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剑侠-第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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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冰妹,我还没有当上开封府尹,难道就要管这等闲事吗?”见此情景,寻欢公子不由叹了口气,沉声说道。
“公子,这是哪里话来!大道不平,还有路人来铲呢!”杜冰蟾俏面如霜,冷冷道:“遇到这等事情,就算是寻常之人,又岂能置之不理?”
“是,要管,自然要管!”寻欢公子勉强露出笑容,站起身来,大声喝道:“抬筐的那几个小子,不要走了,你们那筐青菜,本侯爷全都包了!”
第六卷 晓月艳阳 第二节 刑部总捕头
黄昏,现在是黄昏,是寻欢公子来到东京开封府后,过的第二个黄昏。
“什么,让我堂堂安乐侯,做一个小小的刑部总捕头?真是岂有此理,岂有此理呀!”寻欢公子正在猛拍桌子,向他对面的方天涯大发雷霆,怒声咆哮。”
“侯爷,这是皇太后钦点,让赵湛权开封府尹。小人虽然请秦王再三疏通,实在是没有办法呀!”方天涯立在堂前,任由寻欢公子咆哮如雷,神色都还是一如往常。
“秦王,就是在长安城,暗中给我下了六尸脑神丸的那个不成?”寻欢公子将语气缓了缓,说道:“这小子命也真够大,上次长安城内百鬼横行,合城百姓伤亡十之五六,他竟然没事?”
“回侯爷,是在下派人护住了秦王府,力保秦王不受妖孽所害。所以这次秦王才为您上下疏通,保您权开封府尹!”方天涯仍然面色如常,神态自如的说道。
“哼,那又怎么改让我做刑部总捕头?我又没有当过捕快,怎么会做那种事!”寻欢公子仍是满面怒气,大声问道。
“侯爷您是「大宋第一高手’,上次又在长安城,一举破了项磊的阴谋!六扇门中的人,无不对您又畏又敬。再说,以您的武功、才干,还有名望,当这个总捕头,自然是众望所归了!”方天涯轻捻长须,又笑着说道:“何况,侯爷您昨日刚回开封,就在汴水岸边破了筐中藏尸之案。这不正是说明,您乃「捕神’再世吗!”
“少给本侯爷戴高帽!”寻欢公子哼了一声,颇为自得的说道:“那四个军汉聚赌闹事,打死了人,藏到青菜筐中。他们竟实在是笨,竟然四人同抬一筐菜,而且还累得不轻。这等破绽,本公子还会看不出来吗!”
“是,侯爷神目如电,这等事情,怎能瞒过您的法眼!”方天涯仍是那幅模样,正色说道。
“好了,你先下去吧。我先休息一下,是否当刑部总捕头的事,改日再谈吧。”寻欢公子摆了摆手,轻声说道。
“是,侯爷!”方天涯转身退了下去,只有在转身过去的瞬间,他的脸上才露出老狐狸一般的笑容。
一具尸体,两具尸体,三具尸体,不大的山谷之内,大约躺着三十多具尸体。据说,这些人生前都是高手,已经修成仙剑,甚至有人还练出了元婴。不过,现在留下的,仅仅是一具具无头的尸体罢了。
这些人中,死于林剑侠的火龙镖之下的,至少也三五个。但另一个和林剑一起在面摊应骋杀手的大胡子,则至少杀了八九个人之多。要知道这些人都是武林高手,又都持有飞剑,以一人之力,能杀如此多的对手,应该算是颇了不起了。
