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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农女游医-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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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涵姑娘这才离开多久?一会你下去端就是。”忘忧笑骂了一句,虽然对安墨的第一印象不好,但是安墨这小子确实会讨好。


第二十二章 元书涵的身体状况

    “后续的步骤青漫你应该都知道了。”上次将药液兑好之后,都是青漫在做着处理,元书涵想着这些事情无聊又费劲,索性就全部交给青漫去做,这次做出来的是另外四种颜色。

    五色对应五脏五官五味,元书涵原本也只打算将这五种颜色做出来,至于其他颜色是更加不好调配的东西,更何况她用的材料特殊,还是谨慎一点的比较好。串了味都还在其次,最重要的是影响了药用效果就不好了。

    以前看《神医喜来乐》,都说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可不就是说这么个事情。看到喜来乐用不同颜色的搓衣板,就治好了那些大臣的病,用在其他地方是不是也有这样的效果,这才是这种布最初的构思来源。

    没想到就现在的实验看来,这东西还算得上是成功,不过还需要足够的时间去验证。自己现在也就十岁,以后还有大把的时间去做这些事情。元书涵倒是不怎么着急,反正也没打算在短时间内推出这种布。

    这玩意要是落在懂行的手里头,说是价值千金都不为过,一般人看着也就是看看香气究竟怎么样罢了。就算要论嘘头,也就是本身带着香味的布罢了。那些千金小姐,每日里多熏写香也就是了,何必费那么大的功夫弄着玩意。

    更何况这玩意并不便宜,成本还有特殊性都注定了它的价格,虽然忘忧和裴明宣都挺捧场。元书涵笑了笑,自己多少还是要有点自知之明,不然也不能够立足在这人世了。这世间有太多人,被人捧着捧着就忘了自己是谁,这种人一般都会摔的很惨。

    而且就像是平常说的,爬得越高摔的越惨,虽然最惨的还是从神座上下去的那种感觉。当年那些逢迎谄媚溜须拍马之人,那时候的嘴脸才最真实,当然也最让人觉得痛苦。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说来也算是一种惯性。

    这些事情看的只是你究竟看不看得开罢了,所以人一定要摆正自己的位置,终归还是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有些话语虽然每天听着觉得腻味得慌,但是实际上说的却是十分的有道理,不然也不会成为至理名言,天天被那些人挂在嘴边,让你听着反倒觉得腻味。

    这也算是人间一个有趣的地方,明明是一句很有哲理的话,每天说着说着也就成了寻常。到了那个事后就算是再有道理的话,也就是一笑而过罢了。假话说千遍说成了真的,好的说千遍说成了坏的。

    大概因为这个世间凡事都有个度在哪里,若是过度那么好的也会成了坏的。

    “奴婢知道,涵姑娘你去休息吧。”穷人的孩子早当家,青漫本来在家里头也是什么都做得。在这里帮涵姑娘干活,吃喝不愁不说,比以前在家里头还要轻松一些。所以青漫倒是觉得十分知足,这样的生活对于涵姑娘来说不过寻常,对于自己却已经是只有梦中了。

    甚至刚刚来这里的那几天,自己都觉得仿佛身在梦中,不希望这个梦会醒来。爹娘教导主家虽然不错,但是自己也要知道分寸,现在自己的身家性命都捏在主家手里,比不得之前是个自由身。

    其实这么大点的院子,看什么人在做什么事,都是一清二楚。忘忧也不过是开着窗子,每日里绣花做活的闲余时间,看上那么一两眼就能够一目了然。对于元书涵这等习武之人更是十分简单, 再说元书涵也是艺高人胆大。

    “那就麻烦你了。”虽然说是买回来的下人,但是基本的礼貌还是要有,这一点对孩子的教育也非常的重要。如果父母因为人的三六九等,就趾高气昂颐指气使的样子,那么孩子长大说不得也会变成目中无人之人。

