恨一个人by寒衣(虐受再虐攻,看得很爽he)-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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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歌一愣,忽然想起在什麽地方听到过这个名字。
是最开始被承颀纠缠的时候,一次晕倒之後,曾听他在床边说起过这个名字。他说,他的眼睛很像群群,可惜他再也见不到“它”了。
原来……那个“群群”,是条狗……
吃过晚饭,承颀总算把电灯泡朴冬送走,蹭到书歌身边,拉他坐下:“朴冬这家夥真是,一点都没有身为电灯泡的觉悟……好了我们看电视,看完就回房睡觉~”
今天是可以做的时间,承颀很兴奋地准备把人吞吃入腹,看电视只是动手动脚的前戏时间。
平时书歌就算比较羞涩,也多少会回应一些,更不会反抗他的不规矩──既然已经定下可以做,就不必忸怩,这是书歌想法。
但是今天书歌很别扭,比往常更沈默不说,承颀的毛手上来,他竟然还躲了躲。
承颀停下动作,他深切知道书歌绝不是会玩欲擒还纵把戏的人,他这麽做,肯定是有什麽问题。他一想便问:“刚才朴冬跟你说什麽了?”同时开始动脑,想最近是否有得罪朴冬,还有最近有没有跟女生距离稍近过。
答案当然是没有。承颀连忙说:“你不要听他胡说八道,那家夥……”
“他没说什麽。”书歌转过头去,说。
其实朴冬确实没说什麽,根本也不是什麽大不了的事情。当初不是也知道麽,自己不过是个替身,至於替的对象是人是狗,这其实没什麽所谓。
只是,早忘了这码事,早就不记得原来自己被他喜爱,原来这麽多温柔和甜蜜,是因为自己的眼睛和他喜欢的什麽很相似的缘故。其实也是,像自己这样毫无特点的人,还能因为什麽而被注意甚至被喜欢呢。
这麽想著,心却无法平静,面对爱人的痴缠也有些不自然起来。书歌知道这种感觉叫做生气,但是,无能为力。
他无能为力,不代表承颀也无能为力。承颀深深知道爱人的性格,也不想逼他说什麽,跑出去打电话给朴冬。
“混蛋!”承颀摔上电话,勃然大怒,“怎麽会多嘴到这种程度,真是……”
“本来是想慢慢跟他说的……这麽一来可麻烦了,书歌这性子……”承颀一边慢慢走回两人卧室,一边埋怨,最後叹口气,进了房间。
“书歌,你听我慢慢解释好不好?”坐到床上书歌身边,承颀有些紧张。
书歌看他一眼,没有说话,意思是你要说尽管说,我还能跑了不成。
承颀松口气,看起来书歌并不是很生气:“那个……我不是要把你当作替身的,也不是故意要……要把你跟一条狗相提并论……”
“真的很像吗?”书歌问,“像到……你第一眼看到我就注意到我,甚至死缠著我的程度?”
“我……”承颀咬咬牙,“书歌,我最开始对你关注,确实是这个原因……”
书歌侧过头去,脸色很难看。
“但是我爱的是你,并不是群群。这一年多来,你还不了解我对你的感情麽?”承颀伸出手向後,轻轻握住书歌的手,“你认为我对你的感情只是一种移情,而且是对於宠物的移情?”
书歌侧头,冷冷看他。承颀迎上他的目光,把所有感情和诚恳都往眼睛里调动:“书歌,也许我最开始注意你确实是因为喜欢你的眼睛……是喜欢,你知道麽,你的眼睛很清又黑亮,但是又看得出倔强和坚强,可是当真亲近了之後,你就会把眼底的疏离变成温暖……”
深邃的眼愈发靠近,承颀贴近书歌,让彼此的眸子在对方眼中扩大。相处一年有余,几乎是朝夕相对,无数次肢体交缠。此刻这样靠近,彼此身体都找到了熟悉的温度。
承颀看著书歌的眼,吻了下去。他吻得小心,也吻得仔细,唇从书歌睫毛上掠过,滑到他眼上,然後不停地轻触。
唇沿著他眼侧滑下,像是泪水流经的痕迹,到了唇边。细细品尝熟悉以及的甜蜜,舌尖轻勾,去挑起书歌的感官冲动。
这家夥真无耻,遇到事情就靠调情手段解决?
