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书-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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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五听三宥之法,著明慎庶狱之典,此皆爱民甚也。
凡伐木杀草,田猎不顺,尚违时令,而亏帝道;况刑罚不中,滥害善人,宁不伤天心、犯和气也!天心伤,和气损,而欲阴阳调适,四时顺序,万物阜安,苍生悦乐者,不可得也。故语曰,一夫吁嗟,王道为之倾覆,正谓此也。凡百宰守,可无慎乎。
若有深奸巨猾,伤化败俗,悖乱人伦,不忠不孝,故为背道者,杀一利百,以清王化,重刑可也。识此二途,则刑政尽矣。
其六,均赋役,曰:圣人之大宝曰位。何以守位曰仁,何以聚人曰财。明先王必以财聚人,以仁守位。国而无财,位不可守。是故三五以来,皆有征税之法。虽轻重不同,而济用一也。今逆寇未平,军用资广,虽未遑减省,以恤民瘼,然令平均,使下无匮。
夫平均者,不舍豪强而征贫弱,不纵奸巧而困愚拙,此之谓均也。故圣人曰:“盖均无贫。”
然财货之生,其功不易。织纴纺绩,起于有渐,非旬日之间,所可造次。必须劝课,使预营理。绢乡先事织纴,麻土早修纺绩。先时而备,至时而输,故王赋获供,下民无困。如其不预劝戒,临时迫切,复恐稽缓,以为己过,捶扑交至,取办目前。富商大贾,缘兹射利,有者从之贵买,无者与之举息。输税之民,于是弊矣。
租税之时,虽有大式,至于斟酌贫富,差次先后,皆事起于正长,而系之于守令。若斟酌得所,则政和而民悦;若检理无方,则吏奸而民怨。又差发徭役,多不存意。致令贫弱者或重徭而远戍,富强者或轻使而近防。守令用怀如此,不存恤民之心,皆王政之罪人也。
太祖甚重之,常置诸座右。又令百司习诵之。其牧守令长,非通六条及计帐者,不得居官。
自有晋之季,文章竞为浮华,遂成风俗。太祖欲革其弊,因魏帝祭庙,群臣毕至,乃命绰为大诰,奏行之。其词曰:惟中兴十有一年,仲夏,庶邦百辟,咸会于王庭。柱国泰洎群公列将,罔不来朝。时乃大稽百宪,敷于庶邦,用绥我王度。皇帝曰:“昔尧命羲和,允厘百工。舜命九官,庶绩咸熙。武丁命说,克号高宗。时惟休哉,朕其钦若。格尔有位,胥暨我太祖之庭,朕将丕命女以厥官。”
六月丁巳,皇帝朝格于太庙,凡厥具僚,罔不在位。
皇帝若曰:“咨我元辅、群公、列将、百辟、卿士、庶尹、御事,朕惟寅敷祖宗之灵命,稽于先王之典训,以大诰于尔在位。昔我太祖神皇。肇膺明命,以创我皇基。烈祖景宗,廓开四表,底定武功。暨乎文祖,诞敷文德,龚惟武考,不陨其旧。自时厥后,陵夷之弊,用兴大难于彼东丘,则我黎人,咸坠涂炭。惟台一人,缵戎下武,夙夜祗畏,若涉大川,罔识攸济。是用稽于帝典,揆于王廷,拯我民瘼。惟彼哲王,示我通训,曰天生蒸民,罔克自乂,上帝降鉴睿圣,植元后以乂之。惟时元后弗克独乂,博求明德,命百辟群吏以佐之。肆天之命辟,辟之命官,惟以恤民,弗惟逸念。辟惟元首,庶黎惟趾,股肱惟弼。上下一体,各勤攸司,兹用克臻于皇极。故其彝训曰:‘后克艰厥后,臣克艰厥臣,政乃乂。’今台一人,膺天之嘏,既陟元后。股肱百辟又服我国家之命,罔不咸守厥职。嗟夫,后弗艰厥后,臣弗艰厥臣,于政何弗斁,呜呼艰哉!凡尔在位,其敬听命。
