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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结爱·异客逢欢-第24章

小说: 结爱·异客逢欢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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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败犹荣。皮皮被自己的分数吓到了。她承认这一年她天天五点起床背单词,除了吃饭就是看书。为了考好政治,她认真看报纸,睡觉前还要将当天的新闻复习一遍。她对世界经济与政治有了前所未有的了解,对新闻、传播、广告、舆论、网络有了理论上的把握。她用了百分之五百的力气来备考,虽没考上,却给教授们留下了印象。有位老教授很和善地鼓励她说如果再接再厉,下次大有希望。
  这一年皮皮过得很累,也很充实。考试让她暂时忘记了很多事。考完试后,她决定好好放松一下,买了两张NK演唱会的票,约了佩佩一起看演出。为了见到这位著名的摇滚歌星,皮皮特地找出了他所有的专辑,指望佩佩能利用职权给她弄个签名。
  不料临到出发佩佩却被台里的一个临时采访拖住了,怎么也赶不来。皮皮忙给对摇滚完全不感兴趣的辛小菊打电话,却被告知晚上另有安排。
  她只好提前半小时赶到C城体育馆退掉了一张票。买票的人锲而不舍地跟她砍价,她三文不值两文地卖掉了。
  正嗟叹中,一抬头,看见了一个久违的人。
  贺兰静霆。
  并非心有灵犀,只是在常识中,男人似乎当且仅当在有太阳的时候才戴墨镜。如果一个男人在没有阳光的时候戴墨镜,只能说明他是下例情况当然中的一种:
  一,他精神有问题,是个傻子。
  二,他视力有问题,不想别人看见他的眼睛。
  三,他很懒,懒得将鼻梁上的镜片换来换去。
  四,他爱好卡通,误将卡通当作时髦。
  所以皮皮只是随随便便地往人群里一看,就发现了站在一棵松树下低头打电话的贺兰静霆。左臂打着石膏,吊着臂带,看上去有点惨。早春二月,天暖风轻,他穿着件褐色的风衣。上身是柔软洁净的针织衫,灰蓝相间的条纹,配一条深红色的绵布围巾。下身是条洗得发白的牛仔裤,很宽松,很随意,很闲适。皮皮觉得,如果男人也可以用“风情万种”这个词来形容,贺兰静霆就是了。他不动声色的站在那里,既不光鲜也不亮眼,路过的女人全都忍不住回头看他。
  但这并不能改变贺兰静霆在她心中的基本印象。那就是,他是一只毛绒绒的大狐狸,而且是一只长满胡须的老狐狸。狼和狗是他的同类。无论看上去多么英俊可爱、财色迷人,他只对皮皮的肝脏感兴趣。
  腕上的红珠似乎跳动了一下,虽然相隔百米,皮皮觉得,贺兰静霆一定是发现她了。但他的脸上毫无异态,仍然专心地打着电话,那只打了石膏的手也不闲着,居然拿着一杯咖啡。
  看着看着,皮皮忽然觉得自己应当过去打个招呼。毕竟贺兰静霆也算是个熟人。毕竟他曾经救过她。无论他属于哪一类野兽,毕竟,他没碰过皮皮。
  她甚至对他产生了一点同情。莫大的世界,漫长的时光,他就这么孤零零的生活在一个完全不属于他的世界里,忍受着寂寞与黑暗。是人是妖,都不容易。
  离演唱会开始还有一刻钟,皮皮想,过去打个招呼不会耽误她什么,便直直地走过去,大大咧咧地拍了拍他的肩:“嗨。”
  “嗨。”贺兰静霆挂掉手机。
  “手受伤了?摔跤还是车祸?”她问。
  “骨折,快好了。”他淡淡地说,向她微微皱了个眉,“我最近有点倒霉。”
  “我不记得你还喜欢喝咖啡。”
  “里面装的是冰水。”他笑笑,向她扬了扬手里的杯子,“是不是很酷?”
  皮皮失笑:“酷毙了。”
  贺兰静霆将手机的按了几下,将信号改成震动,然后漫不经心地问道:“近来过得好吗?”
