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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学会飞翔 作者:[英]维多利亚·贝克汉姆_2-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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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过了大约六七个月,我和他上床了,而他从来没有强迫我那么做。
    我不仅要补习法语、在学校努力学习,而且我还要决定今后做什么。自从我开始跳舞,我就向往上一所舞台表演学校,比如意大利亚孔帝,或者特林的艺术教育学校,或者西尔维亚青年艺术学校。这些学校通常是十一岁入学,除了学习歌唱、舞蹈、表演外,还修习所有常规课程。“辣妹”中的爱玛进的就是西尔维亚青年艺术学校。现在我仍然想我本来也该上那所学校的,那样我周围的人就会和我一样,我也肯定会开心得多。但是,我妈妈坚决反对;她要我接受“正常教育”。而且,综合起来考虑,他们可能也付不起学费。
    另外一个选择是上大学。这里还是要做出选择。意大利亚孔帝和艺术教育学校不仅是戏剧学校,它们也开设大学课程,然后还有多林伯德、斯怠拉曼以及雷恩戏剧艺术学校。我看过它们所有的夏季演出,我想上的学校是雷恩。事实上,雷恩开办了一个夏季学校,前年我在那儿呆了一个星期。那儿有一个非常酷的男生,叫克雷斯琴·豪斯福,绝对帅气,而且才华横溢。
    第二年春天,我参加了所有学校的选拔预演。那年冬天,克里丝廷·莎士比亚确实帮了我的忙,因为,正如她一直提醒我的,在参加预演的数百个人里面,有些大学只招收十名。
    正是克里丝廷告诉我:“如果你进雷恩,你就选对了。”
    雷恩是最专业的,甚至现在我也总能辨别出哪个是雷恩的女生。她们总是很漂亮,又高又瘦,相当整洁,出门时总是要化妆。但是我没有被录取。我被列人备选名单。但是我被多林伯德录取了,这是我的第二选择。
    我毕业时拿到了五张中学教育通用证书以及烹饪奖。
    (是的,你们这些好挖苦人的人以为可怜的老“高贵”甚至连鸡蛋都不会煮,烹饪奖,你们听到了吗?)几天以后从雷恩传来了好消息。有人退出了,而我被录取了。除此之外,我幸运地得到了赫特福德郡奖学金来付我的学费。
    结果我发现大学与中学很相似,在某些方面更糟,因为我不得不离开家独自生活。尤其让人难以忍受的是我的外婆和外公刚去世不久。这真叫人非常伤心。真的,我只记得他们老了。外婆患有老年痴呆症。她一直都那么漂亮、完美无缺,但是,最后没有一件衣服她穿着得体,她会露出胸罩的带子,紧身裤只穿一条腿,而另一条腿露在外面。她会忘了戴假牙。
    可怜的外公经常很难堪。他尽力照顾她,但这确实是一个全天候的工作。人们以为老年痴呆症只是健忘,比如——今天又到星期几啦?——但是最后外婆已经到了如此地步,她会对妈妈说:“那边那个年轻女士是谁?”而那个年轻女士正是我。
    我记得有一年圣诞节,电视里播放的某个片子里正在进行枪战,她转向外公,紧紧抓住他的胳膊好像她要溺水了一样,说:“那个拿枪的男人。他要打死我。”她非常、非常害怕。
    妈妈也被弄懵了。我记得在厨房里,她正在做着礼拜天的晚餐,显然很紧张,也很沮丧,外婆坐在大厅里已经神志不清了,我正在问妈妈事情;很简单的事。而她说:“哦,我想不起来了。”因此我说:“你怎么变得像外婆一样。”