皇帝若曰:“柱国,唯四海之不造,载繇二纪。天未绝我太祖列祖之命,用锡我以元辅。国家将坠,公惟栋梁。皇之弗极,公惟作相。百揆愆度,公惟大录。
公其允文允武,克明克乂,迪七德,敷九功,龛暴除乱,下绥我苍生,旁施于九土。若伊之在商,周之有吕,说之相丁,用保我无疆之祚。“
皇帝若曰:“群公、太宰、太尉、司徒、司空。惟公作朕鼎足,以弼乎朕躬。
宰惟天官,克谐六职。尉惟司武,武在止戈。徒惟司众,敬敷五教。空惟司土,利用厚生。惟时三事,若三阶之在天;惟兹四辅,若四时之成岁。天工人其代诸。“
皇帝若曰:“列将,汝惟鹰扬,作朕爪牙,寇贼奸宄,蛮夷猾夏,汝徂征,绥之以惠,董之以威。刑期于无刑,万邦咸宁。俾八表之内,莫违朕命,时汝功。
皇帝若曰:“庶邦列辟,汝惟守土,作民父母。民惟不胜其饥,故先王重农;不胜其寒,故先王贵女功。民之不率于孝慈,则骨肉之恩薄;弗惇于礼让,则争夺之萌生。惟兹六物,实为教本。呜呼!为上在宽,宽则民怠。齐之以礼,不刚不柔,稽极于道。”
皇帝若曰:“卿士、庶尹、凡百御事,王者惟岁,卿士惟月,庶尹惟日,御事惟时。岁月日时,罔易其度,百宪咸贞,庶绩其凝。呜呼!惟若王官,陶均万国,若天之有斗,斟元气,酌阴阳,弗失其和,苍生永赖;悖其序,万物以伤。
时惟艰哉!“
皇帝若曰:“惟天地之道,一阴一阳;礼俗之变,一文一质。爰自三五,以迄于兹,匪惟相革,惟其救弊,匪惟相袭,惟其可久。惟我有魏,承乎周之末流,接秦汉遗弊,袭魏晋之华诞,五代浇风,因而未革,将以穆俗兴化,庸可暨乎。
嗟我公辅、庶僚、列侯,朕惟否德,其一心力,祗慎厥艰,克遵前王之丕显休烈,弗敢怠荒。咨尔在位,亦协乎朕心,惇德允元,惟厥难是务。克捐厥华,即厥实,背厥伪,崇厥诚。勿愆勿忘,一乎三代之彝典,归于道德仁义,用保我祖宗之丕命。荷天之休,克绥我万方,永康我黎庶。戒之哉!戒之哉!朕言之不再。“
柱国泰洎庶僚百辟拜手稽首曰:“‘亶聪明作元后,元后作民父母。’惟三五之王,率繇此道,用臻于刑措。自时厥后,历千载而未闻。惟帝念功,将反叔世,逖致于雍。庸锡降丕命于我群臣。博哉王言,非言之难,行之实难。罔不有初,鲜克有终。《商书》曰:‘终始惟一,德乃日新。’惟帝敬厥始,慎厥终,以跻日新之德,则我群臣,敢不夙夜对扬休哉。惟兹大谊,未光于四表,以迈种德,俾九域幽遐,咸昭奉元后之明训,率迁于道,永膺无疆之休。”
帝曰:“钦哉。”
自是之后,文笔皆依此体。
绰性俭素,不治产业,家无余财。以海内未平,常以天下为己任。博求贤俊,共弘治道,凡所荐达,皆至大官。太祖亦推心委任,而无间言。太祖或出游,常预署空纸以授绰,若须有处分,则随事施行,及还,启知而已。绰尝谓治国之道,当爱民如慈父,训民如严师。每与公卿议论,自昼达夜,事无巨细,若指诸掌。
积思劳倦,遂成气疾。十二年,卒于位,时年四十九。太祖痛惜之,哀动左右。
及将葬,乃谓公卿等曰:“苏尚书平生谦退,敦尚俭约。吾欲全其素志,便恐悠悠之徒,有所未达;如其厚加赠谥,又乖宿昔相知之道。进退惟谷,孤有疑焉。”
尚书令史麻瑶越次而进曰:“昔晏子,齐之贤大夫,一狐裘三十年。及其死也,遗车一乘。齐侯不夺其志。绰既操履清白,谦挹自居,愚谓宜从俭约,以彰其美。”
太祖称善,因荐瑶于朝廷。及绰归葬武功,唯载以布车一乘。太祖与群公,皆步送出同州郭门外。太祖亲于车后酹酒而言曰:“尚书平生为事,妻子兄弟不知者,吾皆知之。惟尔知吾心,吾知尔意。方欲共定天下,不幸遂舍我去,奈何!”因举声恸哭,不觉失卮于手。至葬日,又遣使祭以太牢,太祖自为其文。
绰又著《佛性论》、《七经论》,并行于世。明帝二年,以绰配享太祖庙庭。
子威嗣。
