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求婚记 - 柏杨-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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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叫,她总是叫我的姓的,“我上午买了十只小鸭。” “好呀。”我支吾说。 “养大了杀给你吃。”妻忽然体贴起来。 “好呀。”我受宠若惊。 “卖鸭子的人说,”妻笑道,“每天最好喂它们蚯蚓。” 我看出事情不对劲了。 “我困死了,我想睡。”我先发制人。 “别打算溜,”妻用脚拦住我说,“商量一点事,好不好?” “我想睡。”我打哈欠说。 “乖乖坐下。” “我困得要死。”我挣扎着上床。 “你别莫名其妙,”妻沉下脸说,“从今天起,你下了班就给小鸭去掘蚯蚓。听见没有?现在先去开个利市,我替你新买了一把锄头。” 我立刻理解,我要是不去掘蚯蚓,事情准没个完,所以我再也没作一声,就奔到后院。果然,“替”我买的新锄头摆在那里,我把双手唾了唾沫,开始神圣的劳动。这时候,酷日当空,每一线阳光都像钢鞭似地抽进皮肤,我仿佛跌进《圣经》里的琉璜火湖……偶尔一回头,妻已坐在梳妆台前打扮起来了,一会儿摸头,一会儿弄脸的,忙个不停。 我一面掘蚯蚓,一面想起“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的诗,迅速地,灵感在肚子里拟草稿,我也要做诗了,我的诗是“悼亡诗”——— 天老爷的眼睛是雪亮的呀, 教那个死婆娘归了阴…… 可是,疲倦把我的灵感弄断,草稿拟不下去了。满身汗水像淋了一场暴雨,四肢无力,口干舌燥,嗓子要冒出火,我本想回到房间里歇一歇的,却又不十分有这种胆量。到底我还得感谢上帝赐给我一个灵活的脑筋,转眼一想,蚯蚓被抓了起来,装着没事似的,擦着汗,踱到窗前。 “你干什么?”妻仰头叫。 “我得休息一下呀。”我抗议说。 “你捉了几条?” “三十。” “再捉三十。” 要不是因为无法善后和胸有成竹,我真要昂然而进,所以我懒得和她争辩。只趁她转身取刷子的时候,飞快地,把手里的蚯蚓放到她粉盒旁边。然后,仍去掘我的地。 一切像演戏一样的准确,五分钟后,妻在房中发出令人血液都凝结的叫声。 “蛇……一条小蛇……” 妻的面色苍白,活像银幕上被枪杀时的电影明星,一只手掩着满是口红的嘴,一只手指着已爬到桌子中央的那条蚯蚓。我好不得意,她果然连蚯蚓和蛇都分不清,于是我英勇地抓起那条小蛇,掷出窗外,然后把她扶住,尽量地安慰一番,又高声咒骂了那小蛇一顿。跟着就声明,说什么我都得陪她在一起,免得她再受什么惊吓。我又给她倒了一杯茶(当然,我先喝了一个饱)。这样闹了好久,妻的芳魂才算归窍,重新坐在梳妆台前。有妻徒刑(2)
