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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蛛丝马迹(吴励生)-第2章

小说: 蛛丝马迹(吴励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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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曾想现在我负责侦查的这桩狗案却让我更感到棘手,调查排摸的工作量显然可以免去,嫌疑人的确定也轻而易举(那位面首似的美男子嫌疑重大),可是证据呢? 
    我正式开始希望渺茫的调查是狗案案发的第三天以后。随着调查的进行我不无遗憾地感到再现历史是件困难的事儿,包括再现一个人的历史,尽管我常常依靠蛛丝马迹再现一个罪犯的历史,历史不可能静止不动,这差不多是常识,而眼下发生的人和事本身就构成另外的一段历史,问题还不在于对历史的解释,更要命的是对历史的健忘。再说有谁愿意或有闲心去关心别人的历史呢?眼下的人们是多么地忙啊!听我老婆说有个叫米兰。昆德拉的说什么生活在别处,我倒是更愿意说是历史在别处。就在我们健忘历史时历史也在健忘我们,噢噢噢,这是一个多么繁忙的时代哟! 
    像我这个水准的人能意识到像历史在别处这样很哲学的问题简直可以说是奇迹,你知道我文化不高。好比如说我长期生活的这座三横四直的城市街道两旁矗立起各种各样的摩登大楼,便让我吃惊不小,尽管街道两旁曾经给我留下各种各样的脚手架印象。显然是制造狗案的美男子给了我这么个思考的机会,也只有我穿着便服骑着自行车在日新月异的城市街道上滑行时才突然有了这历史在别处的感觉。由于没有足够的证据认定美男子有罪,警方便没有充分的理由和权力拘押他,进行过例行公事的传讯笔录,就只有把他放了。 
    对贾梦丽做过尸体解剖也没有发现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更谈不上线索;同内容分析倒是发现有少量安定片(安眠药)成份,但绝未超过一般失眠病人服用的剂量…… 
    这就是说,在狗作案这一点上美男子咪森并没有撒谎,同时又难说恰是美男子咪森的阴谋。总之,珍妮是不能放的,暂时仍拘押在市局训犬中心。动物毕竟好办点,人还有个人权问题。假如真的是珍妮作的案,那便是条恶犬,就更不能放了,要不再咬人再伤着人可不是闹着玩的。 
    我老婆说有一篇侦探小说讲述的就是一头大猩猩杀人的故事。这小说我倒是读过,那是一个叫爱伦。坡的美国作家写的《莫格街凶杀案》,记得发案现场是这样的:只见房内凌乱不堪,椅子上有一把血污斑斑的剃刀,几根粘着头皮的花白头发在壁炉上滴着鲜血。卡米耶。列士巴奈小姐的尸体在壁炉的烟囱里被发现,脸上都是被抓伤的印痕,喉部的指甲印很深,显然是被扼死的。在楼下的小院里,发现列士巴奈太太的尸体,尸身和头部全被割得血肉模糊,喉部几乎被割断,尸身基本失去人形……有一点描写跟我手头负责侦查的狗案颇为类似;如此残暴血案,警方也感到鲜见。虽作多方调查,但无重要线索…… 
