羔羊 作者:九鱼(起点vip2015-02-28完结)-第17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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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可说的不完全对,”撒沙慢吞吞地说:“我是说,我可没像你描述的那样了解你,或者说,有哪里出了错,就你曾经说过的话和你现在的行为。”
别西卜眨了眨眼睛,他需要思考一下才能明白撒沙指的是什么,“哦,”他若有所思地敲了敲地板:“我知道你在说些什么了,你是说那个……黛西,还是黛娜?”他歪歪脑袋:“可爱的小撒沙,我一早说过,那只是一个吻。”
“然后?”
如果换了别人可真是要如坠五里雾中了,但别西卜还是对小霍普金斯有所了解的,“让我想想……”他思考了一会,指了指从窗户外面伸进房间的一簇粉白色的野蔷薇,秋天了,可它们还是开的很不错,花瓣娇嫩,花蕊金黄,“看到那些花儿了吗?”他抬起手,手指就像通心粉那样缓慢地伸长,绕上了带着小刺的细茎,把它折了下来,“好花儿。”暴徒首领的儿子堪称诗情画意地赞叹道,撒沙面无表情地打了个寒颤。
别西卜收回手指和手指上的花,举在鼻子边闻闻,最后撅起嘴唇,吻了吻它:“这是这样,”他解释道:“我看到这个,觉得挺可爱的,颜色和形状都讨人喜欢,气味也不错,所以……那只是一个吻。”他停顿了一下:“至于结果,我只能说不错,很愉快。如果有机会的话,我会再吻她一次的。”
皮肤黝黑的男孩仰躺在热乎乎的地板上,微凉的风从窗户吹进来,带着花朵和树木的芬芳,他身上的水分在蒸发,以上种种都令他感觉惬意万分,他转过头去打量陷入了沉默中的朋友——他认识撒沙。霍普金斯的时候,他和霍普金斯还都只是真正的“孩子”,单看外表,那时候的撒沙可真是个不折不扣的小天使!(虽然现实很快打破了这一假象)。不过很多孩子(在这个年龄段)的都会显得格外漂亮,撒沙固然是其中的佼佼者,但还不值得令人感到惊奇——真正和其他男孩(以及女孩)拉开差距是在进入青春期后,在他们走过海神岛的街道时,或是到教堂做礼拜时,很少人能不把视线放在别西卜的朋友身上,女孩们带着羞涩,妇人们则要大方和热烈的多,男人们多半会在短暂的一瞥后摇摇头,在胸口画个十字以表示他们的不可思议。
那时候的撒沙。霍普金斯仍然带着一定的不确定性,但近两年,尤其是今年,别西卜已经能够确定上帝没在他朋友的身上犯一贯的错(也有可能只是个恶作剧)——很多漂亮孩子都会在生长过程中扭曲变形到压根儿不能看。
小霍普金斯没有,他的脸和身体似乎每天都在变得更为完美,别西卜不知道它最后会固定在怎样一个匪夷所思的程度,但他注意到,就算是现在,在不得不面对撒沙的时候,小贝普都会有意无意地移开自己的视线——人类总是在追求美,但极致的丑和极致的美都会令人感到害怕。
“昨晚有个女孩……应该还算不错的那种,”撒沙补充道:“进了我的房间。”
别西卜用眼神鼓励他。
“她坐在我身上,差不多全身赤裸,”撒沙说的很缓慢,斟酌着用词抑是其他的什么:“……我和她说了一会儿话……”
别西卜努力控制着自己的表情。
“后来,她走了。”
别西卜等了一会,确定结束后他说:“这就样?”
“就这样。”
“有问题?”
