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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同学少年不言情-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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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年轻的时候,谁不曾有过甜美的梦想,不过我这个梦,做得有点长久,它就这样地,星星点点地,就烧燎了原。 
  包括我离开元浩离后的日子,我陆陆续续地发现,我和他之间,真的存在着好几个神秘的七。比如说,我们的生日相减,是七,甚至我们身高的尾数,也同时是七。 
  元浩离喜欢喝百事,喜欢唱LEMONTREE,喜欢金属的饰品,最想去西藏,走路的时候喜欢低垂着头,随时可能会撞到某个街道的电线杆上去……我怎么会如此清晰地记得关于元浩离的种种,可是就在今天之前,关于他,我还一直认定是我早已遗忘的记忆。 
  在此刻,请原谅我语无伦次的心情,我只能靠着零星的记忆去拼凑一个看上去尽量完整的故事。因为,要想还原最初的一切,诚实得没有一丝疏漏地坦白我和元浩离的岁月,那几乎是不太可能的事情了。我只能尽可能地令自己面对真实,尽可能地使一切看上去合乎逻辑一些。           
朋克青年VS苍白少女        
  元浩离第一次在沸腾演出的时候,还是一个摇滚青年。 
  七年前,全国流行摇滚青年,西安更甚。那一批朋克青年都以病孩子的姿态,雨后春笋似地冒了出来。他们统一地拥有着颓废的表情,蓄着零乱的长发,说话声音嘶哑,表述情感狂野,恨不得用声音将充满着他们不满的世界夷为平地,他们成为那个时代的先锋,而元浩离,是先锋中的一个。 
  曾经听无数女人描述过看元浩离唱歌时候的震撼感觉,她们为他疯狂,她们对他,充满了顶礼膜拜。 
  我却一次都没有真正意义上地看过他的精彩。直到现在都没有,但是我不遗憾。 
  我看到的元浩离,和任何人的描述都划不上等号,除了外表,是那样地符合着先锋颓废青年的模样。 
  他喜欢在那堆已经积累成山的乐谱中抬起头来,对我说,大猫,帮我找那首歌。 
  大猫是我,我是元浩离的大猫。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给我一个如此奇怪的称号。我那时候不过是一个苍白的少女,梦里花落知多少的惆怅和绿肥红瘦几时休的青涩。简单苍白得没有一丝的杂质。 
  大猫最常做的事情,就是为朋克青年找歌。在他那个不足十平方米的家里。那时候阳光总是照耀不到我们身上,偶然有一线光亮走错了方向,也会及时地抽身逃跑。元浩离的房间朝北,终日的阴霾湿冷。 
  元浩离是丹东人,朝鲜族,他的眼神寂寞而淡薄,充满了异乡人的寡淡,而就是他那样特别的样子,将感情的潮水,理直气壮地推向了那个年代整日做梦的我,我手脚并用都无抵抗之力,并且沾沾自喜着。因为,我终于在最好的年纪,做了一个流浪歌手的情人。           
流浪歌手的情人        
  元浩离非常不喜欢讲话。经常是一天都不说一句话。 
  吉它才是他惟一的情人。 
  可是,当我们不见面的时候,他却又有那么多的话题可说,他甚至在电话里给我朗诵他写的一个黑暗的小说。他的小说非常灰暗,闭塞,充满苦闷,又字字句句荒诞不经,我会在他兴高采烈地朗诵声里突然恍惚,这是那个元浩离吗?我熟悉着的那个讷于言的男人?我到现在还弄不明白,这个奇怪的孩子,究竟哪一种形态,才是最真实的他。 
