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壳电子书 > 都市言情电子书 > 比特狂潮[黑客] >

第68章

比特狂潮[黑客]-第68章

小说: 比特狂潮[黑客]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哈,真是疯狂的世界,”凯伦想到出狱后这段日子的杯弓蛇影,自己只是活在一个自以为被监视着的可笑状态下,他忍不住一边笑,一边伸手抹了抹眼角,引得路人频频回头看他:
  “这让人又爱又恨的、独一无二的世界啊……”
  一辆大巴停在环江镇西口的公路旁,两道人影从车上下来,头戴墨镜,轻装简行,其中一人双脚踩在沥青路上,似乎有些不敢相信地四处张望。
  “几年没有回来,路已经修得这么漂亮了……记得走的时候,还只是青石板铺的小道呢。”
  ……
  春天的阳光洒进院子,红色的月季开得正好。长长的细嘴水壶微微倾斜,水珠洒下来,一部分渗入泥土,一部分滞留在花瓣上,在光线的折射下散发着绚丽的光芒。老人直起身子,把手背到身后,吃力地捶打了两下。
  这时候,眼角似乎扫到有什么影子在墙根处闪过,他定睛看去,却是一只花斑小猫。老人放下水壶微微露出个笑容:“哦,是小猫啊……” 他向小猫招招手“过来,过来,给你吃好吃的。”
  小野猫歪着头朝他看了一会儿,伸出粉色的小舌头舔舔前爪,弓起背伸了个懒腰,最终却没有听话地来到老人身旁,反而高高竖起尾巴,后腿一蹬跳上了围墙,再一蹬,从墙的另一头消失不见。
  老人摇摇头,没有太在意,正要放下水壶走进屋内,身后却响起一阵急促的脚步声,紧接着就被人从后面用力抱住,来者的冲劲儿让他微微向前踉跄了下。
  “这是哪来的冒失鬼哟……我的老骨头都要散掉了……”
  “老师!”渡过了变声期的青年嗓音依然带着几分令人熟悉的温软,来者把脸埋在老人的背上,声音闷闷的。
  “……”宋煜白沉默了一会儿,轻声说:“这么些年过去,力气倒是大了很多……”
  子昕没有在宋家久留,和老人讲了一会儿贴心话,紧接着去到自己家的时候,眼眶还有些泛红。
  到了家门外,他本来还是有些近乡情怯的,却不料从外面看进去,院子里原本父亲种些蔬菜的地方早就荒废掉了,子昕心里一突,慌忙地敲了好几下门,里面都没有传来回应。直到郑修提醒,他这才想起从包里拿出钥匙,幸好家里的门锁没换,钥匙插|进去转了半圈,总算开了。
  “……爸爸?”他走进屋子喊了一声,空荡荡的房间里积了一层厚厚的灰尘,没有丝毫回应。
  子昕难以置信地又喊了一声爸爸,却在这时候,只听“吱呀——”一声,刚才走进来时顺手关掉的房门再次被人拉开,他惊喜地回过头,却见到了意想不到的人。
  “……行初哥?”
  戚行初的视线划过一言不发的郑修,最后定格在子昕身上,轻声说:
  “你终于来了。”


☆、第七十六章 (全)

