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骨拼图-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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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地下室里,对吧?”
“是,长官。”
“听好,你叫我林肯就行。等这件事情过去后,我们会对彼此有很深的了解的。”
这件事大概还需要六十分钟,顶多了。
“如果我没记错,你会在手提箱里找到一些橡皮筋。”
“我看到了。”
“把橡皮筋绑在你的鞋子上,绑在脚掌靠前的隆起部位。万一足迹搞混,你能分辨出哪个脚印是自己的。”
“好,绑好了。”
“拿一些证物袋和信封,各拿一打放在你口袋里。你会用筷子吗?”
“你说什么?”
“你住在这个城市,对吧?从没去过中国城?没吃过辣子鸡?麻酱凉面?”
提到食物,她胃里的东西又要翻上来了。她拒绝望向绑在她面前的女人。
“我会用筷子。”她冷冰冰地说。
“在箱子里找找看,我不敢保证一定能找到。我以前勘察现场时,箱子里总会放几双筷子。”
“我没看到。”
“那么,你就抓几只铅笔放在口袋里。现在开始走格子,每一英寸都要走到。准备好了吗?”
“好了。”
“先告诉我你看到什么?”
“一个大房间,大约二十乘三十英尺。到处都是生锈的水泥管,碎裂的水泥板,墙是砖制的,布满了真菌。”
“有箱子吗?地板上有什么东西?”
“没有,这里是空的,只有水管、油槽和锅炉。有一堆沙子——贝壳,从墙上裂缝里漏出来的。这边还有一些灰色的东西……”
“东西?”他叫了起来。“我听不懂这个词。什么叫‘东西’?”
一股怒火从她心底直冲上来。她稳定了一下情绪,说:“是石棉。但不像今天早上发现的那样团做一团,而是在一堆碎纸上。”
“很好。现在开始第一遍搜索。你先找脚印和他故意留给我们的任何线索。”
“你认为他又留下了一些东西?”
“恩,我敢打赌。”莱姆说:“戴上护目镜,使用珀利灯。照低一点,格状扫过房间,每一英寸都要照到。你知道怎么走格子吗?”
“是的。”
“怎么走?”
她发怒道:“我现在不想接受考试。”
“哎,迁就我吧。怎么走?”
“先朝一个方向走一个来回,然后从与它垂直的方向再走一个来回。”
“每一步不要超过一英尺。”
她不知道这点,但嘴上说:“我明白。”
“去吧。”
珀利灯投射出一种诡谲、阴森的光芒,她知道这东西叫ALS——替代光源——它能使指纹、精液、血迹和足印发出荧光。这道闪烁的胆绿色光线让房间里所有的阴影都舞动跳跃起来,她不止一次差点拔枪瞄准黑暗中的阴影,但随即发现那只是暗处的幻觉。
“艾米莉亚?”莱姆的声音突然传来,又把她吓了一跳。
“在。又怎么了?”
“你看到脚印了吗?”
她凝神看向地面。“我……呃,没有。我看到地上有一道道条纹,好像吧。”她担心又要为含含糊糊的措辞挨骂,但是莱姆不像皮瑞蒂,没有过多计较,只是说:“这么说,他把现场清扫过了。”
她很惊讶。“没错,就是这个!扫帚的痕迹。你怎么知道?”
莱姆笑了——对置身在这恶臭的墓穴之中的莎克丝来说,这笑声相当刺耳。他说:“他够聪明,今天早上能彻底掩盖行踪,现在没有理由不这么做。不错,这小子挺厉害,但我们也不差。继续走。”
莎克丝弯下身子,膝盖像火烧的一样疼,但她还是马上又开始搜索。她把每一英寸地面都走了一遍。“没东西,什么也没有。”
他听出她话语里结论的意味。“你仅仅是刚开始而已,艾米莉亚。要记住,犯罪现场是三维空间的。你刚才说的只是地面上没有东西了,现在开始搜索墙壁。从离蒸气孔最远的地方开始,同样每一英寸都要搜查过。”
她慢慢绕过房间中央那具恐怖的木偶。她想起六七岁时在布鲁克林区街道上玩过的五月柱游戏,当时她父亲还骄傲地拍下家庭录象带。她慢慢地绕着圈。这是个空旷的房间,还有上千个不同的地方要搜索。
没有希望……不可能。
但事实并非如此。在一个距地面大约六英尺高的壁架上,她发现了歹徒留下的下一组线索。她兴奋地大喊起来:“找到东西了。”
“是一组吗?”
“是。一大片黑色的木头。”
“用筷子。”
“什么?”
“那些铅笔。用铅笔把它夹起来。它是湿的吗?”
“这里所有东西都是湿的。”
“那当然,应该如此。蒸气的缘故。把它放到纸证物袋里,别用塑料袋。塑料袋会裹住湿气,以这种热度,细菌会很快把可追踪的线索破坏掉。还有什么?”他焦急地问。
“还有,我不清楚,头发吧,我想。短头发,很整齐,有一小堆。”
“散着的还是有头皮连着?”
“散着的。”
“手提箱里有一卷两英寸胶带,3M的,用胶带把它们收集起来。”
莎克丝收集起大部分头发,放进一个纸信封里。她又检查了一下头发周围的壁架。“我看到一些痕迹,看上去像是锈斑或血迹。”她突然想到,用珀利灯照向那些斑点。“它们能反射荧光。”
“你会做可推定血液测试吗?”