  他喜欢暴走,我是那么懒惰,但是我愿意为了他,放弃多年的懒惰,爱他所爱,一起暴走。 
  西安,并不是一个很大的城市,甚至并不光鲜,终日有毒辣的太阳和凶狠的风雨此起彼伏地交错着,城市的脉络非常平整,横平竖直地雄伟地破落着。那时候几乎每条街道,都布满了我和元浩离的脚印。我们经常从朱雀门出发,途经南门的酒吧,再经过热闹的钟楼,肆意而去。 
  暴走之后的元浩离,会变得非常开心,他穿衣服非常奇怪,经常会在这个古旧的城市引人侧目,这个城市太守旧,每个人脸上都带着没落贵族的谨慎,只有我和元浩离,像两个没心没肺的木偶,风雨无阻地,用脚步亲吻我们的城市。 
  一直没有问他,漂流在西安的原因,但是明明白白地知道,西安不过是他的一个驿站,绝对不会是他栖息的彼岸,正如我之于他,只能是短暂的插曲,做不了名正言顺的主题歌。 
  是谁一直在掩盖着事实,装做看不见,不去想。 
  最幸福的人是白痴,元浩离曾经说过这样的话,我想,没有人比我更能体会这句话的辛酸。 
  闭上眼睛我就可以想像自己是最幸福的人,我可以陪元浩离一起沉默,陪他一起看日落,听他给我读他的奇怪小说。这该是多少女人梦寐以求的事情。 
  如果忽略掉一切都不去追究的话。那么元浩离,在七年前,真的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角色,他带给了我完全不同的生活和价值观,他使我迅速地,成长了起来。           
你要去哪里        
  第一次和元浩离吵架,忘记了是什么原因。只记得那是一个夏日午后,我和他站在东大街的尽头,一个专卖店的门口。 
  从此以后,在我们的关系中,吵架便占有了最重要的位置。至于吵架的起因和场所,都统统忘掉了。惟有内容,是那么地相似。我们的声音越来越大,我忘记了一切的理智,或者是我先前,支撑得太久,将弦绷得太紧,稍微找到一个合适的契机,就会涨断在彼此面前。并且这种局面一旦产生,就变成理所当然地恶性循环起来。我们用尽了我们所能够想像到的最恶毒的话语来攻击对方,对不起,请原谅我零乱的记忆,它跳过了好多合乎逻辑的过程,直接就跳到了这一步,将先前我费尽心机铺设的一切美好在瞬间击碎,我只能允许记忆如此地放肆,将爱恨情愁搀杂在一起同时放送出来。 
  1998年,我终于做了人生的最大决定,考上北京的大学,离开了元浩离。 
  我走的时候没有告诉他,我想,我去哪里,或者做什么样的决定,对于元浩离来说,根本就是没有所谓的了,或者从来就没有过所谓。 
  我在极其沮丧的悲哀里,踏上了开往北京的列车,再见,元浩离,再见,元浩离。 
  我在途中接到元浩离的最后一个电话,是他莫名其妙的声音,你要去哪里? 
  我把电话掐断,然后平静地关机,看着缓缓的人潮越退越远,城市终于变成了一个背景,一个属于记忆的句点。我放肆地大声哭泣起来,声音惊动了车厢里面所有的人。           
新鲜中的暗连        
  在北京,我认识了小凯。一个阳光男生,会弹吉它,会唱歌,会逗人笑,几乎就是元浩离的影子。 
  没有人知道我爱小凯的原因,居然是那么隐秘。 
  更没有人知道我到北京的原因,是因为元浩离曾经三番五次地说过,我会去北京,不知道哪一年,但是我会去。 
  就如同守着某个奇怪的盟约一样,我先一步来到了北京,似是在远离于他,又像是在等待着他。 
  有一种人,当你和他遭遇的时候,你们的关系就只能是一种,要么是爱情,要么是仇恨,永远无法平静地做什么知己或者是朋友。 
  小凯是典型的北京男生,爽朗又明亮,说话快,有点大大咧咧,但是心地质纯。 
  我们的恋爱平静有序,他爱我胜过我爱他,于是我心安理得地享受着充足的爱情,但是我不能欺骗自己,我几乎无时无刻,不在想一个人,就是那个给了我无数折磨的元浩离。 
