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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欢未央-第6章

小说: 欢未央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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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梦二十年,何时到康桥?
  我总以为自己是看戏的人,其实,我也是戏中人呢。其实人生何其容易又何其难,想看戏,看到最后,能戏看了,才能解人生的真味吧?而演呢?我想,唯有好好演下去,好也罢坏也罢,我不要掌声,我只要人生两个字——不悔。

情调这个东西
更新时间2009…7…3 14:45:00  字数:1153

 我一向认为自己是个讲究情调的女人。
  比如喜欢张爱玲、杜拉斯,喜欢法国这样浪漫多姿的国家,喜欢看些旧的东西,照片、文字或者老得掉牙的旧家具。
  还喜欢在阴雨天气一个人跑去看桃花,或者拉一个女友去上岛喝咖啡。
  最孤独的时候,就看卡尔维诺和《独立宣言》。
  欢喜的时候,唱段程派,总之,我觉得自己是个有情有调的女子。
  于是我和女友说情调这个东西,她耻笑着我的所谓情调。她刚刚从欧洲回来,带着一身的怀旧气息,说看到英国剑桥时,立刻想到徐志摩和林微因当年那点烂事,总之,在她嘴里,总是会把男女关系和名胜古迹联系上,即使去上海这样风花雪月的地方,照样不例外。
  我约她在燕莎侧边的凯宾斯基饭店的啤酒屋喝啤酒,潘桃树下,有说着德语和英语的女生在为你服务,满天星光下,仿佛在德国,对于一个迷恋德国的女子来说,这的确是一个优选的地方。
  普拉娜,我和她对饮,我说,这叫情调。
  当然,她说,是以人民币为代价的。
  两个人,花费掉500块钱,不过吃了几段德国香肠、几块面包、一盅牛肉汤,还有一个水果沙拉,女友说,成本也就一百块钱,太黑。
  我骂她小农意识,没情没调,她笑我,别骂了,倒上三代,都是农民。
  我说我爷爷是私塾先生。
  那爷爷的爷爷呢?
  真是农民,没准还是土匪。
  这样一想,所谓的情调,有些是小资或无聊的人想出来的东西而已。什么叫做情调?难道种田的人没有情调,乡下的二舅,总是会在收了工之后唱段“我本是卧龙岗散淡的人”,也有打工的人,一边哼着最新的流行歌曲一边骑车狂奔,或者是那少年,在下了雨的天气,赤着脚出来,啪啪地踩着水,他以为自己是情调的。
  情调真是人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东西了。
  所以,我准备去吃前门那片的小吃街了。那是几百年的小店了,爆肚、卤煮火烧,据说要拆迁了,从前总觉得和一帮民工似的人在哪里拿着小票和筷子等待着一碗爆肚是丢份的事情,可我终于明白,情调就是——在一粥一饭之间,在举手投足之间,你认为它是情调的,它就是情调的。
  哪怕你花三块钱,坐了公共汽车去看早就想看的樱花。
  哪怕你站在阳台上,看一看远方的尘土飞扬着,而那阳光下的人们挥汗如雨,只要心里觉得美滋滋的,有一丝丝柔软起来,那么,它就是情调的。
  所以,我觉得,情调和钱没有太大关系,当然,如果有钱更好,这世界上,是没有人讨厌锦上添花的东西的。
  当然,如果再有一个有钱有趣的男人陪着,那么,情调可以发展到什么地步呢?这是件难以想象的事情了,爱情本来就充满了玄机,两个人再调调情卖卖调,再把这身边的一景一物一事一人一评说,那么,情调这个东西,也会和爱情这个东西一样,泛滥成灾。
  不是没有可能的。