    她一下子哭了起来。要知道我正在谈论的可是她的母亲。而那时我想,你哭什么呢?你为什么这么沮丧呢?现在我才明白。她显然过分担心她自己也会这样,因为在这个家族里老年痴呆症迅速蔓延,不断蔓延。年轻的时候你根本意识不到你在说什么。
    雷恩学校设置的是三年制课程。第一年,我住在爱普森的一个人家里,常常在每个周末回家。正如我喜欢每天都练一整天的舞蹈一样,我同样多地盼望着周末。我呆的那一家很好,但是,这和在家不一样。一些小事情,比如他们吃的那种饼干,甚至那种炸鱼条和早餐的麦片粥我都不习惯。
    我只有一个真正的朋友,萨拉·斯图亚特,一个留着长长的金发、很漂亮的爱尔兰姑娘。但是朋友不多并不特别困扰我。我习惯了。当我看到一大群女生在一起,傻笑、抽烟,我当然不想成为她们当中的一员。我惟一想做的事就是训练。我从来没有忘记克里丝廷·莎士比亚的话。“如果想有所成就就得刻苦训练。”我会有所成就的,你就等着吧。
    天赋的不足我用刻苦训练来弥补。早起对我来说从来不是难事,我总是在上课前一小时就到了练习室,在那些最受青睐的学生收拾好东西结束一天的训练后,我总是最后一个离开训练房。
    在其他任何一个学校,这本来已经足够了,但是,在雷恩,要想真的出人头地、出现在所有的演出中而且能被看到,你必须是最受青睐的。而校长贝蒂·雷恩从来不隐瞒谁是她最喜欢的学生。我不在其中。在跳舞、唱歌或是戏剧表演方面,我从来都不是最好的。我的憾事在于太胖。那时,我一定有140 磅,更有可能是168 磅,而不是140 磅。但是,我并不是那么在乎。有些女生总是唠唠叨叨地谈论卡路里等等,但是我通常什么都吃:玛司条、麦当劳、土豆条。我吃巧克力,能吃得耳朵里都冒出巧克力来。也许我有了一点双下巴,但是,我终于有乳房了。对此我特别高兴。我的男朋友也高兴。
    有资格说“我的男朋友”感觉真好。
    “这个周末你想做什么,维多利亚?”
    “和男朋友约会。”
    好的,这就去了酒馆,和他的朋友一起看足球、整晚做猜谜游戏。关于四五十年代的音乐剧我不了解的,我可以记在啤酒杯垫子上。
    我们经常去哈洛,马克和他的家人生活的地方,大部分时间都泡在这个酒馆里,“哈洛作坊”酒馆。
    马克所接受的教育和我完全不一样。他的父母比我的父母年纪大得多,是地道的伦敦东区人。无论什么时候我们一起去酒馆、参加宴会或是跳舞,他妈妈总是坐在那儿喝啤酒,而他爸爸坐在吧台边。尤其是他父亲,情绪波动得可笑。
    我从来没有和他们相处得特别和睦,他的妹妹总是怀有敌意。她经常看到我穿着短裙子之类的衣服出去,接着就品头论足。她更属于那种明智地穿上长裙和开襟羊毛衫的类型。甚至当我块头更大的时候,我也总能穿着短裙而不遭人议论,因为我有修长的腿。
    我们开始约会以后好几年,他们家发生了一些激烈的争吵。这与我无关,但马克没有地方住了。
    我妈妈一直都喜欢他(“这么好的一个男孩儿,维多利亚。”)并且热情欢迎他。一星期中我离家住在爱普森期间,他就睡在我的房间里。我妈妈为他洗衣服、熨衣服,给他做饭。
    我在雷恩的第二年,我父母在爱普森买了一套公寓。接下来的两年我和另外三个女生就住在那儿,她们都付给我爸爸妈妈房租。我可以选择我自己喜欢的那种麦片粥(弗罗司蒂牌)以及我自己喜欢的那种饼干(马克斯& 斯宾塞公司产品),但是,我一点也不比以前开心。我的体重越来越明显地成了问题。
    虽然我告诉每一个人我有男朋友,但是我认为没有人会相信,因为他从不来看我。在电话里我几乎要哭了,恳求他开车来看我。爱普森没有多远——沿25号公路只要大约一个小时——又不要穿越伦敦。而我回家就要乘火车,真的很复杂。首先乘火车到维多利亚,再乘地铁到金斯克罗斯,再乘另一班火车到俄克伍德,接着得有人到车站接我。
