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影 作者:[美] 凯文·吉尔福伊尔-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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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把信打印出来,签上名,然后装进信封,写上地址,贴好邮票,放在门侧的小餐具柜上。她在硬盘中把信的原件删除,这样信就永远不可能被人编辑或篡改了。
第十章
戴维斯大概晚上十点下班。他喜欢在杰姬上床睡觉但还没睡着时回到家。在卧室的黑暗中,他们像两条平行线躺在特大号的床上,从不触碰对方,但可以说说话。他们谈论一天各自发生的焦点事件,以及各种各样的生活琐事——账单、房子的修理、社会义务等等。楼下的灯光让这种交流变得更为艰难。除了卧室和饭厅,这座大房子的其他部分成了他们共同居住但从不同时存在的地方。
他吃了碗里一截没变黑的香蕉,然后上楼。收音机调到了一个古典音乐台,他听出正高声放着的是海顿的第二十二交响曲,惊异于自己还听得出是什么曲子。戴维斯偏爱爵士乐,但他和杰姬有芝加哥交响音乐会的季度门票。即便是最近的几年他们也常去听。戴维斯不恨妻子,他们的婚姻只是不再能够容忍长久的沉默。在交响音乐会上,沉默却不是个问题。
浴室的门隙开了三英寸,里面亮着灯。戴维斯坐在床上,头埋在胸前,肩膀缩成一团,手撑在被子上。
那个男孩,主啊,那个男孩。
戴维斯在医学院就决定了自己的研究方向,但他告诉爸爸妈妈他打算当一名外科大夫。他的爸爸从不上教堂,却是个虔诚的信徒。做工程师的爸爸教导儿女生命的目的是从里到外地去发现上帝。老头子热爱科学,特别是物理。他曾说上帝的语言不是亚拉姆语或拉丁语,也不是希伯来语或阿拉伯语,说这句话时他通常轻蔑地指指教堂或《圣经》,他说上帝的语言是数学。当我们能用规律的精确性驯服宇宙的随意性,当我们看不到自然的混沌状态,看不到自然法则方程式的矛盾时,我们就会理解上帝怎么做以及为什么这么做。
奈尔斯·穆尔相信上帝希望我们去解构这个世界,把世界解构为一片一片的放在厨房桌子上,通过这样来理解他。
戴维斯也这样认为,并因此开始进行基因研究。当国会和政府同意基因生殖研究后,他就投入了这一行。对他来说,克隆决不是玩弄上帝,而是复制上帝的工作,按照上帝最伟大成就的蓝图来创造生命。
老头子肯定不会这么想。当年克隆还只是一种可能,一半人为人类的未来感到兴奋,另一半为人类的灵魂忧心忡忡,老头子那个时候就认为从事人类克隆的科学家不是在观察自然,而是在阻碍自然。
所以在医学院期间他一直瞒着家人——那些年在外学习居住,隐瞒绝非难事,医院外没人知道这事。但当他开始从事这一行后,就不太好隐瞒了。
从那时起,戴维斯私底下(从没告诉过自己的病人)变成了不可知论者。渐渐的,他和很多人一样失去了信仰,他慢慢得出了结论,父亲的上帝让现在的人们失望了。戴维斯不把自己信仰的匮乏归罪于这个没有上帝的社会——他依旧相信某种力量——但是信仰对上帝的要求太多了。全知全能?无所不在?一个相信上帝是这样的人面对这个世界怎么可能不失望?
