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未央-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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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进家门,他一直觉得我不是徐家的媳妇。
只要志摩对我好,我可以背起千夫所指。
只要志摩是我的,我可以失去整个世界。
1931年11月,一夜贪欢以后,志摩在我醒之前走,去搭免费飞机,那天极其平常,我仍然和瑞午他们打着牌,耳边是程砚秋先生的《春闺梦》,婉转旖ni地唱着,但我的心却莫名地疼了起来,这种疼只在几年前志摩去欧洲时疼过,那时我们尚隔着万重千水,两颗心死死地为爱挣扎着,而今日的疼为的是什么?
半夜,邮差来急急地敲门,我开门看到那航空电报上的字,眼前一黑便回到前世去,前世我是那花树下的女子,等待着志摩穿一身长衫带我去康桥。
醒来时志摩已下葬在硖石。那是他最初的开始。今夕何夕,二十九岁的女子陆小曼从此成了未亡人,没有人同情我,所有人以为,这是一场孽恋的必然下场!只是可惜了一个天才的诗人,诗人背后,是那个索了他命的女人。
这是宿命。
纵然我从此缟素,纵然我永远不再嫁亦是千古的妖女,没有我就不会有志摩的今天,十里洋场的挥霍无度,撒娇任性与刁蛮,所有最狠毒的语言全用在我的头上,如果我离婚,我是一个奢侈的军官太太,生几个孩子,慢慢变老,如果我不遇到志摩,我的人生可能要重写。
但一切全在刹那间改变。
象一场烟花开放,我和他的爱情,我和他的纠缠,只不过短短几年时间,幸福便如雨中湿了翅的鸽子,扑落落地掉了下来。
人们记住的只是我的奢华无度,只当我是一株醉生梦死的罂粟花,二十九岁的我,背负起所有罪名,却没有想到,二十九岁之后的日子,是我一个人担当,所有的苦与罪,所有的寂寞与相思,所有入骨的痛与孤寂。
即使这样,我还是要说,来生,如果有所选择,我还会选择在那个春江花月夜的晚上与他相遇,他把手伸给我,然后说,跳一支舞吧。
因为志摩说过,生生世世他是我的,哪怕再和烟花一样只绽放一瞬,只为那一瞬,我愿意,再等待一世。
不悔
更新时间2009…7…3 15:06:40 字数:1119
三毛曾找人看过八字,说她是葵水多情,好比流水一泻千里,所以她的一生总在付出付出,那样一个多情的人,最后却做了无情人,多少次我想搞明白她为什么死,终究是不懂得。
这个夏日去一个寺院,一进门看到这两个字,“不悔”。我心里忽然一惊,这不悔两字其实最难写,人生最难的也是不悔,爱一个人,如果被辜负大概也是悔的,交错朋友也会悔,可是,很多的悔来不及,三毛说过,我的一生,不断地付给,付得彻底而绝决,但即使这场人生整个欺骗了我,我也是衣带渐宽终不悔。
看到这里,我心清心明了。
她即使去了另一个世界,也应该是不悔,因为她的心里是欢喜的,那里的宁静大概更适合她。
一个女子,曾经与丈夫彼此深爱,半夜里,他常常接送上夜班的她,无论风雪有多大,可是有一天,丈夫忽然说,我们离婚吧,我爱上别人了。
她呆了。
于是闹。
闹的结果是丈夫动手打了她,她愣了,曾几何时,他是心头的朱砂,曾几何时,他说过,亲爱的,我永远不和你说不。现在,他说,不不不,我不再爱你,我看到你就烦,甚至,闻到人的气息就讨厌。这句话让她一下子猛醒,一个闻到她的气息就讨厌她的男人,还能在一起过生活吗?
婚,离了,有人问她,后悔当初嫁了他吧?
