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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叫你跟我横 + 番外-第2章

小说: 叫你跟我横 + 番外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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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他不是一向很能忍吗?大概是学会了装死来逃避主人的刑罚吧,到底是被我调教出来了。 

我止不住的冷笑,一瓶又一瓶的打开啤酒然后统统浇在他脸上,直到把他弄醒。他还没恢复意识,眼神迷茫的看着站在他面前的我,被我一脚踢倒在地上,我穿着运动鞋的脚用力踩在他的阳具上,恨不得将他踩碎。“叫你跟我横!我让你一辈子断子绝孙,你别再做男人了!”我真的那样做了,他终于第一次痛的叫了出来。这让我心底快意更甚,然而就在他再一次晕过去之前哥哥闯了进来。他很惊讶,但没有责怪我。只是立即把牟廷送到医院,在车上哥哥问我为什么那么做,我很讥讽的回答:“我喜欢他!”没有告诉哥哥我喜欢的,只是凌辱他而已。 

“是吗?那他以后就是你的了。但是他还要为我做事,你不要做的太过火。”就这样哥哥把他让给了我。哥哥也很喜欢他,我看的出来,但只要是我想要的东西,就算他再喜欢,也绝对会让给我,从小就是如此,到现在也没有改变。 

我坐在病床边瞪着牟廷苍白的脸,而他望着窗外,他不敢看我,或是不想。我懒得理会,硬把他的脸扳过来把嘴撬开把什么汤什么药之类的东西灌进了他的嘴里。他没有吐出来,因为他知道那会让他伤势更严重。 

“我哥已经把你给我了。”我冷冷的对他说。 

“……”他回头震惊的看着我,蓦然低笑,“好,好,果然是对好兄弟。” 

“你该感谢我。”我死死捏住他的下巴,“托我的福,你结束了被两个主人共同饲养的生活。今后你只要对我一个人摇尾乞怜就可以了。” 

“……为什么偏偏是我?” 

“为什么?”我轻笑抚摩着他的脸颊,“因为我很喜欢你啊,你看不出来吗?” 

“……你恨我?” 

“不,我当然不恨你。只是讨厌。……唱首歌来听听?” 

“你在开玩笑?” 

“我什么时候对你开过玩笑?这是你为主人应该做的。” 

他皱皱眉,然后,他开始唱了,还是我最喜欢的《忘情水》。脸上的余肿未消,每吐一个字就会扯的生疼,这从他压抑的表情就可以看出来。但我不管,我的心情很好,我想听歌,而且只想听他唱。一曲唱完,我托起他的下巴给了他一个吻,他没有反应,但我不会这样饶过他。我掀开他身上的被子,他的浑身绑满绷带。 

“你现在的样子让我想起木乃伊。”我嘲笑他,然后把他的裤子扯掉,下面是被我践踏的最惨的地方。我低头仔细看了看,同样伤痕累累,我顿时失去了兴趣,随手在他脸上捏了一把,告诉他:“快点把身子调养好,我没什么耐心。” 

他出院的那天刚好是我生日,我想和哥哥一起过,但他要陪客人在外面应酬。我的情绪烦躁,跑到酒吧把牟廷硬拉了出来。没有人拦我,包括哥哥的朋友们。他们已经知道了我和他的关系,在我哥哥的默许之下。这个可怜的男孩,竟然还有颜面呆在酒吧里。虽然是因我而起,但我并不觉得愧疚。这没什么不好,以后他就更没机会接近我哥了。我的目的,算是达到一半。 

我让他陪我在外面的大排挡喝酒,我给自己买了个生日蛋糕,自己吹蜡烛,自己许愿。他忽然从饭桌上跑了出去,没告诉我去哪里,如果是以前我会扯着他的头发把他拽回来,但我没有心情,不想理他,随他自生自灭好了。不到十五分钟他气喘吁吁的跑了回来,一个盒子被扔在了我面前。我狐疑的瞅他:“这什么?” 

“生日礼物。” 

“礼物?什么玩意?” 

“刮胡刀。” 

“送这个给我干什么?” 

