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壳电子书 > 文学名著电子书 > 那些男孩教我的事(圣天使版) 作者:蔡康永 >

第5章

那些男孩教我的事(圣天使版) 作者:蔡康永-第5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全桌人都盯着我看了三秒,接着有人开口:“人家送的酒我们已经喝了,你有责任去谢一声。”
  “是啊,不然以前都是我们去应酬别人,换酒来喂你们,这次轮到你,乖乖去吧。”说话的是平常最常被陌生人请喝酒的一个女生,她很有资格说这个话。不过看她的表情,她似乎还在惊讶中,惊讶那个男人竟然不是要请她过去坐吧。
  我拿了我的酒,过去马球衫先生的旁边坐下,他那件马球衫上,绣着小小的“五十五”这个数字。
  “第五十五号男生。”我心中浮现这行字。
  五十五号男生,一直对他在从事什么行业讲得模模糊糊,在美国的哪里也讲得模模糊糊,直到几天后,我才知道他是什么人物。
  去酒吧的几天后,我跟五十五号男生一起吃饭的时候,有几个凶神恶煞型的男人进了同一家餐厅,五十五号男生看到他们时,脸色忽然变了,立刻掏钱丢在桌上,拉我起来离开餐厅。
  我还没问怎么回事,那几个凶神恶煞竟然追出来了。五十五号男生很机警,拉着我钻进巷子,三拐两拐,狂奔一阵,再回头看,已经甩掉追兵了。
  这下不用讲也知道他是黑道了,显然还惹了点不大不小的麻烦,才躲到美国去。所谓的开餐厅,大概是窝在某处的唐人街的厨房里避避风头吧。
  以一位黑道来讲,他的发型和穿的衣服实在可以用“清新”来形容。至于他刺满了整个上半身的青龙,也算是很有派头的了。
  五十五号男生,携带着血债,逃亡着
  第六十号男生,在英国念一个很奇特的学院。
  那个学院没有电,天黑以后就点蜡烛。那个学院的学生都不准开车,只能走路,或者搭陌生人的便车。
  那个学院除了上课以外,每天早上都要到田野当中吟唱中古时代的欧洲僧侣经文,同时做一些介于膜拜、呼吸和舞蹈之间的舒缓动作。
  那个学院的学生,还要种一块自己的田。
  六十号男生,既然是这个学院的男生,这些事当然他都遵守,而且乐在其中。只是,他在我们这个国家长大,都是在城市长大的,他没有种过田。
  他到了英国,当然也不会忽然就会种田了。英国这家学院的老师,叫大家到田里去收成晚上要煮成晚餐的马铃薯时,大家都在天未亮的大清早去田里用手翻寻马铃薯,一人拎一麻袋回来交差。六十号男生拎回来的那一袋最重,因为他摸来装在袋子里的都不是马铃薯,是石头。
  他的手分不出来马铃薯跟石头的差别。
  但六十号男生还是很爱到田野里去唱歌跳舞、跑来跑去。那所学院的老师叫他们要常跟植物说话,安慰植物,鼓励植物,也从植物身上得到回报的温暖、善意。
  这个习惯他保留下来了。六十号男生离开那所学院以后,也就回到文明世界,重新又用电、又开车,也不再每天早上去田野吟唱舞蹈、不再摸黑找马铃薯了。但他保留了跟植物说话的习惯。
  我认识六十号男生的时候,他教我怎么跟植物说话。他带我到嘈杂马路边的公园里,去安慰那些一直忍受车声废气的可怜的树。他叫我抱抱那些树,拍拍他们,称赞他们,鼓励他们。
  六十号男生,是我所认得的人当中,唯一常常跟植物说话的男生。
  这个男生,加拿大人,常常帮我赶功课。
  为了答谢他,我常常去中国城买吃的东西来弄给他吃。
