殿闲逛起来。
真大啊……比起她住的地方不知道要大多少!
结果这么一个宫殿就只是为了天敕!还不知道是多少年才能用一次……真是浪费!不知道这么大的宫殿要花多少人力物力去打扫保养……她一边想着,一边漫无目的的东张西望。
'主上!小——!'
嗯?脑海里传来渠白的声音,麻小芦刚准备把视线从花园里的稀奇植物上移开却猛地撞在了一个人身上!
“呜哇!你谁啊!”
“啊,抱歉,你没事吧?”
听见柔和又亲切的语调,麻小芦揉了揉被撞痛的鼻子抬头看过去————
天呐!好漂亮的…………男人!

作者有话要说:会是谁呢!!!

这一卷也差不多要……也就是说……




☆、第三十四章


那个漂亮男人正对着麻小芦一脸歉意的询问着情况和解释着。
“不好意思,刚刚我想到一些事情走神了,才不小心撞到你,没事吧?没什么问题吗?”
然而麻小芦才没有那个闲工夫去听这些呢!她正盯着男人打量着,连眼珠子都不带转一下的!
不得不说,这可真是一个难得的美男子,有着一头漂亮的白头发让麻小芦觉得还挺同病相怜的。而且漂亮得跟身为妖魔的瑕秽简直不相上下,但是如果把他们俩放在一起的话,大部分人大概会选眼前的这个男人吧。因为他看起来实在是太亲切可人了。不管是态度,还是周身的气质,都让人觉得如沐春风。
而瑕秽那种,一看就知道聪明过头腹黑过剩,一般人儿还真就惹不起。
“那个,没关系没关系,我没事儿的!”眼看着眼前的男人一脸担心的样子,麻小芦就于心不忍,赶紧摆手。
男人笑了笑:“你是这里的女仙吗?好小一只。”
喂喂喂!她可是有150的身高好么!只能说你们都太大只了!特别是流翦!那身高,至少得2米以上!而且眼前这个男人,也不矮,得有180左右吧?“不,我不是……嗯……我只是来这里随便逛逛……那你又是谁?叫什么名字啊?我叫麻小芦!嘿嘿!”
“蓬山上还会有除女仙以外的人么?”男人歪了歪头,但却没等她回答又开口说道:“你好,小芦。我没有没名字,你叫我峯麒就好了。”
“哦!风……奇?这个名字听起来好熟悉……诶?!诶——————?!!”
麻小芦猛的后退两步,指着面前的男人:“你是——你是——峯麒?!芳国的峯麒?!不对!峯台甫!?”
“啊,我自己都忘了。”男人低下头有些腼腆的笑了笑“选了王之后,要被叫做台甫了啊。抱歉,吓着你了?”
那还用说!当然是吓着了!!!麻小芦这才看清楚,对方的发色并不是她所以为的白色,而是很浅很浅的金色在阳光下看起来泛白所以才会让她产生了白色的错觉。
是啊,麒麟都是些美丽的生物……她之前照镜子看见自己时怎么就不觉得自己哪里漂亮了?!长相跟自己以前没有多大的变化,大概就是皮肤变白了?不,看起来像是整个人都得了白化病一样……但还算是挺好看的吧。
而且是一种非常玛丽苏的好看。OTZ
或许自己哪天长大了,还能妖孽一把?!嗯,这有可能。
您老想多了吧?
“没……没有,我只是没想到……原来你就是芳国的……嗯,台甫啊。那,重新自我介绍一下,我叫麻小芦,是塙麟!”
“塙麟?可是你怎么会在这……”
“嘘——————!我只是来看看你们天敕到底是怎么样的嘛!不要声张!被发现就惨了!”
男人……不,峯台甫一脸严肃的默默点了点头。他那双湛蓝色的眼睛很纯粹,认真看着你的时候非常的漂亮,仿佛要把人吸进去一样。
真……真不知道是怎样的人才能拥有这样极品的台甫啊!!每天就放那儿饱饱眼福也很赏心悦目啊!麻小芦忍不住这样想。
哦,对了!要是她没记错的话……峯王应该是个男人?!
诶————————她勾起嘴角眯起眼睛笑得邪恶起来。
希望对方不会是个满脸胡茬的大叔吧!
“峯台甫你们是明天进行天敕么?最近都在做什么啊?女仙还会让你一直学习东西吗?有没有学怎么坐……”
两只麒麟随意地坐在游廊上,大部分都是麻小芦在问,峯台甫在答。基本上都是问的一些平常琐事,她倒是不觉得问了这么多有什么不好,而且峯台甫性子温和也不在意。两个人看起来似乎聊得很开心的样子。
“对了,说起来选王……到底是要怎么选啊?王气又是什么?长什么样子?能看见么?”
峯台甫歪着头,似乎是在思考。他保持这个姿势了好一会,才慢悠悠的答道:“我也不知道,大概就是看见王的瞬间,你就明白了。‘啊,这就是我的王。’这样的感觉吧。而且诚恳的跪下去时,心里面很开心,很幸福。”
这真的不是在找终身伴侣吗?找情人也不过如此了吧。→ →
“就是这样?那王气呢?”
“我不太明白,大概就是看见的瞬间感觉到的某种气息?”
你不是连王都选出来了吗?居然连王气都不明白!这个时候麻小芦终于明白当初小说里泰麒的烦恼了……因为真的很捉急啊!!王,到底要怎么选!万一没选的好可就是一辈子的事情……比结婚还需要慎重!
麻小芦陷入了沉思中,而峯台甫完全没觉得有什么,两个人就这样相对无言的继续坐在游廊上。直到,一个声音打破了这片静谧。
“峯麒!峯麒!”
听见有人在叫峯麒,麻小芦猛地抬起头来。只是身边的人比她更快,已经起身迎了上去:“王。”
诶?等等,王?!峯王?!
她猛地站起身透过峯台甫望过去,果然看见了……一个少年!不,也许可以说对方是个正太,因为看起来也不过十三四岁罢了,身高跟麻小芦差不多,脸上还有点婴儿肥……唔,这点也跟她很像。
不不不,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这么小一个少年居然都可以当王?!
虽然小说里珠晶当上王的年龄也不大,但是当她自己真正地看到眼前的这一幕时才觉得惊悚啊!这简直……太不可思议了!
峯王对于突然出现的麻小芦还有些戒备的样子,把峯台甫护在了身后:“你是谁?”
大概对于峯王来说,他家那个柔柔弱弱的台甫实在是太好欺负了吧?不然为什么连麻小芦这么个废材都怀疑。
“额……那个,我是塙麟。”
“塙麟?”他上下打量了一下麻小芦,点了点头“抱歉,我和台甫先走一步,女仙那边的礼服已经赶制好,正等着我们去试。”
“啊,没关系没关系!你们去吧。”
走的时候,峯台甫还回头对挥着手说再见的麻小芦笑了一下,再次回身看向峯王时,眼神是一种难以言说的安定。
“呐,瑕秽,那就是王和麒麟之间的感觉么?”
'啊,没错。不过对于麒麟来说,并不是一件好事啊。不知道那种保护,是以什么成分而存在的。'
第二天的天敕,麻小芦就远远的看了一下。
当峯王和峯麒携手走上水晶台阶时,麻小芦头皮一麻似乎受到了什么震撼一般。
选……王啊。