杰姬还在浴室里。
他忽然有种不祥的预感。
戴维斯已经很多次发现妻子在浴室中睡过去——在马桶上,浴缸里,水池下——戴维斯不得不把她的衣服换下,把她弄到床上。她总是喝得烂醉,浑身散发着酸臭味,当他把睡衣从她软绵绵的身体上扯下来时,对她的怨恨是最强烈的,从没有什么时候比这时更让戴维斯觉得她的不快乐都是咎由自取。
戴维斯走向浴室,轻轻地用右脚尖推开门。
“杰姬?”他喊道,希望能得到回答,能有一点声息,哪怕只发出一点有知觉的哼哼声告诉他她能自己走,哪怕一点点表明她今晚能拾回尊严的动作。
浴室仅靠几根紫色的粗蜡烛照亮,他觉得蜡烛燃烧的味道闻起来像樱桃,虽然制造者想做出的效果是蓝莓或草莓的味道。水龙头滴滴答答滴着水,像一个被遗弃的节拍器在一架安静的钢琴上打着拍子。面盆旁的平台上放着一杯白酒,几乎是满的,还有一个空的棕色药瓶,标签上方写着杰姬·穆尔的名字,下方印有戴维斯·穆尔的名字。浴缸里只有一半温热水,却快要溢出来了,因为里面有一具一百一十五磅的裸尸。
戴维斯生命中第二次,但还不是最后一次,站在他曾经爱过的人的尸体旁。
第八卷 贾斯汀九岁 第一章
萨姆·科恩小时候被人叫过很多不好听的绰号,但最让他难受的是“妈妈的乖宝宝”。也许是因为这个称呼是在暗指他弱小,也许他只是不愿意让别人觉得他和喜爱交际、行为古怪的父母太亲近。但这么多年过去了,当妈妈让萨姆载她去商店时萨姆仍然不太愿意。诺斯伍德镇上的人是看着他长大的,和妈妈出门到镇上办事会让他感到局促不安。
“哎呀,妈,”他努力不表现出不乐意。“不如给我列个清单,我自己去买,您还可以少跑一趟。”
“主啊,萨姆,”妈妈说。“你已经三十岁了,其他男孩看见你和妈妈在一起不会再笑话你了。”
“不是因为这个,”他喃喃道。但其实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再一想,他发现自己太可笑了。他居然很难接受自己已经是一个成年人的事实,也许是因为自己刚过完三十岁的生日(律师事务所的朋友们给他的生日惊喜是为他在德雷克宾馆安排了一位高级妓女),也许是因为他还回家过周末。看到二十几岁的人时,他确定自己比这些人看起来都年轻。他总认为有一些名人——比如运动员——比他年纪大,当读到某个游击手棒球运动中的一名球员。或某个身高七英尺的篮球中锋比他年轻十岁时,他总觉得有点难受。
“认识什么新女友了吗?”当他在私家车道上倒车时,坐在副驾驶座上的科恩太太问道。当年还开着家里的老车时,就在这个车道上,一个名叫亚历克斯的拉拉队长给他吹箫,在那个过程中,萨姆脑中始终想着一件事——她有个双胞胎兄弟也叫亚历克斯。
“没有,”萨姆说。实际上他认识了很多新女友——萨曼莎、乔安娜、塔米,还有德雷克宾馆的妓女——他对她们的了解都一样。当他打电话约女孩出来时,主要看女孩的喜好是否与他当天的心情吻合——她们有的是棒球迷,有的喜欢被压在皮椅子上——而不是想发展一段恋情。除非这个女人在满足他某个月的性需要时特别在行,他通常隔很长时间才和同一个女人再次约会,这样每次约会都是全新的开始,这样就不会使他们的关系复杂化。
萨尔·法鲁迪在萨姆出生之前就在诺斯伍德开肉食店了,他每天都在店里,手下有十五名员工,经过这么多年,现在镇中心的店面已扩展为四个门面。在法鲁迪很少可以不排队。这样一个夏季星期六的上午,人们还是得排号。萨姆排到了七十四号。
萨姆上高中时有时会和别人一起离开学校到外面吃午饭,他们就经常来这儿吃。天气好的时候,萨尔在人行道上摆着黑色钢丝网做成的桌椅,孩子们每人从店里拿一块三明治,取一把露天椅子。
“六十号!”萨尔大声喊。
