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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耶路撒不冷+番外 作者:缘毓霓(晋江2012-05-17完结)-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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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湛蓝色的碎片落了一地,在吊灯的映衬下散发出灼人眼目的流光,像极了固体的海,很美。
  
  他终于盛怒,抬脚就把我的包踢到一边,拖鞋踩着一地碎片就向我冲过来。我拼命往后缩也没能逃脱,被他揪着头发和后脖颈一路拽上了楼。还好我眼明脚快,被他揪着还能绕过一地的碎渣,要不然就真成仙度瑞拉的恶毒姐姐了,一踩一个血脚印。
  
  把我扔上床后,他不知是第多少次把我压在身下,用最快的速度把我繁琐的宴会礼服给撕巴开了,下巴磕在我的锁骨上,胡渣毫不留情地摩擦皮肤,牙齿狠狠地来回厮磨着我的耳垂,嘴里大口大口喘着粗气,像是一只困兽。
  
  靠!我估计这男的也就这么点本事了,有能耐的我们一人一拳对抡,看谁先倒下,用下 半身和我单挑算哪门子的爷们儿?
  
  我很难理解,为什么男人心理上的情绪波动总能和生理反应挂上钩?反正谭非是每次都能做到。
  
  我当然只是想想罢了,因为我突然觉得很累,累极了,累得都不挣扎了。我看着他在我身上忙活,却不觉得痛,像是没了知觉。
  
  我想我一定没哭,因为他突然停了下来,房间里没有开灯,但我还是能感觉到他用黑色的瞳孔深深地看着我,有些诧异。要搁以前我的眼泪早逆流成河了,他还得腾出两只手箍住我的。
  
  他看着我,我也看着他。他都已经当着我的面“红杏出墙”了,我还怕他什么。
  
  终于,他移开烫人的眼神,还是像以前一样把我赶了出去,这一定是他最轻松的一次,因为我很配合。
  
  隔了不到五秒钟,我还没来得及下楼,他又打开门扔出一条毯子。
  
  我把毯子从地上抓起来抱在胸前,怔怔地下楼梯。我一步一步走得很慢,走到一半的时候不得不腾出一只手扶着楼梯把手,好像随时都会脚一软滚下去。
  
  客厅里的吊灯还亮着,脚下碎片横尸遍野。我突然觉得冷,下意识抱紧了毯子。
  
  我想,是秋天了。
                          
作者有话要说:开新坑啦!
话说,想赶在3月18日开坑的,还是晚了几天。
“题记”介个东西,是不是N年没听说了……




☆、02画地为牢 无处可逃

  我一定是在做梦,因为我看见了爸爸。他依旧那么慈祥,眼角的纹路像池水里泛起的层层涟漪,直漾到我心里最柔软的地方。可他一点儿也不显老,泰然自若的神情里是令人肃穆的豪迈与笃定。清晨的阳光里飞舞细碎的灰尘,埋伏在记忆深处的点滴满得快要溢出杯沿。他就那样以我最熟悉的姿势端坐在下沉式客厅的摇椅上喝茶,袅袅的青烟升腾出好看的弧线。于是,满屋都浸淫着熟悉的茗香,舒服得让心都要融化了。
  
  梦里真好,梦里的爸爸还活着,我也只有在梦里才能手舞足蹈地扮演那个早已离我远去的角色。那时的我们一直都住在中环的别墅里,每个星期五,爸爸就算再忙也会亲自开车来学校接我。大学离家很远,爸爸总会在车里放好多我喜欢的CD,我就一路唱回家。自从爸爸死后,我再也唱不出那种纯粹的旋律,它们下榻在石头筑起的墓碑底下,和爸爸的尸骨一起永无出头之日。那个时候,虽然妈妈早就不在了,但我还有爸爸,他会永远永远守护我。
  