  一别六年的人突然出现在自己面前,实在是一件令人意外的事情;子昕一喜;走上去握住来者的手:“你怎么在这里?来多久了?”
  行初拿眼瞟了瞟在场的另一位,似笑非笑地回答:“半年前到的;发现这里果然是最安全的。”
  “那你知道我爸爸在哪么?”
  行初摇摇头;又点点头:“我到这里的时候人已经不在了,从家具的落灰上来看少说也有一两年……不过,”说到这里,他面露歉意:“发现罗叔叔不知所踪以后;也没有办法联系到你;无奈之下把门锁撬开过;家里的东西我都没有翻;反倒是在显眼的地方发现了这个。”
  说着;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封信想要交到子昕手上:“看上去像罗叔叔留给你的……”
  子昕刚要伸手去接,却有人快了一步拦下来,是郑修。
  “戚行初说的这些都只是一面之词,”郑修冷着脸道:“谁知道是不是他故意把你的思路牵着走?”
  子昕一愣,失笑:“郑修你谨慎点是好,但行初哥总不至于害我吧。”一手拍拍郑的肩膀,一手绕开人接过信:“还是先让我看看上面都写着什么再说……”
  他早在刚认识郑修的时候就猜到面前两人应该是认识的,不过今天这一相见,气氛却有些古怪,当然,别说子昕本来就没太多情商可言,就是再聪明的人也料不到这两位仁兄那重生啊前世啊今生啊的一堆纠葛,其中的弯弯绕绕要是写下来简直能成一本大头书,他们又都是面上不爱动声色的人物,子昕哪里知道,要不是现在自己在场,恐怕两人早就新仇旧恨撕破脸面了。
  因此他也实在没法多想,展开信纸就看起来,另外两个见此情形,知道正事要紧,也没有再多说什么,一左一右凑过脑袋来看,然而信上的内容却不是什么词句,而是一堆看上去杂乱无章的符号。
  “经过几个月的分析,我可以确定这信里应该是一套密码,”行初在旁道:“但是这些符号我过去闻所未闻,你们呢?”
  作为密码专家的郑修皱着眉,有些不甘心地摇了摇头。
  而子昕却盯着纸上的符号,面露沉思,半晌才说:“这些……我以前应该见过。”
  “在哪儿?”
  “小时候和老爹玩的解谜游戏。”
  子昕说着,走到桌边稍微吹了吹,把餐桌上的灰尘吹掉,放上信纸,又转身进自己房间拿了纸笔出来,就这么站在那里开始一点一点破解,也许是年岁已经过去很久,子昕解得很慢,时不时停下来回忆,想起来后又写下几笔。
  郑修和行初在旁看着他操作,脸上的表情也随之越来越凝重,即便水火不容,两人还是不由自主地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的脸上看到了惊异。
  RC4、RSA算法、哈希函数……这薄薄的一张信纸,竟然涵盖了当今世界最经典的十二种加密算法!其实要懂得这些加密法并不难,但一般的文件最多也就是通过其中的一种或几种算法针对性地加密,所以解密者往往在尝试了几个之后,发现得不出解就会认为是解法不对,没有想过把这些算法按照某个特定的顺序逐个加上,不解到最后看不到明确的答案。
  这信简直……简直像教科书一样把算法俱都陈列出来了——难怪,难怪!要是子昕小时候真的是被他父亲带着玩这种东西,倒是可以解释他长大后那如有神助般的思维天赋了。
  即便如此,这加密对于行初和郑修来说还是不难解的,两人都对此束手无策的真正原因,是上面使用的符号。子昕和他父亲两人专属的密语,对于子昕来说很容易辨识,只是二十六个英语字母变换了形状后面目全非而已,但在不知道的外人看来,却如同一门新的语言,怪不得这信被罗辉留在屋中显眼的地方,丝毫不怕被人发现拿走。
  现在看来,子昕的父亲罗辉绝非等闲角色,他,究竟是谁?
  就在两人心里惊疑不定之中,子昕已经断断续续地算了三四个小时,终于放下笔,直起了长时间保持一个姿势导致酸痛的腰。
  “爸爸的下落已经清楚了。”他说。