  我煮芝麻汤圆给他吃,他在旁边,一直很不放心,“这些圆圆白白的东西,里面到底包了什么?”他问。
  我没回答,端给他煮好的汤圆,他迟疑的咬了一口,结果黑乎乎的汁从汤圆里涌出来,他吓得大叫一声,丢了汤圆就跑,再也不肯吃一口。
  我又弄了葱油饼给他吃。当我把葱油饼从烤箱拿出来给他时,他很高兴。
  然后他就在葱油饼上抹了很多草莓果酱,一直说:“很好吃,很好吃。”
  这个男生,带我去沙漠里露营。
  撒哈拉沙漠。
  他扎白头巾,开吉普车,眼睛淡蓝,满脸胡渣。
  他从北非某个都市开进沙漠去,开了三个小时,才渐渐摆脱了还没风化成沙子的碎石漠,进入比较有撒哈拉风格的沙漠。
  沿路上偶尔会看到一些半球状的巨岩,整整齐齐从正中间被剖成两半的样子,像对切的苹果躺在地上。他说是古文明留下来的东西,被风化到不行了,只好从中间裂成两半,散在荒地里也没人管。
  “古文明?什么古文明?我怎么从来没听说过?”我问。
  他撇撇嘴。
  “管他的哩,古文明这么多,管到死也管不完。像这么烂的古文明,只留下大石头,不留点黄金,活该没人管。”他说。
  男生很喜欢沙漠,他开始把吉普车超面前的沙丘大斜坡猛冲过去,冲一次冲不上去,就再冲一次、再冲,一直冲到吉普车都快站直了,才冲上沙丘。他大声笑着,显然很痛快。
  “我不是在发狂。我们要站在高一点的位置上,才能找到理想的扎营地点。”
  我跟他一起望下去,一望无际的黄沙地,他的白布头巾尾在大风里飘着打着。
  “要找两个小沙丘之间的平地,到晚上才不会被风吹死。”他说。
  我们重新上吉普车,继续在沙漠里面绕。
  “你在找什么?”我问。
  “找水。找大一点的湖,这样晚上月亮会照在湖水里,景色才有变化。不然四周都是沙地,很无聊。”
  本来听男生说要去沙漠里搭帐篷露营时,想到的就是黄沙滚滚,根本不知道还可以找得到湖来衬托月色,跟我想得颇不一样。
  车又在沙丘沙堆之间横冲直撞了半个钟头,然后,湖真的出现了。
  七十二号男生选了个离湖五百公尺、两坡之间的平坦沙地,开始搭帐篷。
  “要离水远一点,不要太靠近水,睡在水边容易遇见去喝水的东西,蛇啦什么的。”
  等我们搭好帐篷,太阳已经快下山了。他在沙上铺了一块席子,叫我侧躺下来看落日。
  我第一次了解落日跟地平线之间,原来有这么多层颜色,站着看不太明显,侧躺下来看就很明显了。
  沙漠里,裹着大毯子的男生跟我,迁就着席子的大小,头顶对头顶,缩着腿像一对还没切开的连体婴,躺在草席上。
  男生的豪气不见了,四周太辽阔了,三百六十度都没有一点遮蔽,只有大大的天空、低低的地平线,他像婴儿般吸起大拇指来了。
  再过一下,月亮出来了,而太阳还没有完全下去,天上一边是月亮,,一边是太阳,一边是湖水,三边是沙漠。
  “谢谢你带我到沙漠里来。”我还是躺着,在毯子里对他说,他在毯子里点点头。
  再过一下,就整个天空都是星星了。
  连续四十八小时没睡觉,拼命在赶剪接的进度,剪到后来已经神经错乱,镜头顺序都弄反了,先喷血、才看见开枪;先爬起来、才倒地。
  同学看我不行了,拉我去洗头洗脸、刮胡子、再喷点香水,然后用车把我栽到西好莱坞的大街上,大概是半夜一点,他叫我坐在路边巴士站的候车长椅上。
  “等一下会有很多漂亮的人可以看,满街都是,人多到像嘉年华一样,你参观半小时,精神会变好,我再来接你。”
  “难道不会有人把我带走吗?”我问。
  同学耸耸肩:“如果是够漂亮的人,就跟着走呀。”
  “万一带走以后,被杀掉呢?”
