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瓶梅的艺术-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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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文学史的观点来看,潘金莲的家庭斗争是个里程碑。这差不多是中国文学上头一回拿妇女的精力作写作题材。在这以前,中国文学中的女性,只从事男性欣赏的活动;读者只见她们长得如何姣好动人,然后她们怎样恋爱,怎样守贞,怎样持家。美人上阵打仗,男人倒也能欣赏,所以古诗里有花木兰,逸闻有梁红玉,通俗小说有樊梨花等等,但女人有妒忌小气争吵的恶习,有男人所应付不来的情与欲以及其他要求,这些东西男人就不欣赏了。女人要过自己的生活,男人也不欣赏,于是文学也不描述。从前中国文学本是写来叹赏的多,不可赏的女性自然少见。可是《金瓶梅》却不是写来给人叹赏的。这里的潘金莲,不仅只是个男人欣赏的美女,还是个有心思有欲望有自己生活的人。她一出来,中国文学的想象力便开拓了一个新范围,以后妇女的精力与她们自身的活动可以写了。
(我们可以拿《红楼梦》中的女性为例来说明这开拓工作。大观园里那些美好的小姐,都是旧日中国文学传统的女性,而且基本上是浪漫戏曲里的人物;但那个要强的王熙凤则遍身散发着《金瓶》的气味。这位管家事的年轻媳妇,精力过人,很象我们面前的潘金莲。她两足不停,嘴巴也不停,向上是奉承,向下是压迫,一时放债,一时乱伦,私通之余,又去捉奸。别的大观园美人的活动真是少之又少,她们除却与贾宝玉作各种形式的恋爱之外,几乎一片空白;作者显然也觉得不安,幸而发觉美人作诗是清雅可赏之事,于是便让那些小姑娘作诗,写完一首又一首,雅集一回又一回。王熙凤却完全倒过来:她一首诗都吟不出。这不是很奇怪吗?她是个大美人,是正册里的金钗之一,是金陵名门王家的千金小姐,何以文采反不及李纨、或者出身寒微得多的邢岫烟、境遇不好的史湘云等人呢?那时代的女子不能诗文当然是很正常的,但何以书中其他的美人都出口成章,偏偏她不能呢?她天生聪敏,口齿又绝不欠伶俐呀。但我们细看一下,她的口齿原来是《金瓶梅》中女性的口齿,她擅长的不是诗文.而是说话,说的话里带着许多比喻,许多俗语和歇后语,没有什么文饰,没有什么避忌.非常的泼辣。我们又看见她最爱说笑话,这是《金瓶梅》的特色,而《红楼梦》的美人中只有她一个人有这嗜好。至于性格人品,她就更象个《金瓶梅》人物。把这一切考虑在内,我们用《金瓶梅》所解放了的想象力来解释王熙凤的面目,是很适当的。)
潘金莲写得非常的生动有力——也许是全书中最生动有力的一个.然而我们有时会嫌她稍欠真实感。《金瓶梅》中别的人物显得真实,是因为他们的感情与动机都很可以理解的,而愈是异乎寻常的行为,愈能表现出作者的洞见。比方宋惠莲,骤看之下似不近人情.但我们分析过,她的“畸行”其实很有道理,而情绪的涨退上落也很自然。整本书中,行为与人迥异的,似乎只有潘金莲和武松这两位《水浒》人物。武松不再论了;潘金莲呢,她欠自然之处,在于她的妒忌怨恨与害人之心种种,都超人一等,而且强度从不稍减,从不受一些慈爱温柔之情的影响。她的恻隐之心好象不会起的——眼见稚子入井,她大概就任由他淹死。她没有后悔,也没有一阵轻微的厌倦或哀愁来打断一下,缓和一下欲念与怨怒。作者写书之时,也许是觉得一个象《水浒传》中潘金莲那样的女人,带着无限的怨毒之力,正宜表达那种天地开辟以来万古常新的人心中之嗔恶。
但这金莲同时也是一个人。她的人性,在小说中是以她分尝到的人生之苦来量度的。尽管她内心的嗔毒有神魔的强度,她的肉身却软弱一如常人,是情欲的奴隶;她的命运也与常人无异,是不由自主的。小说讲到西门庆死后,就一点点告诉我们,金莲少年时如何坎坷,偏又生得聪明敏感,而且还念过书来。最了解她的春梅告诉人家,她对母亲不好,不是没亲情,是要面子,受不了母亲拿人家的施舍。我们又想起她从前为了要一件皮袍子,费了多少周章:这种值钱的衣物,李瓶儿有一大箱,吴月娘孟玉楼都有,独她没钱买。到我们的偏见渐减而同情渐增之时,作者却用看透表里的目光,带着对人生的喟叹,写她的结局。她被月娘逐出是由于与女婿陈经济通奸有了孕:子嗣,这是她从前千方百计都求不到的东西,是她妒恨与毒害李瓶儿母子的因由,现在来了,但何姗姗其来迟啊!她只好把白胖的男胎坠进马桶里。逐出门后,她在王婆家等候发卖时,武松来报仇了。她本也可能逃过这大难的,因为陈经济正在筹钱来买她,春梅嫁到守备府也在央周守备来赎她;可是作者让我们看见,生死只系在一点点很琐碎无聊的东西之上:陈经济的路程赶不及,而周守备的手下虽然身上带着银子,却为了和王婆争闲气,偏偏要拖延一下,让武松有了机会。金莲一生聪明,这时却吃情欲的亏,想嫁武松,这便上了武松的当。金莲心中的大毒是嗔,现在来到生命尽头,却遇上这个嗔心同样的重,说不定更重的武都头。都头这次回乡,除了要杀人之外,心里什么也不想——不但舍得把银两完全给与王婆,还又冒乱伦娶嫂的大不韪来色诱金莲,而报起仇来但事杀戮,自己亲侄女儿的生活也毫不理会。金莲被杀之时,书里有诗这样咏叹:
堪悼金莲诚可怜,衣裳脱去跪灵前。
谁知武二持刀杀,只道西门绑足玩。
…………
诗句粗朴不文,不待多说,但是把人生的甘与苦一口气同时道出,而且说得这么直白彻底,除了《金瓶梅》,哪里去找?
