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笔记 作者:[英]多丽丝·莱辛 陈才宇 等译-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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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子的前端,让脸上那一对一闪一闪的眼镜片对准正在朝他看的听众,开始以严肃的口吻说话,语气中略现粗俗而笨拙的幽默感。”如此等等。问题的关键是———也正是这一点使我心神不安(奇怪的很,很久以前,由于不知道以后该怎么办,在我列出这些意思相反的词语时,我便不知不觉地流露出这种心神不安的心情)———在我说“好与坏”、“强与弱”这样一些意义大相径庭的词语时,我的态度是超越道德的。当我开始编写“故事”或“小说”时,我便打算奉行这样的准则,别的一切我都顾不上了。我所关心的只是:我应该把维利和玛丽罗斯写出来,让读者感受到他们的真实性。在左派的周围生活了二十年以后(这意味着有关文学艺术的道德标准的说教曾先入为主地影响过我二十年),我如今所主张的却只有这一点了。我说这话的意思其实是:在我看来,人的个性是一片奇特的火焰,它是神圣的,与之相比其他的一切都微不足道。这就是我要说的话吗?如果是,这话又是什么意思呢?回头再说维利。他是我们这个小组织的情感核心。分裂以前,他是那个较大组织的核心;在那以前,又是整个组织的核心———另外一个跟维利一样强有力的人如今正领导着分裂后的另一个组织。维利之所以能成为我们的核心,是因为他坚信他是正确的。他是个辩论大师,能十分精辟、十分理智地剖析社会问题,换句话也就是说,能愚不可及地信奉教条主义。随着时间的推移,他越来越鲁钝。然而,奇怪的是,人们继续围着他转,连那些比他更精明的人也不例外,尽管有时他们明明知道他在胡说八道。我们已经变得十分放肆,甚至敢当他的面嘲笑他,但一碰上咬文嚼字一类古怪的差事,我们仍得以他为中心,并依赖他。事实就是如此,这真让人感到毛骨悚然。
比如说,当初他来推销自己,并促使我们接受他时,他说自己是个反对希特勒的地下工作者。他还编了个十分荒唐的谎言,说自己杀死了三个党卫队员,把他们偷偷埋了,然后逃出国界线,去了英国。我们对此当然坚信不疑。为什么要怀疑呢?后来早年就认识他的山姆?克特纳从约翰内斯堡来到这里,他告诉我们维利在德国除了是个自由主义者之外,其他什么也不是,他根本就没有参加过什么反希特勒的组织,他离开德国也只是因为他到了服兵役的年龄。只有在这以后,我们才对他的身世将信将疑。我们心里在想,他会不会这样做呢?我确信他会的。总之,他就是那么一个凭想像力虚构自己的大好人。
在此我并不想描写维利的历史———这种历史在当时也太司空见惯了。他是一个为逃避战争而来此留居的欧洲难民。如果我能够,我想描述一下他的性格。有关他最有趣的一件事是:他总爱坐下来盘计十年内可能发生在他身上的一切,然后预先制订出计划。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世上的事没有比预见五年以后可能发生的一切更困难了。这种做法叫做机会主义。但真正的机会主义者可说是寥寥无几。机会主义者不仅需要有清醒的头脑(这种人很多),而且需要有固执的脾气和旺盛的精力(这种人就很少了)。比如说,维利自己并不爱喝啤酒,但战争期间整整五年时间内,他每个星期六上午都跟一位来自英国警察厅刑事调查部的人一起喝啤酒,而那人又正是他所蔑视的,他这样做只是因为他预计到这个特殊人物在他需要帮忙时有可能成为一位高级官员。他是对的,战争结束时,正是这个人帮忙维利大大早于其他难民取得了英国国籍。因此,维利比他们早一两年获得离开定居地的自由。后来是他自己不打算居住在英国,而是回到了柏林。但如果他选择英国,那时他就用得上这英国国籍了———反正就这么回事。他所做的一切都具有这样的远见卓识的性质。然而,我们显然都不相信他会是这样一个人。我们都以为他确实喜欢那个来自刑事调查部的人,只不过他偏偏耻于承认自己喜欢一个“阶级敌人。”因此,当维利每每说起“他对我将来会有用处”时,我们便会友好地嘲笑他的弱点,并觉得他因此而具有人情味了。
