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行人生-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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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听了沉默一会儿,反复思索着。然后才有点绝望地说,「她没死。」
「孩子,她死了。虽然那天晚上警方立刻抢救,但唐尼·纪石勒早就摆明了宁死也不愿意被活捉。她一坐上那辆车,就注定非死不可了。」
「没有尸体,」乔说。「所以她没死。」
「乔瑟夫,当初铁达尼号上的乘客,有半数都没找到尸体,但是那些可怜人的确是死了。」
「我不会相信的。」
「不会,还是不能接受?」
「一样的。」
「差得远了。」汤马斯摇摇头。「我们已经拼凑出那天夜里的一些状况了。她是亚伯·怀特的情妇。她出卖了你。」
「没错。」乔说。
「然后呢?」
乔露出满面笑容。「我才不在乎。我为她疯狂。」
「疯狂不是爱。」她父亲说。
「那不然是什么?」
「疯狂。」
「无意不敬,老爸,我曾亲眼目睹你十八年的婚姻,那并不是爱。」
「没错,」他父亲同意,「你说得对。所以这方面我很内行。」他叹了口气。「无论是不是爱,她反正都死了。就像你妈一样,愿上帝让她安息。」
乔说,「那亚伯呢?」
汤马斯坐在床的边缘。「不见了。」
杰克·德贾维斯说,「不过谣传他在跟警方谈条件,要回来投案。」
汤马斯转头看着他,德贾维斯点点头。
「你是谁?」乔问德贾维斯。
德贾维斯伸出手。「我是杰克·德贾维斯。」
从汤马斯和杰克进入病房后,乔肿起的双眼第一次睁得那么大。
「要命,」他说。「我听说过你。」
「我也听说过你,」德贾维斯说。「很不幸,全州的人也都听说过你。另一方面,令尊所做过最糟糕的决定,到头来反倒可能是你最幸运的事情。」
「怎么说?」汤马斯问。
「你让手下把他给打成重伤,就让他变成了受害人。检察官不会想起诉他。他还是会起诉,但是很不情愿。」
「现在的检察总长是邦德兰,对吧?」乔问。
德贾维斯点点头。「你认识他?」
「听说过,」乔说,瘀青的脸上露出恐惧。
「汤马斯,」德贾维斯问,小心翼翼看着他,「你认识邦德兰吧?」
汤马斯说,「对,我认识。」
凯文·邦德兰娶了个毕肯丘的名门千金,生的三个女儿都出落得亭亭玉立,其中一个最近嫁入了大名鼎鼎的洛吉家族,成了社交圈的一大盛事。邦德兰拥护禁酒令不遗余力,而且毫无畏惧地反对各种罪恶行为。他宣称,那些罪恶都是过去七十年涌入这块伟大土地的下层阶级和劣等民族所制造出来的。而过去七十年的移民,主要就是爱尔兰人和义大利人,因此邦德兰的意思并不难了解。等到几年后他要竞选州长时,他在毕肯丘和后湾区的金主们就会晓得他是适当人选。
邦德兰的秘书带着汤马斯进入他位于科比街的办公室,离开时带上门。原本站在窗户边的邦德兰转过头来,双眼不带感情地看着汤马斯。
「我一直在等你。」
十年前,汤马斯带人临检一家旅舍时,碰到了凯文·邦德兰。当时邦德兰身边有好几瓶香槟酒,以及一名裸体的墨西哥裔年轻男子。结果一查之下发现,那名男子除了卖淫之外,以前还是庞丘,维拉所率领的「北方联盟」的成员,正因叛国罪遭到墨西哥政府通缉。汤马斯把那名革命分子驱逐出境,然后让邦德兰的名字从逮捕日志中消失。
「唔,现在我来了。」汤马斯说。
「你把你儿子从罪犯变成被害人,真是了不起。你真这么聪明吗,副总警监?」
汤马斯说,「没有人聪明到那个地步的。」
邦德兰摇摇头。「不见得,少数几个人有,你可能就是其中之一。叫他认罪吧,那个小城死了三个警察,他们的葬礼明天会登上报纸头版。如果他对银行抢劫案认罪,另外不晓得,或许还有怠怱致危罪吧,那么我会建议服刑十二年。」
「十二年?」
「死了三个警察,这样算很轻了,汤马斯。」
「五年。」
「什么?」
「五年。」汤马斯说。
「不可能。」邦德兰摇摇头。
汤马斯坐在椅子上不动。
邦德兰再度摇头。
汤马斯翘起二郎腿。
邦德兰说,「听我说。」
汤马斯微微昂起头。
「请容我跟你解释一、两个概念,副总警监。」
「总督察。」
「什么?」
「我昨天被降职为总督察了。」
邦德兰的唇边没有露出微笑,眼中却掠过了笑意,一闪即逝。「那我原先要解释的概念,就不必多说了。」
「我没有什么概念或妄想,」汤马斯说。「我是个务实的人。」他从口袋拿出一张照片,放在邦德兰的办公桌上。
邦德兰往下看着那张照片。一扇褪色的红门,中央标示着二十九号。那是后湾区一户连栋房屋的门。刚刚闪过邦德兰双眼的笑意,此时转为相反的情绪。
汤马斯一根手指放在邦德兰的桌上。「只要我把照片交出去,你一个小时之内就会因为买淫而被调职。我知道你现在正在募款准备竞选州长,我会让你的财库更充实。口袋深的人,就能打败所有对手。」汤马斯戴上帽子。按了按帽顶,直到他确定戴正了。
邦德兰看着他桌上那张照片。「我会想办法的。」
「想办法对我来说还不够。」