长吁一口气,我欣然歪到床上,刚合上眼。 “姓郑的!”妻又发话了。 “嗯。”我说。 “我有什么地方对不起你?” 妻有什么地方对不起我呢?只有我对不起她呀。一个当丈夫的,还不浑身都是错吗? “你一万个对得起我。”我呻吟说。 “那么,你总是板面孔。” “谁板了?”我愿意用半个地球换她的长舌头。 “看你没有礼貌的,”妻用木梳敲着桌子说,“睁开眼。” 我赶忙睁开眼。 “坐起来呀。” 我赶忙坐起来。 “你笑一笑看。” 我赶忙龇牙。 “死相,”妻扭过头说,“唱个歌,好不好?” “唱什么呀,我什么都不会。”我哭丧着脸说。 “唱京戏吧。” “我赌咒,真不会。” “流行歌曲?” “我更不会。” “你会什么?”妻不高兴地说。 “我只会唱家乡小调。”我屈打成招说。 “也好。” 还有什么好说的呢,我咳嗽了一阵,打扫喉咙,唱了起来——— 那月亮真是圆呀, 那土堆真是高呀, 那小蛇真该死呀, 那女人真该活埋…… 哎哟哟……救救人…… “唱的什么?”妻皱眉说,“像猪叫!” 那结婚的都是傻瓜呀, 那娶妻的都是混蛋, 那鸭子吃小蛇呀, 那婆娘吃男人…… 哎哟哟……救救…… 突然间,我住了口,妻也耸起耳朵,原来从大门那里传来可怕的撞击和喧哗声,还夹杂着歇斯底里的高喊:“开门!开门!”一件莫测的恐怖降临了,妻颜色大变,迅速披上外套,紧偎住我。 “你,”她害怕地问,“你,你惹了什么祸?” 没有呀,我一向奉公守法,是一个买酱油的钱不敢买醋的呆瓜,怎么会惹祸呢?正惊疑不定,门敲得更紧,接着,天崩地裂一声,大门倒下来,闯进两个张皇失措的消防队员,手里拿着水龙头、铁铲……我的眼珠都要往外爆。 “什么地方失火啦?”一个消防员探脑袋说。 “失火?” “是呀!” “你们神经恐怕不正常吧。” “不正常?怪了,刚才你们房子里有人哑着嗓子干号,哎哟哎哟地喊救命,正巧我们车子停在路边,不是失火?声音会那么惨……” 事情没有比这更倒霉的了,他们竟把我的美妙歌喉,当成失火求救的喊声了。妻开始翻白眼,我以为她要昏过去的,谁知道她飞起一掌,我的右颊就火炙似地痛了起来。于是,我不得不捂着脸忙得不可开交,用尽了吃奶的力气,赔罪,解释,请他们抽烟,请他们喝茶,请他们以后常来聊天,磕头作揖,好容易才把那一批爱管闲事的家伙们赶走。 “修理大门,至少要两百元,”我咕哝说,“都是你,要教我唱。” 妻不说话,我也就连忙打住,坐在凳子上唉声叹气。看看表,已五点钟了,这个周末宣告结束。 我刚要抓起报纸,妻又叫了。 “走呀!”她花枝招展地站到门口。 走就走,反正是反正了,我把心一横,拿出殉道精神,大无畏地站起来,跟在她屁股后面。 “我打算买一个头发针。” “好呀。”我一面掩门一面说。 “你看,什么样子好?”路上,妻表示民主说。 “蝴蝶样不错。” “太大。” “飞蛾样的?” “太俗。” “那么,金蟾样的?” “闭嘴!我自有主意。” 到中央商场,她进去了,我作壁上观。不到十分钟,柜台上已堆满了各式各样的衣料、化妆品……我的眼睛渐渐缭乱,再停一会儿,我真要疑心妻是售货员,而那个售货员倒是买主了。觑了个机会,我溜出来。 暮色已经朦胧,我颓丧地在人行道上徘徊,看着一对又一对夫妇和情侣们走过,不禁悲起心头,为那些男人惋惜。我一面惋惜,一面还不得不张望商场出出进进的人潮。现在,已七点钟了,两条没有出息的腿由酸而痛,由痛而木,腰也像要断了似的,假使这时候店老板把妻暴打一顿,踢出大门,我真要呈请政府颁给他一个勋章。 一个警察出现在我的面前。 “你在这里干什么?”他打量我说。 “你管得着?”我没好气。 “对不起,”他眨眼说,“这是我的职责。我看你在商店门口贼头贼脑地两个小时了。如果你要下手扒点什么,请换个地方,这是我的管辖区。识相点,朋友!哈……哈……” 按照道理,我是要给他一记左勾拳的,可是,我又不敢,所以,我只向他耸耸肩膀,表示一下看他不起。然后———妻这时恰巧走出来,手里捧了一大包。 “买了些什么?”我迎上去双手接过,试探着问。 “一打尼龙丝袜,两件奶罩,三件马尼拉裙子,五……”妻说,她大概发现我的嘴脸变了色,所以她马上采取攻势,“你刚才跑到什么地方去了,我到处找你,急得我想哭……你,你别想丢掉我……”有妻徒刑(3)