庞春梅:《金瓶梅》的命名
《金瓶梅》书名中的“梅”字来自庞春梅,由此可见她是书中重要人物。她出场很早,但她的故事中最重要的部分,即是她贵为守备夫人以及与陈经济离离合合的经过,都发生在书的末尾。这时西门庆已经身亡家败,作者也显出兴致阑珊的模样——他对生活的爱恋已表达过了,对西门糟蹋人生机会也惋惜过了。他写春梅和陈经济时,好象没有了原先写作的热情。
本来,在作者的构想中,庞春梅一定是一位很突出的女性。她有一种自然的尊贵;作者曾用很清晰利落的几笔,把她的特色很有力地勾画出来。她不是书中最美或最聪敏的一个——在这些方面她未必及宋惠莲。可是惠莲不珍惜毛羽的,心中虽有节操,日常的行为太随便了;她正相反,生下来就有傲气与身价。那时她在西门府里的地位,与玉箫、迎春、兰香相等,四人是挑出来一起学弹唱的,但她总是鹤立鸡群,瞧那三人不起,骂她们贪吃爱玩,也骂她们好与僮仆狎混。她自己并不贪吃玩,有一回嫌没有好衣服,象“烧糊卷子”似的,就不肯出门。至于男女之事,虽然她先后也失身于西门庆与陈经济两翁婿(都是潘金莲命令的),但是教弹唱的李铭在第廿二回想动她脑筋,她马上疾言厉色相向,使李铭十分狼狈。大抵就是这样与生俱来的身价感,使吴神仙来西门宅看相之时,从一群淫贱的媵妾之间,认出这婢女长着个贵相。
由于傲,春梅相当残酷。她除了使李铭难堪,又曾因为申二姐不肯快快的为她唱曲子而把那盲女子臭骂了一顿,骂得非常恶毒(第七十五回)。另一方面,她对故主始终保持尊卑的关系。吴月娘在八十五回嫌她与潘金莲狼狈为奸,叫薛嫂领她出去卖了,出门之时她却依足礼法到月娘处拜别,因为最初她本是月娘房中的丫头。后来她贵为周守备的夫人了,在永福寺重遇月娘,月娘慌忙想逃跑,怕她羞辱报仇,没料到她不废旧礼,拜见月娘,并送金饰给孝哥为礼物。这表示什么呢?是她的奴性不改吗?大概不是的,因为她不是个胆怯、保守的人;她的行为反映出很高的自尊心。平庸的仆婢发了达而重见破落的故主时,恐怕不会有这样的把持的。
作者对春梅有很特别的爱惜,爱惜到偏颇的地步。他在前面大半本书中,完全不写出她的淫行,虽然明白说出她失过身。在《红楼梦》中《送宫花贾琏戏熙凤》章里,“脂评”说若是王熙凤白昼宣淫明写出来,就会“唐突”了“阿凤”;现在我们的作者好象也不愿要春梅公开出丑。这样的偏颇在本书之中是很罕见的;作者对书中人物虽然很同情,但写他们做坏事、傻事以及见不得人的事,却丝毫不留余地。
春梅起初既这样受重视与珍爱,在末尾几章中的描述自难免教人失望。她之贵为夫人,重会吴月娘,看见旧家池馆,尤其是最后纵欲亡身,这些项目料想是作者心中早已定了的,而且都是很有意思的事情,可是写得实在缺乏深度,而归根到底是缺乏热情。《金瓶梅》中人物死亡的情景,向来是很动人的,象宋惠莲、李瓶儿、潘金莲的死,我们都细论过;西门庆的死与死前那段日子里迹近疯狂的自戕行为,也用了万钧之力;现在春梅在全书完结最末一章中死去,死的经过仅用百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