“你十七岁了不是吗?这个代表你已经长大成人。” 

“……你是想说以前的我是小孩?” 

“我没有这么说。” 

“是也不要紧,终究你还是被个小孩踩在脚底。”我瞟了他一眼,拿起精美的包装盒,看来价值不菲,“你呢?今年多大?”我从来没有关心过他的一切,他却知道我十七岁,一定是我哥曾对朋友说的。 

“比你大一岁。” 

“你比我大?”我想起第一次见到他时感觉他那么小。 

“十八。” 

“哦?真是没想到。”我古怪的看他,“今天晚上我家没人,你跟我回去。” 

“有什么事?”他很显然的在明知故问。 

“既然你说了十七岁代表我长大成人,那么我想在家里举行我的成人礼有问题吗?” 

他的伤势没有痊愈,但这并不妨碍我享用他的身体。阴暗的灯光下,我第一次正眼瞧他的身体,皮肤很光滑,而且全身都如脸一样白皙。撇开那颗该死的泪痣不谈,他漂亮的脸孔无可挑剔。很难得的,我没有用牙齿咬他,改成了用舌舔拭。很希奇我也会尽量小心不去碰他的伤处,但是有一个地方,我非碰不可,就是他仍然微带红肿的后庭。我在用手指抚顺他之后才把自己放了进去,手包住他的分身,还可以硬挺,心里有些庆幸这个地方没有真的被我弄坏。我帮他射出来,然后自己也射在他的身体里。这是第一次,我没有在最后关头拔出来。偶尔,也试试在他身体里面结束高潮好了。我对自己这样说。 

我没有课他也没事的时候我还是会骑车把他带到湖边的草地,两个人交叉躺倒。我还是会不顾他意愿也不顾及会不会有人经过的要他,我没有再强迫他呻吟,既然他不想叫,那就说明还不够HIGH,总有一天我会让他HIGH到不能控制自己的声音。 

高二下学期的一个下午,夕阳照射的草地上。 

“你说夕阳的颜色像什么?”我让他枕着我的胸膛,眯住双眼问他。 

“血。” 

“哦?难得我们的意见会这么统一。不知道日出的时候会是什么样子。” 

“你没有看过吗?” 

“起不来。你看过?” 

“恩,看过几次。在天文台山顶上。” 

“和女朋友?” 

他没回答。我继续问:“日出怎样?” 

“比夕阳好看。” 

“是吗?那下次我们一起去看好了。” 

“……” 

“你不愿意?”我挑眉语带威胁。 

“那就这个周末,你不用去上课。就算白天困了也可以在家里睡觉。” 

“哦?你倒很体贴。” 



星期六,我坐在山顶,偶尔会有情侣从我背后走过。我一个人坐在地上等日出。身边没有他,我空洞的双眼瞪着地平线,呆呆的等着。看到太阳的那一刻我站了起来,用尽全身力气大喊大叫,像是发泄。然后我跪在地上止不住的大哭,我发誓我一辈子也没掉过这么多眼泪。 



有一个月没有再去那家酒吧,这天又如鬼使神差般不自觉的脚步迈向了那里。踏进去的那一刻许多双惊讶的眸子投在我脸上,哥哥的几个朋友走了过来心疼的看着我,想要对我说什么。我对他们摇头,我不想听,什么也不想听。然后牟廷走了过来,他对我轻笑,他竟然已经可以对我笑了。 

“好久不见,最近过的怎样?” 

“和你无关。” 

“是吗?我以为你是来找我的。” 

“谁会想要找你?” 

“不是吗?可是……我倒的确正想找你了。” 

“找我做什么?” 

“做什么?因为我……想你了啊。” 

我被他拉进了常在的那个包厢,也是我将他摧残的体无完肤的那个包厢。被他大力甩在了地上,我回头恨恨的瞪着他,扑上去想给他一拳时,被他一巴掌挥倒。这是我曾经对他做过的事,现在,全都回到了我身上。只是不同的,是他从不反抗,而我就像一条疯狗对他又抓又咬。我悲哀的发现当他动手我根本打不过他,他比我高,比我结实,力气也比我大,他的一个重拳可以让我头晕眼花好几分钟。我躺在茶几上,身体上方是浑身散发着危险气味的他。 

“怎样?还要继续吗?” 