  显然他只是寒暄,皮皮却当了真,站在那里眉飞色舞地谈起了自己考研的经过,讲了足足十分钟。贺兰静霆倒也不烦,露出感兴趣的样子,还不时地问她各种各样的问题。最后他说:“所以你今天来这里面,是想放松一下。”
  皮皮点点头,问道:“你呢?你来这里干什么?也是来放松的吗?”
  “我是来修炼的。”
  “修……炼?”皮皮诧异地看着他,压低嗓音,“贺兰静霆,你该不是想在这里干什么非法的勾当吧?”
  “哦,不是你想的那样。”他连忙解释,“我只是喜欢在人多的地方练习吐纳。最理想的场合是大型球赛,气场好,男人多,阳气旺盛。摇滚歌星的演唱会、学校的食堂、火车站或地铁站是第二选择。我偶尔也去餐馆或迪斯科舞厅。”
  “你能不能不要对我这么诚实?”皮皮忍不住堵住耳朵。
  “诚实是一种优良的品质。”
  “可是你修炼的时候,会打扰……或者说会损害他人的健康吗?”
  “人多的时候不会。我很小心,我是个遵纪守法的狐狸。”
  皮皮扑哧一下笑了:“那你就好好修炼吧。我先走了。”
  “等等,我身边正好有空位,你愿意陪我的一起看吗?”贺兰静霆忽然说。
  “不愿意。”皮皮摇头,指了指自己的头,“我要考试,近来我非常需要一个完整的大脑。”
  “那好,不打扰你,再见。”他很潇洒的挥了挥手。
  看来和人聊天是有必要的。只是简单地聊了几句,皮皮的心情顿时变得很轻快。
  走到检票口时她回头看了贺兰静霆一眼,却怔住了。
  他一直站在原地。然后他从口袋里掏出盲杖,辨认了一下方向,也慢慢地向检票口走去。
  体育馆的大门站满了人,即使凭着盲杖贺兰静霆也走得很谨慎。他不想撞到人家,偏偏有不少人在他的身边挤来挤去,他一向自信的脸露出了不耐烦的神态。
  不知为何,看到这样的情景,皮皮的心头闪过一丝尖锐的痛。她明明记得日落之后,贺兰静霆是可以视物的。现在明明是夜晚,日头早已落尽了,为什么他还看不见呢?虽然他嗅觉灵敏听力强大,可在这人声沸腾、气息混乱的地方,他会迷路吗?
  想到这里,她蓦然转身,拨开人群来到贺兰静霆的身边,一把牵住了他的手,低声说:“贺兰,往这边来。这边人少。”
  他微微一怔,站住了。
  “现在已经是晚上了,为什么你还是看不见?”她轻轻问。
  贺兰静霆似笑非笑地抬起头,嘴边掠过一丝揶揄:“皮皮,你的同情心是不是有点太强了?”
  “你的手受的是很重的伤吗?严重到影响了你的视力吗?”她继续问。
  “这个你关心吗?”他眉头一挑,硬生生地放开她的手。
  “我当然关心啦!”她大声地说,“怎么着我也算是认得你,如果你受了伤,怎么着我也得管管你,对吧,贺兰静霆?”
  “既然你想管我,何妨一口气管到底。”贺兰静霆笑得更加诡异,“你嫁给我,好不好?”
  “呸!”她踢了他一脚,“我叫你贫嘴。”
  她很生气,下意识地按了一下他受伤的手臂,他痛得直咬牙。她赶紧松开手:“说说看,你是怎么受伤的?和人打架了?”
  他答非所问:“演唱会你还看么?已经开始了。”
  “你怎么知道?”