    元书涵这样也是为两个孩子做好榜样,希望两个孩子以后能够健康成长,当然她也希望这些人莫要因为主家宽松便折腾起来。

    “奴婢应该做的。”爹娘这段时间都在教导自己和弟弟一定要本分,涵姑娘虽然看上去年纪小,但是做起事情来也是一点都不手软。这一点从安墨小哥身上就可以知道。当时安墨小哥来的时候多狂,这两天涵姑娘明里暗里可没少收拾安墨小哥。

    想起涵姑娘收拾人的手段,真是让人不上不下吊着难受,安墨小哥那样的男子都差点哭了。加上上面还有忘忧看着,青漫更加是不敢妄动,忘忧姑姑威严的很。爹娘比怕涵姑娘还要怕忘忧姑姑。

    这时候青漫才知道,这一样的奴才,原来也是能分出三六九等。不过还是现将手里的活计做完,若是误了涵姑娘的事,估计哭的就不是安墨小哥而是自己了。

    —安墨小哥风中飘零的分界线—

    “今天觉得怎么样。”虽然还是起色甚微,但是只要有起色就是好的。要是不能把裴明宣治好,她这可不就是自砸招牌。话说回来裴明宣的意志,不能说不坚强,元书涵都只能给佩服两个字。

    昨天给裴明宣换了擦拭身体的药液,那玩意擦上去可没有之前那个那个舒服,在附着药液的这一段时间,裴明宣都会感觉得一种刺痛感,还有些痒痒麻麻的感觉。因为心里头拿不准,所以当时元书涵就一直在这里看着,谁知道裴明宣却表现得跟个没事人似的。

    少年天才四个字果然不是吹出来的,而是通过无数的努力获得的,更何况裴明宣这类武将考的更是硬功夫。别的现在暂且不论,但是忍功这一样,元书涵就得给裴明宣一个满分,实在是太能忍了,让人不佩服都觉得不行。

    “伤口已经没有流血了,涵姑娘请看,绷带上一点血迹都没有。”安墨整个人都要乐疯了,之前玉叔想尽办法也不能给裴明宣止血,想不到涵姑娘竟然能在短短五天内做到。

    “我看看伤口,是不是真的恢复的不错,若是已经开始结痂就可以开始拔毒。”把毒素清除出去,这伤治起来才不会这样的事倍功半。“之前那个药方也可以 给你家公子煎上来,记住每次一杯就可以。”

    那个药方之前一个是裴明宣的脏腑太弱,一个是药方里头含有活血的药物,只会让止血更加困难。

    元书涵按了按裴明宣的伤口,确定没有紫红色的血瘀出现,也没有一点血迹出现。笑着点点头,心里也松了一口气。说实话后来换的药浴药方,和之前那个都是一种的,只是后面这种比较猛烈一些,之前那个调养的成分更多一些,两者倒是有些互补。

    “将手伸过来,我给你把把脉。”脏腑器官也不像是之前那样脆弱,让她下药的时候是那样的顾忌重重。“我想对你来说必要重要的是,你可以以米饭为主食了。”这对一般人来说没什么,可是对吃了好几天粥,饿了一顿又一顿的裴明宣,多少都算得上是一个好消息,虽然元书涵自己才是罪魁祸首。

    “确实是很重要,汤水纵然是美味,可是饿的也太快了些。”这一点让裴明宣始终都是耿耿于怀,虽然还有其他食物可以调剂一下,但是哪个橘红糕简直让人越吃越饿,猪皮胶冻吃的有有些腻了。

    这两天吃的最舒心的, 还是黄昏时候那一碗糊。说起来元书涵喂给两个孩子的也是这种东西,向来自己也是沾两个孩子的光。不得不说的就是,裴明宣在这一点上真相了,若只是裴明宣只怕这个糊要简单上好几倍。

