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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人骨拼图-第13章

小说: 人骨拼图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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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库柏转动旋钮的时候,莱姆心想,他愿意付出任何代价,换取通过目镜观察东西的能力。他回想起以前的那些晚上,他把脸紧紧贴在灰色的海绵胶垫上,观察纤维、腐土、血液细胞或金属碎屑在显微镜中游进游出的情景。    
    “这里有别的东西。一颗较大的颗粒,有三层。第一层类似角质,第二层是钙,只是颜色有细微的不同,第三层是半透明的。”    
    “三层?”莱姆愤怒地吐出一句脏话:“妈的,这是贝壳!”他是在对自己生气。他应该早想到的。    
    “没错,的确是。”库柏点点头。“是牡蛎,我认为。”    
    纽约这座城市周围的牡蛎养殖场大多集中在长岛海岸和新泽西。莱姆本来以为那个不明嫌疑犯会把搜索的地理范围限制在曼哈顿以内——今天早上那个死者被发现的地方。他喃喃地说:“如果他把范围扩大到整个大都会区,搜索就毫无指望了”    
    库柏说:“我又看到别的东西了。我想这是石灰,但年头已经很久了,颗粒状的。”    
    “会不会是混凝土?”莱姆猜。    
    “有可能,是的。不过我想不通这些贝壳。”库柏沉吟着说:“纽约附近的牡蛎养殖场充满了植被和泥土,而这些贝壳几乎完全没有植物成分,相反却混合有水泥。”    
    莱姆突然吼道:“边缘!这些贝壳粉末的边缘是什么样子,梅尔?”    
    技师库柏从目镜里看去。“边缘不规则,没有研磨痕迹,是被干压机碾碎的。没有被水分侵蚀的迹象。”    
    莱姆审视着那张兰德尔地图,目光从右扫到左,最后停留在那只跳跃的小狗的屁股上。    
    “找到了!”他大喊。    
    1913年,F。W。伍尔沃斯建造了六十层高的摩天大楼,并以自己的名字命名。大楼外表为赤陶色,饰以滴水兽和哥特式浮雕。在此后十六年的时间里,它一直是世界上最高的建筑物。由于曼哈顿这一地区的岩床比百老汇要深一百多英尺,建筑工人必须挖很深的竖井才能支撑住建筑物。在破土动工后不久,工人们发现了1906年被绑架的曼哈顿企业家陶伯特·索姆斯的尸骸。他的尸体被发现埋在一堆厚厚的像白沙一样的东西中,但实际上那是牡蛎粉末。这件事当时引得小报大肆渲染,声称这位肥胖的大亨到死都和美食脱不了干系。在曼哈顿下东区地下这种贝壳随处可见,因为人们过去曾用它来掩埋垃圾。珍珠街的名字也是由此得来。    
    “她就在下城的某个地方,”莱姆宣布:“大概在东边,而且可能离珍珠街不远。她在地下大约五到十五英尺的地方,或许是隧道建筑工地,或许是老房子的地下室。”    
    “交叉对比环保署提供的资料,杰瑞。”塞利托指示:“看看这一地区哪里正在清理石棉。”    
    “珍珠街附近吗?没有。”那个年轻警察拿起他和豪曼刚才做过标记的地图。“共有三十多处石棉清理场,分布在中城、哈莱姆区和布隆克斯区,但下城没有。”    
    “石棉……石棉……”莱姆又喃喃自语。为什么这个字眼那么耳熟?    
    现在是下午两点零五分。    
    “波,我们必须行动了。派你的人到那里去开始搜索。所有珍珠街上的建筑物。还有水街上的。”    
    “老兄,”豪曼叹了口气,“那里的建筑物可真不少呢。”他说着朝门口走去。    
    莱姆对塞利托说:“莱昂,你最好也去。那里肯定会有一场激烈的竞赛,他们势必需要所有能投入的搜索力量。艾米莉亚,我要你也到那里去。”    
    “可是,我已经想过……”    
    “警员,”塞利托打断她的话头:“你已经接到命令了。”    
    一丝愤怒的表情从她美丽的面庞上掠过。    
    莱姆对库柏说:“梅尔,你是开车来的吗?”    
