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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丛林迷失-第5章

小说: 丛林迷失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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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甄真是幸福的,却也有着幸福的烦恼,因为从小到大,家人对她的人生都设划好了,她除了点头配合似乎没有发言权。如今都二十四岁了,工作快两年了,父母还是习惯性地为她安排一切,包括找男朋友这样的终身大事。家人发动亲朋,给她介绍好几个男友,她都没有特别的感觉,无非都是些跟她一样的干部子弟。这次,她没有习惯性的接受。
  幸福的生活其实是那样的平淡、简单,甚至枯燥,每天单调而重复的工作,每天上班下班重复的生活,没有新意,没有激情,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刚上班的半年,她尚能很好地适应银行简单而枯燥的工作,而且还当选过一个月的“优秀营业员”。但很快,她发觉银行的生活比学校里枯燥多了,每天一坐就是六七个小时,对着黑白的屏幕,枯燥的数字,机械而沉闷的重复着大同小异的业务,就连与客户交流也都是程序式的那几句:请输入密码!请核对一下!请在后面签名!
  这种没玩没了的简单生活,让她渐渐感到了莫名的厌倦,几许的恐慌,如同生活在郁闷的混沌中,找不到出路,看不到尽头,就这样迷失在世俗的生活里。
  她觉得该给自己放个假了,刚好现在业务不繁忙,不妨就申请年假,外出呆半个月彻底放送一下。特别是中午的时候,跟客户发生了那样的事,明天还得给领导书面检讨,顺便就将休假报告也交上去。想到这里,甄真心里轻松了不小。
  边城浪子的“相约江湖”的远游计划,突然在两天内出现了转机,有十来个人先后响应了,还有好几人明确地报了名,第一个报名的就是那天约他去喝酒的韩阳。
  自从那晚跟女友闹别扭分手之后,韩阳再也没回过那个出租楼,两人彼此都不联系。他决定在离开深圳的那一天跟她做最后的通话。本来离开深圳他也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那晚跟边城浪子喝酒时谈起了各自的烦恼,边城浪子说到了他的“相约江湖”的远足计划,韩阳刚好也爱好旅游,尤其爱好天文地理历史人文类的书籍,又正愁没有地方可去,于是便第一个报了名。
  在现代社会要做一个浪子其实很难,因为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让天涯海角变得近若咫尺,地球那一边的事情也能电视直播同步呈现眼前。二百年前,从利物浦到伦敦旅行的时间,如今足够宇宙飞船从地球到月球一个来回。古人远行,那真是蓬荜褴褛,风餐露宿,西风瘦马,人在天涯,想不流浪都难;如今飞机火车安全舒适,一个电话,酒店房间全部搞定,连洗澡水都放好了。因此在现代社会,出门远游的人很多,真正流浪随遇而安的人很少。
  秦歌,在人们的眼中是个彻头彻尾的浪子,自从学校毕业后,他就从没在一个城市安心地待过一年,没有人知道他从哪里来,也没人知道他往哪里去,就那样不经意地来了,又不经意地走了,随风流浪,随心漂泊。
  他不认为自己是个浪子,流浪的只是他的脚步,坚守的是他的信念,对音乐的信念。他是搞音乐的,特别钦佩西域歌王王洛宾古稀之龄还徒步西域采集音乐的精神,因此从学校出来后,他就背着吉他,流浪于全国各地。他不是浪子,他说他只是个音乐的漫步者,伴着音乐漫步人生。
  来深圳半年多了,秦歌打算去往新的驿站,这次他决定暂时远离城市,去一个安静的地方,收拾一下心情,将这段时间心中的旋律谱写下来。刚好他在网上看到了一个“相约江湖藏羌游”自助远游团,而自己对藏族歌曲早有关注,同时还希望能有幸听到传说中的“羌笛”,便毫不犹豫地报了名。
  今天晚上便是“相约江湖藏羌游”自助远游团成员初次见面的时间,地点是在深圳的莲花山公园的山顶上,那里是深圳市内的最高点,站在上面,深圳繁华的市区夜景尽收眼底。边城浪子王大恒自然是发起者,他已经彻底离开那个做杂志的公司了,导火索是他上次跟金老板的生意谈崩了,但他知道自己离开也只是早晚的问题。
  这个远游团最后定下来的一共是六名成员,第一个来的也是韩阳。韩阳离开的时候并没有与已经分手的女友通话,因为他不知道该跟她说些什么,只是给她发了一条短信,大意是说他将离开深圳,祝她幸福之类的话,同时将自己几年来的积蓄十五万元寄了十万给女友,他想这些钱加上她的一些积蓄,够她按揭去买一套单身公寓了。有了房子,她的心情或许会好很多吧,他这么想。
  第二个来的成员,便是音乐的漫步者——秦歌。他卷曲的长发,决不凌乱披散,而是如风吹般向两鬓飘逸,露出光洁的前额和白皙的脸庞,身着牛仔长裤和休闲T恤,整齐又随意,整个人不羁中有几分淡定,慵懒处又倍显精神。
  王大恒和韩阳自认为自己还算是个帅哥,而秦歌那可是不折不扣的大帅哥了,同时又心想,有了大帅哥在,照顾女团友的任务,可用不着自己费神了。
  三人打过招呼,便找了一个石板凳坐下。韩阳说:“兄弟,你是搞音乐的吧?”
  “是的。”秦歌微笑应道。
  王大恒奇怪,“咦,你怎么看出来的?”