    彼案对此案有启发意义吗?恐怕还不仅仅在于小说与现实毕竟存在着距离,大猩猩有摹仿人的嗜好,它整天拿着水手主人的剃刀在镜子前摹仿水手刮胡子,水手看到大猩猩手拿着锋利的剃刀便意识到一场危险,于是便想着夺回猩猩手上的剃刀,大猩猩感觉到主人意图便带着危险的剃刀开始恐怖的逃跑,接着莫格街惨案就这样发生了……而珍妮可是贾梦丽的爱犬,尽管也时有所闻某城市单身贵族被自己的宠物叭儿狗咬掉鼻子的事儿,但珍妮毕竟手上没有像大猩猩的刘刀之类凶险的工具,莫非珍妮是条性情残暴的杂交狗?可是,训犬中心的A 兽医说,珍妮不是那种好斗的狗,他在给它治嘴上的伤时它显得很温顺,珍妮不可能是凶手。难道狗案的真凶真的是另有其狗?就像美男子咪森报案时声称的那样,是贾梦丽在遛弯时被某条疯狗尾随并遭凶猛的袭击?或者仅仅因为珍妮是母狗那疯狗是公狗,是由于贾梦丽的阻拦公狗难成好事便疯狂地袭击贾梦丽?然而,这与现场的实际情形距离也太大,死者贾梦丽躺卧的豪华的形同屠宰场的客厅血流如注,而客厅门外以及楼道还有沿路则干净如初,这就根本无法解释。 
    我的蛛丝马迹的侦破实践的内涵与外延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于是我这才有了历史在别处的感觉,于是我穿着便服骑上自行车感受到了我长期生活着的这座城市的日新月异。 
    还得说明一下,我不穿警服虽说不是出于微服私访的考虑,也是努力减轻我在侦查过程中的人们不合作不配合或者哪怕是些微的抵触心理,对这种心理我能理解并十分了解。我这么说就表明我本来也并不是个好警察,以致我常常为有人时时不忘揪我的历史尾巴两耿耿于怀——还是先说案子吧,当我穿着便服要求了解美男子咪森的情况,人家还以为我是省电台劳动服务公司的客户,因为咪森是该公司的总经理,还是省电台办公室副主任兼任。我这才留意省广播电视大楼原来是一座多么摩登的现代化写字楼,中央空调设备使刚刚穿越一段拆迁并修路的坑坑洼洼而出一身臭汗的我凉飕飕的颇感不适,也未知因为我是土老冒还是此应为现代人的无奈逍遥?总之特别现代化的装饰和消费总给人一种脂粉气的氛围,我猜省电台一把手肯定是个女的,事实果然如此。像咪森这样外表油头粉脸,内里也像满腹经纶实则弯弯绕很多的角色,常常顾左右而言他,避实就虚避重就轻地绵里藏针,一般会深得女领导的欢心,就跟我国历史上颇有一些女皇就喜欢太监一样。要不咪森怎么会是省电台办公室副主任,还总经理呢! 
    我的穿便服果然收到了预期的效果,起码给人家感觉没那么严重,也让被了解者取消了本不该有的心理压力,在我给他们掏了证件看过后整个谈话也都显得轻松。 
    但没有人知道贾梦丽是咪森的女朋友,这是我始料未及的;更让我出乎意料的是贾梦丽的死也没让他们任何一个感到震惊,而且他们跟贾梦丽大多熟识,他们说贾梦丽有白血症,那是不治之症,早晚是个死。贾梦丽已经很久没来上班了,贾梦丽原来是咪森劳动服务公司里的会计。最后让我大吃一惊的是,他们说贾梦丽是个丑女,咪森怎么会跟她在一起? 
    咪森的历史或贾梦丽的历史与现实之间犹如在我面前隔上一重磨砂玻璃,我的眼前混沌一片,至少也模糊不清。贾梦丽明明是个长相不错的姑娘,在现场虽然她血肉模糊面部扭曲,但那细腰肥臀无论是三围或曲线都谈得上优美,对她丑女的历史我不能不感到吃惊。移花接木是不可能的。茉莉花公寓是三友房地产公司新建的公寓楼,由于房地产滑波并始终处于低潮,公寓房价钱不算很高但卖出去寥寥,购买茉莉花公寓M 房的是贾梦丽,甚至他们这个单元仅有贾梦丽一家住户。贾梦丽的父亲原是郊县一家建筑公司的包工头,他发了之后与结发妻子离婚还没来得及再婚便死于一场车祸,这样就给贾梦丽留下了大量遗产,具体多少不得而知,但贾梦丽确有足够的购房实力。 
    茉莉花公寓有我的助手小李在预伏守候,对咪森的具体活动采取必要的监控。 
    小李没跟我一道出现场,美男子咪森不认识他。但小李的守候也是白忙,咪森从公安局被放出来就未再来过茉莉花公寓。在电台我也没能遇着咪森,据说咪森平时生意上的事情很多应酬也很多,平时也不怎么在电台上班,别的人很少有知道他的去向的,不过要找他也方便,他身上配有大哥大。我又没有这个必要。我相信咪森他不会让自己失踪,我知道咪森并不是个笨蛋。 