    “我开RRV来的。”    
    市警察局的犯罪现场勘验车是一辆大型厢式汽车,里面布满了仪器和证物搜集工具,配备比许多小城镇的整个实验室都齐全。但是在莱姆负责资源调度组的时候,他又做主添置了一辆小型的犯罪现场勘验车,车上只配备了一些基本的证物搜集和分析设备。这辆被称为RRV的快速反应车看上去很不起眼,但莱姆为它加装了警察拦截专用车的涡轮引擎,因此他们经常比警方的巡逻车还早一步抵达犯罪现场。第一个出现在犯罪现场的不是接到报案的巡警,而是刑事鉴证小组的技师,这是所有鉴证人员的梦想。    
    “把车钥匙给艾米莉亚。”    
    库柏把钥匙递给艾米莉亚·莎克丝。她狠狠地瞪了莱姆一眼,转身冲下楼去,连脚步声似乎都充满着怨气。    
    “好了,莱昂,你的意见如何?”    
    塞利托瞥了一眼空荡荡的门廊,走到莱姆跟前。“你真的想让P。D。加入我们?”    
    “P。D。?”    
    “我指的是她,莎克丝。P。D。是她的绰号。”    
    “什么意思?”    
    “别当她面叫,她会急的。她爸爸也是巡警,干了四十年。所以他们都叫她‘巡警之女’(ThePortable’sDoughter)。”    
    “你认为我们不应该找她吗?”    
    “不,我没这么想。你为什么要找她?”    
    “因为她为了不破坏现场跳下三十英尺高的路堤,还封锁了一条主要街道,拦住美铁列车。这是一种进取心。”    
    “算了吧,林肯,我知道一打以上的犯罪现场警察都会做同样的事。”    
    “反正,她就是我想要的。”莱姆表情严肃地看着塞利托,委婉但毫不含糊地提醒他,这个条件是一开始就谈好的。    
    “我的意思是,”塞利托吞吞吐吐地说:“我只和鲍林说过。皮瑞蒂是个他妈的超级怕事的家伙。如果……我只是假设……那些大人物发现在犯罪现场走格子的是一个巡警,恐怕会他妈的有不少麻烦。”    
    “也许吧。”莱姆平静地说,眼睛望着招贴背面的图表。“不过我有一种预感,这可能是我们今天最小的麻烦。”    
    说完,他虚弱地把头往后一倒,靠在厚厚的枕头上。    
    


第一部  一日之君一日之君(14)

    8    
    犯罪现场勘验车正沿着纽约下城华尔街阴暗的街道疾驶。    
    艾米莉亚·莎克丝用手指轻轻敲打方向盘,思忖着T。J。柯法丝可能会被拘禁的地方。找到她的希望似乎十分渺茫。前方这片商业区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巨大,有如此多的窄街,如此多的面孔、出口和布满黑洞洞窗口的建筑物。    
    如此多可能藏匿人质的地方。    
    在脑海里,她看见铁路边那只从地下伸出的手。血淋淋的手指骨上套着钻戒。莎克丝认得那款珠宝,她称之为“安慰戒”——是孤独的富家女孩为自己买的。是那种如果她有钱也会买来戴的戒指。    
    躲开骑自行车的邮差和出租车,加速向南。    
    即使在这个明亮的下午,在令人窒息的烈日底下,这一带仍然是整个城市最幽暗的部分。摩天大楼投射出阴森的影子,每栋建筑物外都蒙上一层像干涸的血迹般的暗黑色。    
    莎克丝以六十公里的时速转了个弯,滑过热得发软的柏油路,然后踩下油门,把车速重新冲回近一百公里。    
    引擎棒极了,她暗自赞叹,决定试试在一百一十公里时速下操纵这辆车的感觉。    
    多年以前,当她的老爸——他通常值下午三点到十一点的班——睡觉时,十来岁的艾米·莎克丝总是偷偷摘下他的汽车钥匙,然后告诉母亲罗丝说她想出去逛街,还问需不需要替她到“福特·汉密尔顿肉店”带点什么回来。但不等她母亲说完“不必了,但你要坐火车去,不能开车”这番话,她早已消失在门外,发动汽车向西冲去。    
