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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五条红鲱鱼-第17章

小说: 五条红鲱鱼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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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接他。
    警官愉快地回答说九点五十一分的车只有周六有,九点五十六的车只有周三有,而今天是周四,他们不得不在八点五十五分的时候到艾尔去接他。巡官反驳说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他最好在艾尔自己租车回来。发现一切都毫无帮助之后,达尔齐尔警官放弃了在格拉斯哥享受一顿舒适晚餐、欣赏一部有声电影和一张温暖床铺的所有希望,非常不情愿地去小吃店草草吃了一顿,准备搭乘七点半的火车。
    
    第十一章
    
    巡官麦克弗森
    在达尔齐尔警官展开调查的同时,总部的调查取证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就像温西对警察局局长描述的那样,还没有全面进展。
    第一个令人兴奋的证据是由一位年轻农民提供的,他费了很大劲才来到科尔库布里郡警察局,求见麦克弗森巡官。
    据陈述,他周一晚上九点钟在门城的默里·阿姆斯酒吧喝酒,就在这时,法伦先生忽然闯进酒吧,看起来非常野蛮非常奇怪,他用巨雷般蛮横的声音问道:“那个禽——坎贝尔在哪里?”大家告诉他坎贝尔不在这里之后,他看起来稍微平静了一点,坐下来接连喝了两三杯威士忌。目击证人们试图问明是什么情况,但是除了些模糊的威胁话语,什么也没有问出来。之后,法伦又开始询问坎贝尔在哪里,有一个目击证人很晚从科尔库布里郡过来,他知道坎贝尔在麦克莱伦·阿姆斯酒吧,但他看到法伦现在的情绪很危险,为了避免他们两个发生冲突,他就撒了谎,说他好像看到坎贝尔先生开车去克里镇了。法伦咕哝着“要去堵住他”,然后又嘟囔了些污言秽语,从他的话中证人得知他们的争吵应该是因为法伦夫人。法伦匆忙出了酒吧,证人看到他骑上车就走了,然而却不是前往克里镇的方向,而是通向科尔库布里郡。证人怕出什么危险,所以跟着他跑了出来。但是,当法伦走到战争纪念碑的时候,他向左拐到高尔夫球场那条路上去了。证人耸耸肩,就离开了。
    因为警察们的行动,到了周三,事件已经传开,人们大体推测出坎贝尔是被谋杀的,证人想那晚的事情或许有某些不祥的意味。他询问了酒吧服务员和两三个在默里·阿姆斯酒吧见过法伦的人,他们都觉得有必要将这件事情报告给警察局。目击证人们推举他做发言人,所以他就过来了。证人很不愿意法伦先生陷入麻烦当中,但谋杀就是谋杀,这可不是儿戏。
    麦克弗森谢过这位农民,然后立刻在克里镇展开了调查,查证法伦是否沿着被告知的错误方向前行。但是,让人迷惑的是他又转向了高尔夫球场的方向。法伦是三个小时前在科尔库布里郡离开坎贝尔的,从时间上看,很有可能是他在门城寻找坎贝尔未果,便在返回科尔库布里郡的路上沿途寻找他。但为什么是高尔夫球场呢?除非——
    除非他是要去找斯特罗恩。众所周知,斯特罗恩和法伦是特别要好的朋友。难道他们是同谋吗?周一晚上九点到十点之间斯特罗恩在家吗?这一点比较容易确认。巡官致电门城调查并等待着结果。
    这一天第二个让人兴奋的线索——更加明确和鼓舞人心。证人是一个矮小胆怯的十岁小女孩,被她下定了决心的母亲强拖过来的。
