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学论谈-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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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上面介绍的方法,任意时间的年月日时四柱可以应手而得,不必再借助于万年历。
二、十二运程
十二运程排列特点:阳干顺行、阴干逆行;阳之长生、阴之死地;阳之临官,阴之帝旺。
阳干起点(以阳统阴):
1、 以三合局之生地为阳干长生:亥卯未为木局,故甲木长生于亥。
2、 以十阳干之寄宫为阳干临官:如甲木寄于寅,故甲木临官于亥。
三、地支遁干
地支遁干原理,诸家论述甚多。记忆方法如下:
四正之地:所藏最简,俱为五行本气之阴者。
子:癸
午:丁己
卯:乙
酉:辛
四隅之地:1、十干寄宫。2、三合局五行之阳干。3、除亥外,俱含戊土。
寅:甲(十干寄宫:甲寄寅宫)
丙(三合局寅午戌,五行为火,火之阳干为丙)
戊(除亥外,俱含戊土)
四墓之地:1、十干寄宫。2、三合局五行之阴干。3、辰戌俱含戊土,丑未俱含己土。
辰:乙(十干寄宫:乙寄辰宫)
癸(三合局申子辰,五行为水,水之阴干为癸)
戊(辰戌俱含戊土)
四、诸多神煞
三合局之始神为生地,为学堂;
三合局之中神为旺地,为将星羊刃;
三合局之终神为墓地,为华盖;
三合局逢子午卯酉生,为桃花;
三合局逢寅申巳亥泄,为驿马。
凡体卦逢生、逢比合:为贵人;
凡体卦泄气于生旺地:为文昌。
凡本旬日支之后两位:为空亡。如甲寅旬中,日支寅后丑子为空亡。
五、纳甲之法
纳甲法的记忆,仍不离太极八卦图:故乾卦起子,巽卦起丑;顺行坎卦起寅,离卦起卯:以上为后天八卦之对宫相冲;故艮卦起辰,兑卦起巳;顺行震卦起午,坤卦起未,以上为先天八卦之对待相冲。阳卦顺行六位阳支,阴卦逆行六位阴支。
自京房发明纳甲法,千百年来人们对其中的疑点一直争论不休,并提出了各种解决方案。这个问题不在此次讨论之列,可以依个人的不同理解记忆乾震之卦。
六、八宫卦位
八宫卦位,关系到六爻卦排六亲、定世应,十分关键。以往的方法,都是按照八宫卦位、六亲、世应分别制定口诀,殊不知六亲世应俱由八宫卦位而来,能明了八宫卦位,六亲、世应自然应手而得。
我注意到:在八宫卦位的演变中,第六爻从不参与变动,故而能最多地保留了八宫本卦的信息。如果我们以第六爻为纲,与第三爻相对比,初步确定卦的范围,并以下卦为主,再结合八宫卦位的演变规律,将其还原为八纯卦,就可以极快地推定任一卦的八宫卦位以及六亲世应。
例如:山风蛊卦。第六爻为阳,第三爻亦为阳,故知其不出四宫;下卦为巽,故知山风蛊卦可以还原为震、巽卦,震已排除,故知山风蛊卦为巽宫第七爻变。
例如:水风井卦。第六爻为阴,第三爻虽为阳,故知其不过四宫;下卦为巽,故知水风井卦可以还原为震、巽卦,巽已排除,故知水风井卦为震宫第五爻变。
法——非法——非非法
[ 作者:湖北蒲圻 杨云胜 转贴自:本站原创 点击数:847 文章录入:admin ]
