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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6赤血魔剑-第3章

小说: 6赤血魔剑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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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Ace身上。当金色的光芒收缩到Ace身体中后,它变成了卡片上所绘的辟邪的样子,身形也长到跟那天禄一般大小。现在的Ace,头部近似狮子,一束纯白的长鬃自额头披散到脑后,威风凛凛;身形如虎似狮,全身披着卷曲的黑色长鬃;四肢粗壮,背生双翼,长尾卷曲,气度非凡。它横在我身前,虎视眈眈地望着那天禄;而那天禄也发现了它,冲它低吼。 
  “辟、辟邪!”男子略微有点惊讶,他没想到,拥有神兽的,不止他一个。 
  “辟邪和天禄,本该是势均力敌的,可是……”我故意只把话说一半,然后来个大转折:“我的辟邪是不一样的,它是AceSoldier!” 
  当我说到这里时,Ace骄傲地挺起胸膛。说实话,它用尽全力时,连四灵兽中,陆地上最强之虎——白虎也要对它敬畏三分。上次我夸Ace强,我的白虎师兄还不信,显出原形要比试。结果,他的评价是“你没说谎,我要是稍有不慎真可能中招”,还将得意招数“白虎裂空爪”传给了Ace。 
  那天禄并不知道这些,他的主人用那戒指替它使了“生焰”,它便自以为是地扑了上来。Ace能自由运用各种属性法术,而且对局势的判断也异常准确,它用个“招雷”,然后在背上聚集电光,坐等天禄自投罗网。天禄虽然发现了Ace的企图,但它也不会“梯云踪”那样的功夫,想改变方向都来不及,最后还是碰到Ace的护体电光上,被电得麻痹,倒在一旁。 
  那男子看到自己的神兽不敌,又做出了第二个愚蠢判断:他以为我只是Ace的指导员,制服我比较容易。唉,不能从外表看人啊!我看上去年纪不大,就证明本领不强么? 
  他的戒指中发出火焰,将整个拳头都包在其中。然后,他大喝一声,挥起火拳打向我的面门。对于这种毫无章法的招式,甚至连招式也称不上,我几乎有无数种方法来化解,但我决定采取其中最简单的一种方法,根本不动手就让他尝足苦头。我将环绕身体的次元歪曲护壁张开到最大,就连肉眼也能分辨出空间歪曲,然后就在心里说“请君入瓮”。果不其然,他还是不顾一切地一拳结结实实打在护壁上,手顿时红肿得像抹了辣椒的馒头,差点哭出来,大叫着退开。 
  他还算识趣,知道我们之间的力量差是道不可逾越的鸿沟,丢下句“算你恨!”,唤起他的天禄,骑到上面飞走了。Ace要追,我拦住了它:“穷寇莫追。” 
  两个小孩已经看傻了眼,连哭都忘了,现在危机过去,才“哇”的一声哭出来。望着失去父母庇护的两个小妖怪,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好。是该安慰?还是一言不发,默默走开?好半天,我才挤出一句:“你们叫什么名字?” 
  “黄少铎”、“黄少枚”两声回答之后,又是沉默。过了一会,小哥哥怯怯地问道:“恩人,你呢?” 
  “我叫兰德尔·索尼克,这是我的伙伴,Ace。”介绍完自己后,我只好再找话说:“嗯……你们在这里还有亲戚吗?” 
  “没有……”哥哥摇摇头,但他的眼中充满坚毅:“我们要靠自己的力量活下去……祖先能做到的,我们应该也能做到。” 
  同情,也许就是我这时候的唯一感觉吧?从小生长于都市的年幼妖怪,其实与都市里的娇生惯养的孩子们并无太大区别,他们也许连法术都不会。他们根本不了解他们祖先生活的深山老林,即使有隐居修行的心,恐怕也力不从心。或许,像人类孩子一样被人收养,是他们最好的归宿吧? 