  我完全沉浸在梦中,怡然地翻了个身,结果就滚到地上了。
  
  地板上铺着一层纯手工编织的波斯毯,但显然起不到什么作用。我揉着发酸的鼻子,估计又要流鼻血了。上次流鼻血好像已经是两年前的事,呵呵,两年前、两年前我和谭非感情还不错,至少和现在比起来算很不错了。
  
  记得是早上六点不到,我还没完全醒过来,只觉得人中这儿湿湿的,还以为是夜里着了凉,所以不当回事接茬儿睡。过了没多久,就感觉枕边的人起来了,还有悉悉索索的声响,像是在找什么,再然后我就不能呼吸了,他不知道拿什么堵住了我的鼻孔。
  
  有一只温暖的手抬起我的下巴,整个后脑勺顺势陷进枕头里。“自己用手堵着,头往后仰。”我听见他的声音,有些焦急。
  
  然后我就醒了,睁开眼低头一看,好家伙,床单枕套都染红了,估计脸上也都是血了,手里是他翻箱倒柜好不容易找着的棉花球。那个时候我们刚结婚,谭非应该不怎么生病,家里连个急救箱都没有,真难为他还能找到棉花。我是彻底醒了,鼻子里嘴里都是一股浓浓的腥味,很难受。
  
  我看见他从卧室的卫生间里出来,手里拿着我的毛巾,小心翼翼地给我擦脸和脖子,还有手臂,我估摸着我的样子应该挺吓人的。毛巾是温的,他的动作也很轻柔,眼睛里是我从没见过的温柔,他就那样跪在床上俯视着我,我有点怔住了。早上的太阳刚升起来,透过窗帘氲进房间,周围暖暖的,他在晨曦里,穿着纯白的睡衣,像是一个天使。
  
  我感觉自己像一个误食了巧克力的孩子,甜蜜猝不及防地直达舌根,我快乐地抹去幸福的眼泪,嘲笑自己真没出息:一块巧克力而已。可身体是最诚实的,我能清晰地感受到无数的颗粒星星点点地开始在浑身上下疯长,忍不住微微颤抖,还好我没有密集恐惧症啊。
  
  你一定不知道,给一个人希望,然后在她以为目标近在咫尺的时候让她绝望,真的是一件很残忍的事。尽管我知道,你从来都不是有心的。
  
  两年了,我还是会常常想起那个“血腥”的早上,甚至一度怀疑那是不是另一个梦。好在谭非偶尔还是会埋怨,说要是早知道我有这种隐疾就不娶我了。我一听就乐了,敢情流鼻血也算隐疾。奇怪的是,那次以后我就再没流过鼻血,他也没能再这么温柔地对我。
  
  小时候我倒是常流鼻血,有时候作业做一半血就啪嗒坠到书上,爸爸一开始也没当回事,后来流得频繁了就带我去看医生,用中药调理了一年半才算治好了。
  
  我以为我这辈子都不会流鼻血了,没想到,爸爸死后没多久,我在谭非家里毫无征兆地又流了一次,也许是爸爸想我了,用这种方式让我想起他,让我无法忘记我和谭非这场荒诞的婚姻。
  
  我移开手,还好,这次没有流鼻血,不过酸得我眼泪都滚出来了。我看看周围,还在谭非家里。我从地上爬起来,弯下腰把毯子捡到沙发上,然后无奈地笑了。
  
  这次他居然没有把我弄回卧室,我想,也许我们是真的完了。两年多了,他终于对我厌倦了。
  
  我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快八点,今天是周六,我还能坐着发会儿呆,等他醒过来没准又得和我打一仗。正想着,门外传来“吧嗒”的开门声,难道他出去过又回来了?进来的是每天早上八点准时报到的钟点工,我真是被他气糊涂了。
  
  “太太早。”钟点工一如既往地礼貌,我不记得她姓王还是姓张,反正又不是我花钱雇的她。只记得她是这两年多来在家里做的最久的一个,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永远善于察言观色,大概也就她受得了谭非这么难伺候的主儿。
  