黑色笔记(8)
是的,我们本来觉得他是没有人情味的。他担任的是政委的职务,那是共产党内分管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人。然而,他是我所知道的最典型的中产阶级分子。我这么说的意思是:他骨子里是赞成现成的秩序、规范和传统的。我记得杰米就曾嘲笑过他,说他如果星期三成功地领导了一场革命,到了星期四就会任命一位前朝旧臣做他的部长。对此维利的解释是,他是个社会主义者,而不是无政府主义者。
他对那些感情脆弱、命运不济、或者未能适应环境的人毫无同情心。他蔑视那些生活中受个人情感困扰的人。这并不是说他不会花上一整个晚上好言相劝某个陷入困境的人,而是说他的劝告往往会使对方觉得自己犯不着那样怨天尤人。
维利受过最传统、最中产阶级化的教育。他是在二十年代的后期和三十年代的柏林长大的,他把当时的社会称为颓废的社会,但他自己正是其中的一分子。十三岁时,他迎合时代的风尚沾染上同性恋的恶习;十四岁时,受过女仆的诱惑。然后便出入各种聚会,开快车,与餐厅的助兴歌手为伍。他还曾经心血来潮想感化一名妓女,为此事至今感情上仍是个犬儒主义者。他对希特勒怀有贵族式的蔑视态度,身上的钱包总是鼓鼓的。
他总是衣冠楚楚———即使在这定居地,一星期只挣几英镑时也是如此。身上穿的那一套西装显得很雅致,是花十先令由一位印度裁缝做的。他的身材适中,体型瘦削,背有点驼。戴一顶鲜亮无比的帽子,陡然掠向脑后的乌黑头发在帽子的映衬下闪闪发光。高高的前额显得苍白,一对极其冷峻的蓝眼睛经常隐现在专注地直视前方的镜片底下。鼻子高高隆起,一副权倾天下的样子。当别人说话时,他会眨巴着眼睛耐心地听下去,然后摘下眼镜,起初会露出那双一眨一眨显得缺乏生气的眼睛,接着突然间眯起来,显出十分严厉的样子,并以一种足以使人大吃一惊的傲慢口吻发表他的意见。这就是维利?罗德,一个职业革命家。他后来去了东德(那是在他期望在伦敦谋取一个高薪的工作失败以后的事。请注意他常挂在嘴上的一句极其坦率的话:“我听说那边的人日子过得很舒服,有车子又有司机。”),成了一位很有权力的政府官员。我相信他是个极其能干的官员。我相信他在可能的情况下是很讲人道的。但我忘不了在马雪比时的他,忘不了在马雪比时我们所做过的一切。在我看来,我们作为政治活动分子所度过的日日夜夜,远没有比马雪比那段经历更说明问题,尽管我们当时政治上只是向壁虚构,根本谈不上有什么切实的责任。
来自兵营的那三个人尽管在牛津时是朋友,但到了这里除了穿一式的制服外,其他一概不相协调。他们自己也承认,战争一旦结束,他们的友谊也就结束了。有时候,他们甚至以一种轻浮、生硬、自我解嘲的口吻承认他们相互间缺乏真诚的好感。那种说话的口吻也是我们大家在那特定的历史时期所经常采用的。但这个“大家”并不包括维利,他对这种作风的迁就可算是他对自由的默认。这也是他的无政府主义的一种表现。在牛津时,这三个人就是同性恋者。当我写下这个词并看着它时,我能意识到它所具有的令人不安的威力。但当我回想起他们三人,想起他们的为人,他们的性格时,这种震惊或不安也就不复存在了。不错,对于“同性恋”这个词,我不得不克服对它的厌恶和不安。这真太奇怪了。我把这个词的含义限制在已经说过的那一层意思上。仅仅过了十八个月,他们就拿“我们同性恋那阵子”来开玩笑,并为自己做了所谓的时髦事而感震惊。他们曾经是一个二十来人的松散的团体的成员,或多或少有点左倾,有点爱好文学,相互间都有这样那样同性恋的交往。这就使这班人显得很惹眼。那都是战争初期的事了,当时他们正等待应召入伍。回顾这段历史显然可以看出:他们是在有意摆出一种不负责任的样子作为对社会的反抗,而性就是这种反抗的一部分。
(完)