“因为按照我以往看过的书和得到的资料,我应该有点反应——譬如心跳加速,体温升高,勃/起之类的……对不对?”撒沙皱着眉毛:“可我没有,别西卜。”
他是真的,在为了这个苦恼……别西卜张口结舌,第一次觉得上帝真是公平的。把这件事情记下来以供今后取笑霍普金斯五十年是必要的,但他现在先得帮帮自己的朋友。
“我挺喜欢这花的,”别西卜说,他捏着那簇野生蔷薇,“我还吻了它。外面还有的是花,它们也都很漂亮,可我也没一个个的去吻——因为我不喜欢。”
他从地板上爬起来,挤到撒沙身边,一手亲热地勾住朋友的肩膀:“看,就是这么简单,兄弟,这就是原因,你不喜欢。”
Jinn(灵怪) 第一百九十七章 秋天(四)
无关的话——题目是秋天,为什么我感觉像是在写春天……
***
别西卜似乎完全没注意到他还是湿漉漉的,暴徒首领的儿子体温要比常人高,黑巧克力色的皮肤仍旧带着温热的水汽,它们争先恐后地渗入撒沙的肩膀,把那儿捂的暖呼呼的。
大霍普金斯精于调香,他甚至会自己调配香水和做香皂,他也购买香水,就像杰克曾经调查到过的,以及现在使用的黑瓶子宝格丽绅士男用香水。撒沙在他的指引与教导下,也有着一只敏锐而品味高雅的鼻子,他闻到了一股子柠檬和海水的清爽又宜人的气味——从上个星期开始,别西卜就开始用香水,他似乎有点拿不定注意,一个星期里他换了三种,但明显地偏向于带有海洋元素的香水,先是纪梵希,再是大卫杜夫,现在是罗迪卡——撒沙不喜欢任何一种香料与香水,他顶多偶尔闻闻新开的大白玉兰花、水仙或是薰衣草。
另外他还在共用的盥洗室里看到了剃刀、胡泡和爽肤水——撒沙暂时还不需要这些,他的脸上仍旧如同婴儿般的光滑,但据说大部分男孩都是这样的(虽然他们不至于和撒沙那样连小绒毛都看不见),所以他不是很担心——至少在昨天晚上之前,还不是那么担心。
撒沙。霍普金斯在自己的记忆之宫里搜素和翻阅了许多书籍,但他没能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所有有关于这个年龄段男孩的阐述都可以说是模糊不清的,后一篇文章所举的例证证死了前一篇文章论点的情况在不断发生——人类如今已经能够飞往另一颗星球,勘测深海与地心,拓展湖泊或是陆地,却还是对自身所知寥寥——人类是大自然,或者说是神最为精妙、复杂而又多变的造物。任何一个有理智和知识的人都不会尝试在这片领域占有一席之地。创造主残忍而富有幽默感,当人类数十年乃至数百年如一日耗尽心力提出一个论点时,它总是能在一朝一夕间玩笑般拿出能够将之推向另一个完全相反的彼端的“小礼物”。
譬如说:异能者。他们的出现几乎颠覆了近五个世纪以来人类经过无数折磨与牺牲才得以确立的科学观——如果说马丁的电异能还能从进化论与生物学上找到一点端倪的话,那别西卜与撒沙的能力又该用什么来解释呢?