因忙于生计,很少有空静下心来看书,今年来偶尔有暇阅读《易魂》教材,在这个过程中思考过一些肤浅的问题。大体上感到老师所传的东西确实是真功大法。法无定法、法外无法、一法不备、无法不容,“象数法”不拘一点一面,不是具体的一招一式,而是无法之法无式之式 ,无限招法,这使我想到毛泽东的时代的法律体系,没有什么法律,仅是一部根本的宪法,强调政治是统帅,思想是灵魂,一条红线扎根在每个国人心灵深处,使社会状态呈现出“路不拾遗,夜不闭户”之象,而当时的西方国家的法律、法规多如牛毛,为了买一斤西红柿的纠纷都可以对簿公堂诉诸法律。其法律体系可谓“健全”,但是其社会秩序纹乱不堪,对比之下,是无法胜有法。老师您传的方法是紧捉本质、大纲、以一御万、一以贯之,活力无穷。就象下棋一样,如果我们只是精通或者说是擅长一种“马后炮”的绝招,是很难应付各种对手和复杂多变的棋奕局势的我们宁做“通家”不做“专家”,易学最重易理的通达和类象思维的培养及发挥。这两者是最根本的源源不断的“内功”。就象自然门武术法诀所说:平日只操功夫,不问打法,功到渠成,临敌自然会打,此皆出于先天本能也。同样易学功夫到了火候,在实践中自然会读。类象思维这种“内功”的修为,我觉得不在于刻意地努力求得,关键在于学者的心态。应紧扣简易、元初、平朴、迁变、自然、博爱、守一、无为、因循至公、婴儿、无执著、治无明,常……等要同化这些道性,达到天人合一,尤其是博爱,要爱人爱万物我即是宇宙,人人与我同体,物物与我同根,象儿童一样把万物,山水花鸟,石头野草都看成活生生朋友、兄弟,并且善待它们,断卦时万物也会相应作出回报。万物惠顾耳、目心,万象生动活现,在我面前昭若日月。抱着纯真的心态去学易,则童性的类象思维根基备矣!有了扎实的易理基础和类象思维作内功,就抓住了纲要,学易之路不会大偏,不致于钻进某种“绝招”的死胡同中去,但话虽这样说,事物都是具有两重性的,我个人认为也不应排除一技一法的学习操练,具体的“死招”还得勤捉摸。多润点油,古今各家的东西不妨“拿来”加工,如测人生时,寿龄,兄弟姐妹个数,父母情况,子嗣情况(俗称以上为“过四关”)平常多加研究,实践总结,得出新的规律性的结论。目的不是照搬,而是多学些方法,启发思路,就象老师所传人生卦中的三点硬信息的看法,虽然不能按鄙索骥地呆板效用,但我认为老师您传的好,使我们很多学员在实践中按这种思路启发。变通使用取得很好的效果。乞望老师在教易理的同时,多教些这样的启发式的具体的招,以免流于空泛。总之,我认为:最好的法就是没有法,唯一的金科玉律就是没有金科玉律。但在具体的学习过程中也还要遵循“法——非法——非非法”的规律,“过渡须赖筏,到岸可弃筏”。学时有招有法,用时则要做到无招无法(实学空用)。我非常感谢老师您无私地传授我们那么多真法,只是很渐愧,我的悟性跟不上,加上自己的心态不好,有些在一般学友看来很简单幼稚的问题,脑子转不过弯来。比如:老师您常用别人起好卦断事,不去考虑别人是否正确捕捉典型信息特征起卦,所依据的想必是信息的全息原理,“有意无意皆是意,有缘无缘皆是缘”,那么这种“缘”是不是没有度,是不是随便地泛泛用来唤之皆准?另外,按全息论,一点局部全息整体,仅凭一个卦示来直观直读全面地破译一个事物整个的显隐信息,需要解决哪些具体的方法问题。八卦可测天地万物,假设要预测前后500年的历史,按全息论一卦容量即可解决,其中那么多的陷信息如何读。按全息论为什么很多姓名卦不能反映本人命运中一些明显的重大的吉、凶信息及其时间、年限(也许有反映我们看不出来)。另外,我按老师教的尊重首感,实践中确实多有奇验,有时随便一讲即准,连自己感到惊奇;有时却节节失误洋相百出,不能当“常胜将军”其中道理弄不清楚。