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之疯将军传奇-第289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众人的眼神都如同找到组织一般的亲切而激动,除了武将外,只有几个人的眼神倒颇有几分玩味的感觉。
张锋、郭嘉、司马懿。
张锋能够感觉出众人的善意,那么其他两个人眼中的意思,他就更能轻易察觉到与众不同。
他是清楚庞统来是做什么的,可其他两个人毕竟不知道。
果然,古人没几个是傻子,小看他们就是找死。
怪不行罗忽悠都写,曹操在赤壁败后,仰天大哭道:“若奉孝在,断不使孤有此一败。”
司马懿就更不用说了,小小年纪就心机深沉,若不是张锋对他有救命之恩,也许曹家的将来历史会重新书写。
而张锋也敢肯定,如果贾诩在,庞统能不能活着回去还是件很难说的事。
“统不过一山野之人,安敢得魏王如此大礼!”庞统半是真情半是假意,对着曹操也拜了下去。
这时的庞统对曹操的好感是大增,没有了历史那些屠城的暴行,曹操倒是个不错的老板,可惜是提前答应了周瑜。
但愿这曹操不会随着五十万人马一起葬身在这里吧。
庞统还很自信自己的身份和才能,能够完成这次危险的任务。
因为庞统根本不知道,贾诩所负责的毒刺会有着怎么样的能量。
如果贾诩本人在,那么庞统说不定一上岸就被捉了,还是刑事拘留。
很满意曹操及身后众人的笑脸,庞统颇有些得意的一一打量这些跟随曹操打下诺大个江山的人物,突然在张锋身上停了下来。脸色也为之一僵。
他从张锋的眼中看到一丝不屑、鄙夷和嘲笑。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
或者是张锋身上的黄金甲太过刺眼了?
庞统揉了揉眼,再看的时候已经从张锋的眼中什么都看不到了。
“这位莫非是大汉自高祖以来最年轻的大将军——张将军?”
庞统深信自己的一张嘴,从荆州到江东,哪个人不是被他的一张嘴说得飘飘然,忘乎所以。
“不敢当,不过是一武夫耳,将士效命,魏王又能体恤在下言行荒涎,故窃居此高位,惭愧惭愧。”张锋一笑,满口的白牙让庞统没来由的打一个寒噤。
不愧是沙场老将,笑一笑就让我辈文弱书生心里乱跳。庞统自我安慰着,也没觉得张锋针对自己。
曹操在一边心里听得舒服,张锋到底不是那个年幼胆子大,什么祸都敢闯的愣头青了,还懂得把功劳分给将士,然后不轻不重的拍了自己一个马屁,说自己有识人之能。
张锋高大的身影,全身金光闪闪跟矮了一头的丑陋干瘪书生一比,更显得凤凰之与山鸡,皓月之与萤火。
司马懿一付“我已经看穿你了”的样子几乎没写在脸上,可怜这里他的职位太低,远远的站在后面,庞统根本没看到他,否则心里也会警惕几分。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庞统仿佛后世的领导下乡视察工作一般,每经过一个人面前,就几句话简短的评价一下,每个人都是笑逐颜开,这丑人太会说话了,哥都有点喜欢他了。
特别是郭嘉跟庞统对上时,更是搞笑。
庞统闭口不谈郭嘉什么大才,而是一个劲的盛赞他“风流倜傥,卓而不群”之类;而郭嘉就更搞笑了,言不由衷的说,一见如故,定要庞统留在曹操这里效力,好好倾诉下平生之类云云。
别人都当这二人是惺惺相惜,哪知道一个是心里有鬼,想多说些好话麻痹对方,另一个则是*裸的试探。
见面仪式终于结束了,来迎接庞统的曹军精锐亲卫排成两排,枪戟如林,旗帜如屏,肃杀压抑的气氛居然让庞统顶了下来,脸色都没变一下。
还大声说:“果虎狼之师!难怪魏王能一统北方。”
让曹操心里更开心。
可是张锋等数人更确定这庞统是来干间谍的,他一个书生,没见过阵仗怎么可能在死人与鲜血中走出来的军队当中面不改色,谈笑自若?