  “要不,我给你们寻找合适的养父母……”不知道我是不是出了个馊主意。 
  “我们不需要!”在少年的双眼中,我看到了他对人类的迷茫。不管怎样,父母的遇害都给他们带来了灰暗的记忆和灰暗的未来。他们从此以后,是否能继续信任人类?我看到了不祥的预兆。也许是他也感到了对我这个救命恩人有些不礼貌,收起了刚才那愤怒的野兽般的神情,咬了咬嘴唇,道:“谢谢……恩人你的好意我们心领了,但我会照顾好妹妹的,我不会再让她受任何人欺负!”脸上还满是泪痕的小妹妹躲在哥哥身后,探出头偷偷看着我,那惹人恋爱的忸怩神情,让人看过之后,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我无语地望着互相依存着的两个瘦小身影消失在茫茫黑夜中,感慨万千。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悲剧的开端,但我知道,仇恨的种子,已经种下。 

第二章 暗杀
                    
  有时候,无数的巧合碰撞到一起,就形成了生活的本身。换句话说,我们的生活,就是由无数巧合组成的。你永远无法知道,两件看起来根本不可能有任何一丝联系,八杆子、八十杆子、八百杆子也打不着的事件是如何关联到一起,并影响、甚至改变了你的生活的——这,就叫凑巧。 
  谁都没想到(包括我自己),身为神的候补生的我,居然会在某一天,跑到机场去迎接某国总统。可是,我就还真去了。我并不是冲着那位大腹便便、只会一面走一面堆满微笑向四周招手的总统的面子才去的,就连他出现在电视上时我都会播别的台,我是去迎接一位老友的——他也是来参加这次猎人大会的,不过到来的方式有点特殊。我怎么也想不通身为前优秀魔物猎人的他,为什么会选择了伴随小国总统左右的新职业,兴许这就叫“大隐隐于朝”吧?出于交情,我亲自去了机场。当然,我可不会阿谀奉承,举着鲜花喊“欢迎欢迎、热‘泪’欢迎”,只是混在人群中冷眼观瞧,反正我那位老友的视力一向出众,一定会看到我的。 
  天河机场,风和日丽。 
  某国总统正得意洋洋地走下专机,大步流星地踏在红地毯上,随着军乐队演奏的乐曲前进。他微笑着向举着鲜花欢迎他的群众挥手致意,我则打着呵欠,坐在空地上用PDA翻阅电子版漫画。我并没有用隐身法术,免得引起魔物或其他猎人注意,而是用了纯科学制造的“视觉屏障”,反正不会有科学狂人手持探测仪器在大白天出现在这里的。至于总统的保镖们,我才不担心。 
  突然,人群中,一个站在前排的人的身体摇摆几下,爆裂开来。一个少年挥开横飞的血肉碎片,一跃而出。他落在总统右前方十米左右,但脚尖刚一沾地,马上再次跃起,同时,从他的手指尖喷出一条红色的血流。鲜血在空气中迅速凝固,转眼之间,就成了长度难以想象的利剑!总统身边有他自己携带的保镖、也有被访问国派来的保安人员,他们凭借自己日常刻苦训练获得的经验和长期工作培养出的本能迅速做出反应,有人拿起实际是盾牌的公文包挡在领导人面前,也有人拔枪射击。 
  但那红色的长剑无坚不摧,而且比子弹还要迅速。红光闪过之处,连哼都不哼,人就连同武器一起被砍断。两国的精英,竟然不敌一个少年! 