    三个小时后,艾米莉亚两手空空地回到家,会轻手轻脚地溜上楼去,生怕撞到已经被气得发狂的母亲。让她觉得好笑的是,母亲总会教训她这种嗜好会让她过早怀上孩子,断送掉拥有漂亮脸蛋的她成为百万名模的机会。在她母亲终于明白女儿不是出去和人鬼混,而只是到长岛高速公路上以一百六十公里的速度飙车时,她更被气得发狂,教训她说这样会撞烂她的漂亮脸蛋,断送掉她成为百万名模的机会。    
    在她取得驾驶执照后,飙车的情况变得更加严重。    
    现在,莎克斯驾车飞快地插入两辆并排停着的大卡车之间。她暗自祈祷这两辆车的乘客或司机不会突然打开车门。在幽灵般的呼啸声中,她超越了他们。    
    只要你移动,他们就抓不到你。    
    莱昂·塞利托用钝钝的指尖揉搓着自己的圆脸,对这种宛如参加方程式赛车般的疯狂驾驶丝毫不以为意。他神态自若地和他的搭档讨论案情,就好像一个会计师在讨论资产负债表。至于班克斯,他早已顾不上着迷似地偷窥莎克丝的眼睛和嘴唇,把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时速表上,不到一分钟就检查一次。    
    他们转了一个大弯,下了布鲁克林桥。当莎克丝用被自己啃得光秃秃的手指轻叩方向盘时,她又一次想到那个被绑架的女人,那个叫T。J。的女人一定有又长又漂亮的指甲。她的脑海中再度浮现出那个挥之不去的景象:那只像白桦树枝般从地下伸出的手,那根血淋淋的手指骨。    
    “他简直是个疯子。”为了强迫自己改变思绪,她突然没头没脑地冒出一句。    
    “谁?”塞利托问。    
    “莱姆。”    
    班克斯点头附和:“叫我说,他简直就是第二个霍华德·休斯(HowardHughes;美国亿万富翁。他在20世纪50年代的一次飞机失事中大难不死,但从此失去健康,长期依赖吗啡抑制疼痛。——译者)。”    
    “呃,是啊,也让我吃惊不小。”这位资深警探承认。“看得出他的情况不太好。过去他可是个帅哥呢。不过,你们也知道,毕竟他经历了那么多磨难。莎克丝,你开车技术怎么这么好?你是怎么到巡警队的?”    
    “我是被派去的。他们没有征求我的意见,就通知我去报到。”就像你们一样,她心里说。“他真的那么厉害吗?”    
    “你是说莱姆?岂止是厉害!纽约市大多数犯罪现场鉴证人员每年顶多处理两百具尸体,莱姆处理的数量要多一倍!即使在他当上资源调度组的头儿之后也一样。泰克·皮瑞蒂也不错,但他差不多两星期才出一次警,而且专挑媒体关注的案子露面。这些话你别说是我讲的,知道吗?”    
    “是,长官。”    
    “莱姆总是亲自勘察现场。即便在没有现场可勘察的时候,他也总在外面瞎转。”    
    “做什么?”    
    “只是随便走走,东瞧瞧西看看。他一次会走上好几公里,整个城市都走遍了,有时花钱买,有时顺手捡,到处搜集东西。”    
    “哪一类的东西?”    
    “证物样本。泥巴、食品、杂志、轮毂罩、鞋子、医学书、药物、植物……只要你说得出来,他就找得到,还分好类。你知道,就因为这样,只要证物一放在他面前,他就马上能指出嫌疑犯可能去过哪些地方,或做过什么事。每次呼叫他,不是在哈莱姆区,就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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