「我也只是一个人。」
「五年,」汤马斯说。「只能让他坐五年牢。」
□
两星期后,一根女人的前臂冲上纳罕镇海滩。过了三天,林恩市海岸的一名渔人收网时捞到一根大腿骨。验尸官判定这两根大腿骨和前臂都是属于同一个女人的——年龄二十出头,大概是北欧血统,皮肤很白,生着雀斑。
麻州地检署以携械抢劫的罪名起诉乔瑟夫·考夫林,乔认罪了。他被判刑五年四个月。
他知道她还活着。
他心里明白,这是因为另一个可能性让他受不了。他相信她还活着,因为如果不相信的话,他就会觉得赤裸而毫无辽蔽,活不下去了。
「她死了,」他从萨福克郡看守所移监到查尔斯屯州立监狱前,他父亲这么告诉他。
「不,她没死。」
「你搞不清自己在说什么。」
「车子冲出路面时,没人看到她在车上。」
「在雨夜里高速行驶的车上,谁看得见?她坐在车里,孩子。那辆车冲出了路面。她掉进海里,死掉了。」
「除非我见到尸体。」
「那些尸体的局部还不够吗?」他父亲歉意地举起一只手。再度开口时,他的声音更柔和了。「你要怎么样才肯讲道理?」
「她死掉这件事没道理。我知道她还活着。」
乔说得愈多,心底就愈明白她死了。他感觉得到,就像他感觉得到她爱他,即使她出卖了他。但如果承认她死了,如果他面对这个事实,那眼前除了要去东北部最可怕的监狱蹲五年苦窑,他还剩什么?没有朋友,没有上帝,没有家人。
「她还活着,老爸。」
他父亲看了他一会儿。「你爱上她哪一点呢?」
「你说什么?」
「你爱上这个女人哪一点呢?」
乔思索着字句。最后,他结巴说出几个勉强比较适当的字句。「她在我面前的那一面,跟她平常给别人看的不一样。不晓得怎么讲,总之是比较柔和的那一面。」
「你是爱上了一种可能性,而不是一个人。」
「你怎么知道?」
他父亲听了昂起头。「当初生下你,本来是想填补你母亲和我之间的距离。这点你知道吗?」
乔说,「我知道你们之间的距离。」
「那么你就知道这个计划有多失败了。我们不能改变他人,乔瑟夫。他们就是原来的样子,永远无法改变的。」
乔说,「我不相信。」
「不相信?还是不愿意相信?」他父亲闭上眼睛。「活着的每一刻,都是运气。」他睁开眼睛,眼角泛红。「个人的成就,取决于你的运气——要在恰当的时间、生在恰当的地方、有恰当的肤色。要活得够久,可以在恰当的时间、在恰当的地方成功发财。没错,个人的努力和才华可以造就不同.这是很关键的,我也绝对不会有异议。但运气是所有生命的基础。好运或坏运。运气就是人生,人生就是运气。而且手中的运气会随时消逝。别为了一个根本不值得的女人,浪费你的力气。」
乔咬紧下颌,但他说出来的话是,「你掌握了你的运气,老爸。」
「有时候,」他父亲说。「但有时候是运气掌握你。」
他们沉默相对一会儿。乔的心脏从来没跳得这么厉害。在他心中猛敲,像个疯狂的拳头。他觉得自己的心脏就像个外来的东西,或许就像雨夜中一只迷途的狗。
他父亲看看表,然后又放回背心里。「刚转进州立监狱的第一个星期,大概会有个人来威胁你。最晚第二个星期就会出现。你可以从他的眼中看出他想要什么,不论他有没有说出来。」
乔觉得嘴巴好干。
「另一个人——像个大好人——会在操场里或食堂里支持你。等他把另一个人击退,他会提出在你坐牢期间保护你。乔?听我说。你要伤害的就是这个人。你要狠狠伤害他,让他再也没法恢复过来伤害你。你要毁掉他的手肘或膝盖,或者两者都是。」
乔的心脏跳到喉咙口了。「然后他们就会放过我吗?」
他父亲露出紧张的微笑,看似正要点头,但笑容随即消失,也没点头。「不,不会的。」
「那怎样才能让他们放过我?」
他父亲别开目光一会儿,下巴抖动。等到他再度看着乔,眼中没有泪意。「什么都不行。」
7 它的嘴巴
从萨福克郡看守所到查尔斯屯州立监狱,两地相距只有一哩多一点。他们被送上巴士、脚踝锁在巴士地板上,中间所花的时间都够走路过去了。那天早上移监的有四个人——一个瘦黑人和一个俄罗斯胖子,他们的名字乔始终不晓得;外加一个虚弱而颤抖的白人小鬼诺曼,还有乔。诺曼在看守所里的牢房就在乔的对面,所以两人聊过几次。诺曼入狱前在毕肯丘平克尼街一家马厩里工作,不幸迷上了主人家的女儿。那个十五岁的女孩怀孕了,而现年十七岁、十二岁就父母双亡的诺曼,则因为强暴罪而被判入狱三年。
他告诉乔他一直在读他的圣经,准备好要为他的违法行为赎罪。他跟乔说天主会与他同在,说每个人身上都有良善,在最卑贱的人身上也都还有少许,还说或许到了州立监狱那边,他会发现那边的人更良善。
乔从没见过这么害怕的人。
当巴士沿着查尔斯河路颠簸行驶时,一名警卫再度检查他们的脚镖,同时自我介绍说他是汉蒙先生。他告诉四名犯人说他们的牢房在东翼,当然,那个黑人除外,他会住在南翼的黑人区。
「但不管你是什么肤色、信什么教,规则在你们身上全都适用。绝对不要直视警卫的眼睛。绝对不要质疑警卫的命令。绝对不要越过墙边的泥土路。绝对不要以不卫生的方式碰触自己或别人。乖乖坐你的牢,不要抱怨也不要使坏,这样大家就没事。」
这座监狱已经超过一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