我也常回省自己,是否做到了“三忠于”(象、实、理):忠实于卦象,唯象独尊;忠实于实际,可能性范围,实际的时空场态;忠实于八卦图生克易理和事物常理。面对屡次失败我自己常想,某个术者的断卦水平的发挥是否受到本身命运的通达与蹇滞的制约,这是不是带有消极宿命论的观点,如何变消极为积极,驾驭好人生命运之舟?这里又扯到关于人生命运预测问题,假如我们没有学过四柱、紫斗等其它方法,只凭八卦象数找定体卦,会不会出现体卦与四柱中用神性质不符,甚至矛盾,信息不同步的情况(我不知道算八字该用日元还是以用神为核心),单用八卦象数法如何找准人生中真正的用神(体卦),我寻思着能不能参用其他术数方法进行综合佐证,如参看面相属于哪种五行属性,或具体的面部五行审其盈亏,损有余补不足,结合体卦确定用神,或者拜自然为师,观察自然现象来确定用神,如有人毛发多而长,有人嗜烟酒如命却对肝脏和肺脏丝毫无损,有人长期从事电脑操作却对眼睛无损,有人种花细致科学却落得花草枯萎,有人见某种颜色或数字显出特别衷爱……想必这些自然现象与各人的用神有点关系吧。另外,我还有个幼稚的问题,就是用神在人生长途中随着时间、环境以及心性的变化,是否存在其五行性质的变迁?老师您是否主要以自己的姓名卦所示来规范行为,您体卦为震木,今年巳火年泄气而停办《易魂》报,教费240元,都合于体卦。到现在,我对姓名卦的认识还很肤浅,在为自己或家人测算时,分别用简体字、繁体字、出生年月日时加繁简姓名,有时还加上出生地区笔划数……等多种方法得出多种卦象,结果是这卦这方面的信息相符那方面信息又不符,那个卦在另外方面的信息相符,其他又有误,尤其是家中或本人发生过的一些明显的重大的吉凶大事的信息以及其具体发生的时间年限在卦中找不到。是不是起卦不正确,我似乎感觉到典型的信息特征不是“自在物”,而是一个水晶球之光,折射在不同角度,立场的人们的心中。所谓时间决定一切,这时间也只是相对的确定性,随天体的迁变,远古与现今的时间定位存有差异,同一时间也有不同时区的差异中国和美国在时间确定性定位上是相对,就象一个阿拉伯数字,你站在这个角度,立场上看是个9,他站在那个角度立场上看却是个6。看钟表起卦也是这样,我看到的一刹那时间显示是5:40,而实际标准的北京时间有可能是5:45,当然还是应该依据“我”所见到的5:40分起卦为准,所以时间、物象等所谓特征只是一个着眼点,一个依据,而真正起作用的“我心为法”,数由心生,万法唯心,我很佩服黄老师您观物,观卦直接言事,随口神断的功夫我却不能。我常自省,是不是自己不够胆量去果断。但又想,虽说是“胆大艺能高”,还须“艺高才胆大”没有扎实的易理基础,盲目地胆大,恐怕也是枉然,要想让火箭上天,仅凭热情还不够,必须依赖相应的技术,理论,精确论证其可行性,才能使火箭上天。现在我想起一个笑话,说有一个阴阳先生为人勘宅,见这家宅院中有棵大树,(象困)脱口便说宅主穷困不得志,这时宅主的邻居在一旁讥笑这位阴阳先生说:“这家人明明是生活富足,频添财喜,怎说是穷困不得志呢,照先生这样看,院中有树就为困,那么这个院中还站不得人了,人站在院中岂不是“囚”犯吗?于是这个阴阳先生知道自己断错了就怏怏离去……。又如,人们送礼品忌讳送钟(谐音送终),宁可不收这礼品。单位上在春节之际分发一些物质,苹果、梨子、大都不愿意分梨(分离)……如此完全撇开八卦图生克之理,盈虚之理去断事,其可靠性成份有多少,我不得而知。我认为,所谓“我心为法”应建立在“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