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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独宠旧爱·陆少的秘密恋人 作者:云檀(红袖一品红文vip2014-08-27正文完结)-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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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值午饭时间,图书馆只有寥寥数人,陆子初前来图书馆查找一本刑法类原文书,走到法学区域时,一眼就看到了顾笙。
    为什么会注意这个少女呢?因为03年,她在电话亭里失声痛哭,话筒从手中滑落,她弯腰去捡,却握着话筒,良久都没有站起来。
    T大校长竟然认识她:“这孩子怎么哭成这样?”
    于是,他知道,她是03年T大高考榜首,更是法学系大一老师眼中的头疼学生。
    在陆子初看来,聪明和努力息息相关,顾笙缺席他的课将近一星期,如果她把时间花费在了图书馆,还是很让人欣赏的。
    这丫头一边看书,一边飞快书写着阅读心得,连他走近,坐在她斜对面都不知道。
    整整半个小时,当陆子初无意中抬眸,看到顾笙在看什么书时,内心一时间百感交集。
    那本书的名字叫:《红楼梦》。
    陆子初下意识皱眉,却有一股莫名的笑意令他忍不住嘴角上扬,不过被他克制了。
    而顾笙呢?笔势微顿,察觉有人在看她,毫无预警的抬起眸子,因为太精准,于是毫无偏差的和某人四目相对。
    陆子初?
    阿笙张着嘴,整个人傻掉了。





     浅谈,她的举动有些傻
     更新时间:2014…4…28 11:37:41 本章字数:2046

    图书馆。
    中午阳光充沛,温热了阿笙垮掉的脸庞,她无意识咬着手指,像是一个做错事的孩子。
    两人四目相对,谁也没有移开视线,奇怪的是,阿笙除了愕然之外,并不觉得尴尬,但被陆子初这么深深凝视着,阿笙心跳却在不经意间漏了好几拍。
    不是动心,而是紧张。
    再说陆子初,目睹阿笙小动作,眸光微微沉敛。
    陆子初这个人有洁癖,总觉得咬手指是小孩子的专利,况且不卫生,但……阿笙咬得太重,吃痛皱眉,连忙甩了甩手,动作很傻。
    都说顾笙很聪明,眼下做出这种举动来,陆子初觉得有点好笑。
    他清了清嗓子,率先开口:“中午好。”
    简单一句话,却让阿笙彻底死了心。她原本还奢望全系学生那么多,陆子初大概不会认出她来,没想到……
    阿笙动了动身子,慢吞吞的站了起来,低声唤道:“陆老师好。”
    陆子初颔首点头,“看书呢?”
    “嗯。”阿笙低着头,摆弄着圆珠笔。
    圆珠笔在桌面上被迫转着圈,看起来比她本人还可怜。
    陆子初挑了挑眉:“红楼梦?”
    典型的明知故问。
    “……嗯。”阿笙脸开始红了。内心百味杂陈,他会不会发现她接连逃了一星期课?
    阿笙等了很久,都没听到陆子初再开金口,刚抬头,就见他依然盯着她看,顿时连气都不敢出了。
    陆子初憋住笑,这孩子就这么怕他吗?心虚吧?
    “站着不累吗?”话落间,陆子初手指微抬,示意她坐下。
    “谢谢老师。”阿笙连忙坐下,看起来乖巧听话。
    几分钟之后,阿笙开始坐立难安了,因为陆子初在看书,没有再说话的打算,而阿笙呢?唯恐陆子初发现她逃课,行讲师之道,克扣她学分。
    权衡之下,阿笙只好开口:“陆老师平时看红楼梦吗?”
    闻言,陆子初抬眸瞥了她一眼,显然这孩子正在试图挽救她的学分命运。很奇怪,他竟知道她在想什么。
    陆子初说:“偶尔。”小学看过,现在没时间看。
    重头戏来了。
    阿笙说:“老一辈人告诉我,通读红楼梦,以后走入社会,人际关系基本上不会有什么大问题。”言下之意,《红楼梦》也应该作为教科书并入法学系课程里。
    陆子初失笑,为了学分,还真是难为她了。
    他顺着她的话,开口问她:“你觉得红楼梦里谁的性格最好?”
    阿笙正儿八经道:“平儿,远近周全。”
    想了想,陆子初又问她:“你不觉得林黛玉很聪明吗?”
    阿笙并没意识到陆子初在这次谈话中,给她设置了语言陷阱。
    她笑了笑:“林黛玉确实很聪明,可她最大的错误,就是她不懂得掩饰她很聪明。”
    掩饰聪明吗?
    陆子初放下手中的书,若有所思。