  韩阳得意的,“那当然。从他走路的姿势就看得出来,搞音乐的,手里离了乐器走路都不自在。”
  三个人不免会心一笑,不到五分钟,第三名成员来了,是个清秀的女孩,黑色的长发,黑色的眸子,衣着时尚,神情间有几分冷漠与高傲。见了韩阳三人,她先是浅浅的微笑表示友善,接着便巡视了三人一番,看着三位帅哥,心里多了几分欣慰,想着对方都是清眉善目,应该不是什么宵小之徒。但有一个人却暗暗叫苦,那就是韩阳,他想有这么一个娇嫩嫩的大小姐随行,一路上肯定麻烦不断了。
  四人还没来得及自我介绍,第四个人来了,同样是个女孩,大家都微笑着相迎。这时两个女人都十分惊愕地注视着对方,几乎异口同声地:“怎么是你?!”
  来者不是别人,正是那天跟一个银行职员闹得不愉快的方采菱,而先到的清秀女孩恰恰是那个银行职员甄真。
  “真是不是冤家不聚头啊。”甄真像是冷笑,又似是自嘲。
  “把客户当冤家可是不对哦,”方采菱笑道,她也十分意外,但再见面也是一种缘分,自然不能再针锋相对,“上次我有不对,你不会因此受到领导批评而暂时要出去散心的吧?”
  “没错,托你的福,领导让我休息一段时间。”甄真还是冷嘲以对。
  在一旁的三个男人面面相觑,看她们似是熟人又似是冤家,让人参详不透。王大恒道:“原来你们认识啊,那就更好了,彼此在路上也会有个照应。”
  “是啊,”方采菱说,“刚才她说了,我们是冤家聚首。”
  “冤家聚首也是一种缘分嘛。网上有句话怎么说来着,什么前生一千次的回眸,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
  “什么嘛,那是说恋人之间的。”甄真有点哭笑不得。
  “缘也好,冤也好,只记千里缘,莫记隔夜仇。”韩阳说。
  “恩也好,仇也好,也不妨一笑泯恩仇。”不善言词的秦歌也随口而出。
  两个人女人见三个男人如老夫子般出口成章,忍不住都笑了。
  现在就差最后一位成员了,这时来了一位金发蓝眼的外国青年,背着背包,那人见了他们,用有些生硬的中文问道:“你们是远…游江湖……的吗?”
  “你是罗杰先生?”王大恒问道。
  “那是我的中文名,”外国青年道,“我叫Felnad。”
  “oh,welcome,Mr。Frodo”王大恒煞有其事秀了一把英语。
  “Nono,notFrodo,isFenald!”弗拿多认真地纠正。
  王大恒自然知道是弗拿多,而不是与《指环王》中同名的那个弗罗多,只是跟老外开个玩笑而已,“Isee,Mr。Frodoisbravefighter,andyou?”
  “Metoo,ofcause!”弗拿多有力地曲起了他胳膊,展示他的肌肉。
  “yeah,verygood!”王大恒一边秀着其蹩脚的英语,一边友好地捶了捶了弗拿多结实的胸脯,“I‘llbeyourcapital,youmustobeymyorder。”
  “假如你是合格的,我就遵从,否则就要赶你下台(英语)。”弗拿多一本正经地说道。
  “他说什么?”王大恒听不懂了。
  众人不禁大笑,氛围十分轻松。
  众人走到石栏边,俯视着深圳的夜景,随意地聊了起来
  “深圳的夜确实很美,但是我们只能在黑暗处欣赏着别人的璀璨。”王大恒悠悠的说道。
  “你们喜欢深圳吗?”弗拿多问。
  “喜欢啊,我自小在这里长大,我喜欢这个城市的年轻,喜欢它的活力。”甄真青春的脸上写满了幸福状。
  “我不喜欢。”弗拿多说。这位弗拿多先生是位美国人,大学毕业便来了中国,在中国断断续续呆了三年了,他不喜欢中国的城市,但喜欢中国除城市之外广袤的地方,因此他常常一个人出入中国的各个乡镇,近的地方他就骑着自行车去,远了就骑着摩托车去。如果没什么留恋的,他就尽快离去;如果那里很有看头,他便常常在那里呆上一个月,与当地人成为好朋友。在深圳呆了一周他便想离去,他觉得这个城市太拥挤,让人喘不过气来。有朋友便推荐他去四川的九寨沟看看,他不喜欢参加旅行团,于是朋友帮他在网上报名参加了自助游。
  “为什么啊?”甄真问。
  弗拿多不置可否地,“你们觉得深圳最多的是什么?”
  “应该是人吧,”方采菱说,“感觉深圳到处是人。”
  “没错。”弗拿多说,“来了深圳之后,我才感觉到中国人真是多。在街上我不敢走快,我怕会撞到女孩子和小孩。我也不敢deepbreath,就是深……深呼吸,因为我能感到我每一次呼吸的,好像就是我旁边的人刚刚呼出来的,那感觉真是terrible(太糟了)。”
  “哈哈哈……”众人看他手舞足蹈表情丰富说得活灵活现,不由得大笑,但又觉得他说得有理,如果初到深圳的人,到东门或者华强北,上地铁或者公车上转转,就会对弗拿多的这番话深有感触,在深圳很多地方,人的确多得如同刚出窝的大群蚂蚁。
  “那你们觉得,在深圳比人更多的是什么?”王大恒问。
  韩阳回道:“我觉得是车子。”众人很疑惑。他接着说道:“如果是在上下班时间,你就会发现,深圳每条路上都是密密麻麻拥挤着前进的车子,而走路的人却很少。假如将道路比作深圳的肠胃的话,那深圳几乎天天会便秘。”
  众人又笑了,深圳的车子确实多得让人头痛,如果住在公路旁,一开窗便有点神经衰弱。北环上日夜呼啸不停的货柜车,滨海边如流水般不息的各种好车,深南道上晚上更是璨若星河,各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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