“你想怎么样?” 

“我不想怎么样。被自己的狗反咬一口的滋味如何?” 

“你这王八蛋……” 

“又要说我横吗?你说的不错,只是以前说的太早,我横的样子,你还从来没有真正看到。”他低笑了几声,我的衣服被他撕的粉碎,他抬手拿起了旁边的酒瓶在我面前晃晃,“想尝尝吗?当酒从下面流进身体的时候,那种感觉……很热辣哦。” 

“你给我滚开!”我将嘴里的血含口水吐在他的脸上。他气的身体发抖,摔掉手里的酒瓶,然后……第一次,我被他侵入了身体。我不知道竟然有这么疼,我几乎快要掉下眼泪。他能忍,我也可以。即使是将嘴唇咬出血也不会发出让他得意的痛哼。他一边在我身体里进攻着一边狂笑对我说:“现在让你知道我的感觉,怎样?很爽吧?” 

屈辱的感觉让我恨不得就这么死掉,我感觉到了,我的下面在流血,这让我想起以前,我曾经得意的看着他在我身下淌血。 

“想要叫出声吧?别忍了,你没那么坚强。” 

“我恨你!我恨你!都是因为你!我哥哥是被你克死的!我再也不要看到你这扫把星!” 

“啪!”。我被他赏了狠狠一巴掌,他居高临下的斜视着我。然后,他离开了我的身体。就像我以前做的,他对我勾起嘴角一笑:“有空常来玩,我会经常去找你的。我的小老虎。” 

他离开后我捂住脸痛哭出声。一个月前,去看日出的前一天,我哥在娱乐中心被一群不明来历的人乱刀砍死,听说是因为生意上的矛盾。而最受我哥器重的牟廷,在第二天就带了一群兄弟将那些人废了。他得到了他想要的,他代替我哥成为了组织的老大,因为他的勇猛和残酷。再没有人可以踩在他的头上,包括我。 

以前,他曾经是我的玩物。现在,我是他的。 


他会经常到学校找我,只要我对他的要求不从便把我身边的人打得鼻青脸肿,再对我说那些人长的太难看他看不顺眼。我知道他在想什么,他只是不要我有任何朋友。他恨我,恨我曾经对他做过的一切;我也恨他,因为是他的泪痣克死了我唯一的哥哥。 

做爱的时候他喜欢拽我的头发,他不咬我,只是用力拉扯我的头发,拜他所赐我曾经引以自豪的浓密黑发脱的渐渐厉害。连父母都注意到了并为我担心,但我告诉他们是课程太忙了用脑过度。天真的我拥有和我一样天真的父母。我的成绩一落千丈,又怎可能为了学业耗尽自己的脑力。 

“从现在开始,你就是我的宠物。这是你的身份象征。”被他硬拽到文身店让人在我大腿内侧刻画血红骷髅的时候,坐在旁边躺椅上的他这么对我说,怀里搂着不知身份的妖艳女人。 

他并不常对我动手,因为每次的结果都像是两只野兽互相嘶咬,情况惨不忍睹。尽管我的伤每次都会比他重,但也绝对不会让他完好。到后来当他被我冷嘲热讽的话语激怒时,会先绑起我的手脚,用皮带狠狠的抽我的身体,然后在我伤痕累累的身躯上发泄他的兽欲。我恨他,这辈子没这么恨过一个人。 

只是偶尔,当他也会像我从前一样心情好的时候,会开车带我到城市里的各处小吃或是景点。这个城市里都已经玩转了再去外地,只要他愿意,没什么不可以。心情好时他还会唱歌给我听,还是那首我最喜欢的《忘情水》,我曾经最喜欢的歌,只是曾经。我也学会了忍气吞声,难道真要为了这样一个人和自己过不去吗?我不会让他得逞。他对我的紧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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