    “我很明白,”母亲说,“她肯定是看见了可怕的事情,我听她一说就坐不住了。(擤擤鼻涕,把那些告诉警察,否则他就会把你关起来。)她是个淘气鬼,应该上床睡觉的时候,她却和一群小孩子满村子乱跑。现在的孩子都不听家长的话,你简直拿他们没辙。”
    巡官表达了自己的同情之意,然后询问这位夫人的名字。
    “麦格雷戈。我们的房子位于门城和科尔库布里郡之间——你应该知道那个地方——靠近奥琛海耶。上周一晚上我和我男人去科尔库布里郡有点事情,海伦独自在家。我们离开不久她就跑出去了,而且敞着大门,好像任何人都不会进来——”
    “明白了。”巡官打断她,“我想这位小女孩就是海伦。”
    “是的,她就是海伦,我想最好带她过来,邮递员说可怜的坎贝尔是被谋杀的,她看到了那个过程。我对乔治说,如果周一晚上坎贝尔在路边打架,那么警察应该要知道这件事情,而乔治说——”
    警官不得不再一次打断她。
    “如果你的小海伦愿意告诉我们一些有关坎贝尔的事情,我们将会非常乐意。现在,麦格雷戈夫人,你能让小女孩从头讲述一遍事情的经过吗?过来,海伦,不要害怕,告诉我们。”
    受到鼓励的海伦开始讲述她的故事。她不时会感到不安,母亲还会不时地干扰她,搞得一团糟。但是,经过耐心的哄劝——一位治安官还给了小女孩一袋糖果——巡官终于把这一团乱麻解开了。
    麦格雷戈夫妇周一晚上乘坐邻居家的汽车前往科尔库布里郡拜访朋友,走前严厉地告诉小海伦要把门窗锁好,上床睡觉。被遗弃在家的小女孩去找附近农舍的小孩们一起出去玩。他们在野地里乱跑了大约有半英里路,然后男孩们就在那里设置捕野兔的陷阱。
    巡官听到这里轻轻摇起头来,但他向小海伦保证不会惩罚这些小违法者们。她似乎认为这样的保证比妈妈的威胁要好得多,因此接下来的故事讲得更连贯了。
    他们捕野兔的地方大约是在门城和科尔库布里郡的中间位置,正好是两道石墙间陡急而危险的S形路段。那是一个很清爽的晚上,月朗星稀,天空不是很黑,只是有些昏暗,一层薄薄的水雾笼罩着四周的山野。男孩子玩得起兴,似乎想玩到很晚,但在大约九点四十五分的时候,海伦想父母应该快要回来了,就离开他们,沿路回家。她知道当时是九点四十五分,因为其中一个小男孩戴了一只新表,是祖父送给他的。
    她穿越田野,准备爬过矮墙,进入主路。就在这时,她看到一个男人坐在汽车里,车子停在路边,车头朝向门城,引擎还在轰鸣。就在这时,司机将车横过马路,似乎想要掉头。与此同时,她听到从门城方向开来一辆速度很快的车子。
    她非常准确地描述了出事地点:不是S形路段最陡最危险的地方,那里两边的墙都很高;事情发生在S形路段的低弯处,靠近科尔库布里郡。这里的弯度相对比较小,路面很宽,小姑娘站立的地方是一处凹陷的墙面,墙底布满金雀花丛和荆棘灌木。那辆驶近的车子很快就到了S形路段的上拐弯,而第一辆车正要掉转方向,完全挡住了路面。伴随着急促刺耳的刹车声,第二辆车停了下来,车子猛烈地歪向右侧,奇迹般地避免了一场撞击。司机骂了句什么,第一个人回了一句,然后第二辆车的司机恼怒地大声喊道:“坎贝尔!当然!我就知道!除了坎贝尔还会是谁!”——或者其他类似的话。
    然后就是相互对骂,接着坎贝尔熄掉引擎,下了车。她看到他猛地一蹿就跳上了另一辆车的脚踏板。随后就是一场争斗,接着,两个人来到路边,相互扭打在一起。他们拳脚相击,嘴里还充满了污言秽语。她不能很清楚地看到发生了什么事,因为两个人在车子对面。然后他们滚到地上。她描述不出车子的具体模样,只知道坎贝尔的车子是四座的,而另外一辆是大型两座车,晃着明亮的车灯。
