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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一辈子暖暖的好-第9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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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宪文翻了翻陈旧的琴谱,感慨道:“不练手都生了,这些曲子我都差不多忘光了。”
    “工作忙起来了就没办法弹琴了吧。”
    “是啊。”郑宪文说,“音乐也只能当成一种调剂,例如爱因斯坦拉小提琴。”
    他一只手搁在琴键上,修长的手指很漂亮,可以击出美妙的音符。郑宪文琴弹得好,却从来不在音乐上花太多时间,他甚至都不会主动去考级。
    “能自我调剂就很难得了,”孟缇点头,“郑大哥,实际上我觉得,你做钢琴家也许不如建筑师有前途。”
    “前途不知道,但钱途估计差很多。”
    孟缇分辨出“前途”和“钱途”的区别,抿嘴笑起来。
    郑宪文碰碰她的手,“跟我一起弹吧。”
    孟缇骇笑,“我?”
    “选最简单的好了,更难的我也不会了。键你还会认吧?”
    “大概吧。”
    “那好,《童年回忆》吧。”
    “这首曲子怎么会简单啊?”
    她的哀叹还未完,第一个音节已经从郑宪文手指下弹出来了。孟缇凝神听着,优美的音乐就像泉水一样潺潺流出。童年时光,兜兜转转,天真烂漫,无忧无虑,可惜一晃即逝。她想起一首诗,童年也不是开满鲜花的树林,可它们却像是破云而出的圆月,轧轧有声地碾过我心头的静夜。
    一曲终了,她还有些回不过神来。郑宪文说:“听熟了吗?现在可以跟我一起弹了吧。”
    孟缇依然摇头,“郑大哥,你为难我了,我真的不会。不过这首曲子,却让我想起很多小时候的事情……”
    “我也是,”郑宪文看着她,“不会是我欺负你吧。”
    孟缇轻松地一笑,“没有的事情。你没有欺负我。”
    “你小时候特别可爱,”郑宪文闲闲地弹着琴,时而停下,就像给说话配乐一样,“总是跟在我身后,也不多说什么话,看到好吃的零食,就眼巴巴看着,那样子真是可怜又可爱,然后我就买给你。”
    这些事说起来确实好笑,几天几夜也说不完。
    孟缇歪着头想了一会儿,却说:“郑大哥,我问你一件事情。”
    “什么?”
    “在我没跟你表白之前,你就一直知道我以前很喜欢你的,是不是?”
    简直是重磅炸弹一样的问题。
    郑宪文神色复杂地看着她,露出苦笑,“你真是给了我一个难题。”他虽然没表态,但孟缇已经隐约猜到了潜台词。如果他不知道,早就该否认了。
    “但是你很怕我喜欢你,”孟缇说,“所以,你换了一个又一个女朋友。大概是让我死心吧。”
    “我知道你在乎这件事,”郑宪文揉了揉眉心,  “你那时候太小了。我比你大了六岁。我大学要毕业的时候你才上高中,你成年的时候,我恰好出国。”
    孟缇想,他大概以为她在抱怨吧。
    “我不是在抱怨,”孟缇微微笑了,“我们差距很大,确实不适合谈恋爱,而且我那么胖也不好看,是吧?”
    “没有的事情。阿缇,我从来不觉得你难看。”
    这件事他说的应该是实话。郑宪文大概是真的不在乎她长什么样子。因为她从来不是作为一个异性出现在他的心里。
    读书的时候,每到假期,不论他去哪里玩,都会带上她的,而且也从来不避讳把她介绍给他的所有同学。例如大一那次晚会,散场后每个人都围着郑宪文,她想混在人群中偷偷溜走,郑宪文却叫住了她,搂着她的肩膀介绍她给每个人认识。
    孟缇静静地想着这些往事,问出了曾经纠缠她若干年的问题,“那你那时候喜欢我吗?或者说,至少有一点喜欢吗?”
