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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欢未央-第16章

小说: 欢未央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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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一个人的提拉米苏也是快乐的。
  我吃了好几个。听蔡琴到困乏,第一次,没有失眠,早早地睡了,梦里,没有人曾经来过。
  女友打来电话说,失恋了还好吧?不要和自己纠缠,再瘦下去就难看了。
  我看着镜子中的自己,枯黄的头发黯淡的眼神,吐了一下舌头,说了三个字:不值得。
  活着,还是稍微有一点自私来得快乐。男男女女的缘分,无非是分了合合了分吧,于是半夜出去做了个头发,烫了离子烫,然后又染了最流行的酒红,进门就摸到了最爱的提拉米苏,这种日子,怎么着也是快乐的。
  有的时候,放弃和喜剧形式分手的爱情,不要死去活来,就让它云淡风轻,就让它在日子中慢慢风干吧,因为那些有提拉米苏的日子,总应该是甜的。

香水爱情
更新时间2009…7…3 15:07:23  字数:907

 很少有女人不喜欢香水,也许因为香水的精致和浪漫恰是女性特有的气质。
  有时不单单是喜欢香水,还喜欢那奇型怪状的样子、那稀奇古怪的瓶子、那精灵般的虚空。漫长的日子,被香水点染和熏醉过的女人一定是迷人的。香水,早已由物质上升到精神,成为女人们演绎柔情的另一种方式。
  居然有香水叫“毒药”,且有五颜六色的“毒药”,绿毒药、紫毒药……听起来又恐怖又迷人。又有叫“天使”和“魔鬼”的,女人本来就是天使和魔鬼的化身,在腕上喷洒一些,在颈上喷洒一些,怎能让男人不意乱情迷?香水本身就是撩人魂魄、动人心弦的。那扑朔迷离的香气真可以三日浇梁,没有哪一个男人能抗拒气质高雅的“香水女人”。也许是我们的生活太粗糙了,缺少这种十分精致的东西吧?
  近来男人们也偶尔使用香水,那种“古龙”气味经久不散。人们是活得越来越精致了,但是不论到了什么年代,男人使用香水都有些矫情,仿佛香水天生是女人的伴侣,只有在女人的脉搏上才会散发出那种虚幻的浪漫情调。
  朋友从香港回来,送我一瓶新鲜木材清香味的夏奈尔5号,这是个经久不衰的牌子。可惜的是我记性太差,出门前总忘记抹上一点,偶尔有什么聚会才会喷上一些,看来想成为淑女还要慢慢习惯。精致和粗糙是距离很远的,而在改变的过程中,香水也许会助我们一臂之力?
  所以,每每他来,我会习惯性地洒上香水,他总是把唇轻轻地贴在我耳边说,你的屋里,全是香香的妖气。我妖气重重地问,你,喜欢吗?
  那时,他会尽情地用力吻我,因为他说,真喜欢这淡淡的香水味道,象是你的味道,我怀疑,人们发明了香水就是让女人迷惑男人的。
  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他后来送给我的一瓶香水叫一生之水,他说,只为这个名字,就一下子喜欢香水了。
  而他更不知道,我不仅仅习惯了香水的味道,我还习惯了爱情的味道,所以,当他离开,我几乎只记得那些甜蜜而惆怅的爱情味道,而想起香水来,总是黯然。
  很多事情就是这样吧,象爱情,也象香水,当激情慢慢散尽时,有的,只是对当时的感觉和记忆,而那些迷人的香水,曾经的魂绕三日,渐渐淡到了无痕,留下的,是那些空空的瓶子,告诉我,这里,有过香水,也有过爱情。