作者有话要说:其实是峯麒啦w

咳咳,这里夫人要请两天假……16号和17号要出一趟远门去漫展,所以就没办法更新了。

果咩!QWQ

18号会恢复日更的!!!请大家谅解OTZ




☆、第三十五章

大概是在蓬山上的第五个年头。
也是又一次进行升山的时候。目前的十二国中,唯一没有选出王的,只剩下了巧国了。
然而有麒麟在就是一种希望,每年四门开时,不知道有多少人来升山。
王的位置,果然还是很吸引人。
“蓬、山、公!”
“干嘛啦……我不想去不想去行吗!!每年都来这么几回,有什么意思吗!也没遇到什么年轻貌美的……”
“公!这是选王,不是选美。”荷华早就已经习惯了麻小芦那古怪稀奇的脑回路了。除了训斥一下之外,偶尔她也很拿这家伙没辙。“坐好!吃饭的时候也不能松懈!”
“是————————”
刻意拉长了语调,慢悠悠的在椅子上坐好,看着眼前一桌子好吃的麻小芦依旧提不起精神。只要一想到过几天又要开始的升山……她有精神个鬼!
这五年间,在蓬山上的生活让麻小芦很满足。对于她这只麒麟,女仙们都十分的照顾,就算偶尔有荷华这样的女仙训斥她,也都是出于为她考虑。
瑕秽让她先入为主的观念,是对于麒麟的教育上。蓬山上的女仙们倒都是很好的人,至于碧霞玄君玉叶,她不怎么来麻小芦这边,所以算是眼不见心不烦。好在教育方面,有瑕秽和流翦把关,女仙们也没机会照着祖制把她教育成那种不堪大用的麒麟。
这一点不得不说到流翦,也不知道他是教书教上瘾了还是怎么的,对于麻小芦所学的功课上的要求越来越像是对王而不是一个麒麟。
虽然,以麻小芦的脑子,根本搞不懂这些复杂的御下之术啊,国政啊什么的。但好歹是多长了几个心眼,耳濡目染的,如果以后真遇到什么事想来也不会捅什么大篓子。
头两年学了基本的降服术后,荷华等女仙带着麻小芦去了黄海的边缘练习,但是不知道是因为瑕秽和流翦的缘故还是怎么样,她们在黄海逛了一整天还真没遇到什么妖魔!麻小芦个蠢货一不小心也不知道怎么的,就只收服了一直老鼠!
说是老鼠,人家也还是算是个妖魔嘛!在这些偏门儿上见多识广的瑕秽说,这只妖魔是耳鼠,长着兔子的脑袋,小小的一只软绵绵的粉色倒不让麻小芦感到害怕。虽然初开心智,连话都不会说只会吱吱吱乱叫,但作为宠物来养的话,她还是挺喜欢的。
然而,荷华就不这么想了。她觉得自己这下没法跟碧霞玄君交待,没法对未来的塙王交待,更没法对巧国的人民交待。而且这样下去……麻小芦要怎么办?是啊,一只麒麟!出去收服妖魔居然就收服了一只老鼠!想着想着,荷华不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