  ******
  小昕: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一定已经不在你身边。不用怕,只要你记得我过去教给你的东西,我们就还能相见。爸爸现在应该很平安,之所以不告而别……是有苦衷的,很多东西瞒了你,不是不想说,只是时候未到,于你我都有危险。现在,到我这里来吧,留信匆忙无法详说,让我当面把所有的都告诉你。千万记得隐藏自己,不要被人跟踪,否则可能会死。我在……
  华国,西南边陲C市。
  炙热的太阳与连绵的群山是这里的标志,一条公路贯穿全市乃至郊区,通往与猴儿国的边境关卡,用绳子串连起来的三角小彩旗描绘着此起彼伏的山脉线,作为与印度支那三国接壤的地区,这里设有边境军区,在路上经常可以看到成队的端着枪的战士,还有一辆辆军车驶过,重型集卡呼啸着来来往往,带起阵阵飞卷的黄沙——这里是华国与猴儿国唯一的一条贸易往来之路,茶马互市,虽声名不显,但其价值却与丝绸之路并重。
  铁路年代颇老,绿皮火车吭哧吭哧地停在站台,三人从车上下来,子昕也就不提了,就连行初郑修两世经历加起来,都从未到过这里,小伙伴们一时间都有些茫然,站在那里辨别方向。
  “……C市滇西村,你确定?”
  “翻译出来是这样……”
  “偏僻得连地图上都不标出来吗……”
  “可以找当地人问一问……”
  “……郑修,别闹。”站台人群熙攘,场面很是混乱,子昕突然感到腰上一痒,只以为是郑修在作怪,习以为常地反手要去把那只爪子拿下来扔掉,然而一握在手里,却发现手感有些不对,低头一看,那手黝黑、粗糙,有肉感,带着在郑修手上绝对不会看到的污垢。
  更重要的是,子昕一瞬间瞪大了眼睛——现在这只手里,正握着自己原本放在衣服口袋里的钱包——是扒手!
  那扒手反应也快,微微一愣之后,眉毛倒竖着一把挣开了子昕,拔腿就跑。
  “我?……”郑修刚要说话,见到这一幕哪里还有不明白的道理,一旁的戚行初这时候也注意到了状况,立即回身就追。
  两人但毕竟是年轻力壮天天锻炼的好青年,毫无悬念地,那扒手仅仅跑了约莫三十米远就被合力擒住,行初摁着人,郑修则掰开那人的手指,这边刚把钱包拿回来,却听到周围响起一阵脚步声,齐刷刷地向这里涌来,他们抬头一看,好家伙,一眨眼功夫,他们已经被七八个人给团团围住了。
  这群人显然和那扒手是一伙的,上来也不客气,抬手就向两人招呼,这一切都是在电光火石间发生,子昕甚至都才刚刚赶到,冷不丁一只砂锅大的拳头就向自己的眼眶招呼过来,他吓得抱住头就往下一蹲,竟然还真的让他闪开了,不过对方又哪会对这么个菜鸟没办法,一拳落空后抬脚就踹,子昕只感到自己头顶一阵非自然的凉风拂过,他从指缝间看出去,正好看到行初抬腿一勾,把那个踹人的家伙支撑地面的那只脚绊倒在地,与此同时,郑修也干净利索地撂倒了一个。
  场面彻底演化成了两帮男人的互殴,一时间混乱无比,站台上的人们自动地让出一个圈,子昕哪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简直又惊又怕,狼狈地躲到行初后面,稍稍定定神后,眼神便骨碌碌转起来,趴在地上捡了块板砖,刚想揪准机会对谁放支冷箭,手中顿时一空,只见郑修掂量了下手里的板砖,对他说了声多谢。
  子昕:“……”
  行初抽空说:“站我们中间,别伸头。”
  眼前的情形显然是不可能大家停下来好好讲道理的,自己这里两个半,对上七八个青年,听着吃力,但自己这边两人都不是一般经历的人,一个蹲过监狱,一个上辈子不知道袭了多少警,对付一般混混,以少胜多其实还是不难的。不过,倒是可以趁机对戚行初……边陲地区本来就乱,地头蛇打死个人根本是常事……
  郑修心里想着,眼神暗了暗,分出一缕心神向某人瞥去,却恰好见到行初在接下别人的一拳后脸色微变,拉起身后的罗子昕就逃。
  郑兔子双眼不可置信地瞪大,这,这人竟然带着子昕跑了?!
  以往一直都是他阴戚行初,今天他郑修竟然被对方反过头阴了?!
  “郑修,快跑!”那人直到带着子昕钻入人群,才抽空对他喊道。
  “……你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