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甘正传-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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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阿甘正传
作者:'美' 温斯顿·格卢姆
内容简介:
阿甘是常人眼中的弱智和白痴,但他天性善良单纯,加上天赋异禀,使他先后成为大学美式足球明星、越战英雄、世界级乒乓球运动员、摔跤选手、国际象棋大师和商业大亨,既获得肯尼迪总统的接见,约翰逊总统的授勋,甚至还无意间发现了水门事件的真相!阿甘“轰轰烈烈”的传奇一生,看似茺诞不经,其实正是五十年代到七十年代美国历史与社会的缩影,透过阿甘的眼睛,也让我们看到了世态的险恶复杂与庸俗市侩,而更觉人性真诚的可贵。 小说语言平易而风趣,阿甘的人生感悟更是充满了哲理意味,实在值得自以为是的世人深思。
作者简介:
温斯顿·格卢姆(1945——),美国作家。生于华盛顿特区,在亚拉巴马州的莫比尔长大,毕业于亚拉巴马大学。曾做过越战随军记者,后来从事专业写作。自一九七八年以来发表过七部作品,包括颇受好评的越战小说《缅怀好时光》,以及得奖的《逝夏》。传记作品《与敌人对谈》,曾荣获一九八四年的普利策奖提名,一九九五年出版的《光荣的寿衣》,描述了美国南北战争中最后一场大战役的历史,涉猎的题材可谓十分广泛。《阿甘正传》是葛鲁姆一九八六年发表的讽刺喜剧作品,随着改编成电影,使他一举跃登畅销作家之林。
正文
第一章
朋友:当白痴的滋味可不像巧克力。别人会嘲笑你,对你不耐烦,态度恶劣。呐,人家说,要善待不幸的人,可是我告诉你——事实不一定是这样。话虽如此,我并不埋怨,因为我自认生活过得很有意思,可以这么说。
我生下来就是个白痴:我的智商将近七十,这个数字跟我的智力相符,他们是这么说的。不过,我可能比较接近智商三到七岁的低能儿,或甚至更好一点智商八到十二岁的智障;但是,我个人宁愿把自己当作是个半智,或是什么的——绝不是白痴——因为,别人一想到白痴,多半会把它想成蒙古症白痴——就是那种两个眼睛长得很近,而目嘴巴常常挂着口水,只跟自己玩的人。
晤,我反应迟钝——这一点我同意;不过我可能比旁人以为的聪明得多,因为我脑子里想的东西跟旁人眼睛看见的有天地之别。比方说,我很能思考事情,可是等我试着把它说出来或是写下来,它就变成果酱似的糊成一团。我举个例子解释给你听。
前些日子,我走在街上,有个人正在他家院子里忙活儿。他弄了一堆灌木要栽种,于是,他跟我说:“阿甘,你想不想嫌点钱?”我说:“嗯,想,”于是他派我去攒泥土。用独轮手推车搬了十一、二车的泥土,大热天里,推着车走遍大街小巷倒掉它。等我搬完了。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块钱。当时我应该为工资这么低大闹一场,可是我却收下了那一块钱,嘴里只说得出一句“谢谢”之类的蠢话,然后走上街,手里拿着那张钞票——摺上,打开,摺上,觉得自己真橡个白痴。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吧?