孤单至死
更新时间2009…7…3 14:45:25  字数:1101

 下雪了,一直下着。白天下到了晚上,中午,一个男人就打电话嚷嚷,下雪了,别在家里窝着了,都出动吧。
  我们冒着雪出来,凑在一个小饭店里吃火锅,三女两男,两个小说家,两个诗人,一个散文家。一边吃一边慨叹,活着多好啊,有火锅吃,有雪景看,还有三两知已谈爱情。
  吃过饭,去唱歌,离火锅店三百米有KTV,我们喝得有了醉意了,人人成了麦霸,抢着唱。诗人姐姐唱得特别像田震,其它人,都业余得没有办法了。“田震”姐姐说,我求求你们了,饶了我吧,我给你们钱行吗,别唱了行吗?这是要人命啊。
  求也不行。还唱。
  唱足了,去洗脚。
  这个城市洗脚的地方多如牛毛,我们总去一家叫“真不同”的,也没有发现有特别的不同,因为洗脚的程序差不多,先泡,再按摩,我们觉得自己无比地腐败,可是,姐姐说,这堕落的感觉怎么这么好呢?
  天黑了,我们继续游荡在街头,有人提议去白麓原,我们这个城市最雅的一个茶馆,一个即古典又现代的茶馆,一个美丽的女子开的茶馆。
  挤在一个出租车上,暧哄哄的,雪仍然在下,我们尖声叫着,新衣沾上了泥,“田震”仍然在唱着,我们有多热闹,我们就有多寂寞。
  要的是普洱,陷在沙发里,听着外面女子弹古筝。窗外,大雪压了红尘,当然,永恒的话题是爱情,永远是爱情。
  爱情是什么?现在,爱情就是一场雪,它飘的时候很美,落下来的时候很脏。这是诗人说的,小说家则说,爱情是烧饼上的芝麻,有它呢,香,没它呢,也能吃。
  我们又要了酒,二十几瓶科罗娜,异常地兴奋,谈古论今,说到范围之广人数之多,让我们觉得自己如此地博学,我们于是夸奖我们自己,并且互夸了一番,表扬与自我表扬相结合。
  也斗嘴。比如对一个人的看法。
  恰巧一个老诗人死去,他从前的恋人去看他,不顾世俗的绯闻,我为她叫好,男人却说,哼,死也不让人安生。
  我们吵起来,吵得很厉害,因为爱情永远是说不清的,最后,喝酒。
  到底醉了。
  醉到每人抄了酒瓶子就开喝,不抽烟的也抽了,做风尘状。我们闹着笑着,根本不像文人的作派。
  已经凌晨了,我们出来时,看到满天星光,一点点洒在雪上,我们突然静默了,不说话了,有人开始落泪,有人开始抬头看天。
  那个喊我们来看雪的男子说,爱情、金钱、地位、亲情……什么都能让我们到死也不放弃?什么都让我们如此绝望?
  诗人说,孤单,只有孤单。
  早晚有一天,我们会孤单至死。
  那是一个人的孤单,与满天恣意飞舞的雪花无关,它们只是无心飞舞,而我们一直朝着一个方向,飞着,奔着。
  孤单至死,那是一种境界。