我努力把嘴脸恢复正常,假装着好像根本没有发愁透支下半年薪水似的。 “七点半了,该回家了吧。”我提议。 “我要看电影。” 我的膝盖都发软,但仍迅速地表示赞成,踏上电影街,在人丛里挤着,正感到一切都陷于绝望,可是万万料不到,事情却急转直下,一个油头粉面的小伙子瞄了妻一眼。 “瞧,”小伙子向他的同伴低语说,“这个女娇娘真像一个洋娃娃!” 妻一怔,我跟着也赶忙一怔,然后妻不由分说地拉了我,爬上三轮车,也没讲价钱,就飞一般地回到家门口。她跳下来就跑,我和三轮车夫吵了半天才把他打发走,怀着满腹疑惑回到房子。 “我问你!”妻正对着镜子欣赏自己。 “什么事?” “你得凭良心回答!”妻不回头,在镜子里媚笑。 “当然凭良心。” “你说,”妻双靥绯红说,“我像不像洋娃娃?” “像,像。”我明白事情突变的原因了。 “真的呀,像不像?” “像,像,像得要命。” “你不凭良心?”妻在镜中发狠说。 “我最凭良心。” “赌咒我听。” “我要是不凭良心,”我赌咒说,“叫我下辈子还当你的丈夫。” 妻不等我说完,已满意地笑了,笑得比蜜还甜,哼出:“浮云散,明月照人来……”这时,黑夜已侵蚀到屋子,我扭亮电灯,打开报纸。 “嗨,快去生火做饭呀!”妻吩咐,眼睛不离镜子。 我狼狈地奔到厨房,蹲在炉子前头,劈柴、笼煤、撅起嘴吹火……臭汗塞满了每个毛孔,顺着两肋排骨往下流,侧侧耳朵,妻已哼到:“双双对对,恩恩爱爱……”高跟鞋还打拍子呢。 现在,由不得脑门嗡的一声,实在是支持不住了,终于,像一头可怜的狗熊一样,我一屁股坐到地上。广告战役(1)
10月24日 寻找逃妻启事:逃妻赵乐珊,现年二十四岁。一口标准的北平话,头发长可及肩,如擦上怪油,还会发亮。皮肤尚称洁白,双颊微红,水汪汪眼睛,专门喜欢看丈夫以外的男人。眉毛是画的,因之又细又长。据她自己说,她身高五呎一吋,体重一百零一磅,胸围三十四吋,腰围二十吋,臀围三十三吋半。穿的是尼龙旗袍和美国刚进口的凡尔登型高跟皮鞋(注 :此鞋尚未付款,店老板已来讨账三次),手提包里装的是我全部家产(半年稿费五千元)。于上月11日潜逃无踪,如有仁人君子把她扭回敝宅,愿以一千元酬谢。惟请贵仁人君子注意,如果她手提包里的钱已经动用,或已经花光,酬谢数目,则改为面议。隆克市西大街810巷2号徐大卫敬启。 10月26日 赵乐珊警告徐大卫启事:你果然不是东西,原来你惦念的只是手提包里的钱,而不是我。算我当初瞎了眼,糊里糊涂嫁给你。你说我潜逃无踪,这话简直比你平常吃过大蒜后的嘴还臭而不可闻。我临走时曾留一张纸条在桌子上,除了揭发你的种种罪行外,还写下了我的信箱号码,你为什么还在报上信口雌黄?我前两天尚于心不忍,认为你很可怜。现在事实证明,你已混蛋到不可救药的地步了,我不得不被迫放弃对你的一线希望。离婚诉讼即向法院提出,法院会用传票告诉你,什么时候和什么地点,和我相见。 10月28日 乐珊:我照着你留下的信箱号码,足足写了七八封信,可是,全部被该死的邮局退回来了,上面注着:“查无此人。”在无可奈何中,我才用这种广告奇谋,因为我知道你是不会放弃任何骂我混蛋的机会的。千万别告状,我这些日子每顿饭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