     见到他,她好像变笨了
     更新时间:2014…4…28 11:37:41 本章字数:1855

    自从那日,阿笙在图书馆偶遇陆子初之后,每逢有他的课,必定老实报到。
    陈钧依然不死心,继续追求阿笙。
    508宿舍的人很佩服陈钧,因为他脸皮很厚,可以不理会众人目光,坚持陪读,执念可嘉。
    这天,刑法学课堂上,陈钧大出风头。
    陆子初讲了一起刑事案件,到了学生主动发言环节,陈钧踊跃举手。陈钧毕竟还是有真才实学的,待他阐明观点,发言完毕,陆子初随口问了一句:“这位同学好像不是03级学生?”
    如果阿笙有未卜先知的本事,她会事先拿着针线筐把陈钧的嘴缝起来,因为陈钧是这么回答陆子初的:“报告老师,我是顾笙的家属。”
    此话一出,惹来笑声一片。
    也不知道陆子初有没有相信陈钧的话,看了他一眼,嘴角微扬:“是么。”
    阿笙很淡定,继续看书,她在想,喜欢一个人本没有错,但陈钧的喜欢,却让她觉得很困扰。
    ……
    下课,陆子初收拾课本走人,还没走到办公楼,就觉察出不对劲了,转身望去,身后远远的跟着一个人。
    阿笙自己也没想到,她会跟陆子初同走一条道。
    一前一后,刻意放远距离。
    陆子初今天穿着黑色开襟针织毛衣,米色休闲裤,沐浴在阳光里,周身仿佛镀了一层金。
    阿笙不得不承认,今天陆子初帅得出奇。
    原本可以一直相安无事的,谁知陆子初会忽然停下脚步,转身看向她的同时,向她招了招手。
    阿笙愣了几秒,这才朝他跑了过去。
    “陆老师。”
    阳光下,少女跑得急,有些气喘吁吁,陆子初眼眸柔和:“有事?”
    “呃……有事。”阿笙原本想说没事的,但这里离办公楼还有一段距离,她这人怕冷场。
    阿笙迟疑开口:“那个人不是我家属。”
    阿笙说完,很想咬掉自己的舌头。她有没有家属,跟陆子初半毛钱关系都没有。可她为什么还要这么说呢?只能说,她实在不知道该跟陆子初说些什么。
    陆子初起先没听懂她的话,待明白过来,眼里开始有了笑意,“嗯”了一声算是回应了她的话。
    他明白,她是怕冷场,但无疑这个话题很失败,此刻她大概很懊恼吧?
    并肩而行,阿笙很郁闷,她觉得自己好像变笨了,不管说什么都不对。
    “老师。”她轻声唤他。
    “嗯?”
    深吸一口气,她说:“我不是为了跟您解释,这才跟在您身后,是英语老师有事情找我,我才来办公楼的。”
    陆子初很想克制笑意,但最终还是没能忍住。
    “我知道。”他真的知道。