除非他在周瑜的军中根本就是经历过了这样的熏陶!
第三百七十六节
灯火通明的襄阳太守府。
招待庞统这样一位了不得的大人物,自然要用心些。
蔡家、张家,从自己府上拨了一大批懂事伶俐的丫环下人来帮忙。除了庞统,更不可避免的要邀请一些本地有头有脸的人物,当然是“名士”居多。
比如说,“八骏”,庞德公、司马徽等人。
可是,也不是什么人都会来的。
司马徽就没来。
其实上曹操一到荆州就请过他出山为官,被他拒绝了。
因为他清楚,曹操也清楚,这不过是一种姿态,并不是曹操真的很需要他。
可是黄家却很奇怪,人去楼空,一个人都没有,大多数的东西都没动,只有书和钱财被带走了。
那么就不会是兵祸,肯定是主人自己走的,没有一个强盗或者兵痞会去抢劫书的。大多数的书都是竹简,又重又不方便携带,而且对于他们这种高风险高收入的行业来说,这玩意实在没什么价值。
曹操私下问蔡瑁,问蒯氏兄弟,都不知道。
然后问到了张锋头上,因为毕竟是亲戚关系。
“姑父为关羽所迫,受了些伤,又恐荆州战事再起,于是小婿安排他们全家迁去了濮阳。”
张锋没想到曹操为这种小事居然会亲自过问,不过也相信曹操不可能看穿他的打算。
庞统和张锋居然不约而同的穿了同色的白袍。按官职来说,张锋应该穿黑色或者绛红色,可惜他喜欢白色的原因只是因为比较帅而已。
可惜今天有一个又黑又丑的人跟他撞色了……
这让张锋觉得很尴尬。
大厅四个角落的落地铜灯都浇上了灯油,丫环们熟练的拨长了灯芯,点上火石,然后各自退到墙边站好,远远的看去,全在阴影之中,偏偏又能看见个人形,就象是一排鬼一样。
什么时候发明电,再发明个灯泡好了,这样晚上也不会变成睁眼瞎了。
张锋坐在曹操下首第一位,与之对应的是郭嘉,这家伙穿了一身黑袍,又举着把白色的扇子摇啊摇,弄得象个黑白无常。
郭嘉依然一付嘻皮笑脸的样子,好象总也长不大的孩子,可是张锋知道,这家伙一肚子坏水。他跟贾诩最大的不同是,他让人觉得坏在表面,而贾诩。那个冷冰冰不言苟笑的老家伙,一看就是个很难对付的人。
“大将军,听闻你与承彦公是姻亲?”庞统坐了郭嘉下首,这已经是很了不起的地位了。平时这个位置都是程昱或者荀攸的。
两下隔得近,庞统也极力想与曹操的手下套套交情,或者是想着,说不定哪天被捉了也好留条活路?
“不错,黄夫人乃家母之姊。”张锋很不想在这个时候跟他打交道,他也知道,自己其实并不喜欢把情绪写在表面上。而现在自己很不喜欢这个人。
张锋话很少,任谁都看出来他不是很喜欢谈话。庞统偏生象没感觉到一样,继续有礼而恭敬的与他有一茬没一茬的客套着。
“魏王也请了承彦公,不知道为何未见其人。”庞统一句无心的话,让张锋有些留意起来,这是在试探我么?