  别人惊讶,我更是双倍的惊讶。我不仅对那剑的威力感到错愕,更感到震惊的是,我认识那个少年,而且还知道他以前的能力。那少年不是别人,就是我两个星期前遇到的那个名叫黄少铎的年幼妖怪。那时候他还不会任何法术,因为害怕而在瑟瑟发抖,而现在完全判若两人。 
  少年的脸上没有丝毫表情,他无情地执行着杀戮。又是一起一落,转瞬之间他已经杀了15人,同时将距离拉进了5米。 
  那总统虽然经历无数政治风云,但也被眼前的异像吓得脸色煞白、魂飞魄散,就差没尿裤子了。就在红色长剑的剑尖快要触及他的鼻子时,“当”的一声,长剑被什么东西荡了出去。 
  少年的眉毛略微一动,脚下的步伐也停了下来。他指间的长剑出奇的柔韧,虽然被砸得向回弯曲,但马上便弹了回来。 
  荡开他长剑的是一条伸缩自如的长枪,我的老友、号称“如意神枪”的吕非彼可不是吃素的。他第一击得手后便立即高高跃起,以惊人的速度俯冲过来,同时扳回长枪,借势狠狠地向斜下方刺来。此时红色长剑还没完全弹回来,吕非彼掌中的长枪就从剑的空隙中间笔直穿入,枪尖直指少年的胸口。 
  少年却并不特别惊讶,眉宇之间只是略微变色,嘟囔了一句:“功夫还不错。” 
  变故就在一瞬间产生,少年一挺胸,从他身上突然又迸射出数条同样的利剑,吕非彼想抽回枪拨打也来不及。 
  危急关头,我不能再坐视不管,立即解开视觉屏障,一声长啸冲了上来。我没有准备武器,因为我惯用的双短刀本来就是不利于远距离作战的兵器。我只是跳起来,从后面拉起吕非彼,同时身体旋转,借力将他的庞大身躯(跟我比)向后甩去,在最后一瞬间从死亡线上拉回了他。而我自己却张开次元歪曲护壁,用后背面对那一丛剑。所幸那剑并没有传透歪曲空间的能力,纷纷被我的护壁弹开。 
  我转过来,低声呼唤道:“黄少铎,是你么?” 
  一听到这名字,少年像是遭到电击一样,身子一晃,愣在那里。他的眼神有些迷茫,小声重复着:“黄少铎……黄少铎……这名字我好熟悉啊……” 
  这下我更肯定了他就是黄少铎,只是还不明白他为什么在短短时间内变成了这样。看到还有一线希望,我决定先试试用语言和情感来感化他——虽然多半不一定管用。我张开双臂,以示身上没有武器,缓缓向前走去:“我是兰德尔啊,还记得我吗?我并没有恶意……” 
  “站住!”他用一只手抱住头,脸上的神情很痛苦,但掩饰不住凶狠。他身上的剑丛不知道是由什么金属构成的,异常柔软,此刻像长蛇吐信一般不住抖动;而且那剑仿佛有自己的灵魂一样,似乎主动在寻找我身上的破绽,然后发动突然袭击。我有时候真怀疑,莫非那剑是活的不成? 
  僵持之中,他的脸色突然变得很难看,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今天先饶了你的狗命,不过……总有一天,我会……”他指着早已吓得蜷缩在人群中的总统,恶狠狠地说道;同时,所有利剑都收回了他的身体中。 
  “你别走!”我上前拦他,没想到他突然化作一阵旋风,升上空中,然后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和吕非彼互相对视一眼,然后好像默契一样同时摇摇头,原来谁都不知道那剑的来历。我再度打开视觉屏障,然后走到他身边,在他耳边低声说:“晚上7点,金鹏酒家见。”他点点头,示意知道。 
  然后我就回去了,我才没心思看姗姗来迟的医务人员和增援的军警收拾残局。但一路上,黄少铎和那神秘的剑,却始终不能飞离我的心。 
第三章 古玩店
                 
                    
  上午过得刺激,下午却无聊得紧。 
  如果不是真的来了,连我自己也没想到,我居然也会有逛街的闲心。Ace在我租的酒店里睡觉,我一个人跑到最繁华的商业街里闲逛。 
  东瞧瞧、西看看,我也没发现什么有特别意思的东西。土特产之类的,早在我刚来这里时就买得不能再全了;高档消费品之类的,由于我可以穿梭于时空,也没必要非在这里买。所以,除了买了一堆零食边走边吃之外,我再没什么别的收获,直到我走进街尽头的那家破旧古玩店。 
  一迈进古玩店的门,一股特有的味道就扑面而来。那是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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