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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李光耀--经济腾飞路-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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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止境的。更新、更豪华和拥有先进设备的机场相继在吉隆坡和香港落成。樟宜
机场必须不断提升和翻新才能保持竞争力。

    樟宜机场取得成功,有两个人功劳最大。侯永昌执行政策果敢坚决。他向我保
证他的工作人员能及时完成任务,鼓励我把机场从巴耶利巴迁往樟宜。利用新加坡
港务局的资源,在港务局首席工程师维吉亚勒南和当时备受看好的公务员林福山协
助下,侯永昌说到做到。工程在林福山监督之下展开,他在1980年出任民航局局长。
1981年,我受邀为新机场主持开幕典礼,我请当时担任国防部长的侯永昌代我赴会,
他的名字理应被镌刻在碑文上。

    另一个有功的人是沈基文,他是新加坡常任秘书当中最精明的一个。他负责组
织起机场的管理制度。许多富有国家通过聘用外国承包商建造了漂亮的机场,可真
正的挑战是如何妥善地管理机场,让搭客能够快速顺利地通过海关和移民检查,领
回行李,然后搭车进城去。要转机的话,搭客有休息的地方或消闲、办公的设备。
这一切樟宜机场都有——供休息的、沐浴的,还有一个游泳池,几个商业中心、健
身室,以及一个让儿童学习科学知识和游乐的场地。身为新加坡民航局局长,沈基
文把樟宜机场推上世界级机场的行列,使它几乎年年登上旅游杂志的评选榜首。

    到1975年,市中心在繁忙时间的交通拥挤现象,已经到了令人忍无可忍的地步。
我看过一份建议书,要求规定在繁忙时间内驶人中央商业区的车子必须付费,借此
缓和市区内的交通流量。我请有关人员研究这个建议,发现的确可行。他们建议在
通往中央商业区的不同人口处竖立高架闸门,提醒所有驾车人士,如果在规定的时
间内驶人限制区,就必须在车子的挡风镜上展示有效的执照。我通过媒体鼓励民众
广泛讨论这个计划,前后长达几个月。我们不断调整和改善有关建议,例如允许载
有四个人的车子无需执照也能驶人限制区,敲定每日执照费为3 元,买月票则便宜
一些。新措施疏缓了繁忙时段的交通堵塞问题,公众的反应也令人鼓舞。

    我知道这只是短暂的缓解。人们的收人正在逐渐提高,每年注册的车辆数目直
线上升。我相信真正的对策是限制车辆总数的增长,使这个数字不至于超越公路的
负荷量而造成大规模的交通堵塞。再怎么大量兴建地下通道、高架公路、高速公路,
它们终究会被不断增加的车辆挤得水泄不通。

    我提议规定人民必须先投标申请证件,才有资格购买新车,车子才有权使用公
路。每一年发出多少份证件供投标,取决于公路的容量。我们估计当时的公路每年
可以承受的车辆增长率为3 %。交通部长把有关法案交给国会特选委员会,听取各
方的意见。最后,我们决定采用的制度是,人们必须投标购买拥车证才能购买新车,
有效期为十年。

    措施实行后证实有效,全国车辆的年增长率被限定在3 %之内。拥车证的投标
价格起初偏低,不久后直线攀上天文数字。1994年,一辆2000CC以上的车子,拥车
证价格超过10万元,还不包括其他各项高额入口税。拥车证制度变得越来越不受欢
迎,有意买车的人不断写信在报刊上争辩,指责汽车代理商和投机者操纵投标价格,
使它不断攀高。在公众要求下,政府后来禁止汽车代理商以自己的名义投标,再把
标到的拥车证转让给客户,同时规定所有拥车证不得转让。但是这些调整收效不大。
经济腾飞之际股市大起,投标价格相对攀高,反之则下跌,正如1997至98年间新加
坡在经济危机打击下出现的局面。