别西卜紧了紧自己的胳膊,小霍普金斯的体温要比一般人低,而他的体温则比一般人高,在秋天略显燥热的午后,能够紧贴这么一具身体是件令人愉快的事儿。
他们靠的那么近,霍普金斯的身上几乎没有气味,他的朋友和兄弟在这点上也和其他男孩完全不同。他很少流汗,哪怕是在剧烈的运动之后,顶多皮肤发烫。发红,那时候你能在他的身上闻到一股香甜的味儿,就像是婴儿身上的奶香——别西卜还没决定是不是该告诉撒沙,因为他必然会因此挨上一顿好揍——即便这个提醒是很必须的。
他想要找个好机会,问题是。霍普金斯最近很有点……嗯……他是说,有点儿多愁善感,别西卜不明白他为什么会因为这些毫不起眼的小问题苦恼,圣母保佑,他们身边密布变态,从亲人、朋友到老师、同学。还有敌人,别西卜觉得自己这辈子大概很难再与正常的普通人相处了——看看可怜的艾弗里小子!霍普金斯对那个妞儿不感兴趣别西卜只觉得那可真是太好了!这个小妞儿不是个好对象,撒沙的头个女人应该是身材丰满。富有经验,干干净净(没有生理与心理疾病),背景一般,带着点儿母性,性情宽容温柔。有足够耐心的那种,切加勒和别西卜提起过。假如一切顺利的话,他们在格兰德度过最后一年时,他会送个“保姆”或是“家庭教师”过来,这样不太早,也不太晚。
小贝普这样的不算坏,但切加勒和大霍普金斯都不希望过早地看到自己的孙子。
别西卜不是脑筋迟钝的傻瓜,他很快转了回来,并想到了一个重要的问题,那就是——撒沙。霍普金斯应该有个更好的咨询对象。
撒沙。霍普金斯的父亲,现任格兰德寄宿学校的校医,他的房间距离学生宿舍并不远,走过去只需要十分钟。
原先道格拉斯医生所住的房间可以说是被半个园圃包围着,虽然房间里有着暖气与通风设备,还是时常会让人感觉阴森潮湿,尤其是发生了凶案之后,大概没人能忘记曾有两个女人死在这个房间里,恐怖而又诡异的死状让当时得以目睹的人不得不接受了少则两个星期,多则三个月的心理治疗。所以当信任的校医霍普金斯到任之后,校方很是善解人意地为他准备了新的医疗所和住处,这套房间位于校图书馆的左翼二层,通风与光线良好,非常宽敞,医疗所与起卧处可以完全隔绝,各自有着独立的通道,而且距离学生宿舍很近,最让霍普金斯满意的是,他可以在卧室的露台上看到那段游泳社用来做露天训练的河流。
在河流封冻之前,游泳社还要在这儿做不少训练呢。
霍普金斯精心挑选了两只肥大而光润,鸟巢型褐色藤椅和一只同色同材质的小圆桌,恰好与露台的黑色大理石马赛克地面相配,藤椅上摆着厚实的米白色海绵垫子与丝绸的靠垫,大的可以让一个成人轻而易举地把自己全部塞进里面。霍普金斯经常坐在里面眺望河流、园圃、天空或是阅读,穿着宽松的亚麻衣服,领口敞开,赤着脚,一只脚压在膝弯下面,一只脚垂着,他记得撒沙的母亲被自己杀死的时候也是坐在同样的藤椅里,相似的姿势。
小圆桌上有时是加了咖啡与牛奶的白兰地,有时是加了一颗新鲜橄榄的马蒂尼酒,有时是自己调制的苦艾,所需要的药材由小贝普从外面悄悄带进来,自打出了道格拉斯的事情,校方就对药物管理严格了起来,园圃中的危险植物被铲除的一干二净,校医所用的非常规药物被细密的监管起来。
今天霍普金斯喝的是苦艾,他放纵自己沉溺于苦艾带来的幻觉里,他分成好几部分,一部分浸没在河流里,一部分融化在菩提树里(就是正对着撒沙宿舍的那一棵),还有一部分留在医疗室里,最后一部分才安安静静地躺在露台的藤椅里。
也许是风,也许一个幽魂,更有可能是他自己,还盛着半杯苦艾的酒杯掉在了地上,酒杯碎了,透明的液体渗入马赛克的缝隙,苦艾的金属气味散发在空气与微风里,待会儿再收拾,他这样想到,然后就看到那些碎片漂浮了起来,它们俏皮地在空中打了一个滚,在一道犹如裂缝般的光芒中重新粘结,复原,依然晶莹剔透,光洁无瑕,半杯碧绿的苦艾在里面轻轻荡漾。
安东尼。霍普金斯又是吃惊,又是恐惧,他有点儿不明白——他的愿望在十五年前就得到了满足,他确认他的妹妹撒沙。霍普金斯已经重生在了他的儿子,第二个撒沙。霍普金斯的思想与身体中,凯塞琳帮助他完成了这个艰难的任务,他不再需要证明和达成时间与空间的逆转,他不再需要……不再需要依靠着这个来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