书歌皱眉。然而承颀并没有继续深入,相反的,却是退了回去,头靠在书歌肩头,轻声喘息。稍微平复了一下之後,开口说:“书歌,我从来没有把你当成其他什麽人──呃,或者什麽生物──过,如果说你和群群眼睛相似,也是我一直都是喜欢这样的眼。”
“你知道,我爸一直在外忙碌,一年到头都不回家。而我妈……她身体不好在南方疗养,更是见不到。我从小到大,几乎都是孤零零一个人。就算家里有保姆,可保姆只管家务。至於那些表亲堂亲,他们很多人都是为了讨好我,然後从我爸身上捞好处,我也不想跟他们相处太多。”承颀垂下头,发仍然是半长,挡住大半的脸,“我一直住在很大的地方,很大,很豪华,很空,也很寂寞。所以当我第一次看到群群的时候我真的很高兴,它是那种看到就让人感觉很温暖很可靠的动物,好像能一直陪伴人到老。”
“事实上它也陪伴我到它老死。书歌,群群不是别人送我的宠物,是我从路边捡来的。我捡它,就是因为它有一双很漂亮的眼睛,漂亮到让人无法忽略的程度。”承颀靠在书歌身上,几乎是压住他,仰头看他的眼,“一个人如果总是喜欢相同类型的对象,那不能说後者是前者的替身,只能说这个人爱好就是如此。书歌……”
唇到书歌耳边啃噬,手在他身上游移,低低声音在书歌耳畔响起:“我只爱你。”
这招名为美男计,用来对付书歌,可谓恰到好处。书歌脸微红,想反正今天是那个的日子,也就由著承颀来啃。
毕竟生气啊吃醋啊这种情绪离书歌远了点,即使偶尔不快,也能自我调整。爱人虽然是一件腐蚀心志的事情,所幸书歌自认为心志尚全。
反正和狗吃醋是很无厘头的,而就算像狗也没什麽大不了,书歌眼中众生平等,并不觉得这种事是侮辱。
只是承颀真的很孤单,以後有时间,还是多陪在他身边。钱这种东西,赚够了就行,而且承颀拿一部分去投资,收入还比较可观。
“以後……会有我陪你……”书歌小声说,承颀和他贴在一起,自然听得到,当即又是一阵激烈的吻。
九
时间流逝一向不随人的意志为转移,越快乐的时光过得越快,反而是艰苦岁月漫漫。
对书歌来说,大学之後的时光,甜蜜处掩盖了之前的许多年。只是过得太快了。
明明昨天才刚入学,在路过社团招新时被承颀拉住,开始了两人的纠葛。怎麽今日春暖花开,承颀就快毕业了呢。
将近三年的时光,虽然说两人大部分共处时间都在家里,不过学校仍是经常一起的场所。现在承颀要毕业,书歌虽然知道是难免,心中却有了怅惘。
承颀当然不用找工作,他家公司在B市有分公司,他毕业之後至少会在B市停留一年,为了书歌。承颀的原话是:我绝对不会离开书歌身边。
大四不找工作的话,就轻松许多。承颀志不在专业而在商,书歌有考研的意向,他不用。所以到了下学期,就只需要实习了。
实习很忙,承颀根本不是正常意义上的实习,而是开始著手工作。大概确实有很多方面是完全不熟悉的,承颀忙得早出晚归,连雷打不动的定期交流感情也常常忙得没有时间。
即使如此,承颀还是抽出时间来关心书歌。其实两人之间,书歌明显是比较强壮的那一个,而且他生活状态相对稳定,按理来说没有什麽值得操心的地方──认识承颀之前的那麽多年,他不是也一个人活下来了?
“饿得面黄肌瘦瘦到皮包骨,也算是活下来。”承颀不屑地撇嘴,知道如果没人管书歌,他绝不会善待他自己。
书歌笑笑,承颀对他的照顾有些太过了,有的时候倒感觉真像是养宠物一样,从吃到住,没有一处是承颀不关心的。两年多下来,书歌感觉自己都有些被宠成废物了。虽然打工的本能还在,但生活上,渐渐习惯了被照顾被关怀,甚至连吃饭,都习惯了承颀的手艺,估计再也回不去咸菜就馒头的三餐了。
在忙碌之余,承颀也不忘记给书歌做饭,连菜都要保姆买好送来,省得书歌自己尽买一些很便宜的不新鲜的食材。幸好大三课程也比较少,不用担心书歌为了赚钱弄到筋疲力尽睡眠不足。
可书歌仍然睡眠不足了。
齐阿姨打电话过来,告诉他说小颖又发病了,医生说非开刀不可,但成功率不是特别高,只是50%多一点。而手术费的数目,却是非常可观的,至少五十万。
书歌当然没有这笔钱,齐阿姨也没有。两人所有财产加在一起都到不了十万,就算卖了齐阿姨家的房子,也还不到二十万。
还有三十多万,又到什麽地方去筹?
书歌丝毫没有想起其实这笔钱根本不用著落在他身上,长时间的帮助使他有了一种错觉,那就是这俩人是他的责任,尤其小颖。
可是他又能做什麽呢?他只是个普通学生,没有任何能力去弄到这一笔数目。去偷去抢都是不可能的,倒是去借……
以书歌的性格,其实是宁可想其它出路也不会去借的,他是不欠人的那种人,否则也不会去帮黄纪颖。
但是承颀不同,承颀不是外人,他和书歌几乎是一体的。书歌清楚知道,如果自己跑去卖命打工或者做了什麽出格的事情,最心疼的人,绝对是承颀。
而他爱他如此,又怎会忍心见他心疼?
“三十五万麽……”承颀听到这个数字,微微皱了下眉。
“是。我知道是比较大一笔钱,我在想办法。”书歌回答。
“钱倒是不多,只是时间不对。”承颀说,表情有些为难,“你能等我两个月麽?我现在用这麽一笔钱有点问题……”
“两个月等不了。”书歌摇头,“我自己想办法。”
“这怎麽可以。”承颀阻止他,“你无非就是做苦工拼命,或者干脆把自己便宜卖了……我要是能让你这样才怪。”
“什麽叫便宜卖了?”书歌气恼,瞪他。
“啊,你误会啦,我是说你随便找家公司签个什麽卖身契之类的……当然你要到我们公司来我是很欢迎,不过我现在处於完全凭自己努力阶段,我爸真是的,说要考验我能力,连附卡都封了,里面至少有一半是我自己赚的钱……”承颀说著抱怨著,“不然这点钱有什麽关系……”
他想了想:“反正钱不多,我找个人借一下好了……”
“可以借麽?”书歌眼一亮,问,“几分利?多长时间?”
“我朋友,利息和时间应该都好说。其实过了这两个月我就能换上了,你不用担心。”承颀说。
“我的意思是,你帮我介绍一下,我来借,可以麽?”书歌问。
承颀笑了笑,就知道书歌会这样:“你我之间,还要分彼此麽。”
书歌也笑了。
书歌在钱上,还是尽量和承颀分清,这种借钱的事情自然要他自己来。
承颀朋友倒也真的不要利息不限时间,只是让书歌签了个借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