但是这个在一路之上,废话连连的大胡子,并没有在林剑侠面前吹嘘他的战绩。这是因为,死在与他们同来的那个独目年青人剑下的敌人,数目至少是大胡子的两倍以上。
和林剑侠一起在小酒铺被老板娘招来的人,一共有四个。最后一个是一个黑面小矮胖子,虽然他人又矮又胖,但身手却出奇的灵活。刚刚众人在山谷受到袭击之时,这个小胖子真的是身轻如燕,穿花绕树之时,无论是对手的仙剑,还是暗器,或者是其它什么法宝,连他的衣服也沾不到一点。
既然敌人根本伤不到小胖子半分,所以也小胖子也很本分,根本都不拨剑。就是一直施展轻功,围着山谷狂转,直到谷内最后一个敌人被独目青年刺死为止。
人头都是独目青年割的,其实他只是要每个人头上的一块头顶骨。最初,他只是取自己所杀之人的头顶骨,后来再询问过林剑侠和大胡子的意见之后,其它尸体的头顶骨也被他收了起来。说起来,小黑胖子倒是有些意见,好像对独目青年自己独吞头顶骨稍有不满。不过,既然他一个人也没杀,说起话来,自然是没有份量了。
林剑侠他们这一组,一共四个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编号。大胡子的编号是五,林剑侠是七,独目年青人是九,而小黑胖子则是十。
按大胡子,也就是老五的说法。加上在其它地方招的人,这次老板娘一共招聘到十三个刺客,加入了他们的行列。人数虽然不少,但个个身手都是不凡。不过,据说此次的任务极为困难,一路之上,一定会遇到不少的艰难险阻。所以老板娘把这些人分散成了四组,让他们各负其职,争取能协力完成任务。
其中,他们这一组的任务,却是最为轻松的。只要四处招摇过街,大吃大喝,引人注意。最后把敌人的势力都引出来追杀他们,再给其它人创造完成任务的机会就可以了。
所以,这两天的工夫,林剑侠他们仅仅遇敌五次。算上这次歼杀的三十来个敌人,一共才不过杀了七十几个来犯的好手罢了。
“五哥,今天大家成绩算不错了,杀了不少敌人,不如找个酒楼,好好庆祝一下吧!”等独目青年收拾完他的战利品,也就是从每个人头之上取下头顶骨后,黑矮小胖子老十说道。
“不错,不错!今天十弟很卖力气,刚才到处狂跑,引了不少敌人,是我们这次战斗的胜利的主要功臣!今晚上五哥请客,好好给十弟贺一下功!”大胡子满面红光的大笑道。
“哪里,哪里,主要是五哥的功劳!”黑矮小胖子顿了一下,指了指林剑侠道:“除了五哥,就是七哥的功劳最大,小弟不足挂齿,只能算是第三罢了!”
“十弟,不要客气,你的功劳大家都有目共睹的。只是,我们吃些什么?”林剑侠轻轻摆手,微微笑道。
“羊杂汤吧,我知道附近有家店不错的,和那些只有心啊、肝啊、肺啊的羊杂不同,正宗的很!”黑矮小胖子咋了一下舌头,一副口水马上就要流出来的样子,馋馋的说道。
羊耳朵、羊舌头、羊蹄子,这家店的羊杂汤果然什么都有,甚至在独目青年的碗中,竟然还飘着一对羊眼珠。而大胡子更是乐不可支,他的碗中,竟赫然有一段羊鞭在内。
“老十,你小子真会选地方,这里的汤果然不错!”大胡子在吃光羊杂之后,又偷偷贴在黑矮小胖子的耳边,轻声说道:“十弟,五哥可是刚刚进了补,晚上一定要给哥哥找个漂亮的窑姐,为老哥哥好好去火哦!”