    小女孩被吓坏了。打斗持续一小段时间之后,一把大扳手飞过来,紧擦着她的脑袋落在她身旁。她爬下来趴在墙根,吓得一动都不敢动,但是又想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她听到一阵恐怖的声音,好像是某个人被重击再被勒死的声音。过了一小会儿,她又偷偷站起来,看到了更令她害怕的一幕。一个男人从路边站起来,肩膀上扛着另一个人的尸体。从那个被扛者四肢垂挂的样子来看,她想那个男人肯定已经死了。她没有喊出来,因为她害怕如果自己喊出来的话,那个可怕的男人会听到然后把她也杀死。他扛着那个人的尸体走向两座车,将他塞进副驾驶座。这辆车靠近门城方向。她没有看到那活人的脸,因为他肩负重担,始终弯着腰。当他经过四座车走向另外一辆车的时候,在车灯的照耀下,她瞥了一眼死者的脸,看起来苍白而恐怖。她没法描述,只知道那个人没有胡子,双眼紧闭。那个可怕的男人坐进驾驶座,把双座车倒挡驶回门城的方向。她听到引擎的变换声,而且车灯前后移动,好像在转向。然后她听到车子再一次被开走了,引擎的咆哮声也渐渐消逝。
    当一切都结束之后,她翻过墙面,想要看一下那辆半堵住路面的四座车。车头面向门城,车灯斜照着路面。还没等她仔细研究一下,就听到来自门城方向的脚步声。她希望是某个来找她并带她回家的人,但是,忽然,毫无缘由地,她又想可能是那个坏蛋要回来杀她。她十分惊恐,拔腿便向家里狂奔。然后她又听到引擎发动的声音。她藏在灌木丛中,以为那个坏蛋要开车追赶自己,但什么事也没有发生。又过了一会,她冒险钻出灌木丛,狂奔回家。就在她跨进自己家门的时候,一辆车以迅猛的速度风似的奔向科尔库布里郡的方向。她钻进屋子的时候,厨房里的钟正好敲响十下。小姑娘冲进卧室,跳上床,抓起衣服整个盖在头上。
    接下来的故事由麦格雷戈夫人讲述。她和丈夫十点半回到家里,发现他们的孩子穿着衣服趴在床上哭喊发抖。她是那么害怕,因此他们什么都问不出来。他们只能大声斥责她,给她脱下衣服,把她塞进被窝里,然后给了她一杯热牛奶,守在她旁边直到她筋疲力尽之后慢慢入睡。第二天女儿仍然拒绝告诉他们发生了什么事情,当天晚上她在睡梦中惊醒了三次,大声哭喊着有个坏蛋要来杀她。直到周三晚上,父亲亲切地爱抚着女儿,才终于成功地套出了整个事情的经过。他们听到坎贝尔的名字时,就决定要将这件事告诉警察。麦格雷戈夫人回答巡官的提问,并说明她家厨房的钟慢五六分钟。
    巡官对她们母女致以诚挚的谢意——而且他也认为实在有理由对她们表示感谢。他告诉海伦她是个勇敢的小女孩,要求她的母亲不要再责备她,鉴于她的故事的重要性,警官再三叮嘱她们不要将这个事情再讲给任何人听。
    她们离开之后,巡官将整个事情从头再想了一遍。这个事件与医生报告的时间非常吻合,只不过比预期的案发时间提前了一点。按照他的想法,坎贝尔和另外一个男人不期而遇,并且发生争吵,在争斗中坎贝尔被杀死。凶手将他的尸体塞进两座车中,藏在路边某个地方。然后他又返回案发现场,取得坎贝尔的车,再驱车返回门城,当然他要在那里伪装案发现场。随后某个时间,他又必须返回取走自己的车和车里的尸体——那么,然后呢?驱车返回门城?
    巡官恼怒地嘟囔起来。这里有一些疑点。凶手为什么不将尸体直接装在坎贝尔的莫里斯中开走呢?在他开着坎贝尔的莫里斯返回门城的这段时间里,装有尸体的车子就放在路边,他为什么要冒这样大的风险呢?如果他想尽快将自己的车开走,那么他必须要骑车或者走路返回案发地点。很明显,他使用的应该是自行车,并且将它藏在了两座车驾驶座的后面。但问题是:他为什么要将尸体留在身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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