  跟一个叫明美的女人一直有联系,经常通电话。其实是因为她和元浩离,有着丝丝缕缕的联系。她说他状态不好,脾气越来越暴虐,在一次演出中出人意料地摔破过一个昂贵的吉它,还在一次圈内人的聚会中无缘无故打了一个鼓手,后来,销声匿迹了一段时间……关于他的一切,在别人口里说出来,总像是传奇一样地不可思议,我在学习着慢慢适应那个跟我了解的完全不同的他。 
  西安的好多歌手都在北京大放异彩,漂亮的郑钧,不羁的张楚……每当他们在高校巡回演出的时候,我总会推掉一切的事情去捧场。我站在那些放浪的音乐中间,神思飘乎,我跟着台下疯狂的歌迷们一起狂喊,流泪,歇斯底里。我可以想像元浩离在酒吧里演出的情景,他是那么的激情万丈,不逊于任何一个人,但是他是那么灰暗,灰暗到任何人都没有办法去爱护他,于是,他便如一根充满毒汁的药草,暗地妖娆着,谁都别想去靠近,但是谁都不会傻到主动去碰触,因为知道碰过之后便会仓惶远离,即便是怀念,也绝不再靠近。 
  明美说,这男人没有感情,他冷血得不是一般。谁和他玩真的谁就是白痴。 
  我跌落手里的电话,冲到水池旁边洗脸,水是那么的凉,扎在我脆弱的皮肤里,搀和着我的眼泪,汹涌而下。 
  劫难真的是由于前世相欠吗?那么我就必须安然地,为他神经脆弱,溃不成军?           
第二次的沉沦        
  在网络里,蓝色流血事件对恨死玄机七说,妈的你真堕落。 
  恨死玄机七说,妈的,你能不能不这么着跟我说话。 
  蓝色流血事件说,爱听不听,不听滚蛋。 
  恨死玄机七说,靠,我还偏不滚蛋。 
  蓝色流血事件是我,恨死玄机七是元浩离。 
  这是我们新鲜的交往方式。隔着屏幕,天天凌晨对话。 
  明美说,元浩离堕落了,他爱上了上网聊天,天天在聊天室里蹲着。每天周旋在各色的女性ID之间。 
  我突然感到悲愤。曾经的那些雄心壮志呢?要做中国最牛逼的音乐的那些豪情呢?还记得他写歌时候的专注,那简直是乐痴一样的令人感动,那样一个充满理想的男人,令我崇拜到卑微的男人,现在沉迷于最无聊的网上聊天。 
  1999年,网络似乎铺天盖地起来。那些奇形怪状的家伙都不约而同地聚居到了各大聊天室里,孜孜不倦地东拉西扯,消耗着难捱的光阴。 
  是谁带他去了这魔一样的世界,我几乎是言辞激烈地质问明美。明美说,不知道是哪个,是女人吧,也或者是哪个男人,总之,现在的元浩离,所有的时间,都被网络占去,他甚至可以耽误演出,于是不断地被辞退,又不断地联络新的活儿。要知道,做一个地下歌手,如果没有演出,那么他就没有丝毫收入。 
  我对小凯说,我们去上网。小凯欣然地陪我找到一个庞大的网吧。 
  两个星期之后,我和元浩离,终于在不可思议的网路上遇到了,并以最恶劣的姿态,笼络了他所有的时间。 
  他并不知道,那个出言放肆、桀骜不逊的蓝色流血事件,就是当年陪他暴走西安的我。而我,暗暗地,奇怪地在这种捉迷藏的游戏中,再度沉沦。 
  因为我讲话的特别,吸引了元浩离,他开始由几个ID的对聊,发展为和我的私聊。再到后来,我们干脆互加了QQ,除了对方,谁都不再理睬。 
  他爱上了我,疯狂的,火热的,惟一的。 
  惟一的。 
  我辛酸地看着他在屏幕那边敲出来的话,浓烈中含着深情,霸道中还有柔软,若对面那个男人,不是我熟知熟悉的元浩离,我一定会认为那是世界上最率真痴情的男人。他的爱情为我而迸发,不,为蓝色流血事件而迸发,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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