  “早。”我有气无力地回了一声。
  
  她看了眼地上的碎渣,还是昨晚留下的,估计早就习惯了我们吵吵打打,但还是用眼神请示了我一下。
  
  “扫掉吧,当心别扎到手。”我的声音有点沙哑。
  
  碎片摩擦地板的声音实在恼人,听在耳里无异于折磨,我决定回房,首先,我得找一件干净衣服换上,不知道的还以为我被劫财劫色了。其次,我要和他谈谈,现在家里有外人,他就算再愤怒也不能当着外人发疯。这一点我有信心,作为时尚杂志主编,他一向注重在媒体和公众面前的形象,在镜头前装绅士装得还是人模狗样的。
  
  我走到二楼卧室门前,深吸一口气,用不轻不重的力道敲了三下门,没有回应,我又敲了三下,还喊了他一声,还是没有回应。我试着去开门把手,他居然没锁门!
  
  我轻轻地走进去,屋里很暗,窗帘没拉开,被子也没叠,就那样散在床上,可他人不见了。我原地停顿几秒,还是走进去,随便找了一件自己的衣服换上。走的时候又看了一眼衣柜和床头柜,少了几件他常穿的正装,钱包手机平板电脑都不在,显然是出去了。推开衣帽间的橱,果然,行李箱也不在。
  
  他是什么时候走的?我怎么一点印象也没有?最重要的是,他为什么要走?这是以前从没发生过的,就算要走也该是他把我赶走才对,他为什么要走?我想不明白。
  
  我决定出去透透气,虽然他不在家,但这个屋子里满是他的味道,像是一种迷药,让我越陷越深,似乎永远逃不出这桎梏。
  
  出门前我带上被钟点工从碎片中救起的包包,还不忘提醒她:“我中午不回来吃饭了,你走的时候记得把门带上。”
  




☆、03沧海一啸 落花多少

  我们每个人都期盼与幸福不期而遇,可幸福始终秉持一视同仁的原则,从不过问我们姓甚名谁。所以我的那句“我的老公是某某”只能说给自己听。念念不忘的自我陶醉中,我成了那个被幸福孤立的人。@谭非
  
  我没有打电话给他,因为不知道说什么。如果他骂我,我不知道说什么;如果他不骂我,又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问我晚上想吃什么,我还是不知道要说什么。我很茫然,所以我不打这个电话。我想他一定是看着我觉得烦,所以想一个人清静清静,也有可能去找他的前女友寻找安慰去了。反正他一定不想看见我,所以我还是识趣一点,等他什么时候犯了折磨我的隐自然会主动来找我的。
  
  电梯从27楼一路往下,好在中途没有人进来,我今天状态很差,脸色很难看,连护肤霜也没有抹,如果有人进来一定会被我吓一跳。
  
  外面阳光很好,因为是周六,一些父母带着孩子出游。我贪婪地用双眼刻录眼前的风光,这与谭非家里简直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
  
  已经是十月底了,许多树叶开始凋落,我的心也前所未有的萧瑟。谭非的房子在闹市区,有的时候晚上也会很吵,我一直以为像他这种性格古怪的人住在郊区的老房子里才比较合适,不过想想也对,他是时尚杂志主编,要是不住在繁华地带怎么紧跟潮流前线?
  
  我想象着会不会和他在街头偶遇,然后隔着车水马龙对望三分钟,周围的人一定会以为我们是分别多年却依然深爱对方的情侣,电影里不都这么演的吗?想到这儿我又笑了,魔都那么大,要找个人都是海底捞针,更别说偶遇了。尤其是当“爱”这个字眼闪现的时候,我被自己吓了一跳。
  
  红灯亮起,我驻足环视,一对互相搀扶的白发老人站在离我不足五步路的人行横道线上。老太太的眼睛似乎不太好,一只手死死地挽着老伴儿的手臂,让我想起《春琴抄》里的佐助和春琴。如果他们有来世,一定会是这样幸福的人吧。不像我和谭非,要是我在大街上试图挽他的手,他一定会毫不留情地撇开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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