说真的,我对白痴略有所知。这大概是我唯一懂得得的学问,不过我真的读过这方面的东西——从那个叫什么杜耶奇耶夫斯基的家伙笔下的白痴,到李尔王的傻瓜,还有福克纳的白痴,班吉,甚至《杀死后舌鸟》里头的瑞德利——哦,他可是个严重的白痴。我最喜欢的是《人与鼠》里头的连尼。那些写文章的人多半说得对——因为他们写的白痴都比旁人以为的聪明。嘿,这一点裁同意,随便哪个白痴都会同意。嘻嘻。
我出生后,我妈妈给我取名福雷斯特,因为内战期间有个将军名叫纳森·贝福·福雷斯特。妈妈总说我们跟福雷斯特将军有什么亲戚关系。而且他是个伟人,她说,不过内战结束之后他创立了“三K党”,连我奶奶都说他们是一帮坏蛋。这一点我倒是会同意,因为我们这儿有个自称“尊贵的狗屁”还是什么的家伙,他在城里开了一家店卖枪,有一次,当时我大概十二岁左右,我经过那家店,从窗予往里望,他在店里吊了一根绞刑用的那种大大的绳环。他瞧见我在看,居然真的把它套在脖子上,然后把绳子往上一抽,好像上吊似的,还吐出舌头等等来吓我。我吓得拔腿就跑,躲在一座停车场的车子后面,直到有人报警把我送回家交给我妈。所以,不管福雷斯特将军有啥丰功伟绩、创立那个三K党的玩意可不是什么好心肠——随便哪个白痴都会这么告诉你。不管怎么说,我的名字就这么来的。
我妈是个大好人。人人都这么说。我爸,他在我刚出生之后不久就死了,所以我从来不了解他。他在码头当装卸工,有一天,一台起重机从一艘“联合水果公司”的船上吊了一大网的香蕉,结果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断了,香蕉砸在我爸身上。把他压成煎饼。有一次我听到一些人在谈论那次意外——说当时情况惨不忍睹,半吨重的香蕉把我爸砸得稀烂,我个人不太喜欢吃香蕉,除了香蕉布丁。这个我倒是喜欢。
我妈从“联合水果公司”领到了一点儿抚恤金,而且她还把我们的房子分租出去,所以我们的日子还过得去。我小时候,她总是把我关在屋里,免得其他小孩子骚扰我。夏天下午,天气热坏了,她会把我安顿在客厅里,拉乞窗帘,让房间略一点,凉快些,再给我弄杯柠檬汁。然后她就坐在那儿跟我聊天,就那么一直说个不停,也没什么特别的话题,就好像一般人跟猫狗说话那样,不过我也习惯了,而且满喜欢,因为她的声音让我觉得好安全又舒服。
我成长期间,一开始她都准我出去跟大家玩,可是后来她发现他们是在捉弄我。有天他们在追我的时候,一个男孩用棍子打我的背,弄出好可怕的伤痕。那以后,她叫我不要再跟那些男孩子玩。我就开始试着跟女孩子玩,但情况也好不到哪儿去,因为她们都躲着我。
妈妈认为念公立学校对我有益。因为也许这样会帮助我变得跟其他人一样,但是上了几天学之后,校方告诉蚂妈我不该跟大家一起上学。不过他们让我念完了一年级。有时候。老师在讲课,我坐在那儿,也不知道自己脑子里在想什么,总之。我开始看窗子外头的鸟、麻雀,还有在外头那棵大橡树上爬来爬去,一会儿又坐下的东西,老师就会走过来教训我一顿。有的时候,我会被—种很奇怪的感觉冲昏了头,大吼火叫,她就叫我出去坐在走廊里的长板凳上。其他孩子从来不跟我玩耍什么的;除了追我或是惹得我嚎陶大哭,这样他们就可以嘲笑我一—只除了珍妮·可兰,起码她不会躲着我。有时候放了学她还让我跟她一起走路回家。
可是第二年,他们安排我念另一种学校,我告诉你,那学校真古怪。就好像他们把所有找得到的怪人统统集拢在一道,有跟我一样年纪的,有比我小的,还有大到十六、七岁的大男孩。他们都是各种程度的智障、疯痫病患,还有甚至不会自己上厕所吃东西的小孩。我大概是其中的佼佼者,有个胖胖的大块头,起码有十四岁左右,他患了一种病,发作起来会全身发抖,就好像坐电椅什么的。我们老师玛格丽特小姐每次都叫我陪他去上厕所。免得他做出什么怪举动。
不过,他还是照做不误。我不知道要怎么拦阻他,所以,索性把自己锁在一间厕所里等他做完,再陪他走回教室。
我在那同学校待了大概五、六年。其实那个学校并不太坏他们会让我们用手指绘画,做些小东西,不过多半时间,他们只教我们怎么系鞋带啦,怎么做就不会把食物弄翻啦,不要发狂大叫大哭、把大便扔得到处都是等等。他的没教我们念书——除了认识路标记号,还有分辨男女厕所之类的。总之,学校里有那么多严重的傻瓜,要想教点别的东西其实是不可能的事。而且,我认为这种学校的宗旨是免得我们惹别人烦。谁愿意让一群傻瓜在外头乱跑?