一个年轻的漂亮女人用屁股和肩膀推开玻璃门,她的年纪和萨姆差不多大,也许稍大一点。萨姆在她转过身露出洁白的牙齿和明亮的大眼睛之前就注意到了她迷人的身材。她左手挎着一个棕色的食品杂货袋,右手牵着一个小男孩——萨姆估计是七岁到十岁之间。萨姆正盯着这个女人看,她好奇地向萨姆微笑,又和萨姆的妈妈打招呼,然后转向一旁,从一个蜗牛形状的巨大自动排号机里取出一个号码。
“噢,太好了!”萨姆的妈妈一边说一边掐他的胳膊。“萨姆,快看!”她向前大跨了两步,优雅地跳到那个女人的身旁,把她和小男孩拉过来朝向萨姆。“玛莎!”科恩太太说,“这是我儿子萨姆,这几个月我一直跟你说起的就是他。”
“你知道,我正猜着呢。”玛莎笑道,“我明白你说的了。你好,萨姆。”她放开小男孩的手和萨姆握手。小男孩看看大人的脸,叹了口气,却不失礼貌。这种事让他不能马上离开商店了。
萨姆感到既亲切又迷惑,暗自猜想是不是妈妈又在为他相亲了。如果真是这样,他妈妈这次干得比平常好,除了这女人还带着个小孩以外。如果真要约会的话,小孩的出现在他的潜意识里是先发制人地向他发起挑战。这个玛莎相当漂亮。她留着短发,金发微微泛红,时髦的发型让她超越了一般的郊区波波族。她的臀部丰满,脖子修长,眼睛是绿色的,特别大,让萨姆想起连环画上的性感女人。她穿着一件绿色无袖上衣,袖口很窄,纤瘦的手臂一看就是去健身房练过的。她的裙子上印着抽象的叶子图案,可以想见,裙子下面是一双匀称健美的腿。萨姆喜欢她打招呼时点头的样子,喜欢她害羞而自信的握手方式,喜欢她默默地表达对儿子的尊重(也得到儿子的尊重)。他想她生孩子的时候一定很年轻。
“萨姆,我已跟你提过玛莎好多次了。”他的妈妈说,“我们总在镇上遇着。你这么大岁数时,和这个小贾斯汀长得特别像。”
对的,萨姆心想。他的父亲总是开玩笑说这个小男孩是他的私生子。不,不是他的。虽然萨姆记不起每个和他睡过觉的女人,但如果玛莎和他睡过,他肯定能记得住。想像着他俩身体贴在一起的情景,他暗自笑了,然后头一次朝小男孩的脸看去。是的,他相信自己小时候的样子和这个小男孩挺像,但只是有一点,并没有相像到值得他妈妈在过去一年里不停地说这件事。但是人们看待自己以及记忆中自己的模样从不和其他人完全一样。他上大一时一位心理学教授说过,自我认知是智慧的表现。只有高级哺乳动物能够在看到镜子里的动物时意识到那是自己。但镜子也会失真。有多少次你听见人们说“这张照片把我照得太丑了”?实际上照片是非常准确的。我们不承认自己的正确形象,因为这和我们心目中的理想化形象不符。
“啊,确实挺像的。”萨姆说。
科恩太太打开手提包。“一个月前我开始随身带着这张老照片,这样如果我们遇见了就可以拿给你看。但从那以后我就再没碰上你。事情往往总是这样,对吧?”她在大包里翻来翻去,移开数不清的备用物品,唇膏、笔、纸巾,以及住在罗克福德的妹妹家的钥匙。
“在这儿。”科恩太太说着拿出一个东西。“噢,对的,是这个。”
萨姆和玛莎都凑过来一看究竟,贾斯汀则把目光移向人行道。这张照片大概是萨姆八岁时照的。那是个冬天,萨姆穿着雪地裤、皮大衣,手里拿着雪橇,没戴帽子。萨姆搞不懂母亲为何选这张来显示他小时候和玛莎儿子长得像,除了这张因为穿着尼龙羊毛大衣人物不太清楚的照片,有很多其他照片可选。他猜这是因为这张照片的背景是闪着圣诞彩灯的房子,他的父母因为这些彩灯而在附近人家中特别出名。但是看着这张照片他不得不承认自己和贾斯汀的相像简直很惊人。他们有一样的金发(虽然萨姆小时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