威少有父风,袭爵美阳伯。娶晋公护女新兴公主,拜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进爵怀道县公。建德初,稍迁御伯下大夫。大象末,开府仪同大将军。
隋开皇初,以绰著名前代,乃下诏曰:“昔汉高钦无忌之义,魏武挹子干之风,前代名贤,后王斯重。魏故度支尚书、美阳伯苏绰,文雅政事,遗迹可称。
展力前王;垂声著绩。宜开土宇,用旌善人。“于是追封邳国公,邑二千户。
绰弟椿,字令钦。性廉慎,沉勇有决断。正光中,关右贼乱,椿应募讨之,授荡寇将军。累功迁奉朝请、厉威将军、中散大夫,赐爵美阳子,加都督、持节、平西将军、太中大夫。大统初,拜镇东将军、金紫光禄大夫,赐姓贺兰氏。四年,出为武都郡守。改授西夏州长史,除帅都督,行弘农郡事。
椿当官强济,特为太祖所知。十四年,置当州乡帅,自非乡望允当众心,不得预焉。乃令驿追椿领乡兵。其年,破盘头氐有功,除散骑常侍,加大都督。十六年,征随郡,军还,除武功郡守。既为本邑,以清俭自居,小大之政,必尽忠恕。寻授使持节、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进爵为侯。武成二年,进位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大都督。保定三年,卒。子植嗣。
史臣曰:《书》云:“惟后非贤弗乂,惟贤非后罔食”。是以知人则哲,有国之所先;用之则行,为下之常道。若乃庖厨、胥靡、种德、微管之臣,罕闻于世;黜鲁、逐荆、抱关、执戟之士,无乏于时。斯固《典》、《谟》所以昭则,《风》、《雅》所以兴刺也。诚能监前事之得丧,劳虚己于吐握,其知贤也必用,其授爵也勿疑,则舜、禹、汤、武之德可连衡矣,稷、契、伊、吕之流可比肩矣。
太祖提剑而起,百度草创。施约法之制于竞逐之辰,修治定之礼于鼎峙之日。终能斫雕为朴,变奢从俭,风化既被,而下肃上尊;疆场屡扰,而内亲外附。斯盖苏令绰之力也。名冠当时,庆流后嗣,宜哉。
卷二十四 列传第十六
◎卢辩
卢辩,字景宣,范阳涿人。累世儒学。父靖,太常丞。辩少好学,博通经籍。
举秀才,为太学博士。以《大戴礼》未有解诂,辩乃注之。其兄景裕为当时硕儒,谓辩曰:“昔侍中注《小戴》,今尔注《大戴》,庶纂前修矣。”
及帝入关,事起仓卒,辩不及至家,单马而从。或问辩曰:“得辞家不?”
辩曰:“门外之治,以义断恩,复何辞也。”孝武至长安,授给事黄门侍郎,领著作。太祖以辩有儒术,甚礼之,朝廷大议,常召顾问。赵青雀之乱,魏太子出居渭北。辩时随从,亦不告家人。其执志敢决,皆此类也。寻除太常卿、太子少傅。魏太子及诸王等,皆行束修之礼,受业于辩。进爵范阳公,转少师。
自魏末离乱,孝武西迁,朝章礼度,湮坠咸尽。辩因时制宜,皆合轨度。性强记默契,能断大事。凡所创制,处之不疑。累迁尚书右仆射。世宗即位,进位大将军。帝尝与诸公幸其第,儒者荣之。出为宜州刺史。薨,配食太祖庙庭。子慎。
初,太祖欲行《周官》,命苏绰专掌其事。未几而绰卒,乃令辩成之。于是依《周礼》建六官,置公、卿、大夫、士,并撰次朝仪,车服器用,多依古礼,革汉、魏之法。事并施行。今录辩所述六官著之于篇。天官府管冢宰等众职,地官府领司徒等众职,春官府领宗伯等众职,夏官府领司马等众职,秋官府领司寇等众职,冬官府领司空等众职。史虽具载,文多不录。
辩所述六官,太祖以魏恭帝三年始命行之。自兹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