这个道理连我都懂。
快满十三岁,我开始发生一些极不寻常的事。第一,我开始长高。半年之内我长了六寸,我妈一天到晚得把我的裤子放长。再就是,我开始横着长。到了十六岁,我有二米二高。重两百四十二磅。我知道是这个缘故他们才带我去量体重。他们说简直无法相信。
之后发生的事使我的生活彻底改变。一天。我从傻瓜学校放学回家,悠悠哉哉走在街上,一辆汽车停在我旁边。那家伙叫我过去,问找叫什么名字。我告诉他,他又问我念什么学校,他从来都没在附近见过我。我告诉他那间傻瓜学校之后,他就问我有没有打过美式足球。我摇头。其实我大可告诉他我见过别人玩,只是他们从不让我玩。不过,我说过广我不太擅长跟人长时间谈话,所以我只点个头。那大概是开学两个星期的事。
过了三天左右,他们把我从那间傻瓜学校弄出来。我妈妈在场,还有那天开汽车的人和两个打手型的人——我猜想这两个人在场的原因是以防万一我惹什么事。他们把我拍屉里的东西统统取出来,放进一个褐色纸袋里,然后叫我跟玛格丽特小姐说再见;突然之间她哭了起来,又用力搂抱我。过后。我跟所有的傻瓜说再见,她们流口水、抽筋,还用拳头敲桌子。然后我就走了。
妈妈跟那个家伙坐前座我坐在后座两名打手中间,就好像电影里面警察带犯人“进城”
的情形。只不过我们并不是进城。我们去新成立的高中。到了那儿,他们带我进校长办公室,妈妈和那个男人陪我一起进去,那两个打手在走廊上等。校长是个头发灰白的老头子,领带上有个污溃,裤子松垮垮的,看起来活像也是从傻瓜学校出来的。我们统统坐下,他开始解说一些事,又问我话,我只是点头,不过他们的目的是要我打美式足球。这个部分是我自己理解出来的。
原来,坐汽车那个家伙是教练,名叫费拉斯。当天我没进教室,也没上课什么的,那个费拉斯教练带我到衣帽间,打手之一替我找来一套球衣,有垫肩啊那些玩意,还有一顶很棒的塑胶头盔,头盔前面有一块东西可以防止我的脸被压扁。唯一的问题是,他们找不到我能穿的球鞋,所以我只得穿自己的运动鞋,等他们订到球鞋再换。
费拉斯教练和两名打手帮我穿上球衣,然后又帮我脱下,再穿上,反复十几二十次,直到我会自己穿脱为止。有一样配件我半天穿不好,就是护挡——因为我不觉得有什么理由婴穿它。晤,他们努力解释给我听,过后一名汀手对另一名说我是个“笨蛋”还是什么的。我猜想他以为我不懂他说什么,可是我懂,因为我特别留意这类“屁话”。倒不是因为这话会伤害我感情。嘿,别人曾经用过更恶劣的宇眼骂我。不过,我还是留意了。
过了一阵子,一群孩子陆续走进衣帽间,取出他们的球具穿上。之后,我们全部都到外面,费拉斯教练召集大家,然后叫我站在大家面前介绍我。他说了一大堆屁话,我不太听得懂,因为我吓得半死,因为从来没有人当着一群陌生人介绍我。不论,后来有些人过来跟我握手,说他们欢迎我等等。之后,费拉斯教练吹了一声哨予,把我吓得魂都飞了,不过大家开始跳来跳去练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