她居然平淡地摇头,然后轻轻地一笑:最好的青春里,是他爱过我包容我,我已经拥有过最好的,我不悔。
他听别人告诉他她说的话,心里很是酸楚,他刚刚新婚,小妻子撒娇闹,完全不是他想象的样子,爱情,爱情可能就是一阵风吧?你还以为爱情是什么?他以为的不爱,却原来是柴米油盐和细水长流,可惜,那一段,已经过去。
后来他再离婚,再来寻旧人,她至今一个人,闻他再求婚的话,于是递上今年的新茶,然后小声地说:你看,你能喝出去年的味道吗?这已经是新茶。
他逼问:你说过不悔的。
她答:我的不悔,与你无关,那是我一个人的不悔,就像这秋天凋零的叶,是从我自己的树下落下来,我的心疼,只有自己知道。
曾经爱过,已经很好,不悔的是那段光阴,有时候,与人与事,都已经没有关系。
再有一个女子,爱上逃犯,整整十年,她一直跟着他奔波流离,只因为爱,贪恋他迷人的眼睛,他失手杀人,人却并不坏,后来,他被警察抓到,警察说:你太傻了。
她说,我心甘,我情愿。
这样的回答,让人心酸,也让人感慨。
十年,她的玉貌朱颜在奔波中流失,饥寒饱暧,担惊受怕,他走的时候,她扑过去,还是那三个字:我等你。
这是漫漫人生的不悔,把自己全权交付,从此后,我所有的快与乐,疼与悲哀愁,与你紧紧地联系在一起,我想,这样的不悔,才真的是那种让人疼惜的不悔。
一个整理牛仔裤的下午
更新时间2009…7…3 15:06:55 字数:1488
又到了换季的季节,我把那些裙子洗好准备放起来了,夏天这么快就过去了,是应该把那些裤子拿出来的时候了,这样的下午,几乎是每年都有的。
但把箱子打开的时候我几乎是惊住了:我怎么会有那么多的牛仔裤?几乎有二十几条,兰色的、棕色的、红色的、白色的、、、、背带的、流苏的、格子的,上面有几个洞的,还有,居然有一条裤角有夸张的飞边,象是我曾经夸张过的青春和爱情,而这些牛仔裤,曾经让我怎么样的喜欢过啊。
最早知道牛仔裤是在一首当时很流行的老歌里,朱晓琳的《十七岁》,第一句便是“背起背包穿起那条发白的牛仔裤”,我不明白什么是牛仔裤,那时只有十三岁,上初二。接着,学校里有赶时髦的男生和女生穿了牛仔裤,一条把臀部穿得十分翘的裤子,我羡慕得不行,但他们很快就被校长点了名,十三岁的我,刚知道了爱美,而牛仔裤象一个引子,一下诱惑了一个少女几乎全部的激情。
那年岁末我照样是三好学生,父亲问我想要什么,第一次,我再也没有要童话书,而是说,牛仔裤。
十四岁,我第一次穿牛仔裤,好象当初的美女穿了比基尼,慌乱到上课总是分神,因为喜欢到极至,洗了后我总是迫不及待地穿上,有时根本还没有干透,好象我只有这一条裤子,而那时穿牛仔裤上学的人还很少,自尊心的满足倒在其次,重要的是,我第一次感觉到了时尚,虽然,我那时并不知道什么是时尚。
后来渐渐大了,喜欢了三毛,我最喜欢的三毛的一张照片是她梳着麻花辫子穿着一条牛仔裤和白衬衣,然后戴着一顶牛仔帽子的照片,插兜站着,万种的风情。有时,我真感谢美国人的西部牛仔们发明了这种禁穿而耐磨的裤子,可以把一个人的精神发挥到极致,那里面只有两个字——流浪。
上了大学,几乎所有的人都有几条牛仔裤,不管是不是适合自己,我的室友有一个女孩子又矮又胖,可是,并不妨碍她喜欢牛仔裤,她照样是穿着,虽然并不好看,那我也理解,因为我知道她喜欢的是牛仔的那种精神,只要是喜欢,有什么不好?敢把牛仔穿得这样,的确需要勇气。
