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壳电子书 > 恐怖悬疑电子书 > 盗墓笔记真正大结局·十年之后 >

第11章

盗墓笔记真正大结局·十年之后-第11章

小说: 盗墓笔记真正大结局·十年之后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站了起来,感觉着手指钥匙的转动,再次开始往前走。
    一片漆黑,如果十年里让我坚持下来的信念,这信念现在就是指尖的一丝引导,比起十年无法触摸到任何东西,这一点点牵引,已经实在很多。
    光,我必须有光。
    我身上还有潜水服,有坏掉的氧气灯,一把铜钥匙,一块铁狗牌。用铁狗牌摩擦地面,只要速度够快,就会产生火花。但这些火花未必温度够高,我也没有取火的火绒。
    耐心,我告诫自己,边上的陪葬干尸,属于游牧民族,尸体上很有可能会带有火镰等陪葬用具,据我所知,大部分游牧民族的腰带上都会镶嵌有火镰燧石。
    如果我再往前走,有可能会摸到木质的东西,我有铜丝,只要有木料,我可以扯开我脖子上挂着狗牌的绳子,绳子的端口会有棉毛绒做引火的火绒。
    总之远不到绝望的时候。
    一路在黑暗中往前走着,却什么都没有碰到,没有胖子出现来救我,没有木料,脚下的地面上一直是冰凉的石头,有的部分忽然出现碎石,要小心翼翼的爬过去。
    我走的累了,躺了下来,如果是以前的我,在这种绝望下,早就疯了吧。我蜷缩在黑暗中,开始思索我第一次被一把钥匙带着走,是什么时候。
    是我发现我爷爷迁坟的时候,老家出事,我在那次事件中得到的那把钥匙。这把钥匙让我找到了爷爷真正的棺材所在,打开了上锁的骨灰坛。从而找到了那些箭头。
    鬼玺,我不知道该庆幸还是不庆幸,把这个东西留在了外头。我是怕进来太危险丢了,所以让它和大部队一起运进来。如果这条路的终点是那座青铜巨门,那我真是应该随身携带。
    我沉沉的睡去。觉得很冷,但控制不住睡意。
    醒过来的时候,我看到了光,我愣了一下,发现我的手脚处竟然有光发出。借(接)着我一下惊醒了过来,那是蚰蜒发出的荧光。它们在钻进我手和脚上的伤口里。
    我爬起来,甩掉这些虫子,看了看周围,我的血腥味引来很多。
    我的血时灵时不灵,我也发现了规律,在我心跳加速,体温上升的时候,我的血是有效果的,但是当我体温下降的时候,我的血就和普通人的血一样。
    我爬起来,用尽自己所有的体力活动四肢,让体温回升。
    我脱掉潜水裤,裤腿包住手当手套,把蚰蜒的腿和牙都掰掉,然后抽出了潜水服腰部的松紧带,把这些蚰蜒穿了起来,形成了一串灯笼。一手提着灯笼,一手提着钥匙,我往四周看去。
    荧光下,一具一具穿着盔甲的高大士兵,整齐的站在我的四周,它们的脸部奇长,不像是人类。
    我认得他们,当年张起灵第一次,就是穿着它们的盔甲,进入到青铜门内的。
    它们的眼睛和陈皮阿四一样只有眼白,眼睑被割掉,身上落满了灰尘。
    这个地方我没有来过,应该是那条地下缝隙的深处,我抬头往上看,上面一片漆黑。
    我偏离了钥匙给我指引的方向,在这些甲兵中穿行,当年在云顶天宫,小哥就是从这出发的。我四处穿行,希望能看到一些痕迹。这时候,有东西掉在我头上,我抬头,再看上方,就看到远远的顶部高处,有几只细微的小手电光。
    我忽然意识到我在哪里,上一次进入云顶天宫的时候,我们经过了一个巨大的山体缝隙,里面有数亿的蚰蜒形成了银河一样的景观,现在,我就在这个山体缝隙的底部。而上面,有人正按照之前的原路进入皇陵之内。
    我手里的光线太细小,上面的人无法看到我,我也顾不了太多了,深吸了一口对着上面大喊:你是风儿,我是沙!
    声音循环往上,很快就失去了音调,但旋律还在,据说人脑对于这个旋律的判断是最清晰的。我不能让他们认为我的喊声是风声。
    喊了几声,我一直注意着四周的阴兵,一边竭力大喊。
    四五声之后,上面传来了清晰的哨音,短短长长点点。
    不知道是小花还是胖子,我大喜,接着上面碎石掉落,一个东西顺着悬崖滚了下来,实在太高了,滚了很久,才落到一边,是一只背包。
    