把爱情种成一支莲花
更新时间2009…7…3 15:07:39  字数:1099

 那年,她十八岁,疯狂地爱上一个男人,那个男人是她的老师,所有的暗恋缘于初相见的一个刹那,她喜欢的就是这种儒雅的男人,风度翩翩气质忧郁,就这样陷入暗恋中不能自拔。
  于是把自己的暗恋比喻成一朵百合,静静地开放着,只能静静地开着,因为老师已经为人夫,所以,更多的时候她享受到的是爱情的苦涩。
  再后来,她与大学里的学长爱了,轰轰烈烈,两个人死去活来,恨不得一刻也不离开,恨不能把两个人的灵魂与肉体合二为一,她以为,这才是自己真正的恋爱呢,有亲吻有拥抱有山盟海誓亦有甜蜜与心酸,更多的时候,她与他缠mian在一起,说着生生世世的永恒,她以为,她的爱情就是一朵盛开的牡丹,那样鲜艳夺目,那样灿烂光华,但让她没有想到的是,在毕业的时候他忽然提出了分手,为了留在北京而娶了一个高干子女,从此后,她觉得自己看透了爱情。
  以后几年,她基本上是以蔑视爱情的态度来对待感情的,没有真心付出,亦不会觉得爱情的惊心动魄,慢慢地大了,终于找了一个爱她的男人嫁了,没了爱情,她以为,嫁给谁都一样的。
  就这样过着凡俗的日子。没有甜言蜜语没有山盟海誓,他们过得是烟火弥漫的日子,一起贷款买车买房,给孩子找好的幼儿园,吵架、拌嘴、嚷嚷离婚……所有柴米夫妻应该做的事情他们全做了,日子一天天过了下去,转眼,她快三十五岁了,那天有一个热恋中女孩子问她假如把爱情比喻成一朵花她会比喻什么?她忽然很黯然,在她少女时期,她曾经觉得爱情是一朵幽咽清新的百合,一个人散发着淡淡的清香。在她最爱的时候,她觉得爱情是一朵牡丹,但现在,她对那个正热恋的女孩子说,爱情是一朵莲花,只能是一朵莲花吧,有它的苦涩,也有它的清香。
  是啊,结婚八年,她终于懂得了,真正的爱情不是那些死去活来和山盟海誓,而是在平常日子的一碗饭一捆菜里,在他上楼的脚步声,在一起攒钱买房的那些日子里,还在,在两个人吵闹里那份无聊里。
  她总以为不是很爱自己的丈夫,但那天灯下看杨绛的《我们仨》,她知道自己错了,原来,爱就是平常日子中的细水长流,就是与自己爱的人一起把柴米油盐过成一朵莲花。
  爱情可不就是一朵莲花嘛。看起来妖艳无比,却是那般清水出芙蓉,即使再繁杂的日子,也要有一颗这样的心,出污泥而不染,污泥是你与他相濡以沫的日子,不染就是那慢慢沉淀下来的感情,也许不是那样热辣辣的情话,但却足以用它的清灵与美丽打动粗糙的生活。
  因为每一朵莲花,都有它的苦涩与甘甜。就象在秋天,你去挖莲花下面,必有一根藕,那就是爱情的果实了。
  所以,每一个喜欢把爱情种成一支莲花的人,最终必将有欣喜的收获,那是爱情赠予我们最美丽的礼物。