    有一个周末,天在下雪,所有的火车都停开了,因此我无法回家。我乞求他来,但是他没有。公寓里的其他女生都出去或者回家了,我不知道怎样度过这个周末。我买了一瓶酒和几罐子桃子,然后整晚都在挤粉刺,一个劲地哭啊、哭啊、哭啊。
    他说他没有钱买汽油。虽然他被迫离开家,但是,他仍然为他父亲的公司做事,而且他没有付给我妈妈任何房租。
    我对他说:“问一下我妈妈,她会借给你买汽油的钱的。”但是,他还是不肯来。挣钱的可不是我啊。我的看法是,上大学是我的选择,所以,每次我妈妈或爸爸给我钱的时候,我都不肯接受。
    我不知道马克怎么了,但是,当别人不注意他时,他就绷着脸。你甚至都不知道什么会让他开口。他会生闷气,几天不跟我说话。就在我十八岁生日前,我们都去滑雪。很多人一起去,总共大约有三十个人住在瑞士的一家旅馆。彼得和玛丽·费德斯通,我父母的朋友,邀请了一些我们不认识的朋友。我们认识他们的孩子达尼爱拉和玛丽亚—露易丝,但是,那些朋友家的孩子大不一样。他们相当富有,都很漂亮,总是穿着昂贵的名牌服装,比如法国的纳夫—纳夫和唐瑭。
    我和妹妹从来没有那样的衣服。自从我到雷恩,妈妈给我钱让我自己买衣服,但是大部分我都直接存进了银行。生活在牛仔裤、紧身裤之中,花钱买衣服似乎没有任何意义。
    但是妈妈总会买一些零零碎碎的衣服让我惊喜一下,比如从“顶级”商店或“多萝西帕金斯”买一些她认为我会喜欢的短小的上衣。
    虽然我不记得在瑞士曾对妈妈说过什么,她肯定注意到我有点羡慕地看着这些富家子弟的着装,因为我们回去以后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出去为我们每人买了一件唐瑭羊毛开衫。我的那件很厚,浅橙色,前襟嵌花,后背上没有图案,只在上面绣着唐瑭的商标。露易丝那件是紫红色的,又带点蓝色。为了让我、妹妹、弟弟得到什么,妈妈愿意倾其所有。
    那件羊毛开衫是我曾有过的第一件可以称之为“名牌”
    的东西。我有过一些有牌子的衣服——像我从科文特蔬菜花卉市场的菠萝舞蹈厅买的紧身裤、T 恤衫之类,但不是名牌。
    我不能说那是我迷恋服装的开端,因为不管人们怎么写我,我从来就没有迷恋过服装。但是,突然,我意识到你可以得到好东西,而且有了好东西大不一样。
    滑雪归来时,我发现了一个不同的世界。虽然我们比大部分认识的人更富裕,但是,和玛丽亚… 露易丝的朋友们相比,那就不算什么了。我记得有一个女孩儿养了一些马。她已经毕业了,不想工作,因此,她的父母就让她整天照看马。
    我以前认为,上帝,多幸运啊。现在我不那么想了。
    他们不仅有昂贵的衣服和昂贵的化妆品(迪奥与瑞美尔牌),他们还有昂贵的汽车,“高尔夫”CTIs或者法国“标致”205s。 一个男孩儿有一辆“保时捷”,而我的车是一辆已经失去了往日光彩的“菲亚特—尤诺”,这是我爸爸妈妈为我的十七岁生日连带着驾驶课一起买的。但是对我来说它比十辆“保时捷”还要好,因为这是我自己的车,我就是喜欢它,虔诚地为它清洗。车身是红色的,里面是棕色。为了让它看上去更活泼,妈妈把毂盖和后视镜也漆成红色,车身侧面漆上了银色的条纹。它还有红色的天线、红色的顶篷。每个人都知道这部车是我的:一个毂盖在几条街外的地方掉了,竟然有人把它送到我们家来,因为它是谁的这太明显了。
    我的父母非常慷慨。他们把马克看作家庭一员,他们不仅为他付钱和我一起去瑞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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