    经过不断的摸索,我逐渐意识到要使各个层次接受一个重要的计划,就必须先
把构想提出来跟所有的部长探讨,让部长们有机会跟常任秘书和各级官员进行讨论。
集思广益后,我们再把建议交给负责落实的人员去讨论。类似交通系统这些对广大
群众影响深远的计划,我就会通过媒体让人民公开发表意见。因此在决定兴建地铁
之前,我们用一年的时间,让民众针对地铁系统胜过以专用道路实施全巴士系统的
论点公开进行辩论。我们也聘请两家美国顾问公司给我们提意见。他们使我们深信,
以全巴士系统解决问题将不如地铁来得理想,因为碰上下雨天,巴士行驶速度会放
慢,导致整个系统出现堵塞现象,地铁就不会有这种问题。

    地铁并未降低人民的拥车欲求。拥车证和限制区执照制度虽然控制了需求量的
增幅,却无法阻止这个数字年年攀高。我们在1998年推出电子公路收费制。现在,
每辆车子都在挡风镜后面安装阅卡器,车子每次从设于市区要道的闸门下驶过,一
定金额的通行费就会自动正确扣除,收费多寡取决于使用的路段和时间。科技让限
制区执照制度得以改进并延伸到所有产生堵车现象的公路,该付政府多少费用现在
视个人的公路使用量而定。既然如此,我们就能以最大的限度让想买车的人在不堵
塞公路的条件下拥有自己的车子。

    谨慎处理马来人课题但总还是有些敏感的课题无法提出来公开辩论,其中之一
是如何处置殖民地时代遗留下来,聚居在英国当年指定为“马来人聚落”和其他地
区生活条件恶劣的马来居民。新马在1965年8 月分家时,东姑表示愿意在柔佛州免
费提供土地给那些感觉受遗弃的新加坡的马来人。没几个人接受他的献议。不过,
隔离而居致使马来族群众被孤立,并产生不满情绪,因为这类聚落大部分是萧条地
带,长年下来变成了贫民窟:简陋的木屋用锌板或亚答叶盖屋顶,屋子之间的小巷
没有铺砌砖石,弯曲又泥泞。最令人操心的是聚居在芽笼士乃的马来同胞,加上甘
榜乌美和甘榜是万岸的居民,形成规模最大的马来人聚落,总共有六万多人。那里
没有自来水供应或卫生设备,生活条件恶劣,居民必须到小巷旁边的公共水龙头取
水,自己用桶把水提回家或雇用挑水工人。聚居地区内没有电流供应,但是有一些
私营者非法卖电。1965年9 月,新马分家一个月后,我告诉那里的居民说,他们的
陋屋十年内将全部拆除,芽笼士乃将发展成为另一个女皇镇,环境有过之而无不及。
女皇镇是新加坡当时最现代化的高楼住宅区。

    我们没有食言。作为长远的计划,要重建新加坡,给每个人提供新住房,我们
决定把华、巫、印和其他种族分散,使各族混杂而居,以免他们像过去受到英国人
鼓励那样,重新聚居一处。徙置时,人们必须通过抽签的方式申请组屋。与此同时,
为了防止另一场种族暴乱出现,我决定在芽笼士乃马来人聚居地修筑四条道路,布
局就像威化饼格子那样,同时把小巷扩大,给那一带的街道装上街灯。在六七年的
时间内,一大片贫民窟变成了九个小块。徒置计划的初步阶段在1970年2 月展开,
那是最棘手的部分。当我们宣布迁徙计划时,马来居民心理上难免有些惶恐不安。
我们的马来议员扮演了关键性的角色,在政府官员和居民之间进行斡旋。报章和电
台宣传政府为居民准备的赔偿配套和新住所。《马来前锋报》这时候已经停止在新
加坡发行,因而无法在民间制造毫无根据的恐慌,就像它在1964年拿哥罗福徙置区
大做文章那样。