    省电台女台长在认真听过我的来意后,对咪森的可能涉嫌表示出根本地无法相信,她说咪森是电台的中层干部中很称职的一个,为人稳重,办事可靠简练,年轻有为等等……听得出女台长显然是出于喜欢而颇为器重咪森…… 
    已经下过一阵雷阵雨,天一下子凉爽了下来。我的一身汗湿早已在广播电视大楼的中央空调渗透下去掉了湿热,以致我在重新穿越那一段拆迁并铺路的城市街道时既减少了灰尘的侵扰也排除了炎炎盛夏的包围,即便是我回到刑警队办公室的时候也并未感到是回到蒸笼里来了。一路上我琢磨着女台长因喜欢而对咪森的器重我感受到了一段被歪曲的历史,就如同这正拆迁并铺路的城市街道,尽管前后两头都竖着有“道路施工、禁止通行”字样和画着一辆小汽车用一条红叉杠挡住的图样的牌子,却仍然有出租车、工具车或卡车闯入,似真似幻地让人感到很不真实。我不无遗憾地意识到代表着城市真实并让我本能地迷恋的小巷子正在这场拆迁运动中逐渐消失…… 
    坐在办公室里我突然意识到我们从事着的正是揭示谎言的工作,同时我又想可能恰是我们工作的性质老让我们的一些人爱揪个人的历史尾巴。二十多年前我在这座城市里臭名远扬。现在我回想二十多年前的我跟现在的我在行为方式上并没有大的区别,那个时候的我学的一身武艺,年少气盛胆大妄为,一出手必得把对手打得喊爹叫娘;那个时候的城市没有现在健忘,人们一谈起我就谈我色变,在二十多年前的这座城市里我威风凛凛。后来公安局的领导慧眼识珠把我发展成联防队员,在以毒攻毒对付大量地痞流氓的打击活动中我功勋卓著;后来在正式穿上警服驾车兜风时我更是感到威风八面,而恰在此时我差点被视为不适合做公安工作而清洗出公安队伍……这也许便是我个人历史上的某种真实,但没有人意识到恰是那个被种种谎言遮盖着的某种历史真实改变着我个人原来应该有的真实历史,更没有人关心我家里老爹瘫痪我妻子杨丽由于工厂不景气而干脆让她回家侍弄老人与孩子的正在发生的历史。这能怪领导吗?领导多么忙!我们大家现在是多么忙啊!正像省电台女台长因喜欢而器重咪森,我们领导因不喜欢而对我设防。这本来也无关紧要,只是这么一来,我们大家便都生活在虚构的历史之中。现在让我感到特别真实的只有又一桩案件在这座城市发生了。 
    于是我便义无反顾地投身到一场新的历史之中。案件仍然发生在郊区。也是一户一夜之间暴富的人家。黎明村道旁一座带围墙院落的三层楼,黎明前沉在酣睡中的一名少女踢开薄被单猛力扯着脖颈领口直叫热!热!她一骨碌从床上翻身腾起便往楼板上跳,这一跳不得了,我的妈呀烫得她嗖地弹口床上,睡眼惺忪中她扑向床头窗口往外一看,只见浓烟滚滚火星子四迸直往上蹿,她这才意识到此时的她正置身在一座火山口上,楼下的熊熊烈焰正欢跳着妖魔疯狂的舞蹈……于是她拼出吃奶的力气喊破喉咙地喊救火…… 
    现场位于王宅楼下四房一厅以及走廊、厨房和餐厅。进大门两道擦划血迹由走廊及厅中心至被焚烧的东南面王姓夫妇卧室,两张并排的单人床,三具尸体(其中一具为王姓夫妇的老保姆,58岁)蜷缩在被烧塌的床上,焦尸各个被烧成短短的一截其状惨不忍睹。衣橱大开,衣物被翻散一地,地板上有杂乱血鞋印;东北面会客室电话机上有喷溅血迹,地板中央的茶几边上有两摊粘稠浓血并溢出两条血渍拖痕;沙发下有打破的茶杯、眼镜;茶几上有两条橡皮筋,一本小学生练习本;地板上有同卧室一致的血鞋印数枚,出自同一双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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