  同学看着我:“用你的东方眼神、东方感应术呀,谁逃得过你的眼力呢?”
  “谢了,你半小时后来接我吧,我没空搞艳遇了,我还得滚回监狱里、剪我那部他妈的旷世巨作呢。”
  同学车开走了。果然,街上人愈来愈多,以这个巴士站所在的十字路口为中心,半径五十公尺内的每一间酒吧,都吞吐着一批又一批漂亮高大的人。
  这一点都不像我以为的半夜街头景象,这根本就像潜水以后看见的珊瑚礁王国,每个深海的夜行者都自己发光,鲜艳,悠然飘行。
  我坐到长椅的椅背上,才不致被人超淹没。
  经过的人都很友善,发亮的微笑,对我点头,有的开口问好,有的还很老派的拿起头上时髦的帽子、举帽致意:“很高兴能遇见你”。
  半夜一两点,陌生人彼此为什么这样融洽?祥和?
  坐定不动的我,仿佛粘在珊瑚礁上的海葵,渐渐也伸出触须来顺流摇摆着。
  忽然,我看见一个根本就是太阳神阿波罗的雕像活过来以后变成的人。这人裸着上身、金发在夜风中闪耀,我看着他,想着:“阿波罗。”
  他正在过马路,似乎察觉到我的目光,竟转过脸回看我。我很意外他会回看,只好跟他对看。
  他一边看住我,一边过马路,步伐缓慢优美,绝不是雕像复活应有的走法。
  我说不出他的蓝眼睛用的是哪一种目光在看我,侦察机式的?猎人式的?还是这样盯着人看只是向来他表演走路的一部分?
  答案并不重要,因为接下来有事发生了。
  因为一直看我,没在看路,阿波罗快过完马路的时候,一头撞上了路灯的灯柱。
  我当时立刻把脸转开,我想阿波罗一定不希望我还盯着他看。刚好我同学开车来接我、我马上钻进车里去了。我只觉得我应该尽快离开他的视线。
  他是我见过最像希腊神话的男生了,理应编号建档。第七十六号男生,阿波罗,神一般的行走,撞上了路灯。
  冬天,雪停了,男生跟我,在京都的山上闲晃。他是日本人。我们两个信步走向我们都喜欢的小庙,地藏院。通往地藏院的后门,有一道朱红栏杆的桥。这几天下雪,早把红栏杆遮住了,变成一道雪白的桥。
  我踏上桥,边走边一路随手把积雪掸去,等我把右手边栏杆上的积雪都掸掉了时,只听身后的他大叫一声,我还以为他出了事,回头看,他指着我的鼻子,气得发抖。
  “……你这样,后面来的人怎么办?!”他叫。
  “什么怎么办?”
  “你……把雪景都破坏了!现在一边栏杆是红的,一边栏杆是白的,怎么办?”
  我伸伸舌头,掸都掸掉了,还能怎么办?
  七十八号男生伸手,把地上的积雪捧起来,像堆奶油那样堆到被我掸光了雪的右栏杆上。
  他真的一小段一小段又把雪堆回去了
  他恨猫。第八十号男生恨猫。
  他会用英文写“猫不重要”,然后把这些小卡片贴在所有有猫的地方。包括超级市场里放猫食的货架上。
  “猫到底做了什么?”我问八十号男生。
  他不说,只用英文回答我:“猫不重要。”
  时间久了,我也真的自然而然就觉得猫不重要了。直到有一天,我发现他竟然在养猫了。
  “你在养猫?”我说。
  “嗯。”
  “猫不是不重要吗?”我还用英文重复他的经典名句:“猫,不,重,要。”
  “我不是跟你说过我在暗恋一个同事吗?这只猫就是那个同事托我照顾的。”他说。
  “喔,猫不重要,但猫的主人很重要。”我拍拍猫的头,问他:“如果暗恋到最后,又是一场空呢?”
  “那……我就一定把这只猫毒死。”他抚摸着猫的背,猫舒服的呼噜着。“反正猫一点也不重要。”他说。
  他跟我认识一个月以后,说要进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17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