“放心,兄弟一定给大家多找几个俊点的淫娃,让哥哥们好好乐一乐!”黑矮小胖子又亲自到大锅旁边,自己夹了一段羊鞭放到碗中,嘿嘿笑道。
第六卷 晓月艳阳 第三节 童心酒
喝酒是一件愉快的事,寻欢公子就很喜欢喝酒。而且据他说,只要是好酒,不管多烈,他都喜欢。
一个好酒之人,如果当上了刑部的总捕头,自然会有人送美酒给他。而寻欢公子在杜冰蟾的劝说之下,刚刚当上刑部总捕头的第一天,就有人送了一坛酒给他。
隔着颇远,寻欢公子就闻到了醇美的酒香。虽然坛子之上写的是“童心酒”,但一闻之下,寻欢公子就已经分辩出来,坛内装的必是二十年以上的特等汾酒。
“小柔,快取我的玉杯过来,喝这种汾酒,自然是要用玉杯才最有味了!”见着美酒,寻欢公子笑逐颜开,一进到屋内,就急不可耐的吩咐小柔去取杯倒酒。
果然,小柔一拍开酒坛之上的泥封,立时之间,屋内酒味四溢,香醇扑鼻。若是酒力稍差之人,只怕会闻之即醉了。
“好酒!”寻欢公子双目微合,深吸一口,稳稳坐在椅子之上,乐滋滋的等小柔将美酒倒入杯中。
“小柔,酒怎么还没有倒好?”过了片刻,寻欢公子虽然觉得屋内酒香更浓,但装满好酒的玉杯,却一直没有端到他的身边,不由张开双眼,奇声叫了起来。
“那个,公子,您看这是什么?”小柔并不倒酒,而是指着酒坛,尖声叫道。
“难道酒中有什么吗?此等美味,哪怕是毒酒,本公子也要尝上一尝!”寻欢公子不以为然,见小柔不动,反而自己站起身子,走了过来。
酒中没有的别,只是十几块肉,十几块小儿拳头般大小的肉,东零西落的泡在了酒坛之中。虽然只是肉,但寻欢公子却脸色骤变,怒发倒立,双目也好似将要喷火一般,射出强烈的怒意。
这小儿拳头大小的肉,不是别的,正是童男或者童女的心脏。虽然已经被酒中泡过,但寻欢公子还是一眼就看了出来。刚刚小柔惊声尖叫,是因为她也看了出来。
“公子,送酒之人,是秦王的手下郭春。要不要把他叫来,问一问原由?”小柔毕竟是见过世面的女子,服侍寻欢公子之前,曾经受过方天涯长期严格的训练。虽然最初有些吃惊,但还是很快就恢复了平静。
“好,你叫八俊去把郭春「请’来,我有话问他。”寻欢公子顿了顿,又说道:“这坛酒,你找个地方埋了,顺便再给这些小孩多烧几柱香。”
“是,奴婢知道了!”小柔点了点头,轻轻的答道。
吃过羊杂汤后,黑矮小胖子真的给林剑侠他们,安排了几个俊俏点的土娼。虽说是土娼,可据说她们几个都是当地的花魁,艳盖群芳,有羞花闭月之容,沉鱼落雁之貌。
大胡子老五,很福气被安排由两个女人服侍。这两个女人,虽然衣着比较土气,一副乡下人打扮,但身材都颇丰满,尤其是只从背后来看,甚至都不比丽春院的上等美女差多少。
分给林剑侠的女子,看起来应该算是稍有一点姿色。不过,那个女子面色发黄,头发枯干,身上带污痕,让人怎么看都感觉像是一个久病未愈的病女。
至于独目青年老九,他本来是不想要小胖子给他安排的,那个看起来只有十五六岁,长得又黑又瘦的小姑娘。可是,那个小姑娘双目含泪,将裙子撩起,露出大腿,指着腿上的几条紫痕,不住的求告。按她的说法,如果老九不让她接客,今夜她的腿上不知道又要多出几许伤痕了。
独目青年被这雏妓苦苦哀求,最后只得板着脸和她走进了屋内。而黑矮小胖子老十,他自己进屋之时却是满面笑容。说来也不算奇怪,陪她的那个女子,虽然皮肤稍黑,但奶子颇大,在诸女之中,足可以算上是第一美色了。
所谓的屋子,其实不过是窑洞罢了。内里黑黑的,只点了一盏半亮不亮的小油灯,地方也不大,除了一张破床,也就只有立足的地方了。
“大哥,用不用先洗洗身子,小妹去给你弄点水呢?”林剑侠进入窑洞之后,陪他进来的女子,一把就从背后把他抱住,乱动一气,轻声的问道。
“好呀,你去弄盆水来,哥哥给你好好洗洗!”林剑侠口中虽是这样说,身子却转了过来,一只手将她紧紧揽住,另一只手则伸入她的怀中,不住的上下摸索。
“大哥,先不要这么急吗!等一等,让小妹先出去端点水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