恨更需要动感情
更新时间2009…7…3 15:07:57  字数:1137

 恨其实也很难。当时爱是真爱,如今恨也是真恨,恨,说明还在爱着,抱怨她的负心与不好,但毕竟还有个主人公,还有个她,如果一切都忘记了,不记得她是谁了,就再也没有恨了。
  旧电影中,女主人公被男人骗,咬了银牙:我恨你,一辈子恨你。说是这样说,恨一辈子的人太少,谁抵得住流金岁月?慢慢就消散了,好象台上演出生死恨,但一个半小时后结束了,男女主角相伴着吃宵夜,要最好吃的鱼肠粉,打闹着,完全不是台上的死去活来。
  有本小说里说过一句最俗的话,“除了想自己之外,他想她最多了。”想必这就是爱了,最新一期的《读者》有文章写男女情事,女人背了老男人和年轻男人私奔,老男人恨她入骨,但每个月,还托人给她捎烟去——知道她爱抽烟,那是六十年代,商品紧缺,她仍然抽他的烟,这个细节让人流泪,后来他临死前,只一个要求,见她一面,他以为他还是那个扎着红头绳的俏女子,却看到满面风尘的她,旧棉袄,粗布裤,和往常老太太一样,头发后面扎了一个卡子,落魄而难看,他以为的恨,却原来一江春水向东流,他可爱而脆弱的心,自己独自的想念,演变成一种坏习惯而已,他真的恨她吗?真的恨吗?
  ——其实也不是,只是他忘不掉过去而已。
  恨的时候,自己的心都在疼,因为爱过她,所以,更恨她。爱和恨相辅相成,有多爱,就有多恨!电影《蓝》里的朱丽,在得知车祸死去丈夫居然瞒着她有外遇时,她一直没有哭,一直很坚定很凛洌地对待这件事情,甚至看不出她脸上的任何表情,比诺什演得真是好,那种不动声色让人分外的崇敬,原来什么都可以是身外之物,甚至恨。
  到最后,电影镜头里,是她一张模糊的脸,有夜色,有雨,可能还有眼泪,她说过,什么事最后不过是一件事。她还恨吗?恨得过时间的长度吗?那真是一个好电影,一个最孤单的女人,在丈夫死后才知道一切隐情,她甚至把房子留给了丈夫的情人——只因为她怀了丈夫的孩子。她居然不嫉妒她的情敌,或许也嫉妒过,可是终于放下了,或许是不爱了,因爱才会生妒,恐惧,敏感,多疑,失去自尊,风声鹤戾,草木皆兵,不爱,不会有嫉妒了,亦不会有恨了。
  有人写诗,所有的器官都怕悲伤。这些器官里,心最怕,心碎了,刚才是春天,转眼就落叶,一片片凋零,黄色的心,在秋天里悲伤,这是诗人的恨,只写出有时候。然而真的恨是在精神里,在梦里,不经意的,以为忘记了,但忽然梦到,还是在恨,清晨醒来,一片落发,都老了,原来。
  胃不好,怕动怒生气,一直疼,亦怕忧郁,所以,不敢恨。
  恨什么恨?人生这么短,短得来不及珍惜,刹那间就过去了,才是少年,才觉得青春年少,刷拉一下,已经白了发,还说恨?来不及了,还是好好的生活下去,温暖总比恨好,就象蓝里的朱丽,最后终于流了眼泪,我知道,她,重生了。

盗版女小资
更新时间2009…7…3 15:08:14  字数:1151

 我的女友从三年前开始称自己是小资女人。那时她刚从大学毕业有了一份还算果腹的工作,就千辛万苦地奔小资去了。吃冰淇淋要吃哈根达斯,出门要打的,看戏要看歌剧,吓得我再也不敢约她去看周星星的电影,你看,你家都看歌剧了我还停留在搞笑上,显得我特别弱智,但有什么办法,我天生弱智,喜欢做一些弱智的事情,常常被她不耻,我喜欢在街头大排档吃火辣辣的麻辣小龙虾,喜欢穿得很随意在街上看一些恶俗的东西。
  女友说我天生是农民形象。好象她们家往上倒三代是贵族一样,我爷爷好歹也是一私塾先生,谁不知她爷爷是从湖南做土匪开始的?哎,但现在人家是女小资,张口闭口都是English,夹杂着各种单词对着我狂喷,好象是一海归派,前两年还穿着很笔挺的宝姿,去年是改成特别柔软的那种衣服,而今年变成了皱皱巴巴的,她说有钱人全穿得这样,好象全是摺子,显得特别有档次,要是还穿得有板有眼,人家准说你是伪小资。
  我说那我就是准小资,因为十年前我的衣服就全是摺子,我妈为这骂过我N次之多,还有女友的家俱,讲究原木的,全是从宜家那买来的,没少花银子,她妈有一次来说,“怎么这家俱没上大漆就卖给你了,傻吧你,从前你小时候你爸手工打的家俱全是这种!”
  我女友说她老妈没文化,手上戴着大黄金戒指,而且还爱吃肉,喜欢听河北邦子,她一脸悲哀地跟我说,“这种形象,回家吓吓乡亲们还可以,在我这,真是丢尽了丑啊。”
  但我和她老妈特别谈得来,炖了红烧肉她就给我打电话,我们在一起吃得很爽。那时女友正一小口一小口吃着法国生鱼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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