“关羽贼子知本将与姑父的关系,迫其害我,姑父总算逃出生天,但也受了些伤,于是我让表妹照顾他,去濮阳休养。”
“原来如此。”庞统没有什么意外的表情,可张锋却有种感觉,这个笑*的丑人好象看出什么问题了。
一队持着笛、排箫的男女低着头步入,远远的朝着曹操跪下,曹操挥了挥手,这队人搬了些编钟进来,放在大厅的最角落,敲了几下试试音质。
“这是?”庞统身为名士,琴棋书画自然都是懂一些的,只不过没有周瑜那么出名罢了。他看见了一种自己从未见过的乐器。似笛而非,止有三孔,两头有角。
“这是胡茄,先匈奴右贤王所进之器。”刘晔看见这位让人挺有好感的黑人问起,便代为作答道。
“那么,请问这个又是?”庞统好奇的又指着双管的乐器问道。
“这是羌笛,”似乎刘晔也挺能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偷偷的朝张锋那里一瞥,“那个疯子发布‘杀胡令’后,羌人怕了,上贡给魏王的礼物。”
“哦?有趣有趣。”庞统笑了起来,朝着张锋的位置瞄了几眼,也不知是说张锋有趣,还是羌笛有趣,又或者是刘晔的话有趣。
“奏乐!”
首先是编钟,这次极为古老的乐器是正式进入各朝各代王室的,张锋不懂乐律,只是觉得叮叮咚咚敲得很好听。
可是文人们好象听起来很满足似的,闭着眼睛摇头晃脑,仿佛是在慢摇一般。
待到编钟声慢慢落下,一股亦刚亦弱的乐声响起,众人都仿佛被惊醒一样浑身一振,正是刚才刘晔介绍的胡茄。
而同时一阵婉转的萧声响起,两股乐器之声如缠似绕,时而高亢,时而低语,就算不懂乐律的张锋,也能明白的听出乐声中所表达的凄怆之意,如泣似诉,一股哀怨的情绪慢慢的在众人心里滋生开来,缓慢但坚定的侵蚀着各自的心神,最终汇成强大而极具穿透的震撼力,让不少人红了眼睛,偷偷的用袖遮了擦拭起眼泪来。
张锋也好象听见远方家中诸女的思念一般,心神也为之所夺,眼前也开始迷蒙起来,却听庞统跳将起来一声大叫:“好曲!敢问何名?”
众人都有些懊丧的样子,又不便发作出来,一致将头转向正在闭目缅怀的曹操身上。
曹操也是一付有所思的样子,却没有被人打断的负面情绪,骄傲的说道:“是孤的爱妾所作。正是故蔡中郎之女,少年失母,流离失所,又曾为匈奴所掳,幸得为知机所救。”
张锋适时的站了起来,向着四方领导般的点点头,又坐下了。
“极善乐曲,颇有蔡中郎当年之风,又以其悲苦的经历为基调,谱此曲以示富贵不忘忧患。”
“真奇女子也,当敬一大浮!”庞统也不言苟笑了起来,恭恭敬敬向曹操举杯,自己先饮了。
“曲虽美,却有些萧瑟悲凉之意。不合适在此时行乐。”曹操回了酒,示意换别的曲子。
庞统放下酒杯回到座位,不自觉的又朝张锋看去,“怎么什么事都跟他有关?”
如果知道导演一词,庞统此时的感觉好象一切都象是这位疯将军导演的一部戏一般,什么都有他参与其中的影子。
庞统忽然有一种自己都好笑的想法,他该不会知道自己的计划吧?
那怎么可能!
除了自己和周瑜、鲁肃,却孙权都不知道!
第三百七十七节
(声明一下,鉴于现在都不能确定古赤壁到底是在哪,暂将决战地点安排在江夏左近。只是这里江面并不宽阔到足以放下一个水寨。)
庞统酒酣之际,故意试探道:“都言魏王欲渡江一统江东,然孙氏据之已数年,历三世,水师熟练,战船极多,不知魏王有几分把握?”
曹操也喝高了,顺口道:“兵不在多,贵乎精,想当初孤王起兵之时,止有知机、元让、妙才相随,兵不过万,哪次不是以少胜多,而今董卓、袁绍、袁术均已成枯骨久矣,唯孤是步步高升,待到水军大成之时,便是孙氏授首之日。”
庞统见曹操已酒醉骄狂,便不再多说,只是马屁连连,迎逢不已,曹操自是满意之极。
宾主尽兴而归。
第二日,曹操左右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