    “有的,”孟宪文捧住她的脸,跟她额头相抵,“不然我怎么会吻你!”
    孟缇低语,“……原来你真的记得。”
    “虽然我当时喝醉了,但不至于连吻你都不记得。我很混账。”
    “可第二天我跟你表白,你却拒绝我。”
    郑宪文放开她,言简意赅地回答,“我不但混账,而且蠢。”
    客厅里光线很暗,两人坐在角落处的钢琴前,就更暗了。
    “蠢到连自己的感情都分不清楚。”郑宪文的眸子在暗处闪着光,“我知道,我在很多人心中的形象,大概都不太好,接近花花公子这类吧。若声后来就说我,女朋友换得太勤是因为还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感情。你跟我表白的时候,我还没有想明白。阿缇,一直以来,从小到大这十几年,我在你面前,总感觉愧疚和自责。你又那么崇拜我、喜欢我,我只能加倍地对你好,恶性循环一样。更何况你那时候马上要高考,我也即将出国。”
    孟缇点了点头。
    “我在美国那几年,其实也没想清楚。每天要做的事情那么多,我又想快点学成了回来。老师要求十分严格,我真是全世界跑,一年三百六十天,我有两百五十天都在各个地方。你问问你嫂子就知道了,真是累得要掉了半条命。
    “直到回来见到你。你终于长大了。我跟自己说,不要着急,慢慢来。这次和之前都不一样,我们都有很多的时间。可事情不知不觉已经变了,看着赵初年接近你,我心里真是难受。我不希望你接近他,可你已经是大人,不用再听我的话。我对你的影响力已经快消失了。”
    孟缇虐待自己的唇,都咬白了,“然后你发现我是他的妹妹……”
    “孟伯伯和孟伯母让你别回国的时候,我起初虽然不愿意,随后也很高兴。我希望你跟赵初年离得越远越好。我已经计划好,等手里的案子一结束就去美国。我在美国的很多朋友都在大的建筑设计公司,找份工作很容易。”
    孟缇想,难怪他那时候不怎么劝她回去。
    郑宪文俯身在她额头上一吻,“阿缇,有什么事情就尽管问吧。”
    “没有什么了。你给我弹曲子听吧。”
    高高低低缠绵的琴声又响了一会儿,是梁祝的《化蝶》。涟漪在孟缇的心口荡漾而过,她看着郑宪文那双手就像蝴蝶一样在键盘上跳跃,鬼使神差地开了口。
    “其实,我这两天下午都去赵家了,他们留我吃了顿晚饭。”
    琴声戛然而止。
    “嗯。”
    他看起来毫不意外,甚至都微笑了。孟缇吃惊,“你知道?”
    “赵律和一接走你,就打电话跟我说了这件事。”
    “那我给你打电话的时候,你为什么不揭穿我的谎话?”
    “你跟我的距离已经很远了,再拆穿这种事情,不是更远了吗?”郑宪文笑起来,“我很高兴你跟我说实话。”
    孟缇瞪着眼睛看他,却在看到他纵容的笑脸后,有点无奈和辛酸。
    “赵老先生让我回赵家去,我也答应了。”孟缇说,“我后天就搬去赵家。”
    郑宪文沉吟,“是让你认祖归宗?这也难怪。”
    “为什么?”他的理解让孟缇觉得不可思议。
    郑宪文揉了揉太阳穴,头很痛的样子,“你在北疆这一年,赵家给我打了不少电话。有两次还是赵老先生亲自打的,跟我了解你的情况。”
    孟缇微微蹙起眉头,她有些不明白。
    “阿缇,我舍不得你走。但如果你觉得去赵家比在我这里强,那你就搬过去吧。”郑宪文接着说,“有人照顾总比你一个人撑着好多了。不论怎么样,血缘关系都在那里,我会经常去看你。只有一件事——”
    孟缇听着。
    郑宪文用手指勾勒了一下她的轮廓,收敛了笑容,才开口,“我很了解孟缇,她跟着我长大,她非常单纯善良,很容易轻信人。我也跟赵知予打过交道,我认识的赵知予虽然不满六岁,却是我见过的最聪慧的孩子。她受过不少苦,很有目的性也很坚决,非常有毅力,会不声不响计划很多事情。以我对她的了解,我觉得她现在可能在计划着一些外人难以想象的事情。所以,你记住提醒她,不要做危险的事。”


    第四十九章 赵家

    孟缇起了个大早去买火车票,还是去了洛州。
    好不容易沈林今天有了空,孟缇跟他约好,去他的住处拿资料。虽然去一个只见过一面的男人家里有些不安全,但她完全不担心。沈林也算是知名作家,想必不会做出违反法律的事情。
    她没想到沈林身为一个还算有名气的作家,居然会没有车。两人约好在火车站外见面,然后在火车站外上了某辆公车。
    炎热的季节,公交车驶过了市区。郊区的环境显然差得多,大概还在改建,一些新的建筑楼中零零散散夹杂着一些低矮平房。
    沈林问她:“你还记得你们曾经在洛州住过吗?”