     12月初,T大再见韩愈
     更新时间:2014…4…28 11:37:41 本章字数:1849

    04年冬天来得很晚,拖到11月末,这才开始有了寒意,一连下了好几日大雨,所以显得阳光格外弥足珍贵。
    12月初,迎来了韩永信五十岁生日。
    生日前一天,姑姑给阿笙打来了电话,地点约在了咖啡馆。
    咖啡馆距离鑫耀投资公司很近,只隔了一条马路,阿笙抵达咖啡馆的时候,姑姑正在跟合作方谈公事。
    顾清欢一身白色套装,典型的女强人装扮,远远看到阿笙走过来,顾清欢笑容依旧,眼神示意阿笙先找地方坐下。
    阿笙随手取了一本杂志,坐在了远处角落里。娱乐杂志,阿笙对明星不感兴趣,翻了两页,就丢到了一旁,点了一壶柠檬茶。
    半壶茶下肚,顾清欢终于起身跟人握手告别,把人送到电梯口,这才转身朝阿笙走过来。
    阿笙倒了一杯茶放在顾清欢面前,顾清欢先是询问了阿笙的学业和生活状况,这才切入正题。
    她从皮包里掏出一只盒子,很精致,递给阿笙:“你姑父的礼物,我帮你选好了,明天你直接送给他就行。”
    阿笙打开盒子,里面放着一支名牌钢笔,阿笙抬眸看向顾清欢:“如果钢笔很贵的话,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不是我买的。”她还是学生,哪来的钱?
    顾清欢笑了,“是不是你买的并不重要,只要是晚辈送给他的礼物,他都喜欢。”
    阿笙把钢笔收好,保留意见,尽管她觉得这么做并不好,但让她亲自挑礼物,好像又太难为她了。像韩永信这样的人,名利双收,如果礼物可以用金钱买来的话,那他想必是什么都不缺的。
    顾清欢很忙,手机响起的时候,她并不急着接,而是看着阿笙:“还回学校吗?”
    “嗯,下午还有一节课。”
    顾清欢抬起手腕,看了看时间:“我送你。”
    阿笙拒绝:“我可以自己打车回去。”
    顾清欢想了想,说:“也好,明天我让司机去学校接你。”
    阿笙原本想拒绝的,但拒绝次数多了,又怕顾清欢多想,就点点头,拿起外套,跟在顾清欢身后,结账离开。
    ……
    晚上入睡前,江宁她们继续夜聊八卦,这次的男主角终于从陆子初换成了韩永信。
    薛明珠拿着手电筒,从被窝里探出头,脸色煞白,女鬼都没她吓人:“报纸上都说了,明天是韩永信五十岁生日,等我以后有钱了,我也给我爸办一场豪华生日宴,气死他们。”
    典型的心理不平衡。
    关童童感慨道:“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啊!”
    江宁在做仰卧起坐,喘着粗气:“听说韩永信有个儿子,就是不知道他结婚了没有?我是不是有机会?”
    根据以往经验,八卦可以支撑江宁她们亢奋大半夜,阿笙把耳机塞进耳朵里,安心入眠。
    ……
    翌日黄昏,阿笙没有迎来韩家司机,倒是在大学门口看到了……韩愈。





     好感想隐藏,却在生长
     更新时间:2014…4…28 11:37:42 本章字数:1851

    暑假一别,阿笙没想到会这么快再次看到韩愈。
    BMW标志,银白色座驾,暑假期间,阿笙曾见韩愈开过几次,不过比起宝马,他好像更加偏爱越野车,倒不是名牌,出行低调,也是在那个时候,阿笙方才觉得这位豪门子弟,虽说有点阴郁,却离“纨绔”两个字相距甚远。
    半个小时前,顾清欢给阿笙打来了电话:“司机外出办事还没回来,你姑父已经让韩愈去接你了,到时候你们一起回来。”
    “谁?”阿笙以为自己出现了幻听。
    “韩愈。”这一次,顾清欢放慢了速度,阿笙听清楚了。
    她竟忘了,韩愈是韩永信的儿子,父亲过五十大寿,身为儿子越洋回国祝寿,也是理所应当的。
    汽车停在校门口对面,韩愈斜靠在车身上,摆弄着手机。好像他只是路过办事,很快就会把车开走。即便如此,修长的身形,出色的外表,还是吸引了很多人的注意。
    正好有几位女生从阿笙身边走过,阿笙听到其中一人激动道:“小伙子长得真帅,你们再看那车,一看就是有钱人啊!”
    一人虚心求教:“BMW是什么车?”
    此话一出,顿时激起好几道谴责声:“我鄙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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