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敌穷小子 作者:春天的黑龙江-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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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小菊的样子看起来非常的乖巧,就仿佛是一个邻居家的大女孩。
她不知道江少华准备给他讲一个什么样的故事,但是她知道她必须静下心来聆听。
每个人背后都有故事,作为市长,可能他的故事会更加的精彩。
人生是一次长途的跋涉,白小菊知道自己才刚刚开始,她为了母亲和江城在一起,但这不是起点,他要利用面前的这个无所不能的市长,要一份更加好的工作,这样以后和同学们见面的时候,她会变成一只骄傲的孔雀。
江少华的脸色突然变得非常忧郁,说:“这是一个非常浪漫的爱情故事。可能你觉得老套,但是这么多年,我一直藏在心里。”
第三十三章 慈祥的父亲
“其实,我现在的婚姻只不过是一场政治上的博弈。 ”江少华笑了笑,他感觉自己非常的卑微,至少在爱情上应该是这个样子。
那一年他大学毕业,回到家里的时候,他看见家里面来了一个客人,是父亲的一个好朋友。
那个时候,他感觉人生不应该像父亲那样过,整天的计较权利,财富,这样的人生看起来没有一点意思。
和父亲的那个朋友过来的还有一个人,也就是她现在的老婆。
这个女人虽然长得也不错,但不是他喜欢的那种类型。
其实,也不坏江少华看不上这个女人,因为他已经有了自己心爱的女人了。
那个女孩叫瑶瑶,和他是同学,大学一年级的时候他们就在一起了。
大学报道的时候,江少华是最先到校的,父亲派自己的秘书过去送的他,牛掰的不行。
没有了各种压力,加上家庭条件非常的优越,江少华始终有一种高高在上的感觉。
这是他们这种人的通病,也难怪。
就在他晚上准备睡觉的时候,他听见买面叫嚷的翻了天。
没一会,一个人同寝室的人从外面跑了进来,说:“老大,咱们班来个一个角色美女。”
江少华也是好奇,跟着那个人过去看看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女孩。
看见那个女孩第一眼的时候,他就喜欢上了那个女孩,说倾国倾城可能有些夸张,但是也不为过。
江少华第二天就开始追那个女孩,可是那个女孩却始终冷冷的表情。
后来有一次江少华出去喝酒,路上遇到了那个女孩在路边哭泣,江少华问她怎么了,才知道她父亲生病住院了。
对于江少华来说,最不缺的就是钱。江少华偷着给那个女孩的父亲打了五十万过去。
后来女孩知道了,才和江少华在一起了。
白小菊听见江少华给她讲这个故事不知道究竟是什么意思,只是静静地听,一句话都没有说。
“我怀疑我们有一个女儿。你和她太像了。”江少华说。
白小菊感觉自己的春天来了,递给了江少华一杯水,说:“爸,从今以后我就是您的女儿。”
江少华笑了,笑的灿烂无比。
“工作的事情怎么样了。”江少华问。
“没有着落。”白小菊摇了摇头。
江少华拿出了电话,拨通了京都日报社长的电话。
“给你推荐一个大学生,名字叫白小菊,明天让她过去找你。”江少华不客气的说。
“好的,市长,我一定会安排好的,她跟您是什么关系啊。”社长问。
“问这么详细你是在查户口吗。”江少华有些不高兴。
“市长,如果是您的直系亲属那就要安排一个好一点的工作,我没有别的意思。”社长说。
江少华愣了一下,最后说:“这个女孩是江城的未婚妻。也是我的干女儿。”
江少华觉得这个名分还是可以的,自己儿媳妇,加上自己的干女儿,分量已经够重的了。
挂断了电话,白小菊心里仿佛有一朵花在疯狂的绽放,她真的想站起来大声的喊。
白小菊用她那水汪汪眼睛看着江少华说:“爸爸,谢谢您。”
江少华笑了,用手轻轻的在白小菊的头上轻轻的抚摸了一下说:“跟我还客气。”
白小菊如同一直可爱的猫咪一样,乖巧可人。说:“爸爸,我不愿意在这里住。”
江少华知道,白小菊和江城不是真心的,可是为了自己的干女儿。他觉得另外的一栋房子更加的适合她。
于是,江少华带着白小菊出去了。
江城从外面回来以后,看见房间里空荡荡的,一个人都没有,忽然有一种被人抛弃的感觉。
坐下来他问自己,你是真的喜欢白小菊吗,还是有别的原因。
江城抽着烟,淡蓝色的烟雾直挺挺的从烟头哪里起来,然后慢慢的散开。就像他有些纷乱的思绪。
他忽然觉得,自己不是为了跟秦朗较劲,而是真的喜欢白小菊。
不是因为别的,是因为白小菊能够跟秦朗这样的穷鬼在一起,说明了她心中的爱情不是用金钱来衡量的。
跟过自己的拿着女人,都是为了自己的家庭背景,虽然,这次,白小菊也提出来要求,可是他知道白小菊是走投无路,没有了办法,自己这样做虽然胜之不武,可是也没有别的办法。
江城拿出了电话,按了白小菊的号码,电话响了很久,可是没有人接听。
江城有些后悔了,他为什么要责骂白小菊呢,这样一个乖巧懂事的女人,自己怎么能够舍得骂她呢。