    第35章
    
    我翻动背包,首先从里面拿出一只手电,我亲吻了一下,打开手电,强光手电的光芒让我的眼睛一下迷住了。
    强光照射之下,四周石块纹路,这些甲胄尸身上的材质灰尘,都照的发白。我抹了抹眼睛,喜极而泣。接着我翻出一只高频哨子来。
    我抬头,吹动哨子,同时打手电的信号。
    上头是胖子,信号打回来的时候我知道了,他说他爬出了地面之后,已经和小花取得了联系,出去之后的区域就是之前第一次来的入口处,他抢进来找我。
    我松了口气,再次翻动包里,看到了压缩饼干,这才觉得饿,拆开来吃上几口,把自己的情况也用哨子加手电和胖子说了。
    胖子叫我尽快穿上裤子,否则蚰蜓会钻进屁屁里。我听他的话穿上,还从包里发现了半盒烟。
    说是半盒只有两三只了,我一边骂胖子小气,一边点了一只抽了一口。
    极度困顿下的我有一种进入仙境的感觉,混沌的感觉一扫而空。
    四周的阴兵没有任何反应,但是我的冷汗越来越多,感官恢复之后,第六感越来越灵敏,我看着他们发白的眼仁,总有一种他们随时会动的感觉。这些东西在这里特别的邪性,我必须尽快离开。
    两相分析,胖子说我所处的位置,很可能能直接达到青铜门所在,要小心大的蚰蜓和人面鸟。他继续前进会进入到火山口中,他在哪里等小花汇合,之后原路进来,带着鬼玺和我在门前碰头。
    按照直线距离,我肯定先于他们到达,可能要在黑暗中等待一段时间。
    我想我本来都摸黑去了,这并不算什么。回到正路上,看着钥匙的方向,我刚想开始小跑前进。却看到手电光照下,这把铜钥匙,有些奇怪。
    张起灵,你做了什么?我心说。
    我看着四周的阴兵,我是一个走到哪里哪里起尸的命格,这一路过来,这里那么多诡异的甲尸,竟然丝毫不动。
    这似乎有些不太寻常。
    胖子在上面攀岩,沿着岩壁上的突起前进缓慢,我很快就把他们拉下。
    接下来的18个小时,我心无旁骛,在长白山深处的缝隙中,一路狂奔,一直跑到头顶开始出现巨大的锁链。
    第一次看到的时候,这里的场景让人震惊,如今再看,仍旧让人毛骨悚然。一条一条的锁链横贯在山谷两端,无数人面鸟停在上面,头卷缩着,呈现休眠的状态。我早已经走出了阴兵的方阵,屏息缓缓在满地的骨骸和乱石中穿行。最终,我的手电远远地,似乎照出了一块青铜的巨壁。
    我记得那座巨大的青铜门,镶嵌在岩壁之中。甚至看不分明。
    手电的光芒照不出那边的全貌,它似乎真的在哪里,无数次我在梦里梦到。醒来总是怀疑自己是否当时出现了幻觉。
    我的心脏紧张的几乎要爆裂出来。我坐倒在地,双腿不住的发抖。
    我真的无法想象,有生之年,我还会回到这里。
    手里的钥匙指向那个方向,我没有急着过去,想点起第二根烟,看了看头顶的黑影,没有敢点。
    远处有一处平台的石头,我双脚脚底已经全是伤口,爬了上去。
    我看到了一团东西,铺在石头上吗。
    走进,抖掉上面的灰尘,我发现那是一套衣服,我辨认了好久,才认出这是闷油瓶的衣服。他把衣服脱在了这里。叠的很好,还用石头覆盖着。
    他又是换了甲胄进去的?我搬开石头,扯动衣服。都是外衣。还有一双鞋。我闻了闻,只有一股鸟粪味。
    我把衣服上的污渍大概拨弄了一下,抖掉灰尘和干粪,脱掉潜水服,把衣服和鞋穿上,穿鞋之前,我扯掉衣服口袋里的内衬,用来做袜子包住脚。
    潜水服有保暖的功能,但终究不如衣服暖和,我抖了一下,无论怎么抖,衣服里还是能抖出灰来。但舒适的感觉开始回归了。
    小哥没有什么私人物品,衣服口袋里什么都没有,我坐在石头上。有点发懵。
    我到了。
    为了节约电池,我把手电关了,四周的黑暗中,出现了无数的繁星,寂静,幽然。我坐在黑暗中,犹如坐在漫天星辰里。
    我的眼前开始的星光不停的移动,汇聚成一个又一个的星座,有些是三叔的脸,有些是小哥的脸。
    