    孟缇手里一直捏着一张地图在看,头都没抬地开口,“我记得,但快二十年过去了,这城市也变得太多了。上次过来,我就看了看,没找到地方。”
    “那这一带你还有印象吗?”
    孟缇震惊地回过头,盯着沈林,“哪里?”
    “如果我调查的情况没有错,你们当时就住在这里,足足五年时间。”
    孟缇无意识地站起来就想下车,车子拐了个弯,她整个人撞上了玻璃,半边身体火辣辣地痛起来。
    沈林又好气又好笑,摆摆手,“不着急,你现在去也找不到地方,而且你看那栋高楼外的标语了没有?属于拆卸地段,现在根本不让人进去,过几天吧,等工人们休息的时候。”
    孟缇勉为其难地点了点头,心里说,不着急,来日方长。
    公车慢悠悠地摇晃,去往一个固定的目的地。街道两旁的风景匆匆掠过,虽然沈林的坦然神色和端正气质都在告诉她“相信我,我是好人”,但她还是疑惑。
    “沈先生,我们这是去哪里?”
    “去我暂住的地方。”
    “你在乡下住?”
    “也不算是乡下,郊外,”沈林说,“是我舅舅的一套房子,这几年我在这里暂住。”
    孟缇“嗯”了一声。
    这辆公交车有空调,但是似乎坏掉了,推开车窗,飘来一股股热风。下车后孟缇环顾四周,不动声色地记住了方位,就跟沈林一起步行。这里确实人迹罕至,公交车行走的是主干道,车站前方五十米分出了一条两车道的小公路,道旁是一片枝繁叶茂的桃树林。
    孟缇正在胡思乱想间,沈林发了话,“到了。”
    顺着他的视线看去,居然给她看到一栋白色的朴素小楼,像只藏在草地里的小兔子。
    想到赵初年的那套房子和赵家的大宅,孟缇感慨有钱人果然都喜欢在有树有水的地方建别墅。
    “这不是别墅,是我舅舅很早买的一块地,他喜欢这里的桃花,就在这里修了栋小房子。他不常在这里住,只是冬天的时候来这里住上一段时间,等着春天花开。”
    能自己修栋小房子来度假,沈林的舅舅也应该是有钱人。
    “感觉很浪漫。”
    “音乐家多少都有些浪漫细胞的。”
    “他是音乐家?”
    “也是钢琴家。”
    这小屋不太大,楼上楼下算起来也就一百来平方米。屋子里没什么多余的东西,可想而知沈林平日里过着近似苦行僧的生活。这对于三十岁的男人来说,实在太不寻常了。
    沈林带她进了一个小房间,乍一看看不出什么,但他的书桌上整整齐齐放着一叠文稿,旁边是墨水瓶和笔架。
    孟缇吃惊,“你不用电脑的吗?”
    “用得少,我喜欢手写。”
    “我爸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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