    在拆除工作中,有一座年久失修的小伊斯兰教堂是最具政治敏感度的。每一座
伊斯兰教堂,无论有多小,都有一群宗教长老和活跃分子组成委员会,负责收取税
捐和捐款,作为维修的费用。就在我们准备拆除小伊斯兰教堂时,全体委员竟然占
据伊斯兰教堂,不肯离开。在他们眼里,政府的行动是跟伊斯兰教为敌。1970年9 
月,我们的马来国会议员安排小伊斯兰教堂的委员和一般成员,在政府大厦我的旧
办公室同我们见面,让他们向公共工程局和建屋发展局的高级官员表示他们的立场。
我们在马来议员的协助下,说服他们允许当局把旧的木建筑拆掉,并保证在原址附
近兴建一座新的伊斯兰教堂。马来议员第二天连同新加坡伊斯兰教理事会(管理新
加坡伊斯兰教社群的团体)的主席,在小伊斯兰教堂的群众进行星期五祷告之后,
向其中200 人发表演讲。马来议员拉末肯纳再度向群众保证,政府一定会兴建新的
伊斯兰教堂来取代现有的。肯纳是一个立场坚定的前工会领袖,1964年在种族暴乱
中被巫统领袖痛斥为“卡菲尔”或异教徒,但是他始终没有动摇。伊斯兰教堂的群
众终于答应搬走。这起事件为马来人聚居地区内另外约20座小伊斯兰教堂的拆除和
重建工程,铺平了道路。我们拨出地段给他们兴建新的伊斯兰教堂,也想出办法来
筹集建造费。我把兴建新伊斯兰教堂的责任交给新加坡伊斯兰教理事会,并设立筹
建基金,信奉伊斯兰教的工友每个月通过公积金捐献1 元。这使得我们的马来群众
感到自豪,因为他们用自己的钱来兴建自己的伊斯兰教堂。

    要居民搬迁比较好办。按当初盖房子是否经过政府批准为根据,每户人家可以
获得一定数额的赔偿,加上一笔350 元的l “干扰津贴”。在那个年代,350 元等
于一个工人一个多月的工资。被迫搬迁的居民有搬到新组屋区的优先权,而且可以
自由选择新居的地点。尽管有这些特别待遇,40户人家依然拒绝搬离住家,直到闹
上法庭为止。

    在芽笼士乃的道路终于完工,附近一带灯火通明后,有一晚我驾车经过那里,
看到周围的治安和环境有明显的改善,心头总算放下了一块大石。继芽笼士乃之后,
要结合其他马来聚落就容易多了。

    尽管我们借抽签的方式把各族居民打散,却发现他们又重新聚居在一起。一旦
屋主把现有组屋卖掉,能够购买任由自己选择的转售组屋时,同一种族的居民要不
了多久便开始重新聚l 居。迫不得已之下,我们在1989年为同座组屋各种族居民的
比l 例设限(马来族25%、印度族和其他少数种族13%),一达顶限,少数种族家
庭就不能再申请购买同个邻里的组屋单位。

    这个种族比例顶限限制了某些转售组屋的买主,导致这些组屋的售价被压低。
当同座组屋达到比例顶限的是华族家庭时,有意转售房子的马来族或印度族屋主就
不能把房子卖给华族买主,这一来,组屋的售价必定低于市价,因为人数较少的马
来族和印度族买主出价无法像占人口多数的华族买主一样高。虽然0 如此,为了达
到各族相互交融的大目标,这点小代价微不足道。

    当年负责掌管建屋局的印度族部长丹那巴南和同样是印度族的律政部长贾古玛,
还有身为阿拉伯裔马来人的环境部长麦马德,完全同意我的看法:如果任由各族回
复同族群居,无异于开倒车,不进反退。其他的马来族和印度族议员也都认同这种
看法,因此政策执行起来就顺利多了。

    80年代大功告成后,我认定有必要修改选举法律,让几个候选人共同竞选两个
或更多选区。内阁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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