    第36章
    
    这十年里面,我做过很多次梦,我梦到过年少的他,和我在年少的时候相遇,梦到过青铜门前的白骨,梦到过再见时他已经变成陈皮阿四那样的东西,很多可能性在十年的时间里,足够让我一个一个的设想,一个一个的接受,我也梦到年轻时候的三叔把我拴在树下,自己一个人不知所踪。
    在一切没有开始之前,我最有印象的应该是我的三叔吧,从小在餐桌上——我家的桌子放在窗前,窗外是一座桥,桥的那边有一家弹棉花的,他们家的小孩总偷偷到我家窗前,把我家纱窗弄破,偷我放在餐桌上的小玩具——我父母就一直会说起三叔闯的祸,三叔好玩,来我家玩的时候,家里人在熬油渣,三叔总不会帮忙做家事,举起我放在头顶,就带我出去抓蛐蛐。
    我的心思很细,回忆起这些来,特别是这十年间,我能看到很多以前看不到的东西,我喜欢抓蚱蜢,因为蚱蜢抓起来,就是自己看看,不会叫也不会和蟋蟀一样,有竞争的成份在里面,但三叔喜欢争斗,所以他的目的一直很明确。
    对于我来说抓蚱蜢是力所能及的,抓蟋蟀需要到肮脏的地方,翻开砖瓦,蟋蟀看起来也非常的可怖,风险很高,所以我一直跟着三叔,看他翻开石头,踩死油葫芦,扑那些在枯叶湿泥中跳跃的蛐蛐。也许从小的时候,跟着三叔去窥探他的世界,已经成了我的习惯之一。
    黑暗中,我的脑海里闪过很多人,爷爷的笔记,长沙镖子岭,爷爷那一代人,很多时候求的是一顿饱饭,一张暖和的床,要满足这些爷爷他们往往要竭尽所能,他们的爱情几乎都是在一些瞬间中发生的,爷爷他们往往是在田埂拉着翻犁看到远远的一眼,就觉得自己喜欢上了一个人。那个时候的人,为了简单的目的,使用简单的手段,但做着这个时代无法想象的残酷抉择。
    所以爷爷的对于人心是绝望的。这也是他那么喜欢狗的原因。
    在这十年的时间里,我越来越理解爷爷,甚至也越来越理解闷油瓶对于这个世界的淡漠。什么是人呢?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都有自己完整的一整套需要解决的问题。每一个人都太复杂了,以至于你和其中任何一个人有所联系,都是在和他所有需要解决的问题联系。
    十年里面,我越发明白自己能给予的最好的东西,如果不是能够解决对方需要解决问题的元素,那么你就算挖心掏肺,对方调转枪头的决绝会让你目瞪口呆。
    而世界上大部分的人,并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他们只知道别人有什么,而他们不可以没有。
    所以大部分人心是无解的,你能拿出的所有,必然填不满蜘蛛网一样在人和人之间融汇的巨大欲网。
    如果我是闷油瓶的话,如果一次一次的经历这样的人心,我宁愿人世间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2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