  “我听力好。”
  “那就别磨蹭了。”她嘟囔了一句,牵着他的手,带他进了露天体育馆。
  想不到有钱的贺兰静霆买的票居然比皮皮的还差,在最后一排。入场的人已进了大半,他们俩在人群中穿梭,一步一级地往上走,找到座位坐定,皮皮觉得自己就好像是坐在了半空当中,恨不得要带个氧气瓶。往下一看,舞台只有巴掌那么大,里面的人变成了图钉那么大的点。所幸馆内装有先进的音响,舞台上还有一个巨大的屏幕。NK乐队的主唱是个艺名叫作“阿归”的性感男生,声线淳厚细腻,带着浓重的古典腔调。四十岁以下的女人全被他迷得神魂颠倒,皮皮自然不例外。阿归的第一曲才唱到一半,她就跟着下面的粉丝团一起尖叫,“阿归阿归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边叫边将手里的围巾舞来舞去,又唱又跳,一副发烧级狂热粉丝的模样。
  第二首“朱雀街”是慢曲,由阿归独自抱着吉它清唱。这是他的成名作,富含深情,饱带苍桑,像他的嗓音,清纯而忧伤,高音飚到极致,微微一转,翩翩跹跹地折下来,真是一唱三叹的缠绵,掏心掏肺的熨贴。皮皮百听不厌,曾创下一夜间听了八十五遍的记录。曲好,词更好:
  寐里霓裳飘带, 太液歌飞桃花。 露上秋千架。
  丝路天涯, 风举寒衣乱, 青釭影里红线绵, 纤手成霞。
  一羽鸿书衾边斜,听胡笳。
  夜漏声催霜华,点点蹄铃踏梦,踏梦归来,长安月下。
  长安月下,是谁家。
  而人群中的贺兰静霆却坐得很安静,他摘掉了眼镜,一向半闭着的双目完全睁开了,全神贯注而又漠无表情的直视前方。从头到尾,整整两个小时,他一动不动,一言不发。任关皮皮在他身边如何地跳跃尖叫,他只当是没看见。
  演唱会行将结束,皮皮从包里拿出光碟挤到最前排,伸出长长的手,索要签名。可是无论她怎么挤都给更前排的人挡住了。其中还有个粉丝很不客气地推了她一下,正好将她推出阿归臂力所及的范围。
  皮皮怏怏地走回坐位,一边喘气一边叹息。贺兰静霆站起来,说:“你没拿到签名吗?”
  “没。人太多了,根本挤不进去。”
  他淡淡一笑:“明知如此,你还凑什么热闹。”
  “人家是归归的粉丝嘛!我最喜欢他的‘朱雀街’,还喜欢新专辑里的那句‘一点疼一点爱,一路都问你在不在。’”
  贺兰静霆失笑:“你不觉得那句很肉麻?”
  皮皮靡靡地说:“要的就是那份肉麻。”
  歌手已经退场,听众渐渐地散了。皮皮心情甚好,牵着贺兰静霆的手,一路引着他走出了大门。还很关心地问他:“你需要我替你叫辆出租吗?”
  “不用,我还要见一位朋友,自己散步回去就好。”
  “可是,这里离你的住处很远呢。”
  “那你愿意陪我走一段吗?”
  “你不是要见朋友吗?”
  “是他想见我,就说几句话而已。”
  皮皮心里想,好事做到底,送佛送到西,再说今晚她也没有别的事:“好吧。”
  她依然牵着他的手,慢慢地沿着街边散步。默默地走过一个夜市,路上行人很多,街头的小店不时传来叫卖的吆喝。贺兰静霆的手很温暖,指腹有些硬,细细抚摸可以感觉到上面的纹路。他的身上仍然飘着那股深山木蕨的气息,越是靠近越是清晰可闻。
  “你的朋友说好在哪里见你吗?”走了大约十五分钟,贺兰静霆没有停下来的意思,也没有接到任何电话,他好像是漫无目的地往前走。
  贺兰静霆说:“他来了,就在我们的背后。”
  果然,一辆黑色的加长轿车在离他们不远处停下来,走出一个戴着墨镜的青年。
  皮皮一下子呆住了,揉了揉自己的眼睛,确信自己看见的人没错。
  是那个阿归。金碧辉煌的阿归,闪闪发光的阿归。皮皮顿时心跳加速,面色绯红。
  他没有穿亮晶晶的演出服,而是换了一件灰色的套头衫,走路一晃一晃地,和街头的小青年没什么两样。皮皮本来也没有近距离见过他,但每张CD上都有阿归巨大的头像,她不可能认错。
  “嗨,阿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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