    可是是自家弟妹日常吃的东西,元书涵下的功夫就比较多了,小孩子生长需要的营养比较丰富。

    “不过也莫要开心的太早,你离恢复正常的饮食还早。”元书涵给了裴明宣一个喜讯,也给了裴明宣一个噩耗。“你们的什么人参燕窝之类的补品,也最好不要给你家爷,那些东西他现在还承受不住。”

    虚不受补这句话还是很适用于裴明宣,所以元书涵也一直都是温水煮青蛙。虽然这样耗费的时间比较长,但是却是最稳妥的办法,之前那个大夫用的虎狼之药,依照裴明宣现在的身体情况,还完全不能承受。

    “倒要好好送些给涵姑娘补补,瞅着就是一副极虚弱的样子。”虽然说元书涵穿过来之后,对自己的身体好生调养了一番,但是仔细看还是能看得出早先瘦弱的影子。元书涵平日里穿得极为宽松自然是看不出来,裴明宣却观察到了元书涵瘦弱的手腕。

    “你们这些贵人吃的东西,我可享用不起。”元书涵这句话说的倒是纯笑话,那些东西虽然也是好东西,但是现在的自己还不能吃。主要是自己这身体现在也是虚不受补,只能慢慢的用饮食去调养。

    说这话也是习惯性跟裴明宣拉开关系,其实倒是没什么恶意,再说她什么时候跟裴明宣好言好语过。大概除了上次请裴明宣,帮自己看上次试验出来的那布料,毕竟那时候是自己有求于人。

    “那些东西吃多了也没什么好的,进补还是食补来的好些,那些补药喝多了反倒没好处。”一个是虚不受补,补过头还容易出问题,所以元书涵并不很建议病人吃这些。当然人家喜欢那样做,元书涵也是没有意见的。


第二十三章 论虎元书涵念雪颜

    裴明宣瞪了元书涵一眼,有些不满元书涵一直拉开和自己的距离,却意外的看见元书涵的眼中具都是笑意。“你个嘴硬的丫头,口是心非。”裴明宣也只能笑骂道,想起刚才元书涵触摸他肌肤的那一刻,感觉到的那种轻微的刺痛感。

    那种感觉是由于元书涵手上没有几两肉,基本上属于皮包骨头的感觉。加上元书涵的家世,裴明宣想元书涵小时候一定吃了很多苦头。裴明宣小时候参加训练,祖父文经武略的种种教导,比一般孩子本就失去了很多快乐。

    长大以后才明白,原来那些孩子饭都吃不饱,自己已经是过得很好的。更何况正是因为小时候的勤学苦练,才有了自己现在这一身本事,自己才能够在战场上打拼到现在的地位。只能说自己算是有得有失,说苦也不过是强身健体而已。

    “倒是要多谢王爷好意。”自从知道裴明宣的身份,元书涵大多是时候都称呼裴明宣为王爷,当然有些时候也称呼你我。也是为了提醒自己,也提醒裴明宣,两个人终究是两个世界的人。

    “涵姑娘,明宣有一故友要来,不知姑娘可方便安置。涵姑娘也莫要寒颤明宣,这王爷两个字在涵姑娘这里,从来都没有什么分量。”裴明宣顿了顿,从开始到现在,元书涵对自己的态度都没有什么变化。

    自己王爷这个名头在这里,还真没有什么作用。这也是裴明宣对元书涵另眼相待的原因,王子与平民真正能做到一视同仁的有几个?虽然从一开始,元书涵就知道自己可能是贵人,裴明宣三个字对很多人来说都是尊贵的象征。

    “没有人是神,你也一样。”只不过是个人罢了,人终究要面对生老病死,终究还是要历遍人生八苦。“只是人和人之间,终究也还是不同的,就算是山中虎王不是也有许多品种。”元书涵曾经养过一只白虎,很多人也喜欢称作雪虎。

    虽然说这些事情如今不足为外人道,但是想起那只和自己并肩到最后的雪虎,倒教元书涵有些伤怀。

    “你喜欢虎?”那一副怀念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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