欢喜禅
更新时间2009…7…3 14:45:49  字数:1260

 下雪了,很大的雪。
  雪寂静无声,大雪压了红尘,一个人捧了旧书看,发了黄的旧书,是欧阳倩的《自我演戏以来》,一块七毛钱的旧书,发了黄,末染红素丝,徒夸好颜色。我喜欢的,就是这个味道,这个感觉。甚至字是老体,有雨好多我不识,还要翻旧字典,或者蒙着看下来。
  下雪了,听着一种叫埙的乐器,分外的销骨,眼枯即见骨,天地总无情,好象苍茫间一个男子在沙漠上走,这种孤寂,只有孤单的人才知道有多寂寞吧。
  这样的雪天,自吹炉火夜煎茶,煮了一杯浓的咖啡,围了女友从德国带回来的红色大披肩,坐在阳台上的摇椅上,看一本旧书,或者,不看书,或者,不听曲。只发一会儿愣,那么,这个黄昏,也是好的。
  有黑咖啡的香气弥漫上来,是带着心事的香。
  下雪了,我不出去,躺在摇椅上,想想心事,也许什么都没有想,又有什么关系呢?
  一个人的时候,有素色的光亮,这光亮,只有自己看得到。
  咖啡不解瘾,倒了一杯芝华士。
  一点点品着,开始静静地流眼泪。
  先是坐在椅子上,头有昏了,如果手托住腮,眼泪就会流到袖管里,所以,我索性倒在床上,一边喝酒,一边流眼泪。
  我喜欢这样懒散,和被子缠绕在一起,黑的发,白的被,都分外孤单。
  其实我就是想流一会儿眼泪,就是想在这个寂寞的雪天,自己和自己黯然销魂。
  我喜欢有些暗黄的天,喜欢雪花一片片飞下来,安静的雪天里,我喜欢自己一个人度过。
  当然,我会关掉手机,把电话线拔掉,我会穿着棉布衣服,披着散发,素面朝天,我会赤着脚在木地板上走来走去,我会找一些旧信来读。
  天慢慢黑下来,我读着那些发了黄的旧信,泛了黄的纸,红色的格子,飘逸的柳体,与一个人的初恋有关。
  我找到一些旧磁带,有的声音已经颤抖,九十年代的姜育恒,他唱《再回首》——再回首恍然如梦我心依旧。
  那些旧信里掉出一张黑白照片,我翻开,看到一个人的照片。十八九岁,青涩的笑着,那是我,在雪地里,短发,分外地羞涩,那年,我与一个南方的男子,无限的热恋。
  此时,我却无比地惆怅与感激。
  因为他我知道了脸红、羞涩和心动,所有的初恋完美到让人叹息,但事隔多年,它会让人感觉情之哀伤,我仿佛看到一个人乘着火车而来,四千里路云和月,是为了另一个人而来。
  而他,只是为了与你相聚再离散。
  我曾经哭过闹过寻死觅活,如今,我云如影花如面,翻看旧信旧物,清泪潸然,满怀满心,只是无限的喜了。
  那过去的华年,有情有义,已经足够温暖。
  此时,我把酒言欢,一个人喝得薄醉,脸上有了婴儿的红。因为酒,脸烧起来,我推开窗,十七楼的窗外,去接那一片片雪。
  美到难言。哽咽到难言。
  只远远听到有谁在唱——到此时我只是绿窗人静……是当年荀慧生唱过的,我听着那旧调子,心里浮起一层层的喜悦。
  揭起一层,还有一层。
  这人生,因为喜欢加上不了解,再加上去岁的云和今春的雨,你教我,怎么能不满心满魂全是欢喜?

那个冬天穿丝袜的女子
更新时间2009…7…3 14:46:15  字数:1247

 我的女友说,在欧洲,所有的女人几乎全在冬天穿丝袜。
  这个说法十分小资,我并不太认同,并且认为她很夸张,因为她张口闭口全是小资,以一种十分欧洲的姿态自居,当我看到她也大快朵颐吃水煮鱼时,我认为她的小资是有些盗版成分的。
  虽然她嚷着冬天要穿丝袜,然后穿上厚的毛裙子和皮子,但我每次见到她的时候,发现她把自己得特别严实,她笑着解释,我觉得还是毛裤这东西保暧。
  于是我怀疑欧洲女人其实冬天也穿毛裤。
  后来,在我的小区里,我发现了一个冬天穿丝袜的女子。
  这让我大吃一惊。
  那是个雪天,薄雾中我遇到了她。
  她穿着墨绿色的上衣,灰色的披肓,一条刚过盖的军绿短裤,下面是一双黑色的高子,中间,就是那种粉灰色的丝袜!
  是的,是粉灰色,张爱玲穿的那种颜色。
  风雪中,她走得很快,斜背着一个包,迎着风,脸上有肃静的笑。很显然,她不是妙龄女子了,但我不能分出她的具体年龄,三十?四十?五十?都有可能,都没有可能,一个女子活得没有年龄是件可怕的事情。
  她的小腿明显很好看,因为丝袜的透明和薄雾中的雪,那双小腿更显得动人,和臃肿的人们比起来,穿着丝袜的她如此性感如此不同,如此显得卓而不群。
  这双丝袜具有了颠覆的意义。
  它让我发呆了好久,直到她从我眼前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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