白小菊不是睡着了,而是江少华没有让她接电话,他总是感觉有些不舒服,虽然白小菊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儿媳妇,但是……
江城躺在床上,心里没有责怪白小菊,而是把痛恨全部都加在了秦朗,还有那个叫做胭脂的女人身上。
看来,刚才的决定自己做的非常正确,王八蛋,让你们跟我对着干。
江城恶狠狠的想着。
当东方天际升起来一轮红日的时候,这个城市又迎来了美好的,忙碌的一天。
王明义心里感觉非常奇怪,心说,秦朗这个小子已经出来了,没什么没有到自己这里来呢,昨天晚上,他已经准备好了酒菜,等着他过来,可是等到了半夜,秦朗也没有过来。
打了他的电话,可是电话关机。
上午十点的时候,王明义听见门外响起了脚步声。
王明义像外面张望了一下,看见秦朗带着一个素颜白裙的女孩过来了。
臭小子,怎么才过来,王明义脸上带着怒气。
“师傅,这个是我老婆胭脂。”秦朗指着一个漂亮的女孩跟王明义说。
王明义点了点头,说:“进屋吧。”
胭脂笑呵呵的跟王明义打了招呼,就就坐在了秦朗的身边,安静的像一个从来没有出过门的小姑娘。
王明义说:“昨天我等了你半夜,你也没有过来。”
秦朗说:“昨天她病了,早上起来又去看守所那边去要手机,跟他们还吵了一架。”
王明义说:“要手机吵什么架啊,你呀,都怪我,教你什么功夫呢,要是不会功夫,也就不能惹出来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
第三十四章 喝酒
秦朗被师傅骂的呵呵呵的笑,说:“这些个王八蛋,居然还打我老诺基亚的主意,气死我了。”
秦朗说着把那个已经掉了漆的诺基亚拿了出来,用手轻轻的抚摸着。
王明义知道他为什么那样的喜欢手机的诺基亚,因为那是他连续几个月,中午不吃饭换回来的。
不是为了别的,就是为了能够每个礼拜给他在农村的娘打一个电话,也能够让他娘第一时间找到他。
“怎么回事”王明义问。
原来,早上起来,秦朗看胭脂彻底的没事了,就跟他说要带着她来见见自己的师傅,母亲远在老家,见不到,见到师傅,也就算是正式的把两个人的关系确定下来。
胭脂懒在被窝里,问:“你真的决定娶我了,以后不后悔,我可是酒吧女,你不嫌我丢人。”
秦朗在胭脂的屁股上轻轻的打了一下,然后把口服药拿了过来,递到了她的手上,说:“你是天底下最好的女人,我要跟你好好的过一辈子。”
胭脂笑了,笑的眼泪都出来了,她知道,秦朗说的是真的,她相信。这么多年以来,她一直苦苦等待的男人原来就是他。
秦朗准备给师傅打一个电话,可是想起来自己的电话可能还在看守所里。
秦朗带着胭脂来到看守所的时候,大门已经不让进了。
秦朗说:“我刚放出来,手机没有还给我,我要进去找一找。”
值班的是个头发花白的老警察,胖的肚子就像是怀孕六个月一样。
不耐烦的说:“去去去,我没时间跟你扯淡,出来的时候干什么去了,现在想起来了。再说了,跟我这里没关系,谁把你的东西拿走的,你就找他要。”
秦朗问:“你是警察不。”
那个人看了看秦朗,说:“你有病吧,看不出来我穿着警服吗。”
秦朗说:“你穿着警服,双腿搭在办公桌上,这一点是不是违反了你们着装规定。我从你的身上看不出来一点警察的样子。”
胭脂看到那个警察的腿动了一下,可是又放了回去,估计是不想在一个小毛孩子面前丢了面子。
“你算个什么东西,竟然跑到我这里来撒野,没事赶紧滚,别他妈的影响我办公。”那个警察骂骂咧咧的说着。
秦朗把胭脂的手机拿了过来,给警察来了几张特写,说:“老兄,知道我是谁不,我叫秦朗,市委书记江少华我都不怕,我能怕你吗。
我敬重的是有良心,又气节的人,你这个德行我也不愿意打你,现在我就把你的照片,还有工作地点放到网上去,我让你看看究竟有没有人管,究竟有没有人过问这件事。”
秦朗说着就拿着手机噼里啪啦的开始操作。
那个警察早就没有了刚才嚣张的样子,一下子把两条腿拿了下来,拉住秦朗的手说:“小兄弟,等等,等等。”
秦朗停下了手,说:“叔叔,您可别叫我兄弟,我也没有您这样牛b的大哥。”
警察说:“你看看,刚才是跟你开玩笑呢,何苦来真格的,说吧,什么东西丢了。”
秦朗说:“一个诺基亚手机。”
警察看了看秦朗,说:“就那个破手机你还找,扔了都没人要。”
秦朗瞪了他一眼,说:“再破那也是我的东西。”
警察头一次遇到这么执着的小子,心说,副市长都惹不起,我他妈的更惹不起可,赶紧找吧。
其实,来的人,都要在他这里把东西拿出来,由他保管着。这些年作威作福习惯了,遇到这个不识趣的小子有点不适应。
可是,当他听见眼前的这个人就是秦朗的时候,他知道自己惹不起,虽然秦朗被关进来的时候,不是他值班,但是为了尽快送走这个瘟神,还是尽力的帮着秦朗找。
把房间里装东西的柜子全部都找遍了也没有发现秦朗的诺基亚手机。
最后,老警察从一个柜子里拿出来一台最新版的三星,递给了秦朗,说:“就这个吧,算是我陪给你的。”
秦朗说:“不要,这也不是我的,再说了,人家出来的时候要是找你要怎么办啊。”
“卧槽,你以为都想你似的,还要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