“不会。”
“那就假设它是血迹。有可能是被害人的吗?”
“似乎不太可能。这里离受害人太远了,而且两者之间没有血液痕迹。”
“血迹指向什么地方吗?”
“好像通向墙上的一块砖头。它是松动的,上面没有指纹。我要把它推进去。我——噢,天啊!”莎克丝倒吸一口冷气,踉跄后退了一两步,差点跌倒。
“怎么了?”莱姆问。
她慢慢上前,不敢置信地盯着面前的东西。
“艾米莉亚,和我讲话。”
“是骨头,一根鲜血淋漓的骨头。”
“是人的吗?”
“我不知道,”她回答:“我怎么会……我不知道。”
“新近被害的吗?”
“看起来像。骨头的长度和直径各约两英寸。上面有血迹,还有残余的肉。这是被锯下来的。上帝呀,谁他妈的会做出……”
“别激动。”
“如果这是歹徒从另外一个受害人身上取下的骨头怎么办?”
“那我们最好尽快找到他,艾米莉亚。把骨头装起来,用塑料袋。”
在莎克丝照他的吩咐做时,莱姆又问:“还有其他故意布置的线索吗?”他的声音相当关切。
“没有了。”
“就这些?一撮头发、一根骨头和一片木头?他不会做得这么简单吧?”
“我是不是该把这些东西带回你的……办公室?”
莱姆笑了。“他一定很高兴看到我们就此收兵。不过不行,我们还没有检查完。让我们再多找一些和不明嫌疑犯823号有关的东西。”
“但是这里没有东西了。”
“噢,那里当然有。那里有他的住址、电话、特征,有他的希望和渴望。这些东西都在你身边。”
他那说教式的口吻令她恼火,她没有答话。
“你有手电筒吗?”
“我有制式卤素灯……”
“不,”他咕哝道:“制式灯视野太窄。你需要十二伏的广角灯。”
“可是,我没有带进来,”她没好气地说:“要我出去取吗?”
“没时间了。去检查水管吧。”
第一部 一日之君一日之君(17)
她爬上天花板,用强力手电筒照亮也许五十年来从未被光线照过的地方。过了十分钟,她报告说:“没有,没发现任何东西。”
“回到门口去,快点。”
她犹豫了一下,走回门口。
“好,我到了。”
“现在,闭上眼睛。你闻到什么味道?”
“闻?你是说闻吗?”他是不是疯了?
“在犯罪现场一定要闻空气的味道,它能告诉你上百件事。”
她把眼睛睁得大大的,吸了口气。“闻了,但我说不清闻到了什么。”
“这个答案我不能接受。”
她夸张地呼出一口气,希望这呼气声能通过电话清楚又响亮地传到他那里。她把眼睛阖上,吸气,再度和恶心交战。“真菌,发霉的味道。由蒸气凝成的热水味。”
“你不必说它是从哪儿来的,只管描述就行。”
“热水味。那个女人的香水味。”
“你能肯定是她的?”
“呃……不。”
“你自己喷了香水吗?”
“没有。”
“会是剃须水的味道吗?那个医护员或紧急应变小组的队员留下的?”
“我不这么看。不是。”
“形容一下它的味道。”
“干干的,像金酒。”
“猜一下,是男人的剃须水还是女人的香水?”
尼克以前用的是什么?满意牌,淡香型。
“我不知道,”她说:“大概是男人的吧。”
“走到尸体那里去。”
她瞄了那根水管一眼,又看向地面。
“我……”
“去吧。”林肯·莱姆说。
她过去了。剥裂的皮肤就像黑红色的桦树皮。
“闻她的脖子。”
“它全都……我的意思是,那里没剩多少皮肤了。”
“很抱歉,艾米莉亚,但你必须这么做。我们必须知道这是不是她的香水味。”
她做了。吸气,反胃,差点吐出来。
我快吐了,她想。就像尼克和我在潘趣的那个晚上,喝了太多该死的冰镇台克利(daiquiri;一种由朗姆酒、莱姆汁或柠檬汁和糖混合的加冰鸡尾酒。——译者),我们两个好斗的警察,大口大口地灌下这种有蓝色塑料箭鱼游弋的娘娘腔饮料。
“你闻到香水味了吗?”
又来了……恶心又翻上来了。
不,不!她闭上眼睛,把注意力集中到她疼痛的关节上,那最痛的部分——她的膝盖。然后,奇迹般地,那股恶心劲过去了。“不是她的香水。”
“好。所以也许是那家伙自己愚蠢地喷了一堆剃须水。这或许是上流人士的标志。但也许他是想掩盖掉一些他可能留下的气味,大蒜、雪茄、鱼腥、威士忌。我们以后会知道的。现在,艾米莉亚,仔细听好。”
“什么?”
“我要你假装是他。”
噢,真他妈的变态。我受够了。
“我不认为我们有时间这样做。”
“犯罪现场工作的时间永远不够。”莱姆平静地说:“但这阻止不了我们。你只管进入到他的头脑里。我们一直在用我们的模式思考,现在我要你想象他的方法。”
“好吧,我该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