而男友说我是最适合穿牛仔裤的女孩子,不仅因为又瘦又高,还因为身上的那种气质,他说过,看到你那双美腿伸到牛仔裤时真的很性感,那也是我第一次知道性感也可以用裤子穿出来,
一个人旅行时我只会带两条牛仔裤就够了,大多的照片上我都是穿了牛仔裤,恋爱时为讨我欢心,他送我的礼物是牛仔裤,最矫情的是那条背带的,明明有假装青春的嫌疑,可因为是他送我的,还是穿了又穿。
最前卫的是那些飘着流苏的和有五个洞的,我姑姑说真可怕啊,你居然落魄到这种程度,我说是啊是啊,但是我还是穿着,哪管别人说什么!不过,那都是几年前的事了,而这个下午整理时才发现,有好几条裤子我几乎是再也不会穿了,比如背带的那条,一是因为再不是十八九岁,二是因为送裤子的人早就远到疏离,而那些极前卫的也会放弃,因为随着年龄的增长终于明白,有些前卫是骨子里,形式上的前卫毕竟是一招一式很好拿捏,而骨子里的东西,是需要岁月来沉淀的。
我穿牛仔裤的时候越来越少了,大多时候弄得自己十分妖娆,毕竟浓妆艳抹是不适合牛仔裤的,但并不妨碍我喜欢牛仔裤,去旅行的话,我还是会穿,只不过是那种最本色的牛仔,淡蓝色,很干净纯粹,象是初恋的颜色。
但这个下午,我还是感觉到了温暖,因为牛仔裤,想起了许多旧人旧事,真是好,原来,有些回忆隔了多年后触摸,我以为会疼痛,但给我的是柔软的潮湿和温暖,让我充满感激,这个整理牛仔裤的下午,我带着感恩的微笑,想起那已经遥远却仿佛伸手可及的事,它让我明白,有些事情是你必然要经过的,而有些事情,是你必然要放弃的。
一个人的提拉米
更新时间2009…7…3 15:07:10 字数:987
饿了的时候,才发现,很久没有零食在手边了。以前,总有的,或者话梅或者泡泡糖或者菠萝片,最多的是提拉米苏,一种极甜极糯的小点心,小小的,圆圆的,奶油很鲜,因为爱吃,他每次来,要买好几个给我。
他亦说过,女人,只要爱吃小甜品才会学会爱。
爱情和甜有关系吗?反正爱着的时候是甜的,我们在一起做鱼香茄子,做了一遍又一遍,满屋子全是茄子的味道,因为那些味道,我感觉出爱情的甜美。
后来他走,没有任何理由。也许一切分手都应该是哭哭啼啼的,但我们居然平静地握手,然后,喜剧收场。
为什么要哭呢?死去了活来了,还是要走的,缘分尽了,感情再深也是陌路,这个道理,我一直懂得。
只是总忘记吃那曾经最爱的提拉米苏。
提拉米苏里,有着初恋的味道。
他说过,爱你,就给你吃提拉米苏。是套用的哈根达斯里的广告词,虽然俗,但我爱听。一个人爱到另一个人到极致,什么俗事都做得出来,比如学着为一个女人煮饭,或者,给她买内衣,这些,他全做过。
但剩下我自己的日子,很多时候只是写字一个人出去旅行,冰箱里是空的,方便面的袋子扔得到处都是,窗帘是拉着的,我慢慢变成一条寄生在电脑上的虫子,不知日月,偶然出去买东西,忽然看到提拉米苏。
只那四个字,便让我有流泪的冲动。
一下买了好多,没有了爱,也要自己学会疼爱,至少,有提拉米苏的糯甜和温暖。
微波炉里热了一袋三元的牛奶,取出还有余温的提拉米苏,拉开窗帘关上电脑,找了最爱的蔡琴放在CD里,满屋子有了人气,忽然一下子快乐起来,只是一个刹那。
原来,一个人的提拉米苏也是快乐的。
我吃了好几个。听蔡琴到困乏,第一次,没有失眠,早早地睡了,梦里,没有人